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五里界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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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必须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时,既要合理确定工资分配等次、科学制定考核细则、适当拉开距离,又要切实维护好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
四、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此条为教育局文件精神)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未完成学校本学期规定的工作量或岗位任务的;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学期内擅自脱产进行学历提高等培训的;
(5)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学期内累计迟到、早退十五次,旷工达五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的;
(7)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2.学校班主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部分,按每月300元标准,班子成员(正主任以上)每月200元标准,在全校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单列,考核前将资金提出来。
后勤人员按照全校教师平均绩效90%单列,按照《江夏区五里界中学后勤服务人员考评细则》进行考核发放。
3.支警、支教和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经学校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按学校同等人员平均绩效发放。
4.癌症、精神异常人员按学校同等人员平均水平发放。
五、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
具体考核办法见“各块工作考评细则”(附件)
项目
分值
分值分解
责任领导
师德
10分
综合评价10分
加减分项目另计
涂永鸿
考勤
《五里界中学教职工出勤考评细则》10分
谭
衡
工作量
30分
常规工作量30分
检查验收或现场会工作量另外折算
赵
茹
教育教学过程
20分
教学常规12分
教科研过程5分
专业发展(继教)2分
安全管理1分
谭衡
教育教学业绩
教育业绩9分
教学业绩20分
特殊贡献1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是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直接依据。
核算办法是:
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单列部分)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单列部分)÷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发放办法是: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均核算到校,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占年总量的60%,在当年9月份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占年总量的40%,在年末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在考核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审核备案。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根据市区文件精神,成立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
2.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投票选举产生,共16人,其中含教代会代表10人,党政工代表3人,领导班子成员3人。
附:
五里界中学教师绩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涂永鸿
谭衡
副
组
何育华
员:
张
进
赵
茹
徐
伟
教代会代表:
张水华
刘家权
魏新华
阮新龙
李银枝
胡伶芳
王伟峰
吴启盛
余丽娟
王效兰
3.考核量化分数汇总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疑可以及时向考核组主任反映,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如考核分值确实有误,要及时予以纠正。
附件:
《五里界中学教师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附件一:
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一、师德考评满分为10分。
二、考评程序
1.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互评。
2.在互评分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见“加减分细则”)。
三、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考评为0分。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被举报,查证属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查证属实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
5.造成较大教学事故和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6.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如:
罢课、打架斗殴、侮辱学生、参与邪教组织等)。
四、加分。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总分中适当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
1.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关心救助贫困学生有较好社会影响的;
3.其他社会影响好,公众反应强烈的行为;
4.在本年里荣获政治荣誉,国家级加0.5分;
省级加0.4分;
市级加0.3分;
区级加0.2分;
街道0.1分,校级加0.05分;
五、减分。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要在总分10分中扣分(以相关资料及行政值日、校务值日记载为主);
(一)教师自身应有的修养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并有笔记和体会文章,没有达到要求、不及时上交材料,一次一项扣0.5分。
2.爱岗敬业。
上班时间不随意串办公室聊天、不玩网游、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让学生为教师办私事。
有上述现象一项一次扣10分(本项无分)。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认真备课上课,不随意调课,无放鸭子现象、上课不接打手机。
上述现象发现一次扣0.3分。
4.坚守岗位。
上课期间不随意出教室,不迟到、不拖堂、不坐堂、不吸烟。
违反其中一项一次扣0.3分。
5.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加强值日巡视,不离岗、不脱岗。
违反一次扣0.2分。
6.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举止、衣着文明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说有损教师形象的话,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违反一项一次扣0.2分。
7.团结协作关心集体。
团结同志,互相协作,顾全大局,不散布消极、落后的言论,不拨弄是非。
违反一次扣0.1分。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升旗仪式、班级相关活动缺一次扣0.2分。
9.组织观念强,服从领导。
工作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或越级上访一次视情节轻重扣1—2分。
(二)教师行为的社会效果
1.注重学校家庭共同教育,工作取得社会、家长的认可。
此项采取家长、学生评教师的方式得出结果。
家长、学生满意率90%以上的不扣分,满意率在80—89%扣0.2分,60—79%扣0.3分,59%以下扣除1分。
2.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校领导发现一次扣0.5分;
家长反映到学校经核实一次扣0.5分,反映到区教育局及以上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师德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3.淡泊名利、洁身自好,自觉抵制“三乱”。
无有偿家教(或推荐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乱收费、乱订资料现象,违反“三乱”之一情节较轻者,发现一次1分。
情节严重经举报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为不合格,并报请上级教育部门追究其责任。
六、本项考评责任部门是党支部。
附件二:
教职工出勤考评细则
一、根据《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教师考勤项目满分为10分。
二、考评内容包括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法定假等。
教师请假或不能出勤,按类别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三、考评办法:
1.病假5天扣1分(每天扣0.2分)。
2.事假1天扣0.5分。
(每学期机动事假一天,也可以分两个半天,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3.旷工1天扣3分。
4.迟到、早退1次扣0.2分。
5.未请假缺会议一次扣0.2分。
三、相关说明:
1.婚假、丧假、产假、公假在规定天数内,不扣分;
超过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如履行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学期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操作办法:
1.每月由统计员统计考勤机的数据并公示一次,作好记载,按学期累计考核。
2.教职工请假在半天以内的,需向年级组长及当天校务行政值日口头请假,说明事由,得到批准方可外出,由年级组长登记外出事由及请假时间;
半天及以上的各类请假,向分管领导并得到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需由本人向统计员办理登记手续,确因急事无法履行手续先口头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
)
五、本项考评责任部门是教导处。
附件三:
教职工工作量考评细则
一、按照《市、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工作量考评分值为30分。
二、工作量的记分办法
1、按照全校教学人员的工作量总和计算平均周工作量。
平均周工作量=核算总课时量÷
任课人数。
2.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按任课教师平均课时的四分之一计算课时量,备课组长按任课教师平均课时的八分之一计算课时量。
(职务重叠不累记,就高不就低)
3.参加中考学科一节课折算1.2课时量(含九年级体育),九年级平行班(如果分快慢班的实验班)一节课折算1.3课时量,其他学科一节课折算1课时量,每节早、晚自习折算1.1课时量,每节午自习、课外活动折算0.8课时量。
4.教师实际周工作量以七年级一个班数学教师总课时量为基准,每超过1课时量每周加0.15分(每学期按18周计算),带双班统考学科超课时每周加0.2分,每少一节每周减0.15分(每学期按18周计算),班主任任小科教学,在学校没有课时的情况下按照基准课时量计算。
5.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每节课计0.15分。
6.班主任和学校正主任及以上工作人员不低于平均工作量。
三、本项考评责任部门是教导处。
附件四:
教育教学过程考评细则
01教学常规考评细则(教学常规考评12分)
(一)计划与总结(1分)
及时上交各项计划:
学科进度计划、自培计划、培优帮困计划、复习计划等。
及时上交教学工作总结、教师专题总结、年级组工作总结、教研组工作总结、备课组工作总结等。
按要求完成期中、期末考试质量分析工作。
(缺一项扣0.4分,扣完为止)
(二)教师常规(11分)
以半月查和月查中各教研组长的常规检查量化评分计算,折算成本项分数。
02教科研工作考评细则(教科研工作考评满分为5分)
1.积极参加教研组开展的各项教研活动和完成教研组长布置的各项任务,缺一次扣0.3分。
2.每学期看课不得少于20节(领导30节)。
(缺一节扣0.1分)
3.每学期至少在教研研组内上一节公开课。
未承担扣0.5分。
4.学期末及时上交一份公开课教案,课前议课材料,课后观察报告。
(未上交或材料不全扣0.5分)
5.学期未写出对本教研组内每位教师的观察报告。
(缺一篇扣0.2分)
6.每位教师必须参加“课内比教学”的常态课上课和说课,评为优秀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加0.2分。
7.有自己的博客,并将平时的教育教学故事、典型教学案例分析、学习心得及教学工作总结和专题总结等写在博客里。
每期至少写一篇教学叙事、一篇教学论文。
(达到要求加0.3分)
8.积极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优质课、研讨课,参加一次加0.3分。
9.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参与人员记1分。
03教师专业发展(继教)评分细则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及武汉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开展,逐步建立和完善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切实地与绩效工资挂钩,特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教师继教工作考评满分为2分(占教师工作绩效考核总分的2%)。
二、考评内容包括:
集中培训(1分)、非集中培训(1分)。
三、具体细则
(一)集中培训
1.有下列情形之一都可得1分:
(1)参加中小学教师规定的继续教育(含学历教育)课程学习,经考核(考试)合格(及格)者。
(2)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培训机构举办或组织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辅导班及继续教育专题讲座,经考核(考试)合格(及格)者。
2.奖励加分部分:
(1)区级继续教育被评为优秀者加0.2分;
(2)市级及市级以上被评为优秀者加0.5分。
(二)非集中培训1分。
1.按学校批准的自学计划学习,有笔记和自学心得者0.3分。
2.按规定完成听课,有记录;
完成论文、工作总结,材料齐全0.3分。
3.按学校计划承担公开课及考核课,并有教案0.2分。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参与研究,有体会、有材料,达到教师继教非集中培训要求0.2分。
四、扣分条例:
1.参加集中培训但因学习不认真被通报批评的,扣0.5分。
2.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参加培训但未合格者,扣1分。
3.学校指派外出学习、听课等各种活动无故不参加的(含双休日、寒暑假),扣0.5分。
4.以上各项扣分累计,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04安全管理考评无安全事故得1分。
教师在上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任教学科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如果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局以上通报批评或者媒体曝光取消所有绩效。
以上四项考评责任部门是教导处。
附件五:
教育教学业绩与特殊贡献工作考评细则
一、教育教学业绩与特殊贡献工作考评满分为30分,其中教育业绩9分,教学业绩20分,特殊贡献1分。
本项考核责任部门是教务处。
二、考评细则
一)教育业绩(9分)
1.学生身心健康(3分)
爱护学生身心健康,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学生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2.学习方法与习惯(3分)
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正确的学习方法,教研室统计后进面人数区平以下
3.教学目标(3分)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注重后进生转化工作。
二)教学业绩(20分)
4.参赛(3分)
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赛课、论文评比,按校级0.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1、0.8、0.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2、1.5、1分计算。
通讯报道,每篇按市区级0.2分,省级0.3分计算。
累计不超过3分(同一成果就高不就低)。
5.辅导(2分)
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按校级0.1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0.3、0.2、0.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0.5、0.4、0.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1、0.8、0.6分计算。
累计不超过2分。
(同一成果就高不就低)
6.教学成绩(15分)
区统考班级目标全面达标所在班级科任教师得6分,缺一项扣2分。
学科目标全面达标得6分,缺一项扣2分。
备课组平均分超过区平,每个老师加得3分。
语数外跨班教师按每班60%计算,理化跨班教师按每班55%计算,政史跨班教师按(n-1)个班计算平均值。
体艺老师按活动成绩得分,每个活动满分三分,每个活动得全区二等奖或者综合排名前八名则体艺组全体老师得3分,全年共计15分。
若全区未组织集中阅卷在年级内比较班级和学科完成目标情况。
若区内质量分析数据不能在算绩效工资前下达,同年级内比较班级和学科完成目标情况。
三)特殊贡献(1分)
教师、处室、年级组、学校迎检项目取得社会、公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
以教育行政部门、政府媒体等正面行文、报道为依据。
三、本项考评责任部门是校长室、政教处、教导处
附件六:
江夏区五里界中学班主任考核细则
附件七:
江夏区五里界中学领导干部考核细则
从指导思想10%(党支部考核)大局意识10%(党支部考核)分管工作30%(校长室)完成任务30%(校长室、教导处)民主评议20%(教育总支和工会)
江夏区五里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