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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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17年6月6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壹份;

副本壹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监理人壹份,合同备案机关壹份,共肆份。

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乙级;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甲级;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施工图上全部施工范围。

1.1.3.2永久占地包括:

按施工图纸和规划许可证。

1.1.3.3临时占地包括:

施工图上全部施工范围。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按通用条款以及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叁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全套。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工程开工报建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叁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文档;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由承包人提交后三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现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项目部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监理项目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由发包人现场协调解决。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施工范围内由施工方负责,施工范围外由发包人负责。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满足施工安全的规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于本工程。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可按实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超过投标清单的所有工程量。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对该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工程量签证全面监督管理。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工程开工放线时。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三通一平”。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工程开工报建时。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省、市、质安主管部门规定和城建档案馆的现行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叁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文件。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报建。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20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负责。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负责。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负责。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负责。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工程开工报建时。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承包人书面文字批准。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工程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发包人负责。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分部、分项、工序的质量等级确定;

(2)增补变更工程的范围和工程量的确认;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确定。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合格工程并符合省、市、县质安主管部门的规定。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管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由发包人、承包人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共同编制。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符合市质安主管部门的规定。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符合现行施工管理的规定。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取得施工许可证时。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工程开工放线时。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发包人未提供相关地下管线及水文资料。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严霜、冰冻等异常天气;

(2)暴雨及7度以上大风;

(3)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等。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由发、承包人双方协商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发包人负责。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照现行见证取样的规定。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9.试验与检验

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9.1.2条规定:

试验与检验和材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由发包人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错项、漏项的调整。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县财评或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交后三天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交后三天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双方协商。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用。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

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

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载明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涨、跌幅超过省及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期间发布的预算价格的±

/%时,据实调整。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该合同为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合同内单价不作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工程无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国家现行计算规则。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予以审核。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发包人财务现行规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发包人现行财务规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前期工程基本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80%工程款,余款按主合同约定之后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双方协商解决。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工程结算总价扣减已付款项和扣留质保金后的工程价款。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承包人提交后7日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该工程取得财政评审结算报告时。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双方协商。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壹式肆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一年时。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时。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竣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年内。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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