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0830933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2.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docx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

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原则

一、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的意义  

(一)防止农药残留与农药污染危害

1、几个相关概念的定义

农药残留指农药使用后残存在生物体、农副产品、环境中的原体和(或)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

残留量指农药残存的数量,一般以毫克/千克(mg/kg)来表示。

农药残毒指农药的残留量超过规定的标准,则会对人畜、作物和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或通过食物链对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产生毒害,称之为农药残留毒害,简称农药残毒。

施用农药后,残存在作物或环境中的农药都存在毒性。

即有残留农药就存在残留毒性。

2、农药残留污染的危害

农药残留可造成污染,危害农畜产品和环境,高残留农药造成的污染会相当严重。

在农畜产品中,当非高残留农药按照推荐的剂量、方法和时间施药,农畜产品中不会有残留毒性问题。

但是,对于高残留药剂,如砷、汞制剂、六六六、滴滴涕、杀虫脒等,使用后它们在农畜产品中的最终残留往往超过最大残留限量。

原因是:

①难于降解,即使降解,其代谢物或杂质的慢性毒性与原药相当或更严重。

如滴滴涕和杀虫脒的代谢物滴滴依和4一氯邻甲苯胺,工业六六六中的乙体六六六等。

残留量是以原药及有毒的代谢物的总残留计,所以残留时间很长。

②可以通过食物链富集,在鱼、禽、畜体中富集,使农药的浓度增加,在食物链中处于最高位置的人体摄入这些食品后,往往富集较大剂量的高残留农药,从而影响人的健康。

  

在环境中,直接喷洒的农药除部分着落于作物上或飘移至附近农田外,大部分落入土壤中,土壤杀虫剂、杀菌剂和大部分除草剂则是直接施入土壤中。

一般的农药因土壤中各种降解因素的影响,其残留主要是当年使用的农药,但部分高残留农药则可能遗存更长的时间。

土壤中的农药可被作物吸收,可蒸发逸失进入大气,亦可经雨水或灌溉水流入河流和渗入地下水中。

例如残留期长的六六六可被胡萝卜、花生等吸收;均三氮苯类除草剂在土壤中残留期很长,玉米地除草如使用不当,对下茬作物小麦有药害;麦田中使用的高效除草剂氯磺隆,虽用量很少,但对下茬玉米、油菜、大豆和水稻等作物生长有影响。

水中溶解度大的农药,易于被雨水淋溶而污染地下水,如涕灭威、克百威、莠去津、甲草胺,二溴乙烷、二溴氯丙烷、乐果等在地下水中都有检出。

有的地区地下水温低,微生物活动弱,进入地下水的农药降解慢,如涕灭威需2~3年才降解一半。

许多国家都以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源,因此对地下水的农药污染十分重视,一般农药的残留标准为0.001(毫克/千克),存在多种农药时,总量不超过0.005(毫克/千克)。

3、农药残留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因子

农药残留主要由直接施药引起,也可吸收环境中的农药或通过食物链富集造成。

残留可以通过生物和非生物的方式分解。

影响残留的主要因子有:

(1)农药的理化性质在相同条件下,不同理化性质的农药,持久性有很大差异。

物理性质中以蒸气压和溶解度最为重要。

蒸气压高的农药,如敌敌畏等,易挥发、消失快;脂溶性强的农药,如滴滴涕等,易在植物的蜡质层和动物的脂肪中积累,并经动物富集;水溶性大的农药,易被雨水淋失,但亦易被根部吸收传导至植株叶部和籽实;易光解的农药如辛硫磷,施于植物表面残留消失快。

残留农药还可被氧化或水解,或被生物体内的酶所分解。

不同的制剂加工方式,辅助剂的使用对残留量也有影响。

农药的颗粒大,粘附性强,残留时间长;农药易于渗透到植物体细胞和气孔中,则光照和氧化影响小,利于保持农药原体;农药中添加稳定物质,则农药的残留期延长。

(2)作物类型和作物部位农药在作物上的原始沉积量因作物种类而异。

在相同施药条件下主要决定于作物可食部位的表面积大小,在叶菜、茶叶、牧草等叶用作物上农药的原始沉积量较黄瓜、茄子、苹果等食用果实的大得多,例如以40%乐果乳油800倍液喷施于茶叶上,原始沉积量103~158毫克/千克,相同浓度喷黄瓜,原始沉积量为0.38~O.85毫克/千克。

目前使用的农药大都是亲脂性的,沉积在作物表面的农药很快溶入蜡质层,不再以物理方式消失,大多积存于果皮、糠和麸皮中,因此除去农产品的外皮,可以去除大部分残留。

(3)施药方法、用量和时期不同施药方法对残留影响大。

飞机喷药时在植株上部1/3处约有总药量的90%;内吸杀虫剂用不同方法施药残留期相差很大,喷雾于叶面,原始药量高,但残留期短;土壤处理或根茎处理,则农药被缓慢吸收,残留期长。

施药量和施药次数增加,残留量亦递增,对高残留农药特别明显。

施药时期尤其是最后1次施药离收获的间隔天数对残留的影响很大,施在作物上的农药随时间推移而不断消失,施药后不同时间测定农作物上的残留量,可得残留动态曲线。

(4)环境因子作物和土壤中的农药可通过各种途径消失。

消失速度除与农药本身性质有关外,环境因子影响很大,如光对农药降解影响大,辛硫磷在茶叶上3天后已低于残留限量,但在土壤中的药效可维持10天。

土壤中的农药还可被微生物降解和随水淋溶,这些消解因素又随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水分含量、pH和温度而变化:

有机质含量高,黏粒多的土壤,农药易被吸附而保留于土壤中;大多数农药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少数农药在偏酸条件下易分解,如个别磺酰脲类除草剂;水分对土壤中的农药残留起重要作用,在渍水条件下促进农药降解;温度升高,亦加快农药分解。

4、农药残留主要评价指标

为了控制残留的危害,必须正确评估残留量,因此建立残留的评价方法和残留的允许标准非常重要。

常用到的有农药残留半衰期、农药安全间隔期、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指标。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

根据农药半衰期制定出农药安全间隔期;根据动物试验的最大无作用剂量,计算出每日允许摄入量;根据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出最大残留限量。

  

(1)农药残留半衰期是指农药残留分解消失到原始药量一半所需的时间,通常从残留动态曲线上,算出农药降解一半的天数为半衰期。

它是农药在自然界中稳定性和持久性的标志,通常以农药在作物上和土壤中的半衰期来衡量它在环境中的持久性。

半衰期越长,农药在环境中的持久性越好,残留就越严重。

半衰期是制定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和合理使用准则的主要参考指标之一。

影响农药半衰期的因子主要有农药的物理化学性质、施药方式和环境条件,包括日光、气流、雨量、温湿度、作物和土壤类型、pH值和微生物等。

同一种农药在不同条件下使用时,半衰期变化幅度很大,所以它只能有限度地代表在某一特定条件下农药的消解情况。

在土壤中的半衰期是评价农药对环境污染的指标之一,各类农药在渍水和非渍水土壤中的半衰期相差很大,如有机氯杀虫剂在渍水土壤中,由于微生物的作用而迅速降解,半衰期仅10~20天,在非渍水土壤中有时高达1~3年。

农药在土壤中半衰期的长短,不仅直接影响栖身于土壤中的动物和微生物生长,还影响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及对大气、河流和地下水的污染。

(2)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即收获前禁止使用农药的日期。

大于安全间隔期施药,收获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可以保证食用者的安全。

通常按照实际使用方法施药后,隔不同天数采样测定,画出农药在作物上的残留动态曲线,以作物上的残留量降至最大残留限量的天数,作为安全间隔期的参考。

在一种农药大面积推广应用之前,为了指导安全使用,制定安全间隔期,是预防农药残留污染作物的重要措施,亦是新农药登记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影响安全间隔期的因子包括农药性质、作物种类和环境条件。

各种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同,性质稳定的农药不易分解,其安全间隔期长。

相同的农药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亦不同,果菜类作物上的残留量比叶菜类作物低得多;在不同地区由于日光、气温和降雨等因素,同一农药在相同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是不同的。

因此必须制定各种农药在各类作物上适合于当地的安全间隔期。

在制定农药安全间隔期时,必须参考农药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拌种剂、除草剂中的土壤处理剂或播后芽前处理剂等,使用农药的日期是固定的,不再根据消解动态算出安全间隔期,而是测定收获后作物中的最终残留,其最终残留不超过最大残留限量即可。

(3)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简称ADI)指人体终生每日摄入某种农药,对健康不引起可觉察有害作用的剂量,也称日容许摄入量,它是农药慢性毒性的一项指标。

对农药的毒性而言,如仅用急性毒性指标,还不能完全表示。

人们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过限量的食品可引起慢性中毒,有的农药还有致畸、致突变和致癌性,因此新农药开发时,必须测定其日允许摄人量。

(4)最大残留限量(简称MRL)指在农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法定最高允许浓度,又称最高残留限量,以每千克农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毫克数(毫克/千克,mg/kg)表示,亦称允许残留量。

这是按照农药标签上规定的施药剂量和方法使用农药后,在食物中残留的最大浓度,其数值必须是毒理学上可以接受的,最后由各国政府部门按法规公布。

我们日常所说的农药残留量超标,即指农药残留量超过MRL值。

一般制定过程是根据毒理学、人们的膳食结构和田间残留试验等三方面资料制定。

人们对各种食品的取食量不同,在各种作物上的施药量和施药次数不同,各种作物的形态组织和生长速度亦不同,因而同一农药在各类食品中的MRL也是有差异的。

5、农药残留的控制

农药在农副产品和环境中的残留关系到人类的健康,人们要求没有被农药污染的食物和环境,因此必须研究控制和减少农药残留的措施。

已知农药的残留量与农药本身的性质和环境条件有密切的关系,可控的主要措施在于农药的使用,包括农药剂型、施药量、施药方法、施药次数、最后1次施药距收获的时间等,因此可以研究这些可控条件下各药剂的消解和残留动态,从中找出规律,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施药行为规范。

在农药使用时遵守这些规范,则农药的残留污染可以得到有效地控制。

我国制定的规范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它规定农药许可使用的范围;二是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它规定如何使用农药才能保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不超过限量。

此外,为了控制被污染农副产品进入消费市场,对主要对农副产品进行残留检测,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

(二)减轻对有益生物的伤害和害虫再猖獗  

农药在使用时,环境中往往存在很多其他的生物,农药对它们同样会产生毒害作用。

这些生物,它们有些是人类出于利用的目的而饲养的,例如家蚕、蜜蜂、鱼、虾、蟹等;有些是可以帮助人类消灭害虫的,如瓢虫、草蛉、青蛙等天敌;或是对于生态的保护有很大作用的,例如鸟类、蚯蚓等。

它们对于人类来说是有益的,通称为有益生物。

为了避免在使用农药时大量杀伤它们,原则上需要了解每一个农药品种对它们的毒性,以便在使用农药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危害。

由于有益生物种类很多,对每一种都进行了解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常用一些主要的有益生物来作为代表,这些生物主要有蜜蜂、鸟类(鹌鹑、鸽子等)、鱼类(鲤鱼、虹鳟鱼等)、蚕(家蚕)、蚯蚓、水藻(小球藻)、水蚤、赤眼蜂等,以这些生物作为试验对象。

试验的内容包括急性毒性试验和慢性毒性试验。

根据试验的结果制定每种农药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例如,通过试验证明,杀虫单等沙蚕毒素类产品对家蚕的毒性极高,因此在蚕桑上和桑田周围不得使用此类药剂;氟虫腈对虾、蟹类毒性极高,因此在养殖的水塘、水源地周围不能使用该药剂。

使用农药防治害虫,导致害虫更大程度的发生或次要害虫变成了主要害虫,此类现象称为害虫的再猖獗。

原因主要是:

①大量杀伤天敌,使害虫失去了天敌的控制作用;②某些农药对植株的生理结构和营养成分产生影响,变成有利于害虫的取食;③药剂本身对害虫有某些刺激作用,导至害虫的生命力、产卵数量增加。

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害虫和农药品种,开展生态影响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问题严重的农药品种,在使用时要加以限制。

防止害且再增猖獗的措施主要包括:

①在施药时尽量使用选择性杀虫剂,如灭幼脲、抗蚜威等药剂;②利用生态选择性可从利用天敌和害虫间的时间差或空间差来实现;③选育抗药性的天敌。

(三)延缓和减轻有害生物抗药性的发生

有害生物的抗药性往往随着农药的使用而发生。

抗药性是一种微进化现象,它的发展不像种群增长那样立即表现出来,只有在防治失败时才察觉。

药剂的使用虽然暂时降低了有害生物的种群数量,但与此同时却增加了抗药性基因的频率。

使用药剂的代价是消耗了一部分“自然资源”,即有害生物中的敏感性个体及它们所带的敏感性基因。

这种敏感性个体在一次又一次地使用杀虫剂的过程中逐步丧失,而一旦消耗殆尽时,再想恢复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甚至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抗药性的预防比抗药性产生后的治理更为重要。

为此,在使用农药时,应该遵守以下策略:

①限制使用药剂,降低药剂的选择压,做法包括减少农药的使用次数和采用适当的使用剂量;②换用无交互抗药性的杀虫剂;③合理混用(包括应用增效剂)和轮用;④选择靶标敏感的时期;⑤镶嵌式防治。

害虫综合治理(IPM)为抗药性治理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科学用药、保护利用天敌、选育抗虫作物和其他非化学药剂防治等措施降低杀虫剂选择压,达到减少环境污染和控制抗药性发展的目的。

二、科学用药注意事项

(一)对症下药各类农药的品种很多,特点不同,应针对要防治的对象,选择最适合的品种,防止误用;并尽可能选用对天敌杀伤作用小的品种。

(二)适时施药现在各地已对许多重要病、虫、草、鼠制定了防治标准,即常说的防治指标。

根据调查结果,达到防治指标的田块应该施药防治,未达到指标的不必施药。

施药时间一般根据有害生物的发育期、作物生长进度和农药品种而定,还应考虑田间天敌状况,尽可能躲开天敌对农药敏感期施用。

既不能单纯强调“治早、治小”,也不能错过有利时期。

特别是除草剂,施用时既要看草情还要看“苗”情。

(三)适量施药任何种类农药均需按照推荐用量使用,不能任意增减。

为了做到准确,应将施用面积量准,药量和加水量称准,不能草率估计,以防造成作物药害或影响防治

效果。

(四)均匀施药喷布农药时必须使药剂均匀周到地分布在作物或害物表面,以保证取得好的防治效果。

现在使用的大多数内吸杀虫剂和杀菌剂,以向植株上部传导为主,称“向顶性传导作用”,很少向下传导的,因此也要喷洒均匀周到。

(五)合理轮换用药多年实践证明,在一个地区长期连续使用单一品种农药,容易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特别是一些菊酯类杀虫剂和内吸性杀菌剂,连续使用数年,防治效果即大幅度降低。

轮换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品种,是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的有效方法之一。

(六)合理混用合理地混用农药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或兼治不同种类的有害生物,节省人力。

混用的主要原则是:

混用必须增效,不能增加对人、畜的毒性,有效成分之间不能发生化学变化,例如遇碱分解的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碱性强的石硫合剂混用。

要随用随配,不宜贮存。

为了达到提高施药效果的目的,将作用机制或防治对象不同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农药混合使用。

有些商品农药可以混合使用,有的在混合后要立即使用,有些则不可以混合使用或没有必要混合使用。

在考虑混合使用时必须有目的,如为了提高药效;扩大杀虫、除草、防病或治病范围;同时兼治其他虫害、病害;收到迅速消灭或抑制病、虫、草危害的效果;防治抗性病、虫和草;或用混合使用方法来解决农药不足的问题等。

但不可盲目混用,因为有些种类的农药混合使用时不仅起不到好的作用,反而会使药剂的质量变坏或使有效成分分解失效,浪费了药剂。

除草剂之间的混用较为普遍,市售的很多除草剂产品本身就是混剂,如丁·苄、二氯·苄、禾田净、威罗生、丁·恶、新得力、玉丰、乙·莠等。

除草剂的混用除了提高药效和扩大杀草谱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降低单剂的使用剂量,从而防止对作物产生药害。

(七)注意安全采收间隔期各类农药在施用后分解速度不同,残留时间长的品种,不能在临近收获期使用。

有关部门已经根据多种农药的残留试验结果,制定了《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其中规定了各种农药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即在收获前多长时间停止使用某种农药。

(八)注意保护环境施用农药须防止污染附近水源、土壤等,一旦造成污染,可能影响水产养殖或人、畜饮水等,而且难于治理。

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施药,一般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三、安全使用农药注意事项

(一)施药人员应符合要求

1、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植保知识,严禁儿童、老人、体弱多病者、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参与施用农药。

2、施药人员需要穿着防护服,不得穿短袖上衣和短裤进行施药作业;身体不得有暴露部分;防护服需穿戴舒适,厚实的防护服能吸收较多的药雾而不至于很快进入衣服的内侧,棉质防护服通气性好于塑料服;使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时,应穿戴防渗漏披肩;防护服要保持完好无损。

施药作业结束后,应尽快把防护服清洗干净。

(二)施药时间应安全

1、应选择好天气施药田间的温度、湿度、雨露、光照和气流等气象因子对施药质量影响很大。

在刮大风和下雨等气象条件下施用农药,对药效影响很大,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易使喷药人员中毒。

刮大风时,药雾随风飘扬,使作物病菌、害虫、杂草表面接触到的药液减少;即使已附着在作物上的药液,也易被吹拂挥发,振动散落,大大降低防治效果;刮大风时,易使药液飘落到施药人员身上,增加中毒机会;刮大风时,如果施用除草剂,易使药液飘移,有可能造成药害。

下大雨时,作物上的药液被雨水冲刷,既浪费了农药又降低了药效,且污染环境。

应避免在雨天及风力大于3级(风速大于4米/秒)的条件下施药。

2、应选择适宜时间施药在气温较高时施药,施药人员易发生中毒。

由于气温较高,农药挥发量增加,田间空气中农药浓度上升,加之人体散热时皮肤毛细血管扩展,农药经皮肤和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的危险性就增加。

所以喷雾作业时,应避免夏季中午高温(30℃以上)的条件下施药。

夏季高温季节喷施农药,要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3时后进行。

对光敏感的农药选择在上午10时以前或傍晚施用。

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小时。

(三)施药操作应规范

1、田间施药

(1)进行喷雾作业时,应尽量采用低容量的喷雾方式,把施药液量控制在300升/公顷(20升/亩)以下,避免采用大容量喷雾方法。

喷雾作业时的行走方向应与风向垂直,最小夹角不小于45度。

喷雾作业时要保持人体处于上风方向喷药,实行顺风、隔行前进或退行,避免在施药区穿行。

严禁逆风喷洒农药,以免药雾吹到操作者身上。

(2)为保证喷雾质量和药效,在风速过大(大于5米/秒)和风向常变不稳时不宜喷药。

特别是在喷洒除草剂时,当风速过大时容易引起雾滴飘移,造成邻近敏感作物药害。

在使用触杀性除草剂时,喷头一定要加装防护罩,避免雾滴飘失引起的邻近敏感作物药害;另外,喷洒除草剂时喷雾压力不要太大,避免高压喷雾作业时产生的细小雾滴引起的雾滴飘失。

2、设施内施药

在温室大棚等设施内施药时,应尽量避免常规大容量喷雾技术,如采用喷雾方法,最好采用低容量喷雾法。

如采用烟雾法、粉尘法、电热熏蒸法等施药技术,应在傍晚进行,并同时封闭棚室。

第2天将棚室通风1小时后人员方可进入。

如在温室大棚内进行土壤熏蒸消毒,处理期间人员不得进入棚室,以免发生中毒。

四、施药后的处理

(一)施药田块的处理

1、常规施药田块的处理

施过农药的田块,作物、杂草上都附有一定量的农药,一般经4~5天后会基本消失。

因此要在施用过农药的田块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一定的时间内禁止人畜进入。

2、施用过高毒农药田块的处理

对施用过有机磷高毒农药的棉田,3~5天内人、畜都不可进入。

稻田施药后要巡视田埂,防止田水渗漏和溢出污染水源,3天内不放出田水。

警示牌可这样制作:

“此田已喷农药,5天内禁止入内。

×月×日”;“果树已喷农药,30天内请勿采摘。

×月×日”。

(二)残余药液及废弃农药包装的处理

1、残余药液的处理

(1)未喷完药液(粉)的处理在该农药标签许可的情况下,对于少量的剩余药液,如果不可能在下一天继续使用,可在当天重复施用在目标物上。

(2)农药喷施结束后,剩余的药剂或药粉必须保存在其原有的包装中,并密封储存于上锁的地方,不能用其他容器盛装农药,严禁用空饮料瓶分装剩余农药。

要存放到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2、农药废弃包装的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一般沾有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据统计,我国每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约有32亿个,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弃之于河流、沟边、渠旁、田间、地头,污染地下水源,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如一些高分子树脂的塑料袋被日复一日地埋在土壤里,不但会浪费宝贵土地,而且在自然环境下不易降解,可保留200~700年,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

有资料显示,每亩塑料残留量达15千克时,可使油菜、小麦、稻谷分别减少54%、26%、30%。

丢弃在水中的容易被动物吞入,导致中毒或死亡。

因此,农药的空容器和包装,必须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丢,尤其不要弃之于田间地头。

(1)对常用农药废弃包装的处理

①对金属类的农药容器应冲洗3次,砸扁后将其深埋于土壤中。

②对塑料容器应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或烧毁。

③对玻璃瓶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

④对纸包装烧毁或掩埋。

(2)对农药溢出物污染的包装和废弃物的处理

被农药溢出物污染的包装和废弃物必须集中在一个通风和远离人群、牲畜、住宅和作物的地方烧毁或掩埋在不可能污染水井和水源的地方。

(3)对特殊农药的包装处理要求

①除草剂的包装不能焚烧,因燃烧时产生的烟雾有可能对作物产生药害。

②装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农药废弃物也不能采用焚烧的办法处理。

(4)废弃包装物处理安全注意事项

①焚烧农药废弃物必须在远离住宅和作物的地方进行,操作人员在焚烧时不要站在烟雾中。

要阻止儿童接近。

②掩埋废容器和废包装应远离水源和居民点。

③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农药容器,应妥善保管,以防被盗和滥用,同时要阻止儿童和牲畜接近。

④不要用农药空容器盛装其他农药,更不能作为人畜的饮食用具。

(三)施药后的清洁与卫生

1、施药器械的清洗

施过农药的器械不得在小溪、河流或池塘等水源中冲洗或洗涮,洗涮过施药器械的水应倒在远离居民点、水源和作物的地方。

2、防护服的清洗

(1)施药作业结束后,应立即脱下防护服及其他防护用具,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带回处理;

(2)带回的各种防护服、用具、手套等物品,应立即清洗。

根据一般农药遇碱容易分解破坏的特点,可以用碱性物质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如用碱水或肥皂水或草木灰水浸泡。

草木灰是碱性物质,常用 1千克 草木灰加16千克水做成清洗液,待澄清后取上面的清液使用。

若被农药原液污染,可先放入5%碱水或肥皂水中浸泡1~2小时,然后用清水清洗。

(3)橡皮及塑料薄膜手套、围腰、胶鞋被农药原液污染,可放入10%碱水内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3~5遍,晾干备用。

3、施药人员的清洗

(1)应先用清水冲洗手、脚、脸等暴露部位,再用肥皂洗涤全身,并漱口换衣。

施用敌百虫后不能用碱性肥皂洗涤,而应使用中性肥皂洗涤。

(2)对于使用了背负式喷雾器人员的腰背部,因污染较多,需反复清洗。

有条件的地方最好采用淋浴,条件差的地方在用肥皂清洗后,用盆或桶装上温度适合的清水进行冲洗。

(四)用药档案记录

每次施药应记录天气状况、用药时间、药剂名称、防治对象、用药量、加水量、喷洒药液量、施用面积、防治效果、安全性。

(五)农药的安全贮藏与保管

农药是特殊商品,如果贮藏不当,就会变质,甚至失效,也有产生其他有害作用的可能。

要仔细制订购买计划,以缩短贮藏时间和避免过剩。

农药的贮存条件要符合标签上的要求,尤其要避免将农药贮存在其限定温度以外的条件下。

贮藏的农药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做到安全、保险。

1、农药应专地储存,不能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放。

也不能和火碱、石灰、小苏打、碳酸氢铵、氨水、肥皂以及硝酸铵、硫酸铵、过磷酸钙等碱性或酸性物品同仓存放。

另外也不能和火柴、爆竹、火油、硫、木炭、纸屑等易燃易爆的物品放在一起。

最好能单独储存在有锁的仓库或专用设施中,还应远离儿童、家禽、牲畜、动物饲料和水源,以消除一切造成污染的或误当其他物品的可能性。

2、农药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卡通动漫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