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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消防安全奥运行动方案通知

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5月22日印

北京市大兴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大防安字[2008]9号签发人:

常红岩

关于印发大兴区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火灾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实现“平安奥运”的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公安部《关于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8〕113号)要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大兴区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大兴区奥运消防安全保卫

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实现“平安奥运”的总体目标,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排查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和奥运会火炬传递及转场沿线单位

(二)排查内容。

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商场、市场大量储存可燃商品情况;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等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中旬)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大兴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

积极提请区政府,协调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排查范围内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推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6月底之前整改到位。

以金融、通讯、广播、电视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要害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特别是奥运训练、彩排场所、奥运食品、物流服务单位、涉及接待的饭店、奥运火炬传递路线等场所及周边200米区域消防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解决整改资金,坚决予以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前)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监管监控到位;

对火灾危险性大的隐患,要在7月31日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和停止施工,或提请当地政府发布行政命令暂时关停,形成隐患必除的高压态势。

对涉奥场所排查的火灾隐患必须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四)重点监管阶段(8月至10月)

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守涉奥场所、严控重点要害单位、严管涉奥场所、严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大隐患整治执法力度。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下发法律文书。

要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一条高压线:

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三条铁规:

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落实政府隐患督改责任。

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进行判定。

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

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三)强化隐患整治动态跟踪。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填报录入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一般火灾隐患应每两天录入一次,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以信息化推动和促进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树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推动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和落实火灾隐患预防、发现、整改的长效机制。

要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强化和规范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全程管理;

要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加大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

要推动和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消防火灾隐患排查行动方案通知

抄送: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

发: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防火安全委员会2008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80份

大防安字[2008]10号签发人:

常红岩

关于印发大兴区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大兴区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大兴区平安奥运行动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08〕11号)精神,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于2008年5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主管区长任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组员的大兴区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挥协调领导小组。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情况收集上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推动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出租房屋等场所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奥运会阶段性目标:

在奥运会举办前,奥运开幕式彩排、训练场所、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沿线及周边200米范围,奥运食品、物流特供单位等场所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为上述场所奥运会期间消防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奥运会举办前,其它关系奥运比赛及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部门、奥运会参加人员和中外游客可能涉足的场所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防止发生影响赛事正常进行或亡人火灾事故。

奥运会举办前及期间,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全年无重特大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及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划分,对“涉奥场所及周边风险控制区域”和“普查重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

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派出所按照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及执法权限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并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

(一)涉奥场所及周边风险控制区域。

风险控制区是指涉奥场所、设施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区域。

其中,奥运开幕式彩排、训练场所、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沿线及周边200米范围,奥运文化广场、奥运食品、物流特供单位等直接为奥运服务的场所及周边200米范围,由属地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治理。

关系奥运比赛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邮政、通讯、金融等重点要害单位或部位由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按照条块原则分别牵头组织实施治理。

奥运会参加人员和中外游客可能涉足的繁华街区、旅游景区(点)、餐饮购物场所、宗教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文化娱乐服务场所、观众集中住宿的宾馆饭店,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系统监管、专业监管范围分别组织实施治理。

(二)普查重点区域。

根据公安部《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具体确定为以下十类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

具体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区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及“多合一”建筑;

——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屋、商场、区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地下空间场所;

——列入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居民小区及繁华街区;

——小歌厅、小酒吧、小发廊、小洗浴、小旅馆、小饭店等“六小单位”;

——文化娱乐服务场所;

——其他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

上述场所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系统监管、专业监管范围分别组织实施治理。

四、重点整治内容

整治期间要全面排查社会各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对“三合一”建筑及社区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具体包括: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逐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防火检查、巡查措施是否到位;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开展;

重点工种人员是否进行了消防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齐全和进行演练;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具有操作性等。

(二)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方面: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

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难燃、不燃等级;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等。

(三)消防设施方面: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电气及消防产品方面:

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定;

销售和使用领域是否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

(五)“三合一”建筑及社区方面:

“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是否实行有效的防火分隔;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占用或锁闭,消火栓、独立式报警、简易喷淋等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运行是否正常;

社区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和施划明显的标识线,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外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16日)

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7日至12月20日)

1、集中治理时段(5月17日至6月30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对“普查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奥场所及周边风险控制区域”逐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对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已被确定为市级、区级挂账的火灾隐患,根据各自执法权限或工作职责严格督促主责单位整改,凡能够在短期内整改的隐患,必须要在6月底前督促整改完毕。

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真正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2、严格整治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对尚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要严格督促主责单位落实整改任务以及整改期间的火灾防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特别是对“涉奥场所及周边风险控制区域”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隐患,要根据各自执法权限对主责单位采取高限法律措施督促整改隐患,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必须用尽一切法律手段,一切人防、技防措施,必要时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以确保消防绝对安全。

3、巩固成效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奥运会、残奥会、国庆黄金周的消防保卫工作重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加大重点抽查的频次和力度。

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资源,实施火灾隐患群防群治,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以及影响奥运会赛事进行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奥运会阶段性工作目标”。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1日至12月20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普查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同冬季防火工作结合起来,严密落实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典型工作经验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六、任务指标

(一)涉奥场所及周边风险控制区域:

6月30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确保对奥运开幕式彩排、训练场所、奥运火炬传递路线沿线及周边200米范围,奥运文化广场、奥运食品、物流特供单位等直接为奥运服务的场所开展不少于三遍的消防安全检查;

关系奥运比赛及国计民生的水、气、热、电、通讯、邮政、金融等重点要害单位或部位、奥运会参加人员和中外游客可能涉足的繁华街区、旅游景区(点)、餐饮购物场所、宗教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文化娱乐服务场所、观众集中住宿的宾馆饭店开展不少于两遍的消防安全检查;

7月31日前,确保对本地区、本部门监管的市级、区县级挂帐火灾隐患单位、涉奥场所及周边风险控制区域内存在火灾隐患正在整改的单位全部复查一遍。

(二)普查重点区域:

6月30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确保对除涉奥场所及周边风险控制区域外的所有单位开展不少于一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正在整改的单位及时进行复查,同时督促社会单位自查率达到100%,社会单位员工宣传教育率达到10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确保每周、每月火灾四项指标低于近五年常量。

(三)隐患整改方面:

奥运会开幕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确保除涉及大规模居民搬迁等特殊情况外的市级、区级挂帐火灾隐患及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公安部关于奥运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部署,是市委、市政府“平安奥运”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是奥运会社会面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奥运的高度,充分认识坚决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履行工作职责,合力排查整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发动各职能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及各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实施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形成合力整治辖区内消防安全环境。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在本行业、本系统内深入推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要依法行使监管职能,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三)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沟通反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不断扩大普查单位基数,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商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落实。

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并严格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支队处理。

(四)强化消防宣传,提高人员素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社会化消防宣传力度,积极督促社会单位和社区开展日常性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和社区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以及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等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加大消防常识和消防法规宣传力度;

要加大新闻媒体的报道力度,充分发挥整改隐患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

(五)建立考评机制,严格督查考核。

公安部已在公安网开通“火灾隐患网上追踪系统”,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首都综治委、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已将“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各自考核验收范畴,今后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行动,年底将根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实施量化考评。

各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考评机制,对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实施督查考核。

(六)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建设、材料整理、情况汇总等工作,并按如下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至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自5月15日起至10月1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周五、每月初上报《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周报表》、《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月报表》。

6月27日、9月27日、12月27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上报《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季度报表》及阶段性工作总结,其中12月27日为全年工作总结。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详细记录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材料上报情况,并作为年底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上报方式:

电子邮件fhanweihui@

联系人:

赵银雪;

联系电话:

69221140。

附件:

1.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周报表

2.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月报表

3.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季度报表

附件1:

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

起止时间:

出动检查人次

工作成果

政府力量

执法力量

协管力量

群防力量

排查隐患数量

整改隐患数量

其它

注:

“其它”一项情况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自行决定内容填写。

附件2:

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月报表

当月

累计

附件3:

平安奥运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情况季度报表

人员密集场所

易燃易爆单位

“三合一”场所

高层建筑

地下空间

文物古建筑

其他

排查单位、场所

发现一般火灾隐患

已督促整改一般火灾隐患

发现重大火灾隐患

已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挂帐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下发法律文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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