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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任职时间最短吕清海。

昆明《都市时报》报道,2011年7月9日,河南省漯河市召开漯河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吕清海全票当选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

就职当天,吕清海承诺,将在任期内通过廉洁行政、清白做人,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8月25日,吕清海即被河南省纪委双规,从全票当选市长到被双规,历时仅48天,被称为“最短命的市长”。

②炒股赚钱最多李启红。

2011年10月27日,广东省中山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李启红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没收财产10万元。

据报道,她与亲属利用内幕信息购买股票,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多元。

有关部门表示,本案是一起地方政府官员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

③涉黑最深关建军。

身家过亿的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关建军涉黑案,2011年10月25日在该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关建军等26名被告人同时受审。

据悉,该组织10余年来违法犯罪案件46起,冻结该组织资金2.59亿元;

查封该组织在北京等地的房产27套,价值1亿多元。

从1997年至2010年的13年中,关建军从一名人民警察蜕变为坐拥数以亿计财富的涉黑组织的头号人物。

④房产最多郝鹏俊。

官居科级,家财却达数亿元,原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被查获拥有38处房产而名“震”全国。

专案组在他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包括在北京、海南等地购买的房产38处,仅北京35套房合同房价款就高达1.7亿元,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达1.27亿元。

⑤职务最高刘志军。

2月12日下午,铁道部召开干部大会,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通报了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案件的情况。

2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

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⑥职务最低李华波。

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利用职务之便,与当地信用社主任勾结,采取私刻公章等手段,从财政专项账户上套取资金近亿元后出逃。

2月11日中午,身为经济建设股分管领导的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程四喜接到了李华波打来的电话:

“我已经逃到了加拿大,这几年,我贪污了很多公款。

⑦“两手”最硬王庆海。

在落马官员中,有些人属于边贡献边腐败的“两手干部”。

这些人,多为执掌一方大权的官员,干工作有一手,搞腐败也有一手,郑州市原副市长王庆海就是这样的典型。

他颇有气度的“操盘手法”,曾让郑东新区“再造一个新郑州”的设想逐步向现实。

但同时他利令智昏,大肆收受贿赂达2000余万元,最终锒铛入狱。

⑧“资质”最假王亚丽。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被称为“浑身是假”的干部,其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涉嫌造假,在冒充他人女儿意图侵占他人上亿元遗产时,遭当事人家人举报。

2011年1月,王亚丽被逮捕,同时有11名干部被查处。

2011年4月,王亚丽涉嫌职务侵占和行贿案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亚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⑨轶事最多张敬礼。

2011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控受贿罪、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

据报道,他在工作之余,尚能“笔耕不辍”,爱好着书立说,“非法经营总的案值高达1700余万元,其中一本书就卖到了566元的天价”。

据悉,食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一段视频,是他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⑩反弹力最强宋晨光。

2011年2月,江西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举行选举大会,会议免去宋晨光的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媒体称,自2009年3月第一次被带走问话以来,这是16个月内宋晨光第四次被调查。

此前“三捉三放”,宋氏均安然过关,堪称反弹力最强。

2011年,中国反腐败斗争也可谓是战果累累,卓有成效,一大批贪官应声落马,受到应有惩处。

它印证了一个道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

”去年,针对违纪违法工作人员外逃和境外缉捕的问题,我们国家还启动了省级防逃、追逃、协逃机制试点工作,包括广东、上海、云南在内的10个省市。

从这些数据也可以看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

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如果看不到成绩,就会对反腐败斗争失去信心;

如果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就会对腐败问题丧失警惕。

综合分析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可以概括为“三个并存”:

第一,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即权利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禁不止。

这些问题,有些是经过长期整治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痼疾,有些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

这些年来,我们坚持治标和治本两手抓、惩治和预防两手硬,一方面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彰显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另一方面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取得了重要进展。

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年我国发展迅速,社会经济活动急剧增加,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尤其是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传统领域腐败案件居高不下,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新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等等。

第三,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

这些年来,反腐倡廉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也不断提高。

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是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要保护和发挥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腐败问题是古今中外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当前,由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党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也存在一些不足,腐败现象在短期内还难以根治,反腐败斗争将是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我们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期望速战速决、毕其功于一役。

这“三个并存”归结起来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我们一定要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二、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重要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简单地说,就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在2月13日召开的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上,表彰奖励了10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这10个单位相对来讲,都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到手上、落到实处的先进集体。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是比较到位的。

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责任制能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主体的主体意识,从目前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看,确实有一些人在落实责任制中,对自己就是责任主体的观念谈簿,意识不强,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

有的认为抓好业务就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好一点差一点无关大局;

有的认为只要自己洁身自好就行了,至于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面的人,有没有不廉政的行为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与己无关;

还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书记的事,是支部书记的事,完全把自己置身事外高高挂起。

2、职责履行流于形式。

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在职权范围内所必须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职责,其职责内容大都以责任书的形式作了规定,责任主体也以签定责任书的办法进行了承诺。

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等于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年初,为加强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都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它有利于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但签订责任书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关键在于“一把手”如何按照责任书要求去抓落实。

就是说对于每一位党员干部来说,有责任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检查、监督、考核。

然而,当前也确实有一种现象,责任书签过了,工作算完成了,职责也就没有了,不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做扎实细致深入的工作,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

少数单位还存在着年初签订了责任书,就算落实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倾向,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也是被动的,也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年度本单位党员干部不出事、没有被纪检部门查处,就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抓好了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3、制度执行软弱无力。

按照责任制的要求,许多单位将责任层层分解,制订出一系列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

为保证责任制的有效运行,有的单位还制定了一些配套制度。

就其制度本身来说是比较具体、明确的,但问题在于有的单位有些责任主体在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两个方面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重制度建立,轻制度执行,执行制度不严,落实制度不实,使制度失去了功能,从而影响了责任制的落实。

(二)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要进行责任追究。

新修订的《责任制规定》第四章用了一个整章节,对责任制履行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性要求:

(1)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是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是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是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是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是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2)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3)党员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些责任追究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4)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是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是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5)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是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是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6)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

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7)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党员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党员干部个人的责任。

(8)实施责任追究不因党员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9)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党员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三、紧密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下面我讲最后一个问题:

紧密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去年七月底,在全县召开干部大会上,县委吴书记、县政府郑县长就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了作了重要讲话。

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的观念明显加强,机关效能明显提高。

我在纪检监察日常工作中,深深地感到加强党性修养、铸牢思想道德防线、弘扬良好的作风对党员干部来说的确是非常重要。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离形势任务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风不够浓厚。

虽然在日常学习中,各级党员干部一般都能积极参加上级和单位组织的学习,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做得不够,有时学习成了必须完成任务的一种形式和为了上级的检查。

个别时候,单位在学习方面对干部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但督办检查指导较少,强化学习的措施有时跟不上,学习效果不很明显。

2、精神状态不佳。

少数党员干部因多种原因,有的情绪低落,态度消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有的悲观失望,自甘平庸,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严重;

有的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自以为怀才不遇,工作随随便便,甚至自我标榜政治上无所求,工作好坏无所谓,经常散布消极言论。

个别干部满足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过安稳太平日子;

思想保守,甘居平庸,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精神。

3、办事效率不高。

少数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缺乏应有的感情,自以为是,高高在上,不能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不为方便群众,只想方便自己,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上门办事的群众不热情,不主动,门难进、脸难看。

有时对待群众诉求重视不够,有厌烦情绪,敷衍了事,有时只承诺不兑现,只表态不办理,缺乏起码的诚信和服务意识。

有些干部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办,本月的事拖到下月干;

有的部门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要求办理和答复的事项,相互扯皮,相互推诿,久拖不办、久拖不决,耽误了办事者的时机和商机。

4、自律意识不强。

一是对自身要求不严。

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办私事,在职不在位,在位不干活,钻领导空子,打纪律的擦边球。

少数干部不能够重视以人为本,时时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在制度面前,不能做到公平、公正,一碗水端平,有时碰到朋友熟人就讲人情,迁就照顾,对上级领导批条子、机关干部打招呼的关系户开绿灯、钻“空子”。

5、工作作风不实。

一是存在官僚主义思想。

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喜欢坐办公室,疏于下基层,不愿深入群众,忽视调查研究,有时调查了也是隔着玻璃看一看,不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拿出有效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二是本位主义思想严重。

有些干部只关心分管负责的工作,对分管以外的工作不关心,不研究,大局观念不强,阻碍了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上述这些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只在少数干部队伍中存在,比例很小,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是直接影响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否坚持地贯彻下去。

党员干部不认真抓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部署就不能够很好地落到实处,就会贻误发展时机。

二是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维护和实现。

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我们的干部如果不能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不能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不能得到维护和实现。

三是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现实情况表明,干部的作风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干部队伍的纯洁,影响到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到了干群关系和社会的和谐。

而我们党的形象是体现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身上,干部在作风方面出问题,不仅会败坏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更是会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们干部队伍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

只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才能开创作风建设的崭新局面。

1、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实现社会和谐,一个重要前提是政通人和,有好的政治风气和社会风气。

干部作风好,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和谐的强大社会力量。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如果干部作风不正、作风不实,就难以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头人,就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削弱人民群众跟党走的信心。

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曾强调:

“共产党的领导够不够格,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

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判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信赖、能否执好政的重要依据。

一个政党的干部作风好,其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强,其执政基础就稳固。

一个政党的干部作风不好,就必然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信任,其执政基础就会逐渐瓦解。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形势,各种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使广大干部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这就更加需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3、加强作风建设是加快平利发展的迫切要求。

发展是硬道理,作风是硬条件。

干部作风关系着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

“干部作风问题不解决好,科学发展观就很难落到实处,那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做法,那种违背规律、盲目蛮干的做法,那种只看眼前、不顾长远的做法,那种畸轻畸重、忽视协调的做法,那种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的做法,那种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的做法,都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的目标格格不入的。

”因此,只有切实端正干部队伍作风,才会有新的思想观念,才会有优质的精神状态,才会有旺盛的工作激情,才能凝聚起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才能解决好诸多矛盾和问题,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

它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1、要大力加强作风教育。

“玉不琢,不成器”。

好的作风不可能在灯红酒绿、轻歌曼舞中培养出来。

要教育引导干部,在各类基层一线、普通岗位上锻炼提高,在种种艰难困苦、风险挑战中经受磨练,紧密联系群众,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向典型学、向先进学,见贤思齐,效法榜样,不断总结提高,形成高风亮节。

同时要用好反面教材,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要时时提高警惕,决不可以放松对自身要求。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最根本的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的宗旨意识。

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党员干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性质、宗旨的学习教育。

要通过学习教育解决好以下问题:

首先,是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

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宗旨,深入思考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时刻不忘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绝没有任何个人自己的私利。

其次,是思想工作方法问题。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

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前,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进行论证,不说做不到的话,不做没有实效的事。

第三,是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问题。

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我们必须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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