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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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7.2应急培训

7.3应急演练

7.4工作责任

7.5工作评价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预案解释部门

8.3预案管理

9附件

 

做好雪灾防范与处置工作,使雪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扫雪除冰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雪灾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对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除雪除冰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含经济区)、坊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建成区发生的突发性暴雪雪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1.4.1扫雪除冰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2扫雪除冰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3扫雪除冰工作实行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4坚持依法扫雪除冰,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驻潍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扫雪除冰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依据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城市扫雪除冰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

即:

一般降雪事件、较大降雪事件、重大降雪事件、特别重大降雪事件。

2.1.1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包括:

市委宣传部、潍坊军分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事务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市旅发委、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区政府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

2.1.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冬季扫雪除冰工作及总体部署,协调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除冰工作,保证雪后道路畅通。

2.1.3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主要职责

(1)指挥长

全面负责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的领导工作;

决定发布橙色、红色雪情预警或启动Ⅱ、Ⅰ级扫雪除冰应急响应。

(2)副指挥长

协助指挥长做好城市扫雪除冰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长职权;

决定发布蓝色、黄色雪情预警或启动Ⅳ、Ⅲ级扫雪除冰应急响应。

2.2.1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扫雪除冰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2)负责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报告工作;

(3)具体负责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市区扫雪除冰工作,开展市区扫雪除冰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除雪减灾意识;

(4)根据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令,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

(5)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市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6)组织开展扫雪除冰检查,建立市区扫雪除冰督导机制,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市区扫雪除冰工作;

(7)负责推广应用城市扫雪除冰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8)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

(9)做好其他有关市区扫雪除冰工作。

各区政府和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成立除雪突击队,做好除雪物资机械储备。

负责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农贸市场及区内立交桥、桥梁涵洞、坡道的积雪清除。

组织监督检查所辖道路及沿街单位除雪情况。

市委宣传部:

负责市区扫雪除冰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扫雪除冰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城管局:

发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中枢作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雪情,快速传达市政府指令,组织协调各区(开发区)和各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组织环卫职工扫雪除冰。

组织清除公园、广场以及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

做好日常水、气防冰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清除所管辖道路、桥梁的积雪。

负责对拒不履行除雪责任的单位和沿街业户,督促区城管执法分局按《潍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潍坊军分区:

协调驻潍部队支援地方主要地段、路段的积雪清除,组织调度民兵参与除雪。

市气象局:

建立雪情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在正常的降雪季节内,每周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预报通报天气情况。

遇有特殊天气时,每日至少报送一次雪情预报。

市盐务局:

负责组织直属分局、坊子区盐务局、寒亭区盐务局建立政府除雪用盐储备库。

在冬季来临之前,按照拨付的政府储备资金,专库储备数量充足的政府除雪用盐。

冬季要建立除雪用盐储备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的准备。

市住建局:

负责组织所管辖的新建道路、广场、建设工地周围积雪的清理;

负责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实施裸露水管的防冰保护措施,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落实扫雪除冰工作。

市交通局:

建立除雪突击队。

负责汽车站、所辖公路城市出入口、立交桥、坡道、港口等地段的除雪工作,组织协调机场、火车站的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检查客运站的扫雪除冰安全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反映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指挥部指令,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和限速行驶。

教育过往车辆驾驶人员主动避让除运雪人员和车辆。

市教育局:

负责各学校及周边道路的除雪工作。

做好中小学雪后安全教育工作。

在遇有重大紧急情况下,协调大中专学生支援主要道路的除雪。

市财政局:

负责有关除雪经费的落实,对全市除雪所用物资、资金进行核定、审计,据实处理。

市旅发委:

负责协调市区各级旅游景点扫雪除冰工作,确保游客景点观光游览安全。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负责组织清除所管辖道路以及出入口的除雪工作。

2.4.1会商机制

成立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暴雪灾害时,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2.4.2专家咨询机制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聘请有城市扫雪除冰经验的驻潍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扫雪除冰专家顾问咨询组。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雪情,对城市扫雪除冰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

在结冰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必要时,根据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扫雪除冰抢险救灾工作。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有关的雪情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

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3.1.1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

必要时,根据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短时临近预报;

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立即报送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

3.1.2冰雪灾害信息

冰雪灾害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雪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冰雪灾害动态信息,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雪情,应立即上报。

重大雪情(暴雪及以上)在灾害发生后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以电话形式报告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4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小时内做好续报工作,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上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

3.2.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冰雪灾害的思想准备。

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市民对冰雪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市民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3.2.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城市扫雪除冰指挥机构,完善扫雪除冰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扫雪除冰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2.3物资通信准备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常规的扫雪除冰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

在重点扫雪除冰区域,做好救援设备、除雪设备及扫雪除冰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雪。

3.2.4扫雪除冰预案准备

(1)各区(开发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扫雪除冰机构根据市市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主动应对暴雪可能造成的各类危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市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反应机制,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并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3.2.5日常管理

市区扫雪除冰部门要重视扫雪除冰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扫雪除冰设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扫雪除冰机构、预案、队伍、工程、物资、通信等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1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雪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雪情预警(Ⅳ级)、黄色雪情预警(Ⅲ级)、橙色雪情预警(Ⅱ级)、红色雪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1、蓝色雪情预警(Ⅳ级):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2、黄色雪情预警(Ⅲ级):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3、橙色雪情预警(Ⅱ级):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4、红色雪情预警(Ⅰ级):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

3.3.2预警发布

(1)预警信息

雪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随着雪情演变,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对雪情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确定、调整或解除相应的预警级别。

(2)发布程序

蓝色雪情预警(Ⅳ级)、黄色雪情预警(Ⅲ级):

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后发布。

橙色雪情预警(Ⅱ级)、红色雪情预警(Ⅰ级):

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后发布。

(3)发布方式

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等成员单位及各区除雪机构按照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雪情预警信息应采取多种发布途径,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发布;

市公安局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发布。

机场、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广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它设施播放预警信号。

对人群高度聚集的地下商场、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布方式。

3.3.3预警等级调整:

根据雪情形势变化,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除雪预警级别变更建议,按规定程序签发调整。

3.3.4预警解除

(1)主动解除:

当降雪实际情况低于原雪情预警启动条件时,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出雪情预警解除建议,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解除。

(2)自行解除:

当启动与雪情预警级别相对应或更高级别的雪情应急响应,雪情预警自行解除。

蓝色雪情预警(Ⅳ级)应采取的行动:

(1)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启动蓝色雪情预警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蓝色预警响应,部署扫雪除冰相关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并通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

(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

(3)各区(开发区)负责部门24小时专人值班,不得擅自脱岗,保持通讯、传输设备通畅,除雪人员随叫随到。

(4)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区(开发区)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扫雪除冰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市气象局及时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天气形势分析和其它必要的气象资料。

黄色雪情预警(Ⅲ级)应采取的行动:

(1)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启动黄色雪情预警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灾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黄色预警响应,部署扫雪除冰相关工作,根据雪情严重程度,做好扫雪除冰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并通报市区扫雪除冰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

(2)市区扫雪除冰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

(3)各区随时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雪情变化及扫雪除冰情况。

所有人员全部到岗,集结待命;

除雪车辆作好准备,随时投入工作。

(4)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扫雪除冰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市气象局随时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通报天气变化情况。

橙色雪情预警(Ⅱ级)应采取的行动:

(1)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启动橙色雪情预警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雪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橙色预警响应,部署扫雪除冰相关工作,根据雪情严重程度,做好扫雪除冰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并通报市区扫雪除冰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

(2)市区扫雪除冰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

全部除雪车辆作好准备,随时启动。

(6)市教育局和市住建局加强对公管房和学校危旧房屋、校舍的安全检查、调度,及时发现险情,如有必要,及时转移人员,确保人身安全,特别是对中小学校舍和中小学生。

红色雪情预警(Ⅰ级)应采取的行动:

(1)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启动红色雪情预警的有关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红色预警响应,部署扫雪除冰相关工作,根据雪情、灾情严重程度,做好扫雪除冰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并通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

(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

(3)各级各部门所有除雪人员和车辆全部出动。

必要时,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可抽调中心城区任何单位的车辆设备、物资材料等,以备之用。

(5)市气象局每隔30分钟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通报一次准确的天气变化情况分析。

(6)市教育局和市住建局要及时、迅速地组织危房校舍内的人员进行撤离,确保人身安全。

市教育局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停课,部分安全校舍在必要时可作为临时栖身住所。

(7)市盐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采购、调拨、运输、分配扫雪除冰物资。

(8)市交警支队安排充足警力上路执勤,支队领导靠前指挥实行交通管制,加强指挥疏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根据突发降雪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范围等信息,确定降雪事件等级,实施分级响应。

对于突发的区域性暴雪情况,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指令各区启动区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各区也可根据区域内气象变化或相关信息资料,启动区域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

各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4.1.1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降雪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启动并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实施现场救援处置工作。

相关成员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雪情处置情况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和办公室,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

4.1.2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降雪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并负责组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实施现场除雪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应及时将雪情处置情况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

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

4.1.3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降雪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

各级响应单位人员迅速到位,组织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现场应急除雪处置工作。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应及时将雪情处置情况上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

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

4.1.4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降雪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应急委或委托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并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城市扫雪除冰工作,并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

必要时,请求支援。

4.2.1指挥与协调

突发降雪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行动负责人立即到达市城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各区和有关成员单位部署任务;

主持会商,分析雪情,研究扫雪除冰对策;

密切关注雪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根据情况,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2.2处置规范

雪情就是命令,降雪后各级各部门应第一时间组织除雪。

除雪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区为单位组织除雪。

配齐除雪机械车辆,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准备除雪机械,各沿街门店、单位应负责及时清除门前三包区域内的积雪,所有社会化除雪区域及门前三包等地区雪停后24小时内必须清除完毕。

4.2.3信息报告

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级除雪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雪情,及时掌握最新信息,随时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雪情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出现各类重特大降雪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

4.2.4联动机制

根据雪情演变情况,适时按程序请求当地驻军、武警,相关省市或中央的帮助和支援。

4.2.5信息发布

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雪情以及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处置工作的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扫雪除冰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根据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级扫雪除冰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4.3.1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Ⅳ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和市区雪情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市、区(开发区)扫雪除冰机构负责组织责任单位、沿街经营业户和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及时清除积雪,白天降雪应在下午6:

00前清除完毕,晚上降雪应在次日9:

00前清除完毕。

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雪情灾情情况,及时调度各级各类抢险队伍处置险情。

3、各级、各部门要安排精干力量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处理。

必要时,上报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

4.3.2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Ⅲ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和市区雪情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市、区(开发区)各扫雪除冰网络单位按照职责及时完成积雪清除任务。

白天降雪需在晚上8:

00前完成积雪清除,晚上降雪应在次日10:

00前完成积雪清除。

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扫雪除冰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并及时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汇报;

同时,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络、电子显示牌等公共载体实时向广大市民播报雪情动态。

3、市公安局要做好交通疏导和治安保卫工作,市卫计委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保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

4、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雪情灾情情况,及时调度各级各类抢险队伍处置险情。

5、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到岗到位,做好相应扫雪除冰工作。

4.3.3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Ⅱ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和市区雪情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市、区(开发区)进行全面动员发动,并具体组织实施积雪清除。

实行包片包段,确保责任到人,及时组织积雪清除。

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园林部门清除树木积雪。

组织协调驻潍部队、武警、大中专院校除雪机动队伍参与除雪。

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汇报雪情、灾情,通过各种公众媒体向广大市民播报实时雪情动态。

3、市政府分管领导及预警区域内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扫雪除冰第一线,成立现场指挥部,察看情况,指挥调度,按各自分工,在第一时间内展开救助灾民、工程抢险、物资调运、医疗救护、灾民安置等工作。

4、市公安局需安排足够警力上路,疏导交通,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正常有序。

5、市区扫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雪情灾情情况,及时调度各级各类抢险队伍处置险情。

6、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到岗到位,做好相应扫雪除冰工作。

4.3.4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Ⅰ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和市区雪情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1、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市、区(开发区)组织每日清除积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凝冰。

启用除(铲)雪机械并组织除雪突击队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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