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检测案例分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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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9内咬边
图8-1-10外咬边
七、内凹
图8-1-11内凹
八、烧穿
图8-1-12烧穿
焊缝无损检测案例分析
【案例1】无损检测工艺规程
1、背景
某天然气分输管网工程,要求射线检测100%。
2、问题描述
查无损检测项目部工艺规程《XX公司XX工程无损检测通用射线检测规程》,其中描述“……像质计的使用参照SY/T4109-2005,……射线评级参照SY/T4109-2005……,”等指导性话语;
查其曝光曲线为固定时间,电压-厚度曲线,但其现规程中明确说明项目投入三台XXG2505定向射线机,但其曝光曲线只有一个,现场人员解释为三台机器为同一厂家生产,性能差不多。
3、问题分析
(1)工艺规程是相当于公司标准一级的文件,对于项目上的工艺规程,就应当相当于项目上的标准,是所有检测人员赖以编制工艺卡的依据,应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设计指定标准的要求,对每一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做出明文规定,而不能使用“参照XX标准”等术语。
(2)曝光曲线是反映每一台射线机在一定的透照工艺,胶片系统条件下其曝光时间、选用电压、透照厚度三者之间关系的曲线,虽然射线机厂家给定的曝光曲线是一个型号一个曲线,这不能说明这些射线机就可以共用一个曝光曲线,实际上,就是同一台机器在不同的使用时期,我们还要对其曝光曲线做出修正,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一机一曲线。
4、问题处理
(1)重新编制工艺规程,将标准中的内容,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加入到工艺规程中来,使工艺规程能切实地指导检测人员工作。
(2)要求检测单位对每一台设备做曝光曲线,并制定曝光曲线校验制度。
【案例2】无损检测工艺卡
某5万方储油罐无损检测工程,施工规范为GB50128-2005,最底层板厚为24mm,最上层板厚为8mm。
在检查工艺卡的过程中,发现以下内容:
透照厚度填写为8~24,电压填写为150Kv~240kV,曝光时间填定为1~3min,查其现场操作记录,所有的工艺参数确实能包含在这些范围之内,现场人员解释说这样只是为了省事,其工艺卡没有技术上的问题。
(1)工艺卡的内容必须要覆盖工程中所有检测对象,但绝不是像标准中一样用一个区间去覆盖,是一一对应的覆盖,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如:
厚度为8mm,电压填写150kV,曝光时间填写1min等,必须使现场检测人员,能准确无误地根据板厚,读出各项参数,拍出合格底片。
(2)现场操作记录中的数据可以说不是来自于工艺卡,而是来自于现场工作人员的经验,也就是说这种工艺卡没有在技术上直到指导作用,是一张毫无价值的工艺卡。
(1)重新编制检测工艺卡。
(2)进一步检查其现场记录中的参数是否符合其工艺规程及所用标准的要求,所拍底片的各项指标是否合格。
【案例3】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长输管道φ508×
7,50km,设计要求射线检测100%,联头及穿越段超声100%,执行标准均为SY/T4109-2005。
某检测公司承揽这一工程,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现场共有检测人员4人,两个检测机组,每个机组均综合检测RT、UT;
其中王某为项目负责人,持证情况为RTⅢ、UTⅢ、PTⅡ、MTⅡ,李某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评片员,持证情况为RTⅡ、UTⅡ、PTⅡ、MTⅡ,王某注册单位为该公司,李某为其他单位。
另有机组长赵某持RTⅡ;
周某持UTⅡ;
均注册在该公司。
王某提出可以用合并检测机组,同时赵某负责评片,周某负责超声报告,而由王某统一审核。
(1)根据该项目的情况,该项目至少要有RTⅢ、UTⅢ各一人项,RTⅡ、UTⅡ若干人项,RTⅠ、UTⅠ各两人项。
工作分别人Ⅲ级编制工艺、审核报告,Ⅱ级根据记录评定结果、编制检测报告;
Ⅰ级以上人员在Ⅱ级和Ⅲ级人员的指导下负责现场操作,做好记录。
(2)该检测项目部现有人员,李某为非法执业,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为无效。
(3)现场机组长证书不全,至少应当持有所从事的检测类别Ⅰ级以上证书。
(4)很多检测项目,在人员报批时资质都是足够的,但是在检测过程中,极容易出现资质不够的情况。
(5)项目负责人王某提出的方案,从资质上讲能符合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是不可能实现的,故王某的方案不可取,就是该项目人员配备不合格。
(1)警告并清退李某,对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重新出具,并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勒令该公司限期增加检测人员,达到最低限度以上。
【案例4】无损检测部位指定
某管线,规格为φ377×
10,射线检测抽查比例为50%、Ⅱ级合格,超声检测比例为100%、Ⅱ级合格。
有现场监理,检测焊口由现场监理指定。
检查时发现A-5、6、7、8、10、11为01号指令所指定焊口,其射线、超声检测结果显示为合格。
据现场监理解释,此号段为当天开工每组(每道口两组)焊工的头两个焊口,当询问到为什么A-9焊口不在指定之列时,现场监理张某无合理解释。
经抽检,A-9号焊口为Ⅳ级片,未焊透30mm,超声复检结果也为Ⅳ级。
(1)现场监理的指令跳过A-9号焊口,有做假嫌疑。
(2)检测单位超声检测工作不到位,存在检测盲点。
(3)可以认为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检测公司三方现场人员存在串通可能。
(1)更换现场无损检测监理人员和超声检测人员。
(2)对已检测焊口重新进行超声检测。
(3)由监理公司制定焊口随机抽检规则。
【案例5】检测比例与合格级别
某集输管网包含了三条φ108×
5的管线,其中A为油管,要求检测比例为射线10%、Ⅱ级合格,超声100%、Ⅱ级合格;
总长1km,共计焊口148个。
B为油水混合管,要求检测比例为射线5%、Ⅲ级合格,超声100%、Ⅱ级合格;
总长500m,共计焊口64个。
C为排空管,检测比例为50%超声、Ⅲ级合格,无射线检测要求;
总长100米,10个焊口。
现场检查发现,施工单位采取的是地面预制,上架连头的办法,当问及现场监理哪些属于A,哪些属于B时,不能准确回答,且回答为比例肯定够,级别都按射线Ⅱ级,超声Ⅱ级检测;
且据施工单位工人回答,没有人指定哪根是A,哪根是B,随便用;
检测公司的回答是只要比例够了,级别够了,达到指令要求就可以了。
(1)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技术交底时应当交代A、B两种管道的不同级别与用途,并做出相应标识,以免用错。
(2)现场监理没有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的焊口进行跟踪记录,没有按不同要求对下不同指令。
(3)检测公司对不同管线的要求不进行了解,只是简单地遵照指令进行检测。
(4)监理公司指定焊口应当少指定预制口,多指定架上的固定焊口。
这样才有得于保证焊口质量。
(1)由于对质量的级别要求总的不是放松,而是更严格了,所以已经检测上架的焊口没必要重新检测,可以算入检测比例中。
(2)由施工、监理、检测三方对未标识的焊口进行识别,分别下指令,并由现场监理监督预制件的使用情况。
(3)监理在指定焊口时要着重于固定口的抽检。
对于油水混合管和排空管,由于预制焊口检测比例相对增大,在总比例一定的前提下,必然会导致固定焊口检测比例相对不足,因此在进行固定口抽检时必须要保证B和C两种管道固定口的检测数量能够满足其所要求的检测比例。
【案例6】无损检测标准执行
某集气站管线包括A管φ57×
4.5、B管φ45×
3,设计要求为“100%超声探伤,10%射线探伤复检,Ⅱ级合格;
不能进行超声波探伤的管线,进行20%射线探伤,Ⅱ级合格;
不能进行超声波和射线探伤的焊缝,必须进行100%的渗透或磁粉探伤,无缺陷为合格”。
在现场发现,所有的管线均以100%超声探伤,10%射线复检为委托比例;
检测公司报告也是以此比例出具报告。
(1)现场监理没有研究设计图纸说明书,不明白哪些是不能进行超声波探伤的焊缝,哪些是不能进行超声波和射线探伤的焊缝;
这种不能,主要是指SY/T4109-2005标准条文适用范围之外的不能,即超声波不能检测的有:
壁厚小于5mm或外径小于57mm,或为法兰、弯头与直管相接焊缝,或非对接焊缝。
射线不能检测的有:
非对接焊缝。
由于现场监理对检测标准不熟悉,致使指令错误。
(2)检测公司的指令接收人员应当明了SY/T4109-2005各个部分的适用范围,在接到指令的同时应当先研究指令与标准的符合性,然后才能签字。
显然,在这一事件中检测公司现场人员失职。
(3)检测公司工艺卡编制人员技术水平低下,没有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工艺,而是凭空编造工艺卡。
(4)检测公司报告签发人没有对报告的合规性做应有的审核,在明显不符合标准的报告上签字。
(1)现场监理指令错误,对现场无损检测监理人员进行更换。
(2)检测公司从报告签发人到现场操作人员或水平低下,或责任心不强,由检测公司更换人员,并建议业主考虑更换检测公司的可能。
(3)由于A管、B管的壁厚范围均小于5mm,无法进行超声波检测,因此对焊缝进行100%射线检测(即以射线检测代替超声检测),对于非对接焊缝等无法进行射线检测的焊缝,进行100%渗透或磁粉探伤。
【案例7】无损检测底片评定
某长输管线工程,规格φ508×
9,射线100%检测,标准SY/T4109-2005Ⅱ级合格。
抽查共10道焊口,其中有2道焊口底片评定情况如下:
A片:
为中心透照片,底片规格为1650mm×
80mm,底片质量良好,发现600mm处有气孔,评定框中φ2×
3,计6点,另有一条孔,与评定框相割,长5mm,宽约1.2mm。
原评级为Ⅱ+Ⅱ-Ⅰ=Ⅲ级。
B片:
为连头口,双壁单影透照,连续铅尺定位,每道口拍六片,底片规格360mm×
80mm,一号片252~260位置有条渣8mm,二号片分别在300~310、420~430处各有条渣9mm,三号片530~540位置有根部未透10mm,三片分别评为Ⅱ级,整道焊口Ⅱ级合格。
(1)A片综合评级错误,根据SY/T4109-2005,不能对同属于圆形缺陷评定区内缺欠进行综合评级,应判为Ⅱ级,现场评片人员依据的是自身经验或其他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定,属错判。
(2)B片属于错判,根据SY/T4109-2005中对于综合评级的要求,“任何连续300mm的焊缝长度中,Ⅱ级对接接头内条状夹渣、未熔合(根部未熔合和夹层未熔合)及未焊透(根部未焊透或中间未焊透)的累计长度不超过35mm”而在此焊口中,自252~540,只有298mm长的焊缝,应当将四个缺欠计算总长,即8+9+9+10=36mm,总长评定为Ⅲ级。
(1)对于A号口,属于过严,没有对管线的客观质量造成下降,经批评改正后,评片人员端正认识,正确评片即可。
(2)对于B号口,由于属于将不合格的焊口放行了,必须重新返修(因100%检测,所以没有必要进行扩探),如实有困难,应上报监理,业主各方签署备忘存档。
【案例8】无损检测报告
查某长输管线工程,规格φ508×
查射线报告10份,发现其中监理工程师签字一栏均为现场监理签字,且此人无任何部门颁发的射线检测Ⅱ级证。
检测公司评片员李某射线Ⅱ级证收将于5月30日到期,工程将跨此日期,检测记录操作人张某为射线Ⅰ级人员;
另外:
有一份报告评定结果栏中均为Ⅰ级,但在缺陷情况一栏中却有多处Ⅱ级缺陷,与底片评定记录相同。
检测人员当时解释为电脑粘贴复制所致。
(1)Ⅱ级人员的资质可以延期,但是要按规定办理延期申请,经批准后生效;
李某的射线Ⅱ级将到期,且无经过批准的延期申请,所以在5月30日以后,不能认为李某具有Ⅱ级资格。
如果李某届时能出具当地考委会复试成绩单,也可视为具有Ⅱ级资格。
(2)张某作为射线Ⅰ级人员,可以在Ⅱ级的指导下进行现场操作,但在签署检测记录时应由张某和指导张某的Ⅱ级人员共同签字。
(3)检测报告无论因何种原因出现的评级错误,均应视为无效,应重新签发。
如有将不合格的记录,发成合格报告的情况,则应以作假嫌疑追究报告编制、审核人员的责任。
(1)监理公司改派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射线检测Ⅱ级或以上的人员来担任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并签字。
(2)检测公司将李某证书向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或在李某复试后至成绩公布之间增派一名Ⅱ级人员。
(3)由检测公司认真检查报告,并将错误的报告重新打印,签字。
【案例9】射线检测现场
9,射线100%检测,标准SY/T4109-2005Ⅱ级合格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检测人员在检测合格段进行无损检测活动,经查:
检测人员系该标段检测承包商某检测公司员工,现场无委托单、无检测派工单,管线上已经贴好的两个片联上显示:
日期均为三天前日期;
A片焊口号与实际焊口不符;
B焊口有明显的返修痕迹,但片联上无返修“R”标识。
经检查人员跟踪至项目部检查:
A焊口原始片划伤严重,底片质量不合格,但上报为Ⅰ级片合格;
B焊口有明显密集气孔,Ⅳ级片。
(1)这是一起严重的作假行为。
(2)A片的原因只是暗室人员不小心、或洗片机存在问题将底片划伤,本可以重照,但检测公司以工程进度为由,自作主张,签发了合格报告,然后在他处做假片。
(3)B片有缺陷不正常上报,与施工单位串通,返修后补片,日期提前,这是典型的串通提高一次合格率的做法。
(1)对A片重新进行检测,防腐返工费用由检测公司负责,B片作为返修重新上报。
(2)依据有关规定对检测公司、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案例10】超声波检测现场
某长输管线,规格为φ355×
6,射线100%检测,标准SY/T4109-2005Ⅱ级合格;
穿跨越段、联头段增加100%超声复检,标准SY/T4109-2005Ⅱ级合格。
在对某穿河段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检测人员使用的探头为2.5P13×
13K2,工艺卡要求为5P8×
8K3,两者不符,记录上也记录为5P8×
8K3。
(2)现场耦合剂为清洁剂,经查,所有检测记录为合格的焊口的6点位即正仰焊位置,没有涂刷清洁剂,其他部位不同程度刷有清洁剂,个别地方在离焊缝36mm内飞溅严重也刷了清洁剂。
(3)有五道焊口已经做完记录,但到检查时尚未检测。
(1)工艺卡选用的探头符合标准,检测人员明知要求,错用探头,本次检测为无效检测;
检测人员将记录记为与工艺卡一致的内容,属做假行为,应按做假处理。
(2)仰焊部位没有耦合剂,属于没有检测,记录为合格,属做假行为。
(3)飞溅部位无法检测,检测人员仍然进行了超声检测,属要求不严,检测无效。
(4)个别地方耦合剂刷涂部位不足36mm,按标准移动区不小于2×
3×
6,应为每侧至少36mm,属漏检行为。
(5)没有检测的焊口就做完了记录,明显属于做假。
(1)整段焊缝重新超声波检测。
(2)对检测公司、检测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案例11】渗透检测现场
某成品油罐区扩建工程,8具10000m3储罐,施工规范为GB50128-2005,要求应对罐底板三层重叠钢板部分的搭接接头在根部焊道焊完后,在沿三个方向各200mm范围内,进行渗透检测,全部焊完后,再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
在对102号罐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委托单要求对根部焊道做渗透检测,现场检查有工艺卡、记录,均未发现技术错误。
对现场检查时发现,检测后没有进行后清洗工作,显像剂全部残留在角焊缝上,部分焊缝上及周边区域无任何红色显示。
(1)现场检测人员对后清洗工作认识不够,由于显像剂具有吸附性质,可以吸收水分,因此可能导致焊缝锈蚀;
渗透检测剂不进行后清洗,也将对后续的焊接工作造成影响,产生有害气体,并可能造成焊接气孔。
(2)根据部分焊缝及周边区域无红色显示,可以认定存在作假行为,该段焊缝的渗透检测无效。
(1)重新进行渗透检测。
(2)严格执行检测程序,检测完成后按规定进行后清洗。
(3)对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按规定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