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优化改革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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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优化改革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通过职能部门间功能互补,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实体业务大厅与线上政务服务融合发展,提高关联部门全流程办理效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办事群众和企业“少跑路”。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工作领导和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钟汰甬(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朱勇前(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成员:

黄昌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登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韦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唐振江(市大数据委主任)

高杨(市规划局局长)

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

付涛(市法制局局长)

廖继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黄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文理(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林刚(云岩区政府区长)

朱刚(南明区政府区长)

梅俊(花溪区政府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

邹杰(白云区政府区长)

汤辉(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孙绍雪(清镇市政府市长)

佘龙(修文县政府县长)

卓飞(息烽县政府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

陈宗权(贵阳银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杜华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孙元清兼任。

四、任务分工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优化登记运行流程、深化“一窗式”服务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全面推动便捷服务等“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具体工作;

负责规范绿色通道管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信访维稳等登记业务,凭相关文件、会议纪要优先受理申报,按时间要求办结。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存量房交易备案环节纳入存量房网签整合办理,待获取房屋登记数据后,以登记结果闭合交易流程;

负责在存量房交易、登记总体流程中剔除资金监管环节,按照自愿监管的原则由申请人自主选择;

负责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整、准确、及时地提供新建商品房项目楼盘表信息、房屋网签信息、房屋交易信息及历史测绘项目成果;

负责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对房屋测绘标准进行梳理,形成统一的规范标准对外发布,共建、共用、共享楼盘表数据;

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加强测绘机构、测绘成果审查备案工作;

负责房地产中介代理机构备案管理、信用管理等行业监管,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切实减少中介代理乱象;

负责协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负责增设南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硬件建设工作。

(三)市地税局负责南明区、云岩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税务环节)筹建工作;

负责调整征税查询的模式,按照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方案,通过贵阳块数据城市建设公司在政府职能部门间搭建的数据通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和预售信息进行实时数据查询;

负责精简税务环节收件资料,压缩办理时限,强化与国土、住建部门的工作衔接;

负责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对改革工作所需经费予以充分保障,重点保障不动产登记聘用人员所需经费;

负责依法指导改革所需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负责协调相关银行开展账户设立和收费工作,并尽量简化缴费程序和压缩缴费时限;

负责各登记服务点收费系统建设工作;

负责开辟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渠道,并指导不动产登记部门开设非税收费专用账户;

负责配合发改部门开展中介代理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清理、取消中央和省禁止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登记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环节的收费。

(五)市编委办负责理顺各关联部门职能边界,协调处理部门间职责重复交叉问题;

加大不动产登记人员增量编制保障力度。

(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参与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调控中介代理机构收费项目和服务价格,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和诚信建设。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不动产登记劳务派遣工作,并在队伍稳定、人才留用方面予以政策保障。

(八)市大数据委负责配合理顺不动产信息共享事宜,协调第三方机构建立信息互联共享平台;

指导各关联部门根据登记再造流程设置专项“数据铁笼”。

(九)市规划局负责协助住建、国土部门建立规范、统一的土地及房屋建设技术规范、数据标准;

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十)市工商局负责协助住建部门对中介代理机构进行管理;

负责查处中介代理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市法制局负责对改革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负责对精简的工作环节、事项进行法律依据审查。

(十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改革措施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并优先办理。

(十三)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确保窗口软、硬件达到规范标准;

负责配合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网上办事系统建设工作。

(十四)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邮政服务企业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合作。

(十五)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对改革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十六)各区(市、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五、推进措施

(一)优化登记运行流程。

一是再次梳理公布申报材料清单。

全面梳理和精简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交易、缴税、登记等办事事项的申报材料,减少重复递交申报材料,实行办事容缺受理机制,全面清理并减少登记前置条件,坚决杜绝互为前置条件。

二是精简审批环节。

需多个登记关联部门共同办理的业务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办理,减少办理环节,进一步简化登记及关联工作总体流程,重点突破当前不动产登记服务供需失衡的突出问题。

三是公布实施即时办结、立等可取、当日办结三种类型业务目录,接受群众监督。

对需开展实地查验、二审以上等不具备当天办结的业务,拓展缴费、发证便捷方式,避免群众再次跑路。

四是重点优化存量房转移业务。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手房买卖”环节过多、程序繁琐、周期较长等问题,重点采取精简措施,取消或排除部分非必要的前置环节,压缩登记内部流程和时限,实施存量房交易、登记一体化办理。

(二)强化“一窗式”服务力度。

一是在前期已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工作模式,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事项申报只跑一次。

二是进一步深化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

对前一个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

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是优化“一窗式”服务质量,对于条件成熟的服务窗口,在承诺办理时间内还要将缮证、缴费、发证纳入集成服务范畴。

四是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所有办理环节、时限、结果和人员接受监督。

(三)加强重点区域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全市不动产登记需求分布情况,加大人、财、物等服务资源投入,增设南明区、云岩区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服务点,合理分流办事人群,方便群众就地申报。

服务点按照“受办分离”的工作模式建设,即服务点主要承担登记受理、权籍调查、收费发证和信息查询等需直接面对群众开展的服务环节,审核环节通过信息实时传输,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后台集中审核,确保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节约运行成本,保障登记安全。

(四)推进数据共享交换。

市级部门业务专网通过网络直连、数据摆渡、第三方平台共享等方式,深化信息资源整合,健全不动产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机制,破除信息壁垒,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多向流通。

重点解决不动产交易、登记信息及辅助信息的不完全共享、半人工提取、存疑数据核查困难等核心问题,在住建、国土部门间已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和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共享信息范围,改进共享方式,统一共享标准,建立完整、准确、即时的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税务、司法、公积金、人事等部门职能方面的应用奠定基础。

(五)拓展利民便捷服务。

一是大力推行预约登记,合理分流办事人群。

二是围绕“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在申报资料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办事模式,并按照群众的意愿,对各类证书、单据实行“快递送达”。

三是加强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开通手机等网上支付功能,方便企业、群众“零上门”完成各类税费缴纳。

四是健全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并建立功能齐全的网上查询系统和实体自助查询终端。

五是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体系,避免因尺度、标准不一造成推诿扯皮、让群众“跑空趟”等问题。

六是加强各工作环节收费监督检查,取消或调整部分收费,以财政保障替代群众付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六)规范中介机构管理。

一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制定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将全市不动产中介机构纳入名录管理。

二是加强国有中介代理机构建设,扩大群众自主选择范围。

三是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平抑收费、信息公开、实地巡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机构经营活动,督促中介代理机构进一步规范收费,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减少中介代理乱象,助力群众、企业办事少花钱、少跑腿。

六、时限安排

(一)改革实施阶段。

2018年3月31日前,公布实施首批“最多跑一次”“当日办结”登记业务;

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南明区、云岩区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式”服务点建设;

2018年9月30日前,“最多跑一次”“一天办结”登记业务类型覆盖率达70%以上;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全面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业务“最多跑一次”和“一天办结”(政策法规明确规定最低办理时限的除外)。

(二)全面督查阶段。

2018年12月,市督办督查局牵头开展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推进各相关部门自身改革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2018年底,完善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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