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双桥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消防报警设施维修工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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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或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和双桥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

7000元(肆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到以下账户,必须在2018年7月19日12:

00前到账。

(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

31-

户名: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双桥支行营业部

备注栏注明:

双桥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消防报警设施维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7月20日下午14:

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大足区公共交易中心双桥分中心(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

(四)开标时间、地点和相关证件

1.开标时间:

2018年7月20日下午14:

30;

2.开标地点:

大足区公共交易中心双桥分中心开标一室(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

3、唱标时投标人需出示的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五)保证金退还查询

1.未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2.成交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收到合同后5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3.查询电话: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和双桥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竞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

竞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雷老师电话:

地址: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双龙西路102号(原双桥区区委党校内)

(二)采购人:

覃老师电话: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北中路109号1楼

第二篇供应商谈判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

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1、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谈判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2、保证金

2.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

2.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

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4、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5、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1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2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应加盖公章(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记及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应将“经济部分”、“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其它资料”等内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编排顺序装订成一册(不分开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包号(在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分包时应注明所投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投标时间、“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字样,并在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如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分包的,则每一分包单独一套投标资料进行包装(装袋);

②投标文件的正本单独包装(装袋);

③投标文件的全部副本包装成一袋(如因副本较厚无法装入一袋的,也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相应资料袋的包装或装袋的封面要求。

);

④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或装袋的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包号(在项目有两个及以上分包时应注明所投分包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正本”、“副本”“不准提前启封”、“投标文件”字样。

包装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2.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投标。

6.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6.4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7、响应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

8、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9、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三)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六)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八)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九)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四、谈判程序

1、由谈判小组确定与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评标室内由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

2、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

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

审查内容见下表:

(1)资格性检查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018年4-6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鲜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项目技术能力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为重庆非本地企业需提供入渝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4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所有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符合性检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7、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本次谈判实行两轮报价,竞标文件的报价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

谈判结束后,竞标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重新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该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对技术参数的偏离

1谈判小组根据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等需求且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价格相同,质量、服务优的靠前。

2、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具体的评审细则是:

3.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人的资格证明、竞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标资格。

3.2对技术条款和商务要求的偏离检查

,低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对这些技术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竞标人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3竞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不予核减;

若缺少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配置,按未响应编制文件内容,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评审价的计算:

合格竞标人的最后报价即该竞标人的评审价。

七、成交通知书

(一)缴纳交易服务费

1、收费依据

按照大足发改〔2017〕1号文件,中标人向“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2、收费标准

大足发改委〔2017〕1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

项目每分包中标金额

(人民币,万元)

收费费率

备注

100(含)以下

1.0‰

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

100-500(含)

0.95‰

500-1000(含)

0.9‰

1000-5000(含)

0.85‰

5000-10000(含)

0.8‰

10000以上

0.7‰

注:

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计算实例:

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1.0‰=0.1万元

(500-100)万元×

0.95‰=0.38万元

(1000-500)万元×

0.9‰=0.45万元

(5000-1000)万元×

0.85‰=3.4万元

(7000-5000)万元×

0.8‰=1.6万元

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

说明:

中标人为微型企业的免收交易服务费,由投标人提交标注有“微企”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近1年内区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微企证明材料原件。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及递交方式

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方式),否则视同认可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的质疑书原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直接递交,以复印件、传真件等方式递交的质疑书不予受理。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1.4质疑供应商未参与投标活动的;

1.5以复印件、传真件等方式递交的质疑书。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

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

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2.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质疑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表的还需提供“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五)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三篇谈判项目需求

一、项目一览表

相关内容及要求

详见第二、三大点

二、工程内容

双桥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内101栋、201栋、202栋、203栋、204栋、401水泵房消防报警设施的维修(包含线路更换、设备更换等详见施工图及清单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图纸范围及预算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工程具体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体质量要求。

施工内容要求:

1、拆除所有报警设备,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2、检查所有报警线路完好情况;

3、修复报警系统各回路的线路,损坏的线路进行更换;

4、补足损坏的报警设备;

5、重新编码并安装报警设备;

6、绘制编码图;

7、根据新的编码并重新编写联动程序;

8、整个消防系统联动调试合格,必要时邀请双桥消防大队参加指导和验收;

9、移交设备及竣工资料。

四、其他说明

本工程预算限价费用,包含清洗地面基层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四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

一、工期、地点。

(一)工期要求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该项目全部工程。

(二)实施(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工程服务要求:

1、车辆出入时注意不随处洒落,不带泥上路。

2、施工中材料堆放不能影响车辆行驶。

3、施工期间做好围挡、锥形桶、警戒线、反光贴等必要的警示标志的搭设,避免发生意外,造成安全事故。

 

4、施工期间不得将整个人行道宽度占用完,应留出行人通过的必要宽度。

5、每日收班后应将分散各处的物料堆放一起,保持工地整洁。

施工完毕后应迅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6、施工期间保证施工区生产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70%的合同价款;

第二次支付,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审计确认的工程余款(5%的质保金除外);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

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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