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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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有贷的办理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征得银行同意加名】。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
除支付上述手续费外,部分银行会收取加名手续费,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
元;
如果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主要流程是:
1、因为房屋买卖而需要更名是房产证更名的主要因素,而买卖需要先经历卖房的程序,并缴纳相关税费。
2、然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做委托。
注:
非夫妻房产需要事先约定好份额,然后通过转让或赠与的方式来增减名字。
南京:
夫妻房产证加名字具体流程
①、夫妻双方前往房产部门,申请加名,并填写夫妻房产《约定》→
②、房产局审核后给地税部门开具《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
③、出件的时候夫妻双方凭结婚证复印件、《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以及《约定》复印件,在契税窗口当场办理免税手续。
南京:
夫妻房产证加名如何免契税
纳税人只需要提供下列资料,南京地税即可当场为纳税人办结免税手续:
①、房产部门开具的《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
②、结婚证复印件;
③、房产部门受理的夫妻房产《约定》复印件。
房产署名注意事项
目前,商品住房销售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认定采取登记,因此购房合同签了谁的名字,经过房产局备案后,房产证办理时要与购房合同签名相一致,那么也就意味着购房合同签名基本决定了房屋产权的归属。
如果有贷款的房屋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多数银行是允许的,但减名则不少银行不允许。
你问我答:
1、问:
刚买一套二手房,85平方左右,全额付款。
还未过户,现在想把老家的父亲名字写上去,父亲在南京没有社保等。
需要交什么税么?
或者现在不加名字,等过户到我名下之后,再加父亲名字,两者的费用各自是什么?
答:
您好。
您父亲在南京无社保的话,在南京是不具有买房资格的,故目前并不能加。
过户到你名下之后,也不能加您父亲的名字。
2、问:
房屋购买合同签谁的名字,到时房产证就写谁的名字吗?
如果把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需要什么什么材料?
购房合同上签的谁的名字,房产证上就写的谁的名字,因为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过了。
夫妻双方如果要加一房名字到房产证上,目前的政策可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加上一方的名字。
根据规定,夫妻加名字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交少量的手续费、工本费。
3、问:
我男朋友付了15万首付,是按揭买的房,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正在办理中....请问结婚前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加了名字后15万是不是共同财产?
您好,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就必须是谁的名字,不能随意添加名字。
4、问:
按揭购房,房产证在办理下来之后要抵押给银行,在房产证抵押期间如果再加上新婚老公或老婆的名字,要怎么办呢?
加名字产生费用吗?
您好,房产证抵押期间是可以加老公或老婆的名字的,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登记就可以了,费用是,登记费80元/套,配图费20元/证。
5、问:
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女儿的名字,我女儿已成年。
原房产证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请问可以吗?
可以加您女儿的名字,通过买卖或赠予的方式加名字。
买卖就是按照正常二手房买卖交纳税费,赠予需交纳3%的契税。
二手房买卖需交纳的税费为:
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
普通住宅营业税为全
额的5.6%,5年以上(含5年)免征;
过户费3元/平方米。
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为3%;
此外还需缴纳110元左右房屋产权登记费和20元土地证工本费。
篇二:
购房合同首付男方,婚前加女方名字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
1、婚前贷款买房
写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婚后共同还贷,房本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
需要等到贷款还清后,你老公同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
2、婚前购房,怎么变成共同财产?
我和男朋友婚前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双方都有出钱,但购房合同上只让写我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要1年之后才下来,怎么可以办理共同财产呢?
可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此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公证。
也可以等到产权证下来后办理变更登记。
3、婚前购房婚后怎么才可以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给买的,写的是男方的姓名,现在男方同意房子和女方共有,应该怎么办手续,是不是得去公证处公证?
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到房产部门申请追加为共有人。
4、婚前贷款买房写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婚后共同还贷,房本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
需要等到贷款还清后,你老公同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
篇二: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规定与流程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规定与流程
本文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关于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规定与流程方面的事宜。
一般来说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比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1、带好三证:
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
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婚后购房的产权界定
“婚前”“婚前购房”界定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婚前”“婚前购房”界定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
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例如:
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
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
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
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共同还贷”补偿方法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以取得房产证为准),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
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
在偿还完所有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
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前先要弄清楚其中的法律关系,简单地说,购房者与卖房者是房屋买卖关系,而购房人与贷款人则是房款借贷关系。
当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找贷款人借到了钱,同时也办理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双方都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双方已经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
在此之后,购房人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贷款人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买房人买房行为得到了房产所有权是属于物权,还贷行为是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物权优于债权,所以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不能造成房产所有权的变更,且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变更必须经过房产部门的登记公示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只能产生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在婚后还贷的行为中你也出了一半的财力,所可以就婚还款的一半主张由欠款一方补偿。
婚后父母给买房不见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这就是说,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并不见得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给一方的除外。
婚后父母给买房不见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对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就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这样的规定笔者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
如果父母是给夫妻共同的赠与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同时写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样也这样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纠纷的公平解决。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规定与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文献解释,希望能够
帮助到大家,同时如果有更多的关于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方面自己不了解以及不能解决的,大家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去了解以及咨询相关专家寻求解决的办法。
篇三:
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签合同时签的是男方名字,现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请问现在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签合同时签的是男方名字,现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请问现在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银行贷款时是两个人同时签的。
开发商说不可以,并且合同已经交到房管局备案了。
还是得找开发商,你可以先到房产局撤销备案,完了后重新在开发商那签订购房合同,但是相对应的你的按揭就得重新办理。
比较麻烦,所以开发商基本上是不会同意的。
要加上她的名字操作起来很难,你们可以写个协议约定房产共有就可以了。
另外既然现在不给你改就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去房管局增加人名。
篇三:
购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问:
刘先生说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说好今年底交房,现在想把产权人改成儿子的名字,是否可行?
这要有个前提,刘先生的儿子必须领到身份证。
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
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
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刘先生儿子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
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
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儿子的名字,产权人写刘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写儿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
因此到最后儿子就是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部落到儿子身上(前提是儿子是惟一的继承人),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儿子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再重新核发一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
也可以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