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炉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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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人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包括接电话),应态度热情、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文明办事,要问清找谁、办什么事,对上访者或电话投诉要做好记录,并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问到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事,要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和权限限时认真办结,能办的事马上办、快办;
一时办不了的事,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问到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事,应主动帮助外来办事人员与有关站所联系,找到具体办事人。
若具体办事人不在,要帮助找到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问到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或涉及业务不明确的事,要做到不推诿,并请示在家的有关领导,按领导的要求办理。
对首问责任人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粗暴、推诿拖拉、故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镇效能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严肃处理。
7、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适用范围:
镇党委、政府全体人员、镇直单位工作人员。
追究内容:
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工作过失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有关规定,影响政令畅通,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工作中不忠于职守、不依法依规、不正确履行职能、不及时办理公务,造成损失或贻误公务的;
岗位责任过失行为需要追究经济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报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对有关责任人采用必要的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经济责任;
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过失行为须追究经济责任、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可以同时追究。
8、挂点制度
班子领导实行挂点负责制,进行任期目标管理。
全镇分麻沙、界首、长坪三个片区(麻沙片:
麻沙、水南、梁墩、竹州、留田、吕屯、华溪、江坝、重历;
界首片:
扁溪、新溪、大白、界首、江坊、交溪、墩头;
长坪片:
长坪、新坪、七宝、毛店、永兴、杜潭、溪头),每个片区由片长负总责,实行片区联动,每季度召开一次片区会议,研究片区内存在的问题,安排抓好片区内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挂点村领导对挂点村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重大事件、突发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汇报。
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热情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挂点村存在问题及时加以解决,重大问题反馈镇党委研究解决。
二、人事制度
1、各站、办、所主要负责人暂采用任命制,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聘任制过渡。
选拔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组织考核后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镇机关、各站办所因工作需要招收人员的,由单位负责人提出,分管领导把关,提出设岗方案、任职人员条件,并向社会公开招聘(有社保人员优先)选拔,由镇党委审查批准,一律采用聘任制,时间为1—3年,并签订聘用合同。
3、工作人员因病或因事包括因公外出参观、考察、开会、学习、培训或出国出境等都应向有关领导办理请销假手续,到党政办领取统一的请假单,按规定的批假权限办理,回来后应及时销假。
做到事先请假,“先斩后奏”者不予补假,并按缺勤处理。
站办所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站办所负责人同意;
站办所负责人半天及镇直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查;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镇主要领导批准;
班子领导成员请假需党委书记批准,镇主要领导要向挂点市领导请销假,并通知办公室备案,班子成员请假7天以上或跨省区活动的必须征得市挂点领导的同意,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岗或超假未办续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缺勤一天扣发当日工资并予以效能通报。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对因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坚决予以辞退;
对请病事假和出国出境探亲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4、辞职辞退。
机关工作人员辞职,必须向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经镇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任免机关审批;
任职未满五年的,不得辞职。
机关工作人员连续二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缺勤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纪律,经多次教育仍不转变的,予以辞退。
5、年度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依据。
对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
对不能完成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要轮换岗位;
对连续二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三、政治学习及会议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每周二晚上为机关学习时间,镇直机关、站所负责人及在家领导班子成员都必须参加学习。
坚持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构建学习型政府。
日常学习可安排在晚上,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或传阅学习的形式进行。
2、镇里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各村主干、站所负责人及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到会,党政办负责同志应对到会情况进行登记,凡迟到一次的,由镇效能办予以效能通报,一年内迟到三次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并由主要领导约谈一次,同时扣发年终奖金并须写出书面检查。
3、每周一召开镇三套班子成员例会,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计划部署本周工作。
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班子内部团结。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上级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对上一季度工作进行回顾,对下一季度工作进行安排。
四、重大经济问题决策制度
1、各村(站所)凡重大经济活动(基建工程造价5000元以上,木材采伐50立方米以上,毛竹采伐5000根以上,山地开发50亩以上,集体资产拍卖5000元以上),要严格按镇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事先要征求挂点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由所属单位或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召开村民代表会通过,报镇招标领导小组审议,经主要领导批准,实行公开招标。
2、对于镇内重大项目立项、重大经济支出,必须召开镇三套班子会议(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五、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开支项目应先预算、请示,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报销凭证须有经办人,经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各站办所除工资之外的一切支出(如招待费、镇政府及有关人事财政部门规定之外的奖金、补贴、购置固定资产等),开支300—1000元须报分管领导审核;
1000—5000元,须报镇长批准;
5000元以上须通过镇党委书记同意。
2、各站办所全部实行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规范管理,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制度,凡有预算外资金收入须足额按规定先缴入镇财政专户,然后按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进行使用,不得直接支出、坐支或者挪用。
村级账务实行村账托管,由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各村通过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及“一事一议管理办法”。
3、各类经费的划拨、开支,按有关文件或合同条款规定,经镇长审批后办理。
4、借款须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旅差费在返回后一周内报销,会议、下乡等少额支出按月报销,旅差费经会计审核,按规定权限领导审批后报销,旅差补贴按财政规定执行。
5、经单位领导批准参加各种学校学习的干部职工,学杂费、旅差费由单位报销,伙食费、代办费、书籍费及市内交通费均由个人自理。
6、医疗费使用: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医疗费使用按公费医疗有关文件执行。
六、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1、接待制度
镇直属机关、站办所来客招待,统一由党政办按标准安排在政府食堂用膳。
一般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或党政办安排人员陪同就餐,来客3人(包括3人)以下安排半桌,原则上部门对口接待,部门签单,费用自理。
办公室、各部门每月与食堂结算用膳费用。
如遇特殊情况,临时急需在镇政府食堂以外饭馆、酒家等用餐,应事先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党政办登记备查,否则接待费用由负责接待人员自付。
党委、人大、政府部门会议,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通知党政办,由办公室安排伙食及会务。
农村与会人员会期半天以上(含半天),由食堂安排伙食,家住本集镇范围内与会人员及与会议无关人员,一律不安排用餐。
党政办应严格掌握用餐标准,目前暂定为三种标准:
会议190元/桌,村主干及上级部门来客220元/桌,市级领导260元/桌,用酒另计,招待餐用酒由陪客的同志负责清点签名备查。
要超标准接待客人的,须报镇长批准后方可增加接待标准。
接待来客一律不上烟、水果、花生、瓜子等,如需安排,应报镇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2、用车管理制度
镇政府机关车辆主要用于班子领导出差、下乡及镇中心工作、突发性事件。
班子领导用车按向办公室要车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如遇几位领导同时需用车而又不能保证用车的情况,办公室应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给予派车。
班子领导下乡指导工作时,应尽量相互打个招呼,以便同片集中下村,提高用车效率;
班子成员一个人到建阳开会或办事不带车。
站办所车辆应首先保证其分管领导公务用车,分管领导只有在所分管部门车辆周转不开时,才可向办公室要求统筹派车。
政府因中心工作急需用车时,由党政办统一调配站办所等单位车辆,各部门负责人应顾全大局,全力支持政府中心工作,不得搪塞、推诿。
政府使用哪个部门车辆,由哪个部门负责备足燃料。
未经办公室调派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班子成员也不得随意调派车辆,否则发生意外事故由用车人员及驾驶员个人负责。
双休日车辆调派由值班领导和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由派车领导和办公室派车人员在出车单上签字。
政府车辆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党委书记、镇长同意后到办公室办理租车手续,租车费用(限建阳市内)为200元/天次。
政府机关国家干部职工本人结婚可免费用车一天,子女结婚在车辆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安排用车一天,但要到办公室交清油料费;
亲属用车照章收费。
每周一、周五由办公室派车接送班子领导到麻沙上下班,除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视情况搭乘外,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车辆出故障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讲明故障及原因后,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及镇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联系定点修理厂安排修理事宜及结算费用。
维修费用和购油费用的发票须经办公室审核,镇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八、财产管理制度
1、政府机关大院各办公室、宿舍及食堂、招待所等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由党政办人员负责清点,并分类造册登记,指定党政办专人负责管理。
2、办公物品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价值大的物品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用,借出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赔偿或酌情部分赔偿。
3、机关工作人员离任应办理财产移交手续,班子领导离任按组织部规定的移交程序办理。
九、卫生制度
1、每日上班前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各自办公室及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2、门卫负责大门、办公楼前后环境及公厕的卫生;
通讯员负责书记、镇长办公室及各会议室、客房、办公楼走廊、洗手间等共公场所卫生。
3、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头等杂物,宿舍楼公共部分个人不得乱堆杂物。
十、安全保卫制度
1、门卫、通讯员、值班人员应注意办公楼及宿舍楼的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办公室应经常检查线路,发现隐患及时排险,严禁私自拆装线路。
2、重点部门应切实加强防盗工作,属重要物质要妥善保管,出纳每日备用现金按财务有关规定管理,周末离岗前要锁好各自办公室门窗,遇较长节假日应安排专人值班。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关保密文件要妥善保管,按照上级规定的范围传阅。
本制度自二O一O年一月一日起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