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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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
1.3.2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多井口开采的矿井,必须有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文件(包括集团公司的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并在批准的范围内开采,不得越层越界
无上级部门批准的文件(包括集团公司的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扣15分;
超过上级部门(包括集团公司的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文件批准范围开采,扣15分
1.3.3在集团公司所属的相邻矿井之间调整开采范围,必须有集团公司的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
无集团公司的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扣10分;
超出集团公司的会议纪要或正式批准文件的调整范围进行开采,扣10分
1.3.4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按时报送资料、报表、图纸等
未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一次扣0.5分;
报送的资料出现严重错误一次扣1分
1.4
严禁超能力生产
1.4.1全年产量不得超过核定生产能力;
月产量不得超过当月计划10%
超过全年生产能力,扣5分;
月度产量超过月计划10%,扣2分
计划处
计财部
1.4.2同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同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扣5分
1.4.3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并按计划检修
未制定计划,扣5分;
未按时检修,一项扣2分
机电处
机电部
1.4.4按核定下井人数下井作业
超定员扣5分
劳资处
人力资源部
1.4.5以风定产
矿井总风量不足,扣5分;
采掘面风量不足,一处扣2分
通风处
通风部
1.5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并实施;
足额提取安技措资金
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扣10分;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基金挪作它用,一项扣5分
1.6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未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人扣2分,未给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一人扣1分
1.7未成年人和女工的保护
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或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1人扣2分
工会
工会
1.8劳动防护用品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山西省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一人次扣1分
供应分公司
物供部
1.9认真执行其它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生产经营单位未执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一项扣5分
季度
二
条
件
(400分)
2.1
顶板
管理
2.1.1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顶板事故多发地点的巡查及管理工作
40分
未开展班评估工作,扣5分,班评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1.2建立顶板支护质量检验、监测制度,并认真执行
未进行顶板检验、监测工作,一次扣1分;
无相关记录及分析处理报告,一次扣0.5分
2.1.3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检测及监测设备的效能
工作面未按规定配备顶板检测及监测设备或失效,一项次扣1分,未进行顶板检测及监测工作,一项次扣1分,无相关记录及分析处理报告,一次扣0.5分
2.1.4采掘工作面配置符合规程规定的支护设备和材料
未配备备用支护设备及材料扣2分;
备用支护设备及材料不满足规程规定的数量及质量扣1分
2.1.5采掘顶板管理工作的季度、年度计划及总结
无季度、年度计划及总结,一项扣1分;
季度、年度计划及总结不符合实际,一项扣0.5分
2.1.6所用支护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相关的安标证书、出厂产品合格证以及主要性能指标检测报告或化验单
无相关的安标证书,证件不全,一项扣1分
2.1.7所用矿压监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相关的安标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以及出厂产品合格证
无相关的安标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件不全,一项扣1分
2.1.8必须建立支护器材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检查和验收结果必须存档备案
未建立制度,扣5分;
一种支护器材检查或验收结果未存档备案,扣0.5分
2.1.9采掘工作面从开始安装至掘进、回采结束,必须开展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工作,建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日检、旬检、月检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分析处理责任制
未开展此项工作,扣5分;
缺一项制度,扣2分;
少检查一次,扣1分
2.1.10开采的新煤层、新水平、新盘区首掘巷道和首采工作面从开始至结束必须进行系统矿压观测,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矿压观测报告
未开展此项工作,扣10分;
观测内容不全的,一项扣2分;
未按时提交报告,1次扣1分
2.1.11所进行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试验,必须制定试验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试验报告
未制定试验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试验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经生产、安检部门审批,扣5分,未按时提交报告,1次扣1分
项目
长平公司负责单位
2.2
运输
2.2.1运输管理制度齐全,并严格落实执行
30分
缺一项制度,扣2分;
一项制度未严格落实执行,扣1分
2.2.2各种试验记录齐全、完整
缺一种记录,扣1分;
记录不齐全,扣0.5分
2.2.3倾斜井巷防跑车装置符合要求
斜井巷中缺一挡扣5分,一挡失效或未使用扣2分,安装不符合要求扣1分
2.2.4车辆连接器符合规定要求
未按规定做试验,一台扣2分;
连接器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2.5运输设备、设施完好,无失爆
一台失爆,扣5分;
一台不完好,扣0.5分
2.3
雨季三防管理
2.3.1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未建立机构,扣10分;
机构不健全扣2分;
制度不完善,一项扣1分;
责任不明确或未落实,一项扣0.5分
生产处基建处
调度室
2.3.2三防设备和物资,要设专门仓库(或地点)存放和专人管理,标识明显。
无专门仓库(或地点)存放,扣2分;
未设专人管理,扣1分;
无标识或标识不明显,一处扣0.5分
2.3.3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对主要水仓的清挖工作,保证水仓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雨季到来未完成水仓清挖工作,扣5分;
空仓容量达不到总容量的50%以上,扣2分
2.4
地测
防治水
管理
2.4.1管理制度、防治水设备
无管理制度扣1分;
无年度防治水计划扣2分;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未配备2台以上完好的探水钻机,扣10分
地测部
2.4.2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按照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化标准规定的必备的6种水文地质图纸,缺一种扣1分;
内容不符合规定,扣0.5分;
必备的技术成果资料(主要包括8种台账),缺一种扣1分,内容不全,扣0.5分;
必备的原始资料缺一种记录本扣1分,内容不全扣0.5分
2.4.3水害预报(各生产矿井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周以及临时地质、水文预测预报;
按规定提交“地质三书”)
缺一项预报扣1分,内容不符合规定不能正确指导生产扣0.5分;
未及时进行临时预报及下达隐患通知单扣1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总工办扣0.5分;
缺一项,扣2分;
内容不符合规定扣0.5分;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扣0.5分;
缺一次水害预报总结扣1分,水害预报不准确,扣1分。
2.4.4探放水设计(措施)及工程: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防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且认真实施
无设计或措施,扣10分;
设计或措施不符合《规程》规定,扣5分;
未按设计或措施实施扣2分;
设计审查签字不全扣0.5分;
探放水总结简单,内容不全,一处扣0.5分
2.4.5各种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规程要求
各种防(隔)水煤柱的留设不符合规程要求,一处扣1分;
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一处扣5分
2.4.6受带压开采的矿井制定对策措施
受带压开采矿井或区段未编制防治水总体规划扣20分;
有规划但未落实一项扣10分;
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未查明施工地点四周构造及富水情况;
扣5分;
对于有突水危险的地段未制定探、放、防措施,扣2分;
回采工作面带压开采时,未制定安全措施,扣5分;
未报集团公司审批,扣2分,带压开采工作面盘区缺总结扣2分
2.4.7井田内及周边矿井采掘范围、积水情况清楚
井田内及周边矿井采掘范围、积水情况不清、且未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原则,扣10分;
现开采9#(15#)煤层的矿井,工作面上部3#(3#、9#)采空区积水情况掌握不清,且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2.4.8贯通有计划,有措施
与小煤窑越层、越界巷道无计划贯通,一次扣10分
3000m以上贯通工程或两井间的贯通,未编制贯通测量设计或未经审批,缺一项扣3分;
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超过允许偏差值,一次扣5分;
一般贯通无措施,一次扣2分;
设计、措施内容不全的,一处扣0.5分
赵庄二号井
负责单位
2.5地质灾害防治
按规程《规定》对地表构筑物进行保护
因工作失误造成滑坡、地表构筑物损坏,一次扣5分
2.6
井下
机电
2.6.1机电设备、材料“两证一标志”齐全
25分
机电设备、材料有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
防爆设备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
阻燃抗静电材料还必须有阻燃试验证明。
缺一证扣5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设备,一台次扣10分
2.6.2井下供电安全、可靠
具有全矿井井下供电保护整定计算,并根据采掘实际情况及时更改,不出现无计划停电和越级跳闸现象。
一次无计划停电扣5分;
一次越级跳闸扣2分;
无供电整定计算和未及时更改扣1分;
整定一处不合格扣0.5分;
缺一种保护扣2分,一处保护失灵扣2分;
电气设备一处未接地扣2分;
接地一处不和格扣1分
2.6.3机电设备管理有序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应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管理,出现一处设备失爆扣5分;
出现一次应检修、更换而未检修、更换设备的扣2分
2.6.4掘进巷道局扇的“双风机双电源”管理
掘进巷道局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管理,要求上“双风机双电源”的掘进巷道必须安装,并定期进行切换试验。
应该安装而未安装的扣5分;
试验切换不过来,一次扣2分;
未按规定试验,一次扣1分;
未检修备用线路设备扣1分,设备不完好扣0.5分
2.6.5“三条线”管理
所有井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晋煤集机字[2007]627号文要求安装“三条线”,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掘进头20m范围内无通讯电话,一处扣1分;
管路,一处缺阀门扣0.5分
2.7
大型固定设备
2.7.1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
20分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启动,扣10分
2.7.2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且全部工作正常
缺一项扣2分;
工作不正常,一项扣1分
2.7.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无反风设施,扣5分;
不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扣2分;
反风率达不到40%,扣1分
2.7.4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未进行此项工作,一项扣2分
2.7.5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防跑偏、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防逆转和制动装置、自动洒水装置,且全部运行正常。
使用阻燃输送带
按规定,缺一项扣2分;
一项运行不正常,扣1分
2.7.6提升装置必须装设防止过卷、防止过速、过负荷、欠电压保护、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满仓保护)、减速功能保护等装置,其中防止过卷、防止过速、限速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有防撞梁、缓冲装置、托罐装置;
且每项保护装置运行灵敏可靠定期检查
2.7.7钢丝绳定期检查,有备用钢丝绳并检验
缺一项扣1分
2.7.8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立井升降人员的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提升装置井口、井筒装备、通讯信号齐全可靠
2.7.9井下主排水设备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能力满足要求,且运行正常
缺一项扣5分;
一项运行不正常,扣2分
2.7.10每年雨季之前必须进行联合试运转
未进行试运转扣5分
2.7.11空压机每项保护装置运行灵敏可靠定期检查
2.7.12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性能测试
按规定,缺一项扣1分
2.8
地面
供电
管理
2.8.1矿井采用两回路供电。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矿井达不到两回路供电要求的扣15分;
地面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站、立井提升机的供电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
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瓦斯抽放泵站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10分
2.8.2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
一处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地扣5分
2.8.3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及入井的轨道和通信线路,在入井处按规定装设防雷电装置
一处未加装防雷电装置或接地电阻不合格一处,扣1分
2.8.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电容电流不超过20A未进行补偿措施或补偿容量不足的扣1分
2.8.5现场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验电、放电、接地设施,绝缘用具齐全,定期校验
一套不合格安全用具或安全用具超期的扣1分
2.8.6按照电力工作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和检修
一次未按规定或无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的扣5分;
一次未按规定使用检修工作票进行检修工作的扣2分
2.8.7主变电设备、主线路、电缆和一级负荷按规程试验周期进行并符合规定
电气试验周期超过3个月的,一项扣2分
2.8.8矿井地面供电的线路和设备按照规定进行检修和定期切换
检修和切换周期超过一个月未进行的扣1分
2.8.9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合理,无高压越级和拒动现象
检查和事故统计分析发现每一次扣1分
2.9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2.9.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证书
缺一证书扣2分
2.9.2系统必须与集团公司联网运行,并上传至省局,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未按要求进行联网运行扣2分,不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扣1分
2.9.3系统必须具备风电瓦斯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
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闭锁功能
系统功能不能实现,一项扣2分
2.9.4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系统达不到2小时要求,一次扣2分
2.9.5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系统功能达不到要求,一项扣2分
2.9.6按规定在各地点安设各类传感器,各个仪器工作灵敏可靠,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
缺一台扣0.5分;
设备工作不正常,一台次扣1分;
未按规定调试、校正,一台次扣0.5分
2.9.7系统必须连续、稳定运行,设备参数设置符合要求,数据跟踪误差不超规定
一个采掘工作面监测系统故障扣1分;
一个盘区监测系统故障扣2分,参数设置不符合要求扣0.5分,数据跟踪误差超规定扣0.5分
2.10
特种
设备
2.10.1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台帐,并对设备实行计算机管理,动态更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健全。
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定期审查
无特种设备台帐或未及时更新,新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扣2分;
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扣2分;
规程措施未定期(每年一次)审查扣1分
2.10.2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和检验
特种设备无“注册登记证”和“使用许可证”一台缺一项扣1分;
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一台缺一项扣2分
2.10.3电梯、起重设备要求进行专业化维护和保养
未与专业化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协议,未对电梯和起重设备进行专业化维护保养,一台次每项扣0.5分
2.10.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安全附件及仪器仪表按要求定期校验
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不灵敏或不可靠,一台次扣0.5分;
安全附件及仪器仪表未按要求定期校验,一台次扣0.5分
2.1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做到”三知”、“四会”和“五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做不到”三知”、“四会”和“五严”,抽考一人次扣0.5分
2.10.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季度安全隐患自查覆盖面达90%以上
抽查不达标扣0.5分
2.11
通风
2.11.1矿井、采(盘)区及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高瓦斯、突出矿井专用回风巷设置符合规定。
改变、调整通风系统符合程序规定
一处(次)不符合规定扣10分
2.11.2井巷风速符合要求
一处风速不符合规定扣2分
2.11.3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的安设、测试、检查、维护及反风符合规定,主要通风机运行可靠
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的安设、测试、检查、维护及反风等每出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一次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扣10分
2.11.4局部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设、检查、维护符合规定,局部通风机运行可靠
局部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设、检查、维护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一次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扣2分
2.11.5通风设施的位置、质量及检查维护符合要求
一处(次)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扣1分
2.11.6矿井通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符合规定
通风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扣2分;
缺少一人或一项制度扣1分
2.12
瓦斯
2.12.1无瓦斯积聚、超限
一处(次)瓦斯超限或积聚扣5分
2.12.2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抽采系统运行可靠
抽采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扣5分;
一次抽采系统无计划停运扣2分
2.12.3矿井吨煤瓦斯抽采进尺符合要求
吨煤瓦斯抽采进尺每少0.005m/t扣1分
2.12.4矿井及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符合规定
矿井瓦斯抽采率不符合规定扣5分;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不符合规定,扣2分/每面
2.12.5矿井瓦斯抽采装备、设备和仪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参数检测
矿井瓦斯抽采装备、设备和仪表等,缺一台扣2分;
未按规定进行参数检测,一次扣1分
2.13
瓦斯突出防治管理
2.13.1矿井防突制度、措施的制定、审批和执行符合规定
无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制度、措施、计划或未按规定执行,一项扣5分;
制度、措施、计划等不完善,一项扣2分
2.13.2矿井防突设施、装备、仪表满足要求
矿井防突设施、装备、仪表等,缺一台扣2分;
未按规定进行参数检测每次扣2分
2.14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管理
2.14.1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符合规定,运行可靠
一次不符合规定扣2分;
一次(处)传输中断或误报警扣1分
2.14.2各类传感器的设置、管理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