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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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FORMA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
正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国内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
第1栏:
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例:
ZHEJIANGTEXTILESIMPORTANDEXPORTGROUPCO.,LTD.ZHONGHEZHONGROAD,HANGZHOU,CHINA
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
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WENZHOU温州)等等。
第2栏:
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
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瑞士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且
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则可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
TOORDER
第3栏:
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例:
ON/AFTER,2012FROMHANGZHOUTOLONDON,.BYAIR.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ON/AFTER,2013FROMSHANGHAI,CHINATO
HAMBURG,GERMANYBYSEAVIAHONGKONG,THENINTRANSITTOSWITZERLAND.
第4栏:
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
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
加注,如:
(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补发”证书时,此栏显示“ISSUEDRETROSPECTIVEL字样。
(2)证书遗失、被盗或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显示“DUPLICATE字样,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同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CERTIFICATEISINREPLACEMENTOFCERTIFICATEOFORIGINNO-DATED-WHICHISCANCELLED
第5栏:
商品顺序号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按不同品种、发票号等分列“1”、“2”、
“3”--,以此类推。
单项商品,此栏填“1”。
第6栏:
唛头及包装号此栏填具的唛头应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上的唛头一致;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地字样
(如MADEINMACAO,HONGKONG,TAIW;如货物无唛头应填“无唛头”(N/M或NOMARK)如唛头中有图形,此栏打上(SEEATTACHMENT用附页加贴带图形的唛头。
第7栏:
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的名称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
具体填明货物的包装种类(如
CASECARTQFBAG等),不能笼统填写“PACKAGE例:
ON田UNDERDJDFIFTY(150)CARTONSOFWORKINGGLO。
VES
如果无包装,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ARGO(裸装货)、“INBULK(散装货)、“HANGINGGARMENTS挂装)等。
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不能笼统填“MACHINE(机器)、“GARMENT服装)等。
对一些商品,如玩具电扇应注明为“TOYSELECTRICFANS,不能只填“ELECTRICFANS(电扇)。
如果信用证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必须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商品的商标、牌名(BRAN)及货号(ARTICLENUMBER—般可以不填。
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下一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
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填在此栏结束符下的空白处。
第8栏:
原产地标准
1.完全原产品,不含任何非原产成份,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P”;
2.含有非原产成份的产品,出口到欧盟、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土耳
其和日本,填“W,并标注产品的四位数HS品目号,如“W。
原产地标准:
(1)产品列入了上述给惠国的“加工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
(2)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原材料和零部件已经过实质性的加工,产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所有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号。
3.含有非原产成份的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填“F”。
原产地标准:
非原产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出厂价的40%。
4.含有非原产成份的产品,出口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四国,填“Y”,并标注非原产成分价值占该产品离岸价格的百分比,如“Y'48%。
原产地标准:
非原产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
5.输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货物,此栏可以留空。
第9栏:
毛重或其他数量此栏应填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如“只”、“件”、“双”、“台”、“打”等。
例:
1000SETS。
货物以重量计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则需加注.(NETWEIGH)T。
例如:
第10栏:
发票号码及日期月份一律用英文(可用缩写)表示,例:
JUN.12,2013发票号码、日期必须按正式商业发票填具。
第11栏:
签证当局的证明此栏填打签证机构的签证地点、日期,例:
HANGZHO,UCHINA,2013签证人员在此栏签字,加盖签证印章。
签证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和申报日期。
第12栏:
出口商的申明
在生产国横线上填“CHINA”(证书上已印制)。
进口国横线上填最终进口国,进口国必须是给惠国。
凡货物运住欧盟二十七国境内的,进口国不明确时,可填EU
此栏填打申报地点、日期,申请单位应授权专人在此栏手签,并加盖申请单位中英文印章。
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证书一律不得涂改,也不得加盖校正章
从日本进口原料证书填制规范
从日本进口原料证书(CERTIFICATEOFMATERIALSIMPORTEDFROMJ)APAN采用A4规格白纸,证书用纸应质量优良,每平方米重不少于25克,尺寸为210X297毫米。
证书一式三份,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配套。
证书用英文或法文填制,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1.证书右上角为原产地证书附件编号。
该栏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即: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号码后加“A”(A即为ANNEX之意),例如:
G66A
2.证书编号下方“从日本进口原料的证书该原料用以制造编号为的原产地证书所列之产品签发国”中前栏填写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号,例:
G66后栏填写签发国,例如: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3.证书左边栏目填写该批出口商品的品名和数量。
例如:
出口商品为SEVENHUNDRE(D700)CTNSOFCONNECTOERLECTRICWIRE145SETS
4.证书右边栏目填写用于该批出口商品中从日本进口原料的品名和数量。
例如:
从日本进口原料为TAPE:
90M。
5.左下方为签证当局的证明。
此栏填打签证机构的签证地点、签证日期。
例如:
HANGZHOU,CHINA,2013。
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经审核后在此栏手签,并加盖签证印章。
此栏的签证地点、签证日期、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手签应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1栏一致。
6.右下方为出口商的申明。
此栏填打申报地点、申报日期,申报单位的申报员在此栏手签,并加盖申报单位已注册的中英文签证章。
此栏的申报地点、申报日期、申报员手签和中英文印章应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2栏相同。
7.若证书有多页,则注明:
PAGE1OF2,PAGE2OF2,签证机构授权签
证人员和申报单位的申报员仅在最后一页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填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的证书格式,一正三副。
正本为浅兰色水波纹,以长城图案作为暗影,第一、第二副本为白色,第三副本为黄色。
证书用英文填制。
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证书号栏:
应在证书右上角填上证书编号,不得重号。
第1栏出口方:
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此栏不得留空。
出口方名称是指出口申报方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或发票出票人。
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转口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
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示例:
ZHEJIANGTEXTILESIMPORTANDEXPORTGROUPCO.,LTD.
ZHONGHEZHONGROAD,HANGZHOUCHINAVIAHONGKONGDAMINGCO.,LTD,GUANGDONGROAD,HONGKONG.
第2栏收货方:
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当信用证规定收货人留空时,此栏应加注“TOWHOMITMAYCONCER或“TOORDER,不得留空。
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VIA或ONBEHALFO,F然后再填
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第3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应填写从装货港到目的港的详细运输路线。
如经转运,应注明转运地。
示例:
FROMSHANGHAI,CHINATOHONGKONGON,2013,THENINTRANSITTOROTTERDAM,NETHERLANDBSYSEA或FROMSHANGHA,ICHINATOROTTERDAMN,ETHERLANDBSYSEAVIAHONGKONG.
第4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应填写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得填写中间商国别。
第5栏签证机构使用栏此栏为签证机构在签发补发证书、重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
第6栏唛头及包装号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不可简单地填写“ASPERINVOICENO.”(按照发票)或者“ASPERB/LNO….”(按照提单)。
无唛头的,应填“N/M'或者“NOMARK。
唛头较多时,可填在第7、8、9栏的空白处或添加附页。
此栏不得留空。
第7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应填写具体商品名称,例如:
“TENNISRACKE”T(网球拍);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
“SPORTINGGOO'DS运动用品)。
包装数量及种类要填具体,在英文表述后注明阿拉伯数字。
例如:
100箱彩电,填写为“ONEHUNDRED(100C)ARTONSONLYOFCOLOURTVSE”S如货物系散装,在商品名称后加注“INBULK'(散装)。
如需要加注合同号、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
本栏的内容结束处要打上结束符(***),以防加添内容。
第8栏商品编码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