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机及辅助系统长期检修维护合同技术协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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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设2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运煤系统的带式输送机均为双路布置,一路运行,一路备用。
并具备双路同时运行的可能性。
除渣系统每台炉设1台干式风冷式排渣机及二级风冷式输渣机,容量不低于锅炉BMCR条件下的最大排渣量,并留有100%的余量。
排渣机正常出力为10t/h,最大出力为20t/h,可连续运行也可定期运行。
两台炉共设一座钢结构渣仓,能满足锅炉MCR工况燃用设计煤质条件下储存2台炉10小时渣量。
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二氧化硫吸收系统采用单元制,每炉配备1套FGD(增压风机、GGH、吸收塔),共2套。
按锅炉BMCR工况全烟气量脱硫,根据环保要求,脱硫装置脱硫效率按95%,脱硫系统可用率≥96%。
脱硫装置公用一套石灰石浆液贮存及制备系统。
脱硫岛不设独立的空气系统,由电厂空压机为脱硫系统提供仪表、气动阀门用气,检修、GGH清扫用压缩空气。
电气主接线采用330KVGIS双母线出口不带断路器接入方式。
两台机组均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接入330kV母线。
主变压器容量为720MVA。
330kV采用GIS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330kV采用双母线接线接线。
两回进线,两回出线,一回母联间隔。
330kV起动/备用电源来自电厂升压站以双母线方式接入330kV母线,经分裂变直接降压为6kV,做为厂用起动备用电源。
厂外补给水系统从桃曲坡水库至电厂设一根DN400~450钢管,并在寺堡设一级升压泵站。
厂区生活污水经过二级生物处理后,汇集于污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厂区工业废水汇集于污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重复利用,送至辅机冷却塔作辅机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
输煤系统冲洗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本系统。
3.检修维护范围
4.
乙方负责#1-#2机组主机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外围辅助设备、设备附件(除全厂热控及电气二次设备系统、#1、2锅炉吹灰器系统、空调、小型基建、电梯、厂外10KV线路、消防、起重设施以外,但消防水泵由乙方负责)的巡检、消缺、维修、维护、保养、保洁、抢修、临修及相关的辅助工作(保温、油漆、架子等)、相应的金属检验工作、第三方施工监护配合、甲方热控及电气二次设备系统工作配合、电气的季节性检查检修项目、专项治理项目(安评整改、隐患排查整改、防寒防冻措施、迎峰渡夏措施、保电措施、两措、文明生产、技术监督等专项整改)、异动项目、待机消缺项目。
负责承担2次/年机组D级检修工作。
负责公用系统所有检修工作。
负责#1、#2机组磨煤机大修。
负责全厂6台电梯的日常保洁及管理(设备维护工作由甲方另委),机组检修期间,乙方负责电梯内部的专人值守工作。
乙方负责按甲方鉴定结果对拆下的备件、设备进行修旧利废工作。
乙方负责所辖范围设备、系统疏通、清理及外泄工质的清理运输工作。
乙方负责负责煤场杂物清理工作。
乙方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卫生巡视、监督、管理、清理及集中整治工作。
注:
保温及油漆除技改项目新增、计划检修中损坏的部分,其余归乙方负责。
具体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内的设备:
4.1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和系统。
4.2
4.3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系统(不包含吹灰器系统)。
4.4
4.5除尘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4.6
4.7除渣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4.8
4.9脱硫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4.10
4.11脱硝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自设备投运时起)
4.12
4.13气力输灰、灰库、灰场系统及其所有附属设备。
4.14
4.15燃油系统;
间冷系统;
机力塔及辅冷水系统;
机组排水槽系统;
压缩空气系统;
氢气系统及其附属设施;
冲洗水及回收系统;
地下管网系统(除消防水地下管网部分)。
包括以上系统及附属设备。
4.16
4.17化水系统: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厂外供水系统(含中水)、工业水系统、生活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工业污水系统、生水系统、采暖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煤水处理系统、炉水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系统、#1、2、3深井泵房、厂内外施工用水管线、升压泵房及600m3蓄水池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锅炉补给水预处理系统、循环水加药系统、化学制样设备等。
4.18
4.19输煤系统:
输煤皮带机及其附属设备;
卸煤沟及其附属设备(含通讯滑线,通讯滑块由甲方负责);
入厂、入炉煤采样机;
斗轮机、碎煤机、滚轴筛;
煤场喷淋系统;
汽车衡、皮带秤及校验装置;
煤场制样设备;
化学采制样设备(化学煤化验煤样破碎缩分机、制粉机、振筛机等设备);
原煤仓及附属设备;
汽车挡杆。
4.20
4.21#1、#2柴油发电机、消防系统柴油机系统及附属设备。
4.22
4.23全厂检修电源系统;
除行政楼、食堂、公寓楼、车库、运动场馆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工作照明系统、事故照明系统、烟囱航空指示系统(含厂外道路照明)。
4.24
4.25除行政楼、食堂、公寓楼、车库、运动场馆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全厂水、暖、通风系统(包括轴流、射流风机)。
4.26
4.27全厂电伴热设备、设施、电源及控制回路。
4.28
4.29除10KV厂外线路以外的全厂电气一次系统及设备。
4.30
4.31全厂构、建筑物上的所有电动门窗、非建筑物所属门窗,设备上的锁具以及生产区域钢制桌椅。
4.32
4.33全厂所有电缆、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沟及其盖板、电缆隧道、电缆桥架等设施。
4.34
4.35全厂绿化用喷淋设施及管道。
4.36
4.37为以上设备、设施服务的其它配套系统设备,包括所有设备相连接的支吊架、平台、栏杆、构架附件、非混凝土基础等;
所有与生产有关的管阀、电缆沟道、综合管架及有设备或管道的地下管沟、排污、排水井等。
4.38
5.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6.
6.1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日常巡检。
6.2
6.3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6.4
6.5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消除缺陷(含待机缺陷)。
6.6
6.7负责机组A、B、C级计划检修的质量监督、验收和配合工作。
6.8
6.9负责承担2次机组D级检修工作。
6.10
6.11负责公用系统各级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6.12
6.13零星完善与技术改造,以及甲方电气、热工专业敷设电缆工作(由甲方负责交底,乙方提供人力组织敷设电缆。
甲方机组检修、技改等整体外委项目除外)。
6.14
6.15负责合同范围内所辖区域的所有设备、设施、建筑物、地面的保洁(维保要求详见附件一“生产区域保洁范围、标准及考核”)。
6.16
6.17需乙方配合的临时性工作。
6.18
6.19乙方配备专职吊车司机。
6.20
6.21原煤仓、落煤管、滚轴筛、汽车衡、斗轮机、采样机、排污泵坑、蓄水池、石灰石给料系统、管沟、排水沟等的疏通及清理工作(雨雪天气安排专人监护原煤仓、皮带、落煤管、滚轴筛、斗轮机、采样机、石灰石给料系统等易堵煤部位,安排足够的人员,发现堵煤随时清理);
锅炉打焦(甲方负责,乙方配合)、渣仓、炉底除渣设备的疏通及清理工作;
输灰系统的疏通及清理工作。
6.22
6.23执行甲方定期工作计划。
6.24
6.25负责在线带压堵漏。
6.26
6.27负责发电机氢气置换及氢气、二氧化碳、氮气到厂后的搬运工作。
6.28
6.29负责脱硫系统钢球磨的钢球领用、添加与清理。
6.30
6.31负责公用系统电气设备的清扫、检查和预试。
6.32
6.33按现行有效的相关行业标准开展高压预防性试验、绝缘监督、金属监督、汽轮机监督工作。
6.34
6.35负责全厂称重计量装置校验的配合工作(含给煤机、输煤皮带秤、斗轮机、汽车衡、脱硫系统给料机),包括电子皮带秤循环链码的搬运、拆装。
6.36
6.37负责起重设备校验的配合工作,包括砝码的搬运、拆装。
6.38
6.39负责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抢修工作。
6.40
6.41负责现场使用的化学用品、药剂、耗材(含脱硫、脱硝)搬运与装卸,制样间、实验室机械、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
负责化学仪表检修配合工作。
6.42
6.43负责甲方所管辖设备区域的维护、检修配合工作(焊接、起重、保温、架子、油漆、临时电源、照明等工作)。
6.44
6.45负责第三方临时检修电源、临时照明的引接工作;
负责第三方(指与甲方无长期维保合同的第三方)需要甲方配合的相关工作;
负责空调、消防、吹灰、电梯、起重等甲方长期维保队伍的焊接、起重、保温、架子等有偿配合工作。
6.46
6.47
6.48负责甲方绝缘工器具、电动工器具、手拉葫芦、吊具、专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检验及维护工作。
6.49
6.50负责设备管辖区域内所有第三方工作的监护。
按甲方安排办理第三方工作票。
6.51
6.52负责安评整改、隐患排查整改、防寒防冻措施、迎峰渡夏措施、保电措施、两措、文明生产、技术监督等专项工作的检查与整改,其中新增部分按“零星完善”项目结算原则执行。
6.53
6.54负责输煤皮带的更换及皮带接头粘接工作,输煤皮带接头粘接采用硫化胶接工艺。
6.55
6.56负责与生产有关的厂内设备、物资搬运与装卸,物资领料。
6.57
6.58负责全厂所有电缆、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沟及其盖板、电缆隧道、电缆桥架等设施的维护、更换、清扫、及电缆防火封堵(注:
所有电缆铺设工作归乙方,其中配合甲方进行的电缆铺设工作中接线工作归甲方)。
6.59
6.60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电缆沟道、综合管架、地下管沟、水池、排污、排水井等杂物疏通、清理。
6.61
6.62负责脱硫、输煤等生产区域污泥及磨煤机石子煤的排放、装卸、运输等工作。
6.63
6.64负责空冷岛、间冷塔的定期清洗工作。
6.65
6.66负责厂外供水系统(含中水系统)、#1、2、3深水井泵房、高位水池、厂内施工水泵房的巡查、维护工作(至少2人)。
6.67
6.68负责#1、2炉磨煤机设备的大修工作(详见附件二“磨煤机大修范围、标准及考核”)。
6.69
6.70负责起重设备维保单位的直接管理工作(甲方全厂范围内的所有固定式起重机械和行车的维保合同由甲方签订)。
6.71
6.72下述设备运行配合工作:
6.73
6.73.1配合10kv线路检修维护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攀爬电线杆,挂、拆接地线及就地开关、刀闸操作等(至少1人)。
6.73.2
6.73.3提供零工配合甲方运行人员石灰石上料(配备3人)、球磨机加钢球、吐料处理工作。
配合脱硝系统加尿素工作(配备3人)。
6.73.4
6.73.5提供零工配合甲方运行人员完成煤场石块、杂物、垃圾清理(配备6人),负责配合完成入炉煤取样和制样、化学加药(取样和制样、化学加药需配备2人)。
6.73.6
6.73.7
6.73.8
6.73.9其它运行所需的临时配合工作。
6.73.10
7.乙方维护部分与甲方维护部分的分界说明
8.
8.1汽机(含化学)专业系统分界:
8.2
8.2.1生活水系统分界:
除行政楼、食堂、公寓楼、运动场馆建筑物以外的,均由乙方负责。
具体分界为行政楼、食堂、公寓楼、运动场馆建筑物以墙为界,墙外设备、管道等归乙方,墙及墙内由甲方负责。
8.2.2
8.2.3热网(水、汽)系统分界:
具体分界为行政楼、食堂、公寓楼、运动场馆建筑物以墙为界,墙外由乙方负责,墙及墙内由甲方负责。
8.2.4
8.2.5氢系统的置换所需气瓶的搬运及与系统连接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备整套的防爆工具。
8.2.6
8.3热控专业系统分界:
8.4
8.4.1乙方电气与甲方热工专业分工
8.4.2
8.4.2.1电气送热工控制柜(盘、箱)的交、直流电源,以位于热工控制柜(盘、箱)的第一级电气断开点(如开关、刀闸、熔断器等)为界,电气断开点及断开点之前归乙方负责;
断开点之后归甲方负责。
若无开关、刀闸或熔断器作为电气断开点时,以进入热工的电源端子为界,端子以前属乙方负责,端子及以后属甲方负责。
8.4.2.2
8.4.2.3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源以执行器电源柜总进线端子为界,电源电缆及以上配电柜归乙方负责,电源柜由热工负责。
若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源由热控电源提供,则电源部分由甲方负责。
8.4.2.4
8.4.2.5电气送至DCS、脱硫DCS、PLC、热工控制盘柜的电气信号(模拟量或开关量输入),以信号送至DCS、脱硫DCS、PLC、热工控制盘柜内的端子为界,端子以前由乙方负责,端子及以后由甲方负责。
8.4.2.6
8.4.2.7DCS、脱硫DCS、PLC、热工控制盘柜送至电气设备的控制信号(模拟量输出或开关量输出等),以该控制信号送至电气柜内端子为界,端子以前由甲方负责,端子及以后由乙方负责。
8.4.2.8
8.4.2.9DCS中独立的电气控制柜(如ECS#17、#18、#31控制柜、脱硫#14控制柜)以控制柜输入/输出端子为界,端子及柜内设备属甲方,端子以外至乙方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属乙方。
8.4.2.10
8.4.2.11电动执行机构上的电机,功率大于等于0.5KW的归乙方负责拆装及维修,甲方负责拆接线,小于0.5KW的归甲方负责;
功率大于等于0.5KW的变频器归乙方负责,其余的归甲方负责。
8.4.2.12
8.4.2.13发电机、电动机等电气设备上安装的测温元件、检漏装置、固化到一次设备内不可拆除的测量元件,以设备外壳上的接线端子为界,端子板及以前设备由乙方负责,端子板以后由甲方负责,电机内部测量元件拆装由乙方负责,测量元件的校验由甲方负责,拆接线由甲方负责。
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的非电量就地表计由乙方负责拆装,甲方负责校验。
8.4.2.14
8.4.2.15电控箱(柜)划分:
(1)所有带远操功能的电动执行器、气动执行器的就地控制箱属甲方负责(输煤系统犁煤器、推杆、挡板除外);
(2)凡是实现简单就地控制功能的就地控制箱,包括接入该控制的所有信号回路全部归乙方负责;
(3)所有转机控制箱(柜),若箱内既有电气设备又有热控设备的,就地控制箱内的热工压力、温度、流量、振动等热工信号以及就地小型PLC及程序修改、组态由甲方负责,其余由乙方负责,但给煤机控制柜、盘车控制柜由甲方负责;
(4)若控制箱电气、热控完全分开则属电气、热控各自独立管理;
(5)所有就地加热器、加热器控制柜、阴极振打器、阴极振打控制柜、变频器就地控制柜柜体及电气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6)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就地电源分配柜归甲方负责。
8.4.2.16
8.4.2.17全厂设备上行程开关、跑偏开关、拉绳开关、限位开关维护由甲方负责。
8.4.2.18
8.4.3乙方机务与甲方热工的分界
8.4.4
8.4.4.1汽、水、油、粉、烟、风、气、灰管道及上的一次测量元件和灰斗料位计归乙方安装或拆除。
8.4.4.2
8.4.4.3测量元件的信号部分由热工专业维护,机械部分由乙方维护;
测量设备主体由热工专业维护,测量设备附着的机械部分由乙方维护。
8.4.4.4
8.4.4.5仪用、杂用压缩空气管路以进入热工气动设备或气动柜之前靠近热工气动设备或气动柜的第一道隔离门(或法兰、焊口)为界,界前归乙方,界后归甲方。
如气源管道接入气动柜既无法兰又无焊口,则以气动柜为界,柜外归乙方,柜内归甲方。
8.4.4.6
8.4.4.7机械设备及其介质管道上安装的流量、压力及其液位取样(带远传测量信号)以一次门为界(若有多个一次门,则以最后一个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后的管道及变送器由甲方负责;
一次门及以前的管道由乙方负责。
测量设备(包括流量计的节流装置,如:
孔板、环室、喷嘴等)由甲方负责选型,提供备件,乙方负责拆装(包括更换衬垫)。
8.4.4.8
8.4.4.9气动执行机构中的电气定位器、位置变送器、限位开关、减压阀、电磁阀、气源管路等设备归甲方,其余设备归乙方。
所有气动执行机构的控制部分归甲方,气缸的拆装、检修归乙方。
8.4.4.10
电动执行机构减速箱的拆装、轴承加油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
执行器调试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8.4.4.11空压机的控制部分及热工测点归甲方,其余归乙方,控制部分以调节气缸与气管连接接头为界。
8.4.4.12
8.4.4.13机械设备及其介质管道上安装的温度测点以一次测量元件为界。
一次元件安装位置的选择及底座和套管的提供由甲方负责;
一次元件的底座和套管的拆卸、安装、更换和一次元件安装位置的开孔由乙方负责。
8.4.4.14
8.4.4.15系统内的液动阀门以阀门相邻的控制插头或接线端子为界。
控制插头或接线端子至控制系统的信号电缆由甲方负责;
液压伺服阀、油动机构、控制装置液压输出至阀门的管路以及阀门本体由乙方负责。
电磁阀接线由甲方负责,其余部分由乙方负责。
8.4.4.16
8.4.4.17反馈信号以反馈元件为界,反馈元件(如限位开关、位置变送器等)及信号输出端子至控制系统部分由甲方负责;
其它部分由乙方负责。
8.4.4.18
8.4.4.19除电子水位计以外的就地机械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磁翻板水位计、导波雷达测量筒由乙方负责;
就地流量计由乙方负责。
8.4.4.20
8.4.4.21脱硫在线检测仪表系统(CEMS)(仪表校验)属甲方,取样探头拆装、取样管线的铺设归乙方负责。
8.4.4.22
8.4.4.23油枪、点火枪的拆装、卡涩处理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热控设备的维护。
8.4.4.24
输煤系统料流开关的煤流板由乙方维护,行程开关由甲方维护;
电子皮带秤循环链码的拆装由乙方负责。
8.4.4.25给煤机断煤、堵煤开关的导流板由乙方维护;
给煤机标定工作中的护板拆装由乙方负责,皮带积煤由乙方负责清理。
8.4.4.26
8.5电气专业分界:
8.6
8.6.1330KV电流、电压互感器部分:
以互感器本体上的二次接线柱为界,二次线(包括二次接线柱螺帽)由甲方负责。
互感器本体上的二次接线盒盖谁将其打开后,谁负责将其恢复。
接线盒及其它电气部分由乙方负责。
8.6.2
8.6.3SF6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刀闸、接地刀闸机构箱内所有二次线均由甲方负责维护和消缺,端子排至控制室方向部分由甲方负责;
交流动力回路、机构箱内元件和本体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6.4
8.6.5330KV升压站内端子箱内所有设备由甲方负责,端子箱内有三相动力回路和交流电源回路的,乙方负责到每个柜内的空气开关(包括动力电缆),其余部分都由甲方负责;
330KV升压站内的伴热带系统由乙方负责。
8.6.6
8.6.7变压器的保护端子箱由甲方负责。
8.6.8
8.6.9变压器的风冷控制箱由乙方负责,从端子排(不包括端子排)开始向控制室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不含动力回路),其余动力、控制设备及箱体均由乙方负责。
8.6.10
8.6.11变压器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分界同330KV电流互感器。
8.6.12
8.6.13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
机械部分由乙方负责,控制及反馈回路均由甲方负责。
8.6.14
8.6.15瓦斯继电器、压力释放回路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拆、装。
8.6.16
8.6.17发电机电压互感器以互感器的二次接线柱为界,二次线及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
8.6.18
8.6.19发电机出口电流互感器、中性点电流互感器以互感器本体的二次接线柱为界,二次线(不包括接线柱螺丝)及以外部分及端子箱(不含箱内动力回路)由甲方负责,其余均由乙方负责。
8.6.20
8.6.21励磁变的保护、测量、励磁变温控装置至保护的电缆由甲方负责。
励磁变的温控装置及所有其它设备由乙方负责。
8.6.22
8.6.23发电机静态励磁装置可控硅整流柜、交流进线柜、直流出现柜、过电压保护柜以所有元件的输出端子为界,元件(包括分流器)归乙方负责,控制、保护、测量装置、所有二次接线由甲方负责;
励磁调节器柜由甲方负责;
灭磁开关柜以端子排为界,端子排以外(不包括端子排)至控制室方向所有回路由甲方负责,其余由乙方负责;
除励磁调节器柜以外的所有设备的清扫和维护均由乙方负责。
8.6.24
8.6.25#1、2主变在线监测装置就地控制箱及后台机由甲方负责,#1、2发电机绝缘监测装置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就地设备拆装。
8.6.26
8.6.276KV开关柜本体、6KV开关小车、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6KV母线、过电压保护器、电加热器、避雷器由乙方负责,6KV开关柜上的控制、计量、监测、保护回路及元器件由甲方负责;
8.6.28
8.6.29控制盘上以端子排为界,端子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