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现场经费管理办法含五篇修改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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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经费管理办法含五篇修改版文档格式.docx

无人事命令、无工资待遇介绍信、无考勤记录或考勤记录没有经过经理审批的,财务部门拒绝计算和发放工资。

(3)工资附加费用:

工资附加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职工工资标准计提的,用于职工福利、养老、医疗及文化生活等相关费用。

具体包括职工福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工资支出总额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提,由于项目部属于临时性机构,计提费用项目部财务部门以现款的形式汇往职工个人基金帐户管理单位。

(4)项目部各类人员的薪酬方案、员工福利安排、奖金分配方案,以及内部工程承包方案的确定和考核兑现等,经项目经理和书记会签后,方可实施。

(5)财务部门建立职工收入管理台帐,每年度公布一次职工收入情况,便于及时、准确计提工资附加费用。

(二)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文具纸张费、书报资料费、印刷费、邮电费、宣传费、水电费和其他办公费。

各部门每月5日前将当月需用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计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后由办公室按审批核准的数量统一购买。

办公费严格控制在集团公司审批的计划范围内。

(1)文具纸张费是指项目部行政管理办公用文具、纸张、稿纸、表格、复印机、传真机用纸等费用。

文具纸张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部门领用须登记。

(2)书报资料费指项目部按规定标准订阅的各种报刊、杂志和用于业务学习、工作所需工具书、业务书籍费用,包括自编书籍、资料的编辑费用。

报纸及专业杂志年度由办公室统一订购,订阅标准按10元/月.人执行。

确需购买专业书籍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时建帐登记。

(3)印刷费指项目部办公用文件、空白表格及自印书籍资料的印刷费用。

各部门复印、打印、扫描所需文件到打字复印室(综合办)办理。

在外发生的印刷费用须由办公室签认核实,经过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4)邮电费指项目部发生的邮寄、电话、电报和通信线路维修、网络维修、租线等费用。

项目部固定电话由办公室统一掌握和控制,通信线路、网络维修由各部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找相关人员维修。

项目部所有员工手机话费实行报销补贴制度,个人包干标准由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开会一致讨论决定。

具体实施办法为:

综合办负责每月收集电话费发票,同时根据每人的电话费标准制作电话费补贴清单统一经领导批示后交于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办公室公布的包干标准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

(5)宣传费指项目部用于宣传报道包括企业形象宣传、标语、标识以及媒体宣传费用、职工政治学习所需图书、用品、学习资料及按规定支付的稿酬费用等。

宣传费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控制使用,办公室根据公司批准的计划提出控制标准。

(6)水电费指项目部办公室、职工集体宿舍用水、电、照明用材料及供暖部门收取的取暖费用。

水电费由项目部办公室根据实际发生统一办理。

(7)其他办公费指项目部管理用照相胶卷、录像带、录音带、刻录光盘、刻章、办证等费用。

其他办公费由办公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控制使用。

(三)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从其价值标准来看,指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用具物品。

由各部门到办公室统一领用本部门低值易耗品,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负责人到办公室登记卡片,保管人、领用人签认后办公室方可发放。

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因使用损坏或消耗的,使用人到办公室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单经过办公室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四)电算及办公耗材费用

电算费用指项目部配臵计算机支付的计算机配件购臵、日常费用及正常维修、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耗材等费用。

办公耗材由办公室按照各部门上报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标准。

(五)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项目部职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住宿费、城际交通费、交通工具补助费、或是补助费组成。

根据地图标记,员工因公至距项目部50公里及以上且不能返回为出差。

(1)住宿费用

在集团公司内部单位的招待所、宾馆住宿的,120元/人天,在集团公司以外的招待所、宾馆住宿的,140元/人天。

(2)城际交通费

乘坐火车的,项目部领导可以乘坐火车软卧;

其它人员夜间连续乘车六个小时及以上的,可乘坐火车硬席卧铺;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乘坐火车硬座。

项目部领导可乘坐飞机经济舱位;

其他人员须经项目经理和书记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位。

(六)车辆维修费、油料费

(1)项目部车辆维修前由驾驶人员提出申请,经过办公室同意、在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

车辆维修点由办公室、机械部门确定,报销维修费时办公室要进行登记,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台帐。

(2)项目部车辆使用油料原则上在指定加油站加油,机械部门负责油料凭证的管理和发放,月末由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机械部门根据每台车100Km油耗标准建立登记台帐,考核每台车油料消耗,超耗部分由驾驶人员承担。

(3)办公室每月对小车行车公里数抄录,每季度按0.10元/公里计算核发行车安全奖。

(七)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指项目部按照国家、公司有关规定,发放给项目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及女工卫生费。

劳动保护费用由安质部提出控制标准,报项目经理批准,物资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八)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所有业务招待费。

对外业务招待费用的使用和控制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和计划,并根据各业务部门实际使用情况建立登记台帐,财务部根据项目部经费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2)各部门确需发生业务招待的,必须报请项目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严禁先斩后奏。

业务招待费实行党政会签制度,各部门报销业务招待费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字,项目项目部经理和书记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事宜。

(3)项目部日常招待用烟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领用香烟的,须在办公室登记领用品名、数量及用途。

一次领用一条以上(含一条)需报项目经理批准。

(九)科研与开发经费

科研与开发经费根据集团批准的科研项目以及科研经费计划,由工程部统一控制和使用,财务部每年向集团公司核销一次。

(八)试验检测费

工程部按照年度责任成本预算指标控制使用,超过责任成本预算的支出,财务部拒绝办理。

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部提出申请,计划合同部增补责任成本预算,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十)租赁费

租赁费指项目部为了正常开展管理工作而租赁的房屋、设备(不含各分部、材料厂、梁场)等发生的费用。

在租赁房屋、设备时,由办公室上报项目部经理和书记批准,会同合同部、财务部与出租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协议,办公室负责人凭合同协议及项目部经理和书记批示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事宜,合同、协议原件留财务部保管。

(十一)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指上述支出以外的费用。

如:

党团组织活动补助、清洁生活用品用具费等。

其它费用具体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由各部门报项目部领导批准方可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报销程序及规定

第五条为加强项目部的费用控制,理顺部门工作关系,现特对项目部的费用报销审批程序、报销有关规定及财务与其他部门间工作协调关系,作出规定。

第六条项目部各项费用应加强预算控制,严格执行计划申请手续,做到费用有标准、报销有依据。

第七条报销手续

(一)各项费用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认、部门负责人的报销统一由项目部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对大额费用及对外经营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会签后,财务部门方可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党政主要领导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签字后报销。

大宗物资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实行招标采购,其合同和报销凭据必须经主要领导会签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二)报销人填制好费用报销单,部门领导、有关经费限额审批人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汽车费用必须先到办公室登记并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领导签批。

(三)报销时间为每周

一、三全天、周五上午半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八条报销具体规定

(一)外来发票(收据),内容要清楚,填写要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规定。

须有接受单位名称、开票日期,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开票人姓名,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的品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发票内容不够填写时须提供加盖同发票公章相同的商品清单。

发票不得涂改,发票总计金额与数量和单价的乘积相符或与分项金额的合计金额相符,发票(收据)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否则视为废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并印有税务监制章;

收据必须是省级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并印有财务监制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

用项目部内部自制的报销凭证,要有报销部门名称,报销日期、金额、原始凭证票据张数。

领款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有关经费限额或特批人签字。

(二)报销单据的整理,报销应统一使用财务部门提供的报销单据粘贴表,原始凭证根据经费性质按用途分类,按单据粘贴表所列注意事项粘贴,粘贴方法为,从右向左,从上往下,从大到小。

报销凭证的所有内容均不得涂改。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合规、不完整的报销凭证。

用于购买物料用品的原始发票(如购买图书、材料、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发票必须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发票正面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对需要点收的材料、物品,另附点收单。

对笼统的以办公用品、文教用品、宣传用品或以代号冠名的发票且无相匹配的清单的,财务部门将不予报销。

(三)经项目部领导特批的支出项目,报销时须附批准文件的正本。

(四)应由职工教育经费列支的培训费、学费、讲课津贴等一律由公司教育部门签署意见,并附教育部门签发的学习通知后到财务报销。

(五)报销会务费、会议资料费,须附会议通知,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四章备用金的管理

第九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备用金的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十条备用金是指付给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或员工,备作零星开支、零星采购或差旅费等用途的款项。

具体包括:

第十一条备用金支出的范围和内容

(一)用于购买材料、商品、办公用品及宣传和学习资料等支出的款项。

(二)用于支付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的款项。

(三)汽车司机用于支付途中汽车修理费、油料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的款项。

(四)支付的其他与项目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种零星开支。

业务招待费、咨询费、事故处理费等。

第十二条支取备用金的手续

(一)支取备用金必须说明正当的借款理由。

(二)支取备用金应按规定填写“职工借款申请书”,领导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门申请借款,财务人员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或手续不全的,有权不予办理借款。

(三)“职工借款申请书”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请款日期5日内有效。

(四)预支差旅费由本人填写“职工借款申请书”时,除按规定内容填写外,还要在“支付依据”栏内写明出差地点及预计出差天数,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经项目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款手续。

第十三条备用金具体管理规定

(一)严格审批制度,备用金的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原则上实行有权借款人制度,杜绝人人挂支的现象发生,申请借款人要承担下列责任:

证实借款理由及借款金额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的额度掌握,避免超额借款;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借款人按照规定使用借款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务部门清账,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定专人有权挂支备用金。

(二)备用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私事。

不得谎报用途套取备用金。

(三)借款后,如因故推迟使用时间,应及时将借款交回财务部门,不准长期滞留在个人手中。

(四)借款人必须在办完事后十天内到财务部门结算,如有结余款应及时交回,不得拖欠,实行“一借一清”的原则,前账不清,不予再借。

借款人未在规定的时间清账的,财务部门向借款人发出通知,一周内仍不到财务部门清账的,财务部门将停止借款人在财务部门的借款权利,直到清账为止,此期间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由该借款人负责,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备用金余款从借款人工资扣还。

(五)对调出员工所预支的备用金,应在调转前全部结清借款,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六)财务部每季度末对各部门借支的备用金进行清理,项目部人员出差回来或办事完毕后十天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及清理备用金事宜,对各部门借支备用金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制度,因此引发的责任由经办人员承担。

(七)大额、批量采购资金不实行借支备用金制度,原则上实行货到验收

后付款,确实需要预付定金或预付款的,由经办人员填制《职工借款申请书》,经项目经理和书记批准后,财务部安排付款并办理清算货款手续。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是备用金管理的主责部门,要切实加强备用金的管理与核算工作。

并定期公布备用金占用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项目部财务。

第二篇: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黄金花园3#、5#、6#楼工程

建设单位:

河南广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平顶山市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河南广厦集团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

办法

0一六年五月十日

1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执行。

3、本规程委托平顶山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严格坚持三检制度,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不准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监理单位应责令其返工并重新检验,同时可视情节轻重不予计算工程量,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无条件进行回弹或取芯检测验证,同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5000元罚款。

2、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验,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第二次须由项目总工报请验收。

同一部位二次报验仍不合格,罚款800元,第三次须由项目经理亲自报请验收,报验仍不合格给予2000元处罚,并责令限时整改。

3、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监理单位责令其返工整改,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报业主备案。

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以3000元罚款,同时监理单位具有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的权力。

4、对于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应予以签收并转到项目经理,需要回复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指定专人负责编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指派专人落实情况、解决问题。

对发生不接收和逾期不回复的现象,由监理单位以联系单形式上报业主,并根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保留继续追加处罚的权利。

5、对于重要工序,重点部位(砼浇筑、回填土、防水、钢筋对接、对焊、搭接区等)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值班。

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岗的,给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

施工单位已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该同志故意脱岗,由监理提出更换不合格管理人员申请,经甲方批准后予以执行。

6、本工程砼浇筑执行砼开盘令制度,施工单位的砼开盘令没有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擅自开盘,每次酌情处以500—2000元处罚,造成影响工程质量返工重做的,可书面提出建议甲方对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部分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7、施工单位应有对施工质量通病治理方案与办法,监理全过程监督治理效果。

定期评审,改进和挺高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成果。

第三章安全文明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市级文明达标工地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并报监理、甲方备案。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项目经理、总工及安全员应组织劳务队对现场安全生产每周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自检自纠活动并报监理备案。

2、每月由监理部组织(业主参加)整个工程做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例行检查,凡在工程例行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限期整改,如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每次每项处以500元罚款。

3、对需要平顶山市安检部门检查认可才能投入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相关使用许可证,在无证使用时,监理责令停止使用,施工单位不听从指令强行使用的每次处以1000元以上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4、施工现场的主要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塔吊工、水、电安装工、电焊工、电

梯司机及架子工等),监理检查现场的上岗情况及持证情况,发现违章作业或非持证人员上岗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5、监理人员或业主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

随地大小便、参与赌博以及其它不安全、不文明现象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并对以上人员做出通报批评。

6、施工单位必须对现场施工人员在其控制下的现场安全负责,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由于施工单位过错造成的第三人伤亡事故,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7、施工单位放任或者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者扰乱业主、监理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监理有权处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罚款。

8、施工技术方案未包含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

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设、架宽、立杆间距、扫地杆、剪刀撑或大小横杆间距与主体拉接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200元;

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安全平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罚款200~1000元。

9、“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1000元;

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0、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100元。

11、对业主与监理下达的各项文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积极执行,若执行不力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第四章工程例会管理

1、每周五下午3:

00(时间改变时另行通知)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工程例会,会议必须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生产经理、安装负责人、质检员必须参加每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例会每次罚款500元。

2、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所指定参加人员必须到会,违者罚款200元。

3、现场会议和每周例会由监理单位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应当签字,会议纪要于次日下午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必须签收存档。

对于会议形成决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有一项未实施或无正当理由拖着不予办理者罚款300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若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应书面汇报给业主和监理,经核实后可予以调整。

4、例会内容:

各单位报上周进度、质量、安全完成情况,原因及下周计划安排,实施措施,须解决的事项,最后由监理和甲方施工方形成决议,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各个单位。

第五章材料设备管理

1、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属于合同约定由业主定价范围内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在业主指定的材料生产厂选择。

发现施工单位私自采购非业主指定厂家材料时,除责令退场外并给予2000/次罚款,同时要承担由此引出的质量和进度问题责任。

2、原材料及地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和安装用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出厂全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和相关的实验报告,并上报监理,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复试报告没出来,施工单位保证质量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对未经报验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中的,每发现一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尽快报验,报验合格后继续使用;

对不合格材料必须在业主、监理人员的监督下退出现场,已使用部分全部返工,

5并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2000元。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本工程的现场管理,有效地进行施工现场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控制,确保现场各个工序施工顺利进行,实现工程既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而订。

3、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只对单位实行,不直接对直接责任人处罚。

4、本管理办法由甲方确认,各参建单位签章后有效。

5、本管理规定所作出的处罚是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1、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业主及监理单位。

2、施工单位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程的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以及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

根据该工程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等。

3、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业主、监理部的通知、指令。

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4、对业主要求的进度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安全文明施工优秀的施工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对进度缓慢、质量低劣、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单位予以处罚。

5、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同意。

施工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离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项目开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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