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讲解学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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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讲解学习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江苏省盐南中等专业学校李金松陈兵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办学模式,有以城带乡、三段培养的“海南模式”,行业为主、城乡联合的“河南模式”,以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天津模式”等。
从总体上看,我省中职学校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还处于探索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组织形式松散。
从现有的职业教育集团来看,只有少数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其他的则处于松散状态。
职业教育集团涉及到职业院校、企业、行业、政府等,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各角色的地位及权利义务不清晰,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没有相应的配套组织与制度,集团成员联系与合作缺乏有效的长效机制,不利于形成集团主体学校及其成员单位的发展优势。
企业参与程度不深。
在具体运作中,大多数职业教育集团都是职业学校在唱主角,理事长均由核心职业学校的领导担任,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
企业往往对当前能立即见效的合作较感兴趣,对一些见效慢的合作,特别是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合作不是太热衷,或是因为企业实力不足而难以参与,学校和企业往往会因需求的错位而不能产生理想的效果。
更有些职业教育集团没有考虑到校企双赢,致使有的成员企业提出退出职业教育集团。
政府关注及重视程度不够。
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有的作用得不到体现,对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没能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来促进其发展。
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吸引企业参与;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往往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普通教育上,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能只是出于当时对政绩的追求,组建之后不闻不问,任其发展;部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紧缺,不但不能给予职业学校资金支持,反而要从学校调用资金,影响了集团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与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应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决策,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
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学校、企业、协会与咨询机构等在集团化办学中的权利与义务。
要鼓励职教集团开门办学,积极走出去寻找机会,积极鼓励校企之间、城乡职教办学实体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了解,以便寻找到各自供需的结合点,并以此为切入点,根据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应出台多元政策,鼓励企业、各办学实体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政府的鼓励和推动对激发企业行业参与的热情至关重要。
要积极制定吸引企业参与的优惠政策,制定出操作性、实施性强的方案,对参与集团化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同时要明确企业的责任,每年接受集团学校一定数额的学生进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
应通过投资、评估、指导等方法引导集团化办学的发展方向,使集团向良性方向发展。
加强集团组织建设。
要实现职业教育集团良好有序地运行,必须加强集团的组织建设,实行团队化管理。
要通过建立职业教育集团董事会、理事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德育工作指导小组、教科研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就业工作联络小组等,建立跨职能部门、跨专业的领导或工作团队,把决策权分散到各个工作小组,建立自主、创新、灵活和相互紧密合作的组织形式,定期开展多项主题活动。
建立集团协调机制。
集团化办学的最大优势是集各成员单位的有效资源,做到资源共享与互补。
对于实质性合并的学校应实行人、财、物全方位统一协调。
对于非实质性合并的学校,在保持相对独立的前提下,在培养目标、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监控、招生与学籍管理、境外合作与国际交流等方面实行统一协调,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基本建设、师资设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实行统筹。
对于企业参与,应在后勤管理、学生就业、教学研究、课程设置、专业开发、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实践技术力量等方面实现有效对接。
通过有效协调,实现学校、学生、社会、企业的“四赢”。
加强集团制度建设。
制度是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规范力量,是支配整个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的“游戏规则”和行动框架。
要积极建立集团的动力机制、制度机制、保障机制,从而形成在一个大目标下的全面合作,集中各方面力量,争取政府对职教集团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创设有利于集团发展的宽松环境。
要建立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工作考评激励和奖励制度,推动校企合作;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配合做好企业用工的岗前培训;利用校企紧密合作的优势开展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和规律的研究,做好集团化办学的前瞻性研究;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学校任教、兼职,不断优化职业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建立职教集团的进入门槛和优化机制,保证职教集团成员在一个高起点上共同发展;坚持“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根据经济社会的需求,充分延伸职教集团的教育功能和社会功能,不断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条件已经成熟,我们期待尽快确立“省市主导、政策引领、学校主体、企业参与、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的集团化办学的基本思路,科学布局,集约发展,协同推进,集成组建,通过走集团化办学之路,迎接职业教育跨越发展新的春天。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
[日期:
2012-03-17] 来源:
教育部 作者:
职成教司 阅读:
40次[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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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服务全局、回应社会、推进改革、体现创新,按照《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着力提高质量,完善基本制度,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关键改革,整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 筹备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战略的实施,按照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总体原则,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编制印发《职业教育专题规划(2012-2020年)》。
2. 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
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促进各自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和协调布局。
推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拓宽人才成长途径。
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
3. 保证职业教育规模。
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基本要求,拓宽招生渠道和面向,努力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800万人的任务。
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促进各专业招生数量与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相适应。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扩大高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的规模。
分区域、分产业推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4.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
推动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提升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就业创业能力。
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试点。
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按照中央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总体要求,实施好职业教育富民工程,推动对连片特困地区学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的进程。
5. 完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
引导东部地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建立东部与中西部省、市、县之间职业教育协作机制,推动东西部职业学校开展招生合作、教学合作、就业合作。
支持东北地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合作。
建立开放合作平台和定期交流制度。
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总结推广四川9+3免费职业教育经验。
支持办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
二、 加强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
6. 加强职业教育法规建设。
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
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研究制定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意见。
完善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
印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研究制订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
7. 加快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建设。
适应产业调整升级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订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制定职业学校专业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等,促进职业教育关键要素标准化。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职务(职称)制度改革。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8.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进一步扩展免学费政策覆盖面。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经费支持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资助标准、高等职业教育扩大资助覆盖面。
推动各地制定和实施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三、 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
9. 加强行业指导。
推进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改革。
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调整优化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分类指导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推动行业部门和行业组织在预测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召开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2年工作会议。
10. 完善产教协作机制。
深入推进产教对话,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深化产教对话内容、丰富对话内涵。
推动和支持若干行业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行业职业教育专项政策,推进国家重点产业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
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现场会。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区域优势,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
召开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经验交流会。
11. 深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对56项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推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在职业教育体系、体制、机制、模式等方面出经验、见成效。
四、 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12. 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德育工作。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
发挥职业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实践育人。
办好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
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
研究制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调查。
13.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深入推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鼓励探索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形式。
推进专业课程改革,促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
修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颁布一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
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
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标准研究制订工作。
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
制定并印发“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指导意见和“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出版规划。
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
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召开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
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