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项目综合说明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保证金及存取办法
三、招标工程现场情况
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范围
五、合格投标人要求
六、成果要求
七、设计、勘测费结算
第二章投标文件及要求
一、投标时应交的文件及编制要求
二、标书编制的有关说明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
二、中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定标的原则、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二、评标人员守则
三、评标依据
四、评标标准和评标定标办法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报价表格式格式
五、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六、退保证金说明
七、开标信封
第六章XX项目任务需求书
附件1:
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
经有关部门批准,XX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为此,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项目综合说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XX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本项目由两个包组组成:
包一:
XX勘察设计,预算勘察设计费用:
165.8万元(其中预算勘察费:
38.3万元、设计及预算编制费:
127.5万元);
(二)建设单位:
XX县XX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XX县XX镇
(四)建设资金来源:
BT投资建设人
(五)工程规模:
XX路即XX线,实际上已经成为一条城XX路,项目总长约XX公里,总投资估算约XX万元。
采用BT模式筹集资金。
(六)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以条件告知书为准;工作内容:
勘察测量XX路、排XX路灯、交通设施和绿化工程设计及概算、预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
(七)勘察、设计、监理要求:
1、勘察工期:
承包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八)招标代理单位:
XX
联系人:
X小姐
电话:
XX
传真:
XX
(九)招投标活动地点:
XX
(十)投标效期:
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
二、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存取办法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元整:
¥XX元。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帐户、分支机构帐户转入下述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XX),并且确保于开标前一天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
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
帐户名称:
XX
开户行:
XX
帐号:
XX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三、招标工程现场情况
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
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范围
勘察测量XX路、排XX路灯、交通设施和绿化工程设计及概算、预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等服务,具体设计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合格投标人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XX市政公用工程设计XX路)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有勘察资质的,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企业。
3.派驻的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XX市XX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成果要求
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条件要求。
七、设计、勘测费结算
1、设计计费基准价: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所规定的计费方法和范围计算出计费基准价;
2、中标下浮率:
以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报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
3、本工程设计费按下列方式进行结算:
(1)XX勘察设计项目费结算价=XX勘察设计项目计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2)工程设计费计费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算且按经XX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额计算。
4、勘测计费基准价: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所规定的计费方法和范围计算出计费基准价。
5、本工程勘察、测量费按下列方式进行结算:
(1)XX勘察设计项目勘测费结算价=XX勘察设计项目勘测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2)工程勘测费计费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算且按经XX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额计算。
6、本工程设计费及勘测费根据工程设计和勘测的进度按照工程勘测、设计合同约定拨付。
第二章投标文件及要求
一、投标时应交的文件及编制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组成。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注明正副本。
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商务部分》
(1)《商务部分》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商务部分》格式填报,否则作废标处理,填报内容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2)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相应的“小写”、“大写”栏内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以大写为准,投标下浮率保留到百分数后两位小数。
(3)报价要求
*①勘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必须在10.00%--20.00%的范围内(含界值),否则作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后依次附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业绩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等。
2、《技术部分》
包一:
勘察设计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技术方案内容(3万字以内)。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
3)总体设XX路。
4)工程投资初步测算及计算勘察设计费。
5)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6)标书内容中必要的图纸。
二、标书编制的有关说明
1、招标文件补充:
投标文件截止日期3天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应根据最新修改的文件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截止前,投标答疑、补充说明等均应以书面文件为准。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进行投标。
2、投标人收到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料后应进行校对,若有文件不全、不清楚或疑问者,请以书面形式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内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根据投标人提问情况决定是否举行招标答疑会。
招标人对疑问的解答和补充修正均以答疑文件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分“正本”(一正)、“副本”(五副)、电子文档及开标信封,分别独立密封包装且密封,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在封袋上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
XX
2.项目名称:
XX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3.“在XX年X月X日X时X分前不得启封”字样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人应按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表》参加投标事宜。
序号
事项
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
XX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1年1月7日至2011年1月26日8:
30--12:
00,14:
00--17:
30时(节假日除外)
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1年1月27日9:
00--9:
30(北京时间)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1月27日09:
30(北京时间)
5
开标时间
2011年1月27日09:
30(北京时间)
6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地点
XX
5、投标书或投标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
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⑵、投标保证金手续未能按规定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
⑶、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袋及签名盖章;
⑷、投标书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⑸、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签章;
⑹、开标时,投标人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办理,未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不准时参加招标开标会议;⑻、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于2001年7月5日联合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执行。
7、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每份人民币150元。
二、中标人须知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如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改由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仍然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时,改由排名第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第三名仍然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时,宣布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第一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招标人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投标保证金,但招标人依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0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第㈠至㈢款规定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可以不退回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应积极、及早进行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勘察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3、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在中标后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项目,中标人不得转包(招标人允许分包除外)。
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如某些专业项目中标人无相应资质,在经得招标人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可将该部分项目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四章评标定标的原则、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XX勘察设计、监理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由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
其中评标专家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委员会职责为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二、评标人员守则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遵守国家、XX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工程招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