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程煤业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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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

矿 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成  员:

各有关副矿长 采掘区队 调度室通风区 机电科

技术科 地质科安监站运输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⑴矿长是处理瓦斯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⑵总工程师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工作,在总指挥不在时可代替总指挥行使职权。

⑶生产副矿长在处理事故时,在指挥部待命协助矿长工作,并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⑷机电副矿长处理事故时在指挥部待命,负责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⑸矿山救护队队长带领矿山救护队,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⑹安全副矿长与安监站站长根据批准的应急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是矿长和总工处理事故的主要助手。

⑺通风区长根据矿长或总工程师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视主扇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⑻矿值班、调度主任和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人数情况报告救护队,矿长和其它领导,及时向下传达指挥部的命令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⑼矿灯房负责人根据灯牌号查清井下人数及其姓名,并讯速报告矿调度室。

其它人员未经矿长许可不准入井,停止发给矿灯。

⑽材料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并根据矿长和总工程师的命令,迅速发放。

⑾机电管理部部长根据矿长、总工程师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风机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的停电工作,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⑿运输队负责保证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⒀技术科、地质科负责准备好必须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或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救灾打钻及其它工作。

⒁后勤管理部部长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

⒂通风区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含量和风速、风量的检查,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⒃通风区防尘队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安监站对各地点实行监督和把关,保证救灾工作的进行。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

生产矿长

成员:

安监站、技术科、地质科、通风区、机电科、材料科、人事部、保卫科、综合服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报警,场面电话:

井下程控电话:

8003

办公室职责:

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

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应急救援行动组

⑴抢险救灾行动组

组长:

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分管安全和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长

协议救护队队长

事故涉及单位行政正职、安监站、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区、地质科、协议救护队、综合服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职责:

①保养并维护好各类装备、仪器。

②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④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⑵医疗急救行动组

综合部部长

综合部成员

①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②由联系好的医院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③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④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⑶治安保卫行动组

安全副矿长

保卫科科长

保卫科

①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②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④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⑤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⑷物资供应行动组

机电副矿长

机电科长、材料科科长

财务科、机电科、材料科、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

①根据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②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③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⑸后勤生活服务组

综合部部长

综合部

①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②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③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④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⑹资料组

总工程师

技术科长、地质科长

技术科、地质科、通风区、机电部

①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②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瓦斯监测监控及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⑴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考虑合理的通风系统,断面要符合通风要求。

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积聚。

⑵在掘进过程中,杜绝或减少无效进尺,不留盲巷,保证风筒到位。

发现有瓦斯异常涌出或局部积聚,通风区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在对临时停工、停电地点的气体检查及处理局部瓦斯积聚时,要制定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⑶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采掘供电必须分开,实行“三专”供电及“风电”、“瓦电”、“故障”闭锁;

同时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有自动切换装置;

实现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高压断电。

⑷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有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掘进巷道开口40米内,必须先打回风绕道,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后方可继续掘进。

严禁一巷多头作业、一台局扇同时给二个工作面供风、反打巷和串联通风,消除不合理的通风系统。

⑸加强瓦斯管理,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实行瓦检人员专人专职专面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

⑹完善监控系统,实现井下各工作面、主要机电峒室(如中央变电所等)和主要回风巷24小时不间断瓦斯监测。

同时加强井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设备完好,数据准确。

⑺对综采、机掘工作面安装机载断电仪。

⑻井下所有入井干部、安监员、流动电钳工、采掘班组长和爆破工要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同时要加强仪器、仪表的检测力度,不合格的不准入井。

⑼在回采工作面要设置甲烷传感器、CO传感器,并实现“瓦电”高压闭锁、风门闭锁。

⑽通风队要及时抽排各回风巷的积水,防止因积水影响正常的通风系统。

⑾、要定期对回风巷的顶板进行检查,存在隐患时,及时进行支护,防止因漏顶影响正常通风。

⑿、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有变化或可能积聚有害气体的峒室、巷道和特殊地点(如高顶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设瓦斯检查点,要做到能够全面掌握各地点的瓦斯情况。

⒀、掘进过程中因故暂时停工的巷道一律不得停风,如果停风要立即断电撤人,并在巷口处打栅栏设警标,派专人把守巷口,任何人不得进入。

停风时间超过24h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防止瓦斯引燃措施

⑴、严格执行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加强瓦斯管理及电气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⑵合理供电系统,消灭失爆,杜绝明火作业。

管理制度

⑴监测监控站要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井下通风和瓦斯情况。

⑵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汇报制度。

交接班时要交接瓦斯变化情况,认真准确填写牌板瓦斯记录本。

⑶各类巷道贯通时,严格执行“二单二措施”制度,并设专人了解贯通地点的水、煤尘、顶板、瓦斯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贯通。

提高职工素质,做好超前预防工作

⑴坚持职工通风安全培训制度,每人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8天。

⑵培训机构从时间、内容、形式上分工种、分层次,全面考虑。

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重点搞好培训。

⑶严格培训制度,未经“一通三防”知识培训或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

4.2预警行动

⑴井下出现促成瓦斯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隐患,积极组织撤人,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

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5信息报告程序

矿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调度室电话:

外部:

内部:

8003

报警程序

⑴井下发生瓦斯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

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

接警、记录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并记录在案。

具体了解、记录内容见下表: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注

 

通知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首先要迅速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然后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顺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6.1.1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企业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⑵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⑶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⑷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本企业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6.1.2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上一级应急部门,并立即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集团公司,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集团公司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及相关救援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制定方案,按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立即投入抢险救灾。

6.2响应程序

6.2.1瓦斯爆炸事故应急响应基本流程

6.2.2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部一旦接到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命令矿通风区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区域进行救援。

(2)调度指挥邻近队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3)联系急救医院,一是赶赴现场抢救;

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4)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5)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领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6.2.3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矿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

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区队、矿灯房、自器发放室、监测监控站准确统计出发生事故时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

(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

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

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⑹、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

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指挥部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

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

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6.2.4向集团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当井下发生瓦斯等爆炸事故时,在矿井积极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通风处、安监局等部门进行汇报。

6.2.5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由矿抢险指挥部启动该程序;

应由矿指派专人通过会议、媒体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员工、家属,以稳定员工、家属情绪,确保事故抢险及时、顺利进行。

6.2.6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医疗急救行动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救护指挥部命令后要迅速到燕子山矿医院医疗卫生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听取灾害事故,简单情况介绍。

研究部署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遣各医疗队伍及医疗资源的动用,决定是否向上级医疗机构救援。

燕子山分院应急救援现场急救小分队、伤员运送小分队、临床医疗小分队。

各小分队成员立即整装待命,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1)现场救护:

现场人员要根据现场受伤人员受伤原因和受伤情况,立即进行救治。

①、如遇重伤者,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②、如遇烧伤时,对伤员撤离火灾现场,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对利于以后的院内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伤员,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

给予氧气吸入;

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④、如遇落顶等事故时,病人伤重者,如昏迷者应立即运送出井,入院检查、治疗。

如遇脊柱、腰椎等骨折时,应使伤员仰卧用担架、门板等硬物将其抬出现场,入院救治;

如遇一般四肢骨折时,应用夹板做简单的固定,撤离现场,入院救治;

如遇开放性血气时,应用无菌料填堵伤口,并用绷带包扎,使其变闭合性,然后入院救治。

⑤、如遇水灾,伤员发生窒息等时,应把病人仰卧,排出呼吸道异物,如有循环呼吸骤停者,应立即就地抢救。

(2)现场急救小分队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下井,组织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运送小分队要携带药品、抢救器件奔赴现场或指定地点,运送和急救伤员,临床医疗小分队做好伤员的准备工作。

(3)现场小分队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立即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

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兰、红、黄、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扣系在伤员的手腕和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时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运送小分队在现场处于危险或伤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进行转运。

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要合理分流伤员,及时将伤员转运到指定医院救治。

6.2.7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井下受灾区、及井口工业广场各路口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⑵在警戒保卫的同时,要尽量抽调力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⑶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6.2.8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当事故灾情重大,协议救护队不能独立完成时,应及时请求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及其他相关部门支援,具体联系电话见附件六。

6.2.9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⑴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⑵指定新闻发布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⑶为公众了解事故信息、防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咨询提供服务安排;

⑷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的家属。

6.3处置措施

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处理原则及方法:

(1)灾情的判断分析与汇报

①灾情的正确判断分析

A、处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直观感觉、经验和可能利用的手段,仔细观察分析事故造成的各种异常变化和迹象(如烟雾、温度、风流状态、空气成分、巷道支护、涌水等等),认真分析判断事故发生的性质和原因,以及灾害的严重性。

B、分析事故的发生地点,并对灾害可能波及的范围和灾害程度作出判断。

C、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发生地点,结合井下巷道布置、通风系统、人员分布等情况,迅速判断有无诱发和伴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可能性。

D、尽快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在地点的人员伤亡情况,判断现场有无可采取的抢救手段和条件。

E、分析判断自己所在地点的安全状况,为抢险救灾或安全避灾行动提供依据,做好准备。

②事故抢救的注意要点

A、在查明灾情后,根据现场灾情和条件,井下人员应及时采取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及时地投入扑灭灾害。

严禁盲目蛮干和惊慌失措。

B、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设备、和材料,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全力以赴地进行抢救工作。

行动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

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

C、根据灾情和客观条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力求将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

如因灾情严重或条件不足,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事故时,应尽最大的努力,阻止事故扩散。

D、救灾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好自身防护。

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保证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水、顶帮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③及时报告事故现场灾情

A、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

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汇报。

B、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C、在抢救事故期间,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2)瓦斯爆炸事故处理原则及方法:

瓦斯爆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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