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中学关于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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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中学关于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
五通桥中学关于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
政策告知书
各位高三同学及家长:
2019年普通高考(含艺术、体育类)网上报名工作于10月12日-17日进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及录取照顾政策告知你们,请认真阅读、领会并遵照执行。
年级组和班主任务必对全体高三考生宣传到位。
一、报名条件
2019年高考报名按教育部2018年规定的条件审查办理。
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教育部2018年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一)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信息确认三个阶段。
我校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按照市区招办统一安排的通知为准。
(二)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三)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
(四)考生到县级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信息确认时,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因为考生个人原因没有按规定完成报名、缴费、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导致考生报名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特别通告:
录取照顾政策
1.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三州、十七县、两区(即: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
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以上考生,均需要在报名阶段,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申请。
具体参见《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通告要求执行。
五通桥中学教务处
2018年9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18年10月12日9:
00至17日17:
00。
二、报名条件
2019年高考报名按2018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查办理。
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2018年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10月12日9:
00至17日17:
00,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18日9:
00至21日17:
00,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10月22日9:
00至11月2日17:
00。
各地应于10月25日17:
00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艺术、体育类考生信息库;11月2日17:
00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
各市(州)招考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二)我省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
(三)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
(四)考生到县级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确认时,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
(五)特殊类别考生的报名办法及要求:
1.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含统考生和单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
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考生于2019年1月29日-31日持招生学校的通知或名单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普通高考。
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考生于2019年1月29日-31日持招生学校准考证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但不参加普通高考。
东南大学少年班初试合格考生于2019年1月29日-31日持招生学校的《招生考试准考证》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普通高考。
4.在四川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定居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
5.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6.凡报考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大学、长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乐山师范学院等高等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单独考试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须到户口所在的县级招考办报名,统一编排考生号,但可以不参加统一的招生体检。
7.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样张见附件5),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扫描件)。
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
8.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8年10月11日17:
00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
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9.符合藏文、彝文加试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确认是否加试,报名工作截止后不得补报藏文、彝文加试。
请相关县级招考办注意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
(八)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学籍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和报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高考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
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四、报名工作要求
(一)报名前各地要将高考报名条件、对象和资格审查内容、办法、时间安排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报名前县级招考办应配备并培训报名工作人员,指导报名点工作,保证设备、人员和技术到位。
(三)集体报名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在本单位报名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县级招考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本单位网上报名顺利进行。
(四)各地应在考生报名时,明确告知考生报名、网上缴费、现场信息确认、体检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报名期间,报名点应张贴有关报名的规定、办法、程序,网上报名网址以及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解答考生关于报名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指导考生严格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输入有关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五)各级招考办及报名点要遵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22号)要求,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