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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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塔城地委、行署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今年,我区立足加快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塔城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安委会成员,由行署专员担任安委会主任,行署常务副专员、分管工业经济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局长(地委委员)、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担任副主任。
各县(市)也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安委会成员,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今年召开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地委书记、行署专员都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行署常务副专员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我区先后召开了安委会全体会议、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和煤矿安全生产等会议,行署专员和常务副专员都亲自参加并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年来,地、县(市)、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都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完善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自治区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和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了《塔城地区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目标任务、控制指标进行了量化分解,对今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考核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行署、专员、各副专员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二是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推进工业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和干部评优评先内容;
三是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作了重大修改,着重强调了事故控制指标、督促检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在年初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行署专员与七个县(市)、十九个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塔城地区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对2005年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进行了奖惩兑现。
随后,地区、县(市)、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村队(社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层层负责,初步形成了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载体的责任追究监管考核体系。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及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行办法》,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137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塔城地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狠抓了措施的落实。
一是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监管,认真落实了“三同时”工作;
二是强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工业园区做好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加大督办力度,在县(市)、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和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时,地区安委会及时给县(市)人民政府和部门行政一把手发出“督办通知”,提出督办要求,督促他们采取措施,及早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高度重视节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三节两会”和“五·
一”、“十·
一”期间,我区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煤矿、非煤矿山、农机、危险化学品、建筑、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607人,出动车辆905辆,发现安全隐患353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23份,整改率达93.8%,下发停产指令书105份,停产停业46家。
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的加大,保证了节日期间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安全,有效遏制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
(四)突出重点,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今年我区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本着“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重拳出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道路交通、煤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农机以及压力容器、学校危房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
年初召开了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年来,我区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重点,通过扎实开展加强兵地联合执法、调整警力、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从严查处交通违规行为等工作,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全年对违规驾驶人员处罚71001人次,警告10995人次,教育13423人次。
其中,处以罚款的64262人次,行政拘留153人,查处无证驾驶1214人次,查处酒后驾驶245人次,查处超速行驶16834人次,对驾驶违法登记记分1387人、3357分。
道路交通整治力度的加大,有效遏制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11月份,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711起,同比下降29.3%;
死亡113人,同比下降11%;
受伤641人,同比下降15.9%;
造成经济损失144.4万元,同比下降21.7%。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
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和我区年初召开的煤炭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煤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坚持“关小建大”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原则,进一步加大了煤矿安全整治关闭工作力度,截止目前,被列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第二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矿井名单通知》内的10处矿井全部实施了关闭,基本达到了《特别规定》的五条要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深刻吸取乌苏市去年“10·
27”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行署要求各采煤县(市)向每个煤矿企业设立警示牌,告知每位矿工注意:
单位主要负责人(矿长、副矿长、专职安全检查员、瓦检员)未跟班作业、存在违章指挥行为和未告知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的,有权拒绝作业(目前这一做法已推广到非煤矿山井工企业)。
三是认真开展了煤炭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出安全隐患680条,制作法律文书16份,责令5处矿井限期整改、3处矿井停止井下作业限期整改,整改率达100%。
煤炭工业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1-11月份,我区发生煤矿事故5起,死亡5人,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同比均呈大幅下降趋势。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面。
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组织关闭了未按期申报的非煤矿山企业、已申报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整改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
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出动人员162人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74项,下发整改指令书40份。
严把整治检查验收质量关,采取县(市)自查、地区抽查的形式,对自治区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由地、县联合检查验收,对地区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由县(市)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提供火工产品,同意恢复生产。
加强发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对37家属自治区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和91家属地区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率达100%。
1-11月份,我区共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5人。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
为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经营,强化了“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力度。
一是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查出隐患469处,下达整改通知95份,责令停产整顿2家,关闭14家。
二是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
我区789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中,已开展安全评价企业有787家,完成99.7%。
今年,我区组织对地区118家加油站、4家加气站、14家液化气站、10家液化气换气点、561家农药经营店的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其中:
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762家,发证率达98%。
三是加强安全预防工作。
制定了《塔城地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前地区78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是组织开展了危险源普查和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工作。
共查出重大危险源65处,重大事故隐患18处,对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我区已通知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和部门,现正在治理之中。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
我区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塔城地区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防灾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消防安全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发放消防宣传单、展示消防知识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了宣传,切实提高了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认真开展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召开动员会23次,组织安全检查组49个,地、县18名政府领导亲自参与了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单位582个,发现隐患683处,已整改火灾隐患683处,下发各类法律文书384份。
四是积极开展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8月18日,我区在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召开了地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现场会,总结出的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经验得到了自治区消防总队的充分肯定。
1-11月份,地区共发生生产性消防事故24起,同比下降11%;
无人伤亡;
造成经济损失47.8万元,同比下降31.5%。
农机专项整治方面。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制。
地、县(市)、乡三级都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初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实行农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112次,张贴标语、横幅2083条,展示板报143块,出动宣传车181辆次,乡镇村学校安全课讲座250课时,发放宣传材料13.23万份,与公安、质检等部门联合宣传19次,社会受教育人数达16.54万人次。
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共举办农机大户培训班29期,培训人员1722人;
举办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517人。
四是狠抓农机安全示范村建设,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塔城地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全区共建立农机安全示范村48个,各村均做到了安全生产有人管,主要路口有农机安全宣传标语,事故多发地段有警示牌,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五是扎实开展各类检查和评审活动。
组织农机、质监等部门,在春耕春播、夏收、秋翻冬播期间对全区农机市场进行了三次大检查和一次重点抽查,对全区范围内的23家农机主机经销点进行了年审,通过年审23家,审验率100%;
按自治区的要求认真进行了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农机推广许可证检查。
春耕生产结束后,立即将主要力量投入到农机的田检路查工作中,尤其“五·
一”和“十·
一”长假期间,各县(市)农机局长亲自带队加强了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督察,实行错时工作制。
田检路查工作中,共查处拖拉机256629台次,纠正违章23960台,治理黑车759台,非驾490人,处罚违章11350人次。
同时,对农机维修企业的经营资格、开业条件、从业人员有无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检查,共对30家农机维修网点进行了审定发证;
对已取得合格证的175家维修点进行了年审,年审率达到100%。
通过扎实开展以上工作,1—11月份,全区发生农机事故4起,其中重大农机事故3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8.91万元。
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面。
针对年内事故多发的势头,组织开展了3次以预防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人员136人(次)、车辆47辆(次),检查建筑施工项目249项,受检面积115.08万平方米,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65份、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停业整改通知书8份。
1—11月份,建筑系统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造成2人死亡。
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方面。
深入开展和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了塔城地区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署成立了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确保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全年检查涉药单位1824家,查办违法案件147起,案值16.8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23户,查扣“齐二药”生产药品9个,价值94万余元,查封新疆西域药业有限公司阿斯匹林肠溶片5616瓶,价值5383元,曝光违法药品典型案件5起,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标值45万元,食品药品市场进一步规范;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纳入地区“十一五”规划总体框架,农村药品协管员发展到219人,信息员发展到1048人,全区66个乡(镇)832个行政村建立了监管网,有效解决了农牧民用药难问题。
同时,认真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
自治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区立即召开会议、制定下发了《塔城地区“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塔行办发[2006]81号),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个关键”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
在集中整治中,出动人员1893人(次),车678辆(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93家,发现隐患2454处,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743份,停产指令书65份,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2家。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今年,我区额敏县、乌苏市、和布克赛尔县、托里县安监局在县(市)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继沙湾县、塔城市之后先后升格为正科级单位。
全区安监机构工作人员由去年的41人增加到51人。
按照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区及沙湾县、乌苏市、和布克赛尔县成立了煤炭工业管理局,人员已配备到位。
根据自治区编办的通知要求,我区编办已向托里县下发了成立县煤炭工业管理局的通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
地区安监、煤管部门自加压力,不断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加快职能、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为不断扩大社会化、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下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是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及时宣传了自治区、地区的安全生产的形势,并对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了曝光。
三是认真总结推广了沙湾县《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乌苏市《大力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塔城市和平办事处新华社区《关注安全生产,共建和谐社区》的一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是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消防法》宣传及“五进”活动,工会、团委认真开展了“安康杯”、“青年示范岗”活动,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卫生、劳动、建设、教育等部门均以不同形式开展了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五是以月促年,扎实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份第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区举办了安全生产板报展等宣传活动。
行署常务副专员在塔城报公开发表了安全生产署名文章,并在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号召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地、县(市)、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也均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势积极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以上活动的扎实开展,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传播了安全文化、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强化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为不断提高工矿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按照“扩大规模、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大力开展了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通过独立培训、联合培训和委托培训等方式,加强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
截止目前,今年我区培训煤矿安全管理人员204名,特种作业人员1648名;
培训非煤矿山矿长及安全管理人员195名,特种作业人员415名;
培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631名,特种作业人员105名;
培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156名;
特种作业人员88名;
培训电焊工人员148名;
培训消防义务人员2521名。
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者的安全管理能力和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能战斗”的要求,加强了安监队伍建设,健全了机构,调整充实了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落实地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协调处理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了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问题督办制度,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将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情况,查找问题,制定对策,并按时通报,为各级领导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导向作用,在注重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积极拓宽信息渠道,并及时对全地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编辑和发布交流。
今年共编辑信息93期,发布信息118条,部分信息被自治区采用。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今年我区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县(市)虽然都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到企业、到人员方面还不完全到位,部分县(市)在监管上没有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仍有死角。
二是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完全到位,安全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个别县(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足,致使个别企业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现象。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
四、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我区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决定》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县(市)、部门、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监督,加大依法查处事故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和事故报告制度,对错报、瞒报、漏报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深化以道路交通、消防、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农机、建筑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立即限期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及时或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四)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
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尽快解决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相关问题,形成地、县(市)、乡(镇)、村委会(居委会)“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互动检查制度,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谁主管、谁负责”的前提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全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重点抓好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复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对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年内使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六)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评价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
扎实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工作,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实行动态监控。
对已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应救援预案,增强应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能力。
(七)充分发挥各级安监部门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作用。
加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实行督办制度。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议事制度,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