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文档格式.docx
《辽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科技人员选派及工作程序
1.选派对象与条件。
选派对象主要为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科技人员,并自愿到受援地服务,同意本方案中有关规定。
2.选派范围与方式。
以就近就便调配为主,引导选派对象到地方服务。
3.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地支柱产业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开展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具体实施以考核目标为准。
4.选派数量要求。
每年计划选派234人。
5.按照“制定计划-分配指标-选派到位-开展服务-考核验收-总结评价”的程序选派科技人员到受援地开展服务。
主要过程如下:
(1)科技厅根据相关县(市)提出的选派需求,制定当年选派计划;
(2)科技厅落实选派计划,指导选派单位、受援单位与选派对象签订选派协议,经受援地所在科技部门审定、备案;
(3)选派对象按照选派协议和有关要求,为受援地提供科技服务;
(4)选派对象完成1年服务后,由受援地科技部门组织对其工作绩效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5)科技厅总结全省工作情况,报科技部。
(三)科技人员培养及工作程序
1.受培人员。
受培人员包括受援地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特派员等。
2.培训时间。
组织受培人员到沈阳农业大学参加为期2个月的脱产(岗)培训。
3.培训人数。
每年计划培训30人。
4.按照“制定计划-分配任务-发布计划-组织培训-考核评价-总结验收”的程序开展培训工作,主要过程如下:
(1)科技厅组织落实培养计划,并与沈阳农业大学签订培养工作协议;
(2)沈阳农业大学按照培养工作协议和有关要求,为受培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受援地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受培人员的报名参训工作;
(3)沈阳农业大学完成培训任务后,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决算,并报科技厅。
(4)科技厅根据培养工作协议验收培训机构的培养工作,对本年度培养工作进行总结,并报科技部。
四、组织管理
(一)本专项计划在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科技厅牵头制定总体方案,有关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受援地科技局负责本地区受援和培训需求,做好选派单位和受援单位的沟通衔接,协调受援单位为选派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组织选送本地受培人员参加有关培训项目,并做好相关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沈阳农业大学作为培训实施机构要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培养考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对选派到我省贫困和民族地区服务且考核合格的选派对象,除享受相关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2.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项目申报倾斜支持。
3.其它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执行。
(二)经费保障
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培养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所需经费由省本级财政科技资金承担。
选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选派对象到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
培养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培训和补助受培人员食宿。
财政厅、科技厅负责对财政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政策,明确使用范围,严格拨付程序,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附:
1.“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和培养需求计划表
2.“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
3.“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推荐表
4.“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5.“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1
科技人才选派和培养需求计划表
(试用)
县(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科技人才选派需求计划
所需
选派
的人
才类
型及
数量
专业领域
经费需求
需求
测算
依据
科技人才培养需求计划
培养
型与
附2
“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移动电话
学历
毕业院
校及专业
工作单
位及职务
是否为省际间调配
从何省
调配
拟分配的服务地点
拟开展的服务内容
工
作
经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单位任何职
奖惩
情况
工作单位
推荐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选派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备注
附3
“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推荐表
姓名
籍贯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推荐培养理由
拟培养类型及专业
奖惩情况
县级科技
主管部门
意见
省级科技
审核意见
附4
“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出生
日期
政治
面貌
专业技术
职称
及职务
派往县
拟开展
工作内容
注:
若选派对象为市际间调配,请在表格相应处注明“从何省调配”。
附5
“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
毕业院校
所在县
拟培养专业
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