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验收管理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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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用户单位的使用者在购置的仪器设备(物资)到货前应主动关注采购进度,做好货到前准备工作,包括拟定验收方案,提供安装、调试、测试和使用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场地、环境、安全条件及验收所需的工具、试剂耗材等)。
第八条购置的仪器设备(物资)到货后应在充分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在验收条件不具备时不执行验收。
第九条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数量验收和技术质量验收。
(一)外观、数量验收指对合同、到货清单和实物三者进行数量、型号、材质、配置等的核对,检查三者是否相符。
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物资的外观有无破损,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备。
(二)技术质量验收指检查仪器设备(物资)是否按规范进行安装,并通过运行调试(包括功能调试、技术指标调试、整机统调等)和仪器检测等方法,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技术质量以及提供的人员培训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验收程序
第十条自行验收程序:
由用户单位使用者自行验收,即对仪器设备(物资)进行开箱清点、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在确认仪器设备(物资)符合要求后,填写《山西大学单价十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验收表》(见附件一),办理资产登记和入账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用户单位自行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监督验收程序:
仪器设备(物资)到货后,由用户单位使用者与供应商或代理公司等共同开箱检查,进行外观与数量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后,用户单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确定验收人员及时间,进行监督验收。
验收合格后,大型仪器设备须填写《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见附件二),大宗仪器设备(物资)须填写《山西大学大宗仪器设备(物资)验收报告》(见附件三),并附上相关的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清单、技术性能指标、技术测试报告等)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办理资产登记和入账手续。
第十二条捐赠仪器设备(物资)的验收程序:
全部按照自行验收程序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处确认验收结果进行备案。
已使用过的仪器设备(物资)不需要验收。
第十三条特殊仪器设备的验收程序:
对国家规定由指定机构检测、检验或合同中约定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的物资,参照自行验收或监督验收程序并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验收期限、结果和异常处理
第十四条国内采购的仪器设备(物资)原则上到货一周内进行验收(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外、境外采购的仪器设备(物资)应在索赔期(即货物到港起90天)内完成验收。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合同督促办理验收工作。
如不能如期验收的,用户单位需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拟定计划验收的时间。
第十六条购置的仪器设备(物资)在验收时如发现与合同要求不相符时:
(一)仪器设备(物资)或配件数量缺少、技术资料不齐全或外观破损,用户单位使用者应做好清点记录,仪器设备(物资)如有破损应对其进行拍照存档,并由供应商、代理公司签字确认,确定补充供货的时间。
属于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物资),应及时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共同做好善后手续。
(二)仪器设备(物资)的名称、型号与合同要求不符的,用户单位应予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物资)。
(三)仪器设备(物资)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再次调试、测试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再次调试、测试后,技术指标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予退货或提出其它措施予以解决,并及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理。
对于不影响使用并决定不退货的,要及时就补偿形式、金额及其它有变动的条款与供应商商定。
第十七条验收结果为:
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
第十八条验收未通过时,应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一)限期整改。
(二)限期整改仍不能完全合格时,按本章第十六条第三款执行,商定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并在验收结果中注明该供应商有违约情节。
第六章
责
任
第十九条凡因工作失误影响验收工作进度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因把关不严或不按时验收导致超过索赔期而给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一、《山西大学单价十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验收表》
二、《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三、《山西大学大宗仪器设备(物资)验收报告》
附件一:
山西大学单价十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验收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总金额(元)
使用单位
合同(协议书)号
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
经费科目
仪
器
设
备
明
细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国别、厂家
数量
单价
总额
放置
地点
管理
人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
(清单不够位可加行)
合计
验
收
结
果
项目负责人:
参加验收人员签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注:
1、本验收表一式三份,国有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一份。
2、本验收表适用于单价十万元以下或批量二十万元以下设备物资的验收。
附件二:
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
报
告
仪器名称:
单位名称:
电话:
验收日期:
国有资产管理处
仪器名称
中文
合同金额
人民币(折合)
英文
外币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国别
出厂日期
供应商/
经销商
购置日期
到校日期
保修期
合同(协议书)编号
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
外贸合同编号
管理人员
经费来源
放置地点
随机资料(附清单):
外观数量验收情况
外观质量检验:
清点实物数量是否与合同、到货清单一致:
仪器的型号、规格及配置等与合同是否一致:
进口设备的海关、商检相关材料:
技术质量验收情况
设备安装运行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技术验收(依据说明书逐一测定设备和所购附件(含赠送)的性能和各项技术指标,所测结果与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是否一致):
调试(试运行)情况:
使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验收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长)签名:
年月日
小
组
人
员
签
名
代表身份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本人签名
专家组长
专家
供应商
职能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1、本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国有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一份。
2、本验收报告适用于单价1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
附件三:
山西大学大宗仪器设备(物资)
项目名称:
总金额
(元)
项
目
单
位
意
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专
家
︵
︶
国有
资产
处意
2、本验收报告适用于批量二十万元(含)以上设备物资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