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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志案稿

《彝良县志》档案(稿)

简述

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

198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结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工作,从广义上说,包括档案室工作,档案馆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和档案出版工作等,所有这些都属于档案事业。

通常所说的档案工作,是指档案室和档案馆所从事的档案业务工作,即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档案,,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服务的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利用、统计等8项基本内容。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做了重要批示:

“档案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专门事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历史研究,进行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

作好档案工作,不仅是当前工作的需要,而且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大事业”。

在社会主义中国,档案工作是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事业。

就当前而论,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服务;就长远而言,它为千秋万代积累文献,为延续和发展我国文明史做出贡献。

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曾说:

档案工作是一项“功德无量”的工作,这并非过誉之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彝良的档案事业,虽有曲折,历经坎坷,但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档案工作者克服困难、勤奋工作、全县的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档案事业进一步发展,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机构

一、机构建立、演变

1950年4月彝良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接收了原县政府移交的清朝和民国各种档案和零散文件、材料。

1956年3月,中共彝良“县委组织部清档工作组”,主要负责清理收集零散文件及立卷归档工作。

1960年3月1日,县委根据省档案局(1959)19号文件,成立彝良县档案馆,由县委办公室领导。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档案馆虽未撤消,但人员被调走、库房被占用,档案工作陷于瘫痪、无人过问,档案馆形同虚设。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开展开展档案的“恢复、整顿、总结、提高”工作,同年12月县档案馆工作得以恢复正常。

1987年7月4日,县委(1987)24号文件批准成立彝良县档案局,“实行局、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既是党委的机构,又是政府的结构,列入政府编制序列,仍由县委办公室直接领导,政府办公室协同配合抓好各方面的工作”。

1993年6月8日,县委综合改革委员会综改机编(1993)17号文件“撤消彝良县档案局,其职能归并县政府办。

原县档案局人员转入县档案馆工作。

县档案馆作为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1999年8月10日,彝良县结构编制委员会彝机编复(1999)3号文件《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彝良县档案局的批复》“由我县在1993年结构改革时撤并了档案局,致使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滞后,为搞好我县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意恢复彝良县档案局。

档案局与档案馆为一个结构,两块牌子,属彝良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

此后延续至今。

2005年年底,县档案局(馆)共有在职人员8名,其中局(馆)长1名,工作人员7名;文化程度大专4人,本科1人,中专3人;档案馆员3人、助理馆员2人,高、中级工2人;男同志3人、女同志5人;中共党员5名。

二、机构职能作用

县档案馆是县委、政府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结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其基本任务是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集中统一地管理党和国家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主要承担的任务是: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三)、采取各中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县档案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档案事业的职能部门。

主管全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全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事业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一发查处档案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三、历任领导人名录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任职时间

孙学贤男档案馆副馆长

李兴和男档案馆馆长

张建国男档案馆馆长

李兴和男档案局局长

李兴和男档案馆馆长

张华美女档案馆馆长

张华美女档案局局长

宋怀剑男档案局局长

档案管理

馆藏档案、资料概况:

1960年建馆初期至1988年县档案馆仅有馆藏档案5707卷、24个全宗,资料208册,照片档案167张。

在上级大力丰富馆藏的号召下,县档案馆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制定出《彝良县档案馆档案收集办法》、《彝良县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彝良县档案馆收集、征集档案资料公告》。

1989年收集区乡档案5829卷,13个全宗进馆。

1990年至1993年共收集922卷档案入馆。

通过多年努力、现在馆藏档案共计16716卷,其中清朝宣统元年到光绪28年档案8卷。

民国6年至民国38年档案857卷,1950年至现在档案15851卷。

另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8385件。

这些档案反映了我县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历史面貌、是我县重要的历史遗产和宝贵财富,对研究我县历史、指导当前工作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及参考作用。

另馆藏档案存有反映我县少数民族风情、英雄人物、各方面工作的照片2768张、影片档案1盘、底图档案41张、实物档案386件。

馆藏资料收集保存了1945年至2005年出版的资料4459册,参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大纲》划分为11类800种。

馆藏资料经过系统整理、分类编号、排列上架,编制了检索工具,达到了规范管理、方便利用的要求。

馆藏档案经过多年努力,已进行了系统的鉴定、整理、装订结实,美观、按全宗群排列上架。

编制了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著录卡片、全宗介绍等检索工具管理规范,提供利用方便快捷。

档案库房建设:

县档案馆建馆初期,办公地点和档案库房设在县委大院内一件土木结构的老式房屋之中、面积仅为36平方米,无一最基础的库房设备。

为了适应档案事业的发展,1985年省、地、县三级投资新建档案库房一幢。

使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按照“三空”、“五防”双层门窗的要求进行建筑。

既经济使用,牢固结实、又美观大方。

总投资114379.40元,建筑面积695平方米。

1987年正式交付使用。

2006年7月,按照县委、政府要求,档案馆拆除,搬迁到县委党校,借党校三间教室做库房、学生宿舍做办公室。

馆库设备:

县档案馆现有各种档案柜97组,档案密集架19立方米、检索工具柜1个,资料柜9套、复印机1台、吸尘器1台、自动温湿度记录仪2套、微机3台、照相机3台,机要电话1部,灭火器8个,防盗报警系统1台。

制度建设:

县档案馆拟定了档案收集、档案鉴定、开放、销毁,档案整理、档案保管等各种规章制度17个,编制了全宗登记卡、人员统计表、馆藏档案情况统计表、设备登记表等22种统计台册。

这些规章制度和统计台帐的建立,使馆内各种基本情况一目了然,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了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档案保管:

对馆藏档案按照“以防为住,防止结合,加强重点、照顾一般”的基本要求进行科学的保管。

建立健全了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作到档案库房“专人管理,天天检查,周周清扫,季季抽查,年年盘点”。

对接收进馆的档案必须经过严格消毒,防尘后方可入库。

对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尽力做好防光、防潮、防酶、防尘、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为避免档案老化,延长档案寿命,开展了历史档案的修裱、复制抢救工作。

全县档案管理:

多年来,通过不同程度地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罚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形成了关心档案工作、支持档案工作,作好档案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议程,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检查、过问档案工作,尽量克服单位经费紧张等困难,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县档案局克服资金、人员紧缺、无交通工具等困难、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居委会)及县直各单位指导档案业务,并加大全县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通过努力到2005年年底、全县乡镇、县直机关除个别单位外,都已达到云南省县级机关档案综合目标管理一级标准。

村(居委会)的档案管理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档案服务

档案开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云南省各级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的规定、1991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档案馆开放第一批档案,共9个全宗1286卷。

2006年9月,开放第二批档案,共38个全宗,4262卷。

开放档案目录已向社会公布。

档案史料编。

1989年县档案馆参与县组织部、党史办、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编写了《彝良县组织史》,1990年至2006年分别两次编制了《档案馆指南》。

并编制了《彝良县档案馆简介》、《档案馆大事记》、《彝良县党代会简介》、《彝良县历届人代会简介》、《彝良县历届政协会简介》、《红二、六军团过彝良情况汇编》、《彝良县著名人物汇集》、《彝良县馆藏资料介绍》、《彝良县局(馆)组织沿革》、《彝良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简介》等十种资料。

所编资料准确、真实、系统性强。

是保护档案原件和长远流传档案史料的有效措施,是主动、系统、广泛地提供档案利用的有效方式。

档案的提供利用:

县档案馆设立有专门的档案查阅室,建立查阅制度,做到热情接待、准确提放案卷,认真登记利用情况、收集利用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建馆至今共接待查阅利用21576人次,利用档案100874卷次、复制档案29204张(页)。

档案利用效益:

县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提供利用、为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县的经济发展,三个文明建设、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政策依据,为解决林权,房产、土地权属纠纷,编史修志、弘扬英雄人物先进事迹等提供详实的历史资料,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构建彝良和谐社会、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和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档案解决了困扰柳溪乡政府10多年的棘手问题。

茶坊村顶头社与岩脚社原隶属洛旺区管辖,1988年区乡体制改革后,茶坊村隶属柳溪乡两个社文革期间合并为一个生产队、文革结速后又分成两个社。

1982年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后山林权属未划清楚,两个社之间产生了矛盾、乡村两级组织多次调解。

无任何实际效果,双方对林权都拿不出依据,这个遗留问题一直困扰乡村领导。

1999年9月柳溪乡新一届班子决心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安排乡档案员陶成明负责查找依据。

陶成明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了档案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

通过查阅“两山”林业档案,两个社林权十分清楚、困扰着乡党委、政府近20年的棘手问题在县档案馆10多分钟找到了依据,陶成明感谢档案馆人员的真诚服务。

档案为龙安乡政府挽回损失3万元。

2004年3月28日早上十点三十分,龙安乡政府乡长罗德方急匆匆来到县档案馆请求支持。

龙安乡小学教师陈明辉状告乡政府侵占私房50多年,县法院通知乡政府案件已受理。

现位于乡政府对门的一幢石墙结构房子、有一间门面价值3万多元,陈明辉说由于他家原来成份不好,土改时房子就一直被乡政府占用,历年来多次要求乡政府归还房子,至今未归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注:

实际情况是土改时陈明辉的父亲成份划为地主,房子被农会没收,一直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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