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080713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1.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docx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260

 

保险行业资料汇编摘要

IndustryInformation–Insurance

 

♦战略分析

♦政策环境

♦竞争情报

♦市场行情

♦公司动态

♦国际资讯

♦分析评论

 

总第260期

2006/04/03-2006/04/09

 

【保险公司如何应对强制责任险的考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在各方期待的目光中已经出台,作为强制责任险的经营者,《条例》的实施影响最大的将是保险公司。

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与机动车强制责任险的缺位,使商业三者险实际上担负着强制责任险的职能,造成争议纠纷不断,保险公司不堪重负。

如今《条例》即将实施,保险公司要同时经营这两种责任险,将会面临哪些问题?

该如何应对?

《中国经济时报》认为,

  第一是费率问题。

《条例》第6条规定了强制责任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同时,第7条规定赋予了保险公司调整费率的权限。

虽然强制保险不应鼓励竞争,但这些规定实际上为保险公司在强制责任险经营中提供了隐性竞争的空间。

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来降低附加保费从而提高提高竞争力。

然而我国保险公司开展经营机动车责任险业务的时间不长,历史数据积累不充分,是否能制订出符合“不盈不亏”原则的科学费率还有待检验。

  二是责任围问题。

强制责任险与商业三者险的不同是承保风险扩大了,实行无过错原则;赔偿围更宽了,既包括人身伤亡,也包括财产损失;除外责任减少了,并且某些情况下还需垫付受害人的救治费用;保费的一部分将提取作救助基金。

这几项规定基本都是强制责任险题中应有之义,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将形成挑战。

保险公司不能再像商业三者险中那样以被保险人无责任而拒赔。

关于财产责任限额的规定,将使保险公司在处理人身伤亡的同时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理赔工作,因为财产损失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失中约占80%。

除外责任的减少、垫付规定及保费的提取都将加重保险公司的成本,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水平和投资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在垫付问题上与医院等相关单位处理好各种关系。

  三是理赔服务问题。

《条例》第29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后做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以及赔偿保险金的时间限制,分别是5天和10天,这对于保险公司的处理业务能力和理赔服务质量都是一个考验。

随着投保人的日趋理性,价格将不再是决定消费者投保选择的首要标准,取而代之的是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尤其是理赔服务。

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加强业务处理和快速反应能力,努力提高理赔服务质量。

  四是解除权问题。

《条例》第14条规定了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即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与先前公布的《条例(草案)》相比,保险公司的解除权删减了“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的情形。

这虽然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但也客观上造成了保险公司“应收保费”增加的可能性,对于保险公司的稳定健康经营是不利的,尤其是经营强制责任险这样的亏损概率较高的险种。

  五是组织结构问题。

《条例》第7条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这是保证强制责任险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

为此,保险公司必须调整部组织结构,设立单独的业务部门和人员,改革业务流程,以保证强制责任险的经营效率。

  从《条例》出台到正式实施仅有3个月的时间,在监管部门对相关工作进行细化研究落实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抓紧时机,充分理解《条例》的容和要求,从产品到观念,从人员到结构,从技术到服务,都要适应新的变化,实现与商业三者险的衔接,以保证机动车强制责任险的顺利实施。

【保监会“兵分五路”检查保险业】

  针对保险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保监会正在全行业开展一项以控有效性和经营合规性为重点,历时3年的专项检查。

由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已于2006年4月5日正式启动工作。

此次检查小组分为产险、寿险、中介、资金、统计共5个现场检查组以及综合协调、监管措施评议、行政执法督查等3个工作机构,是保监会成立以来最大规模并且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的现场检查。

根据计划,2006年保监会将检查8家产险公司、7家寿险公司和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其中,产险业务将重点检查车险、大型商业保险项目违规经营问题;寿险业务将重点检查银行邮政代理保险等业务违规支付手续费问题;而保险中介业务则将重点检查专业中介机构虚开保险中介专用发票,协助保险公司或投保单位违规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保监会称,将关注保险公司及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执行监管规章、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按照计划,4月份保监会将对具备股票投资资格的10家保险公司和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股票投资情况专项检查,7月再选择9家保险(集团)公司,进行债券投资专项检查。

保监会还将重点开展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从严查处保险机构虚假理赔、挪用保费、设立账外账、欺诈误导等违规行为。

此外,保监会还将检查统计法规和保险统计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保险统计管理情况等。

4-5月,责成各保险公司开展自查。

6-9月,责成各保监局对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太平洋人寿、信诚人寿在辖的分支机构开展检查。

10-11月,分别选择2家财产险总公司和2家寿险总公司开展检查。

  早报2006/04/06

【保监会示警财产保险公司共保风险】

  地财产保险公司在承保大型商业风险时的种种违规操作,有望得到整治。

中国保监会继4月5日宣布将开展全国大检查之后又发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共保业务时严格控制承保权限,规共保行为。

保监会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大对共保业务的管理力度,完善共保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承保权限。

共保人应共同签发保单或由主承保人签发保单,同时附共保协议。

在业务手续费方面,主承保人向其他共保人收取的手续费,应与分保手续费平均水平有显著区别。

共保操作不规、过度压低承保费率及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是目前保险公司承保大型商业风险中的三大弊病。

从3月开始,中国保监会已逐项发文开展整治。

  每日经济新闻2006/04/07

【保监会发通知规非车险市场】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规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纯风险损失率表》。

在重拳出击车险价格战的同时,保监会再度对财险市场进行规。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组织财险公司利用现有经营数据,逐步建立非车险《纯风险损失率表》。

而重点行业的企业财产保险、建安工险及其责任保险业务将首当其冲成为试点,此后再逐步向一般行业和其他险种推广。

业人士表示,与车险的大打价格战相比,非车险的情况相对较好。

但由于非车险市场上缺乏一个行业指导性的费率规章,一些大型商业风险项目低价竞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再加上近年来较少发生大的出险,使得非车险业务的理赔率有所下降,一些财险公司也因此把价格压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偿付的考虑。

据了解,《纯风险损失率表》将成为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的价格基础,保监会同时还将提出定价准则要求,指导各公司定价。

“通知”要求,《纯风险损失率表》颁布后1个月,各财险公司应及时修改或重新制定出本公司试点项目的保险费率及其对应的保险条款,并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将不得再继续使用。

而保险行业协会也将不定期对该风险损失率表进行修正和发布。

  新京报2006/04/05

【中国保险市场5年后将与欧洲国家“接轨”】

  英国最大、世界第六大保险集团英杰华集团(AVIVA)董事、英杰华国际寿险公司集团执行总裁菲利普·司格特,5日在分析认为,五年后整个中国的保险市场将与大部分欧洲国家“接轨”。

菲利普·司格特介绍,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业提供了很大的发展潜力,也给外资保险公司以很好的发展机会。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的赢利时间为7-9年,这取决于公司的发展速度。

中国的寿险市场非常独特,目前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欧洲保险市场需求水平有一些相同,但是五年后,整个中国的保险市场将与大部分欧洲国家相似。

  新华网2006/04/05

【政策性农险共保体盛装起步】

  三月中旬,一种新的农险试点模式--政策性农险共保体试点在破茧而出。

这是由当地十家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省政府授权经营运作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按照章程约定的比例,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共同提供服务的保险组织形式。

这种试点模式在全国属首创。

该模式有哪些特点,如何进行运作,政府的政策性支持有哪些?

记者近日赴对此进行了采访。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最明显的有三大效应:

一是技术推动效应;二是产业联接效应;三是信用改善效应。

”省副省长茅临生说的这三大效应显示出省政府对此种新的农险试点模式的支持决心。

他指出,共保体承担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阶段的农险(指种养两业,下同)及以险养险业务,以商业保险运作模式,实施对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结算、风险准备金提存等。

  据了解,共保体成员由“首席承保人”和“共保人”组成。

成员各方就省农业保险项目协商共保比例,制定共保章程,签订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本。

共保体不属独立法人机构,但在运作上,拥有共保体各成员公司同等的经营资格和业务围。

  四大准则保障共保体运作

  共保体的运作是被业最为关注的。

省发改委副主任、省政策性农险试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作汀把运作模式归结为四大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

把农业保险作为准公共产品,实行政策性指导和支持,由政府予以推动。

政府对农险保费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共保体实行“以险养险”的支持配套措施,对共保体经营业务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共保体按照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具体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2)坚持分散风险、均沾利益的原则。

共保方式是目前对损失概率不确定的重大项目和罕见巨灾的理想模式。

共保体可以降低独家承保的风险,提高对化解巨灾风险的承受能力。

共保体各成员按照章程约定,除按比例承担风险责任以外,享有对盈余部分的红利分配权;按照约定的承保份额拥有对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经营利益的终极所有权。

  (3)坚持有限责任、差异费率的原则。

在试点阶段,根据省巨灾风险状况和商业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共保体通过调整赔付方式实行有限责任赔付。

当全省当年农险核定赔款不超过实收保费的5倍时按核定的赔款赔付;当全省当年农险赔款超过所收农险保费5倍时则按比例赔付,由此实现最高承担当年农险保费5倍的赔付责任。

共保体与政府按约定比例承担赔付责任,同时,按照不同的风险区域实行差异费率,以体现收费和风险的对价公平。

  (4)坚持单独建账、封闭运行的原则。

在试点阶段,所有农险业务、以险养险业务的收入,均建立资金专户。

为积累信息和经验数据,应对巨灾风险,实行单独建账,封闭运行。

农险业务利润逐年滚动,以丰补歉。

  保监局副局长段中华进一步解释了5倍封顶的细化风险责任。

他说在试点阶段,实行全省围农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农险保费5倍以的封顶方案,共保体承担在此以的保险赔付责任。

具体是农险赔款在当年保费的2倍以,由共保体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农险保费2-3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1比例承担;赔款在当年农险保费3-5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2比例承担。

  四大支持政策力撑共保体

  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省分公司总经理华美春谈到共保体享有的政府支持政策时强调了四点:

  

(1)农险保费财政补贴。

省与试点县(市、区)政府财政对农户参加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的投保给予不低于35%的保费补贴,其中对水稻补贴不低于50%。

省财政在每年度的4月根据预算财政补贴数额一次性拨付给共保体,在业务年度末按照实收保费进行多退少补。

  

(2)“以险养险”配套支持。

县及县以下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险、综合财产险等,由共保体承保。

车辆险由省保监局提出具体指导费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