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0790146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48.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分局靶场及业务技术用房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设计文档格式.docx

三、配电系统施工布置:

由裕华派出所办公区配电室用1根(3×

240+2×

120)电缆室外直埋引接至现场配电室总配电柜。

由总配电柜再分6路引出,1-1回路VLV(3×

50+2×

35)电缆引至基槽南侧的二级配电箱;

1-2回路VLV(3×

35)电缆引至主楼的二级配电箱;

1-3回路VLV(3×

35)电缆引至基槽北侧的二级配电箱;

每个楼二级箱再分5回路引至各用电设备的三级箱。

施工现场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进行输电,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混接,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布置原理采用如下方式:

1、总配电箱设置

根据本工程各单体及办公区域的平面布置,各施工处任务的划分及设备的配置情况,整个现场用电自配电室三路供电,线路采用双塑绝缘电缆沿工地围墙敷设,过路穿DN100镀锌钢管埋地敷设至各总配电箱,临时总配电箱具体分配如下:

1)1#总配电箱供本工程施工区域临时用电。

2)2#办公生活区单独设置临时用电。

2、分配电箱的设置

报据上述各总配电箱的供电范围,再按现场各单体的设备布置及生活、办公区域的平面布置设置分配电箱,详见临电平面布置图说明。

3、楼层施工用电分配电箱的设置

各单体主体结构施工时分配电箱设在施工层,在装饰阶段每层左右设立一只分配电箱,以满足小型电气设备照明等施工需要。

各总配、分配电箱的供电范围详见临时用电平面图(附图)。

注:

配电箱采用安监站认可产品

4、负荷计算

主要施工机具表:

名称

主楼

数量

功率

小计(KW)

切断机

1

4.5

电焊机

22.5

弯曲机

套丝机

2

2.5

5

大型调直机

9

小型调直机

4

砂轮切割机

3

6

盘锯

输送泵

90

振动棒

8

2.2

17.6

镝灯

3.5

7

照明及其他

70

合计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关系数如下:

∑P1

cosφ

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负荷计算,公式为

SSH=1.05~1.1(K1+K2∑P2+K3∑P3+K4∑P4+K5∑P5)

由公式求得施工现场设备用电量后,即为施工现场所需供电总容量,即Sz≥SSH

式中:

Sz——施工现场供电所提供的总容量(KVA)

SSH——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所需总容量(KVA)

∑P1——施工现场用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P2——施工现场用电焊机额定功率之和(KW)

∑P3——施工现场室外照明容量之和(KW)

∑P4——施工现场用室内照明容量之和(KW)

∑P5——施工现场食堂用电容量之和(KW)

1.05~1.10——容量损失系数

η——电动机效率系数,平均为0.75~0.90,一般为0.85。

K1——电动机同时使用系数,10台以内取0.7,11~30台取0.6,30台以上取0.5。

K2——电焊机同时使用系数,3~10台取0.6,10台以上取0.5。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施工现场最高取0.75~0.78,一般取0.65~0.75。

根据此式得∑P1=298KW、∑P2=425KVA、∑P3=73.7KW、∑P4=40KW、

SSH=1.1×

(0.6×

298/0.7+0.5×

425+1×

73.7+0.8×

40+0.6×

48)

∑P5=48KW、cosφ=0.7,K1=0.6,K2=0.5,K3=1,K4=0.8,K5=0.6

经计算SSH=464KVA,

现场变电所提供的用电量为600KVA,即SZ=600KVA,则Sz≥SSH,满足施工用电要求。

五、电缆、电线敷设:

1、避免电缆收到各种损坏及腐蚀,避开规划中建筑工程需要挖掘施工地土方。

2、电缆在室外直埋地敷设的深度小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细砂并盖砖保护。

3、电缆穿越建筑通道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引出地面2M高度到地下200m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地埋电缆严禁有接头。

5、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沿墙或电杆设置,严禁使用金属体线做绑线。

六、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使用绝缘导线,采用PVC塑料线槽敷设。

2、进户线过墙均穿保护套管,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

4、潮湿场地埋地非电缆配线处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封闭,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做保护接地线。

七、室外配电箱设置:

1、配电箱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置在强烈震动的场所。

2、配电箱周围有足够两人同行的空间,不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护的物品,始终保持配电箱周围畅通无阻。

3、配电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设置保护接地线。

4、各种机械使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三级箱配电制度,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导线的进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的底面,严禁在箱上侧后门外进出线。

八、工地照明:

1、选用额定电压220V,380V的照明器具,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2.4M。

九、现场施工安全用电:

1、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施工。

2、电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

3、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电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当施工现场外用电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挡,围挡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一)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方案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中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及修改施工方案的全部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5)定期检(复)查表(项目部每月、每周,分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项目部每月、每周,分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1)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

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2)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3、外电防护:

(1)本工程因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所以沿庆丰街对高压线进行全线搭设支架防护。

(2)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3)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4)若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否则不准施工。

(四)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深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

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五)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道不下于1.5m,双道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4)配电室门向外开启并配锁。

(5)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6)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黄上后左

B绿中中中

C红下前右

N淡蓝

(7)配电柜(盘)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8)配电柜(盘)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9)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标明控制回路。

(10)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配电箱: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分别设置。

3、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0m。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安装在兼顾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8、箱体的金属外壳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进、出线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六)电气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权威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性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水型产品。

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七)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4、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八)照明:

1、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装设局部照明。

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已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7、在特殊场所照明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楼内施工照明一律使用36V电源,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8、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在三相五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的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10、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

11、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螺口相连的一端。

12、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米。

严禁将插座与扳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3、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4、不得把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九)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

电器设备的金属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

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

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3)在建筑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施工时应注意:

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

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用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安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

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

同时还规定: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电气设备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开关箱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5)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暂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

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米,小于1.5米。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米。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成,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6)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的连接线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米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漏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灯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留出适当余度,以便修检。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线端子(有压线孔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7)电气设备的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距离为4米;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米;

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其最小安全距离为8米。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8)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1)施工现场所用配电箱、开关箱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制定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反思汇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