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工作制度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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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制度
一、机关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周五学习日,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日。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认真组织好阶段性专题学习。
三、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市委组织的干部培训,中层干部要按时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干部培训及其他培训。
四、学习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
学习全国统一教材“公务员科技知识”。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周安排一小时讨论时间,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素质。
六、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学习规划,落实学习日单独考勤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记录,不走过场,讲求实效。
公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
(一)综合科负责文件签收、登记、编号,其它各科室一般不直接收文,特殊情况下直接收到的文电,应及时送综合科登记。
(二)各委、办、局报送的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准确。
二、公文承办
(一)综合科将收到的各类文件,提出拟办意见,报编办领导阅示。
(二)各科室应按照编办领导的批示处理文件。
(三)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文件,各科室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拟办意见。
(四)文件承办过程中需要外出调查研究的,至少应有2人参加。
三、发文
(一)拟稿
综合科负责文件的起草工作,并进行审稿和校对。
(二)审签
综合科起草的文件送编办领导审签,其中需要编委发文的,由编办领导将拟发文稿呈市编委领导审签。
如有改动,及时通知综合科进行相应修改。
(三)制发
审签后待发的文件,由综合科按照类别和顺序统一编号,并按照经办、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件制发工作。
(四)留存
综合科归档留存三份,同时送编办领导、编委领导、抄送市委组织部。
四、文件传阅
(一)综合科负责文件传阅工作,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横传、误传和延传。
(二)文件上要粘贴文件处理卡片,阅件完毕,阅件人应在卡片上签署姓名及阅件日期,并及时退回综合科。
五、文件会签
(一)市编办与外部有关部门会签的文件,经编办领导审签后,由综合科送有关部门会签。
(二)外部有关部门与市编办会签的文件,由综合科送编办领导审核签发。
财产管理制度
一、编办机关的办公桌、椅、公文柜、电器、图书资料等一切财产均属本办所有,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二、编办机关内财产由办公室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分配给各人使用的,由各人负责,定期检查,不得遗失。
三、个人不得私自调换财产。
如确因工作需要的,要由办公室统一调整,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四、编办机关财产不得自行外借、转让和挪作私用。
五、建立财产管理责任制。
各人应将财产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如有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编办机关内同志调动时,应将使用的一切公共财产交回办公室。
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具体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凡是不宜公开的各种文件、资料、刊物、电信和工作手册,尚未公开的重要会议内容和领导讲话、批示,尚未实施的改革方案,信访案件不宜公开的内容,以及其它须保密的事项,均属保密范围,一律不得外漏、外传。
三、秘密文件的收发必须登记,单位传阅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各科室要指定专人管理,严防丢失、泄密。
四、秘密文件阅后必须交办公室。
个人不得长期保存秘密文件,工作需要暂时使用文件,应到办公室登记借用,使用期间不得将文件带回家或其它不适宜的地方,用后及时交还。
五、外出开会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及日常工作形成的各类不同密级的材料,应及时交综合科登记、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归档,应销毁的必须按规定要求销毁。
六、综合科要严守保密规定,严格登记、签收、传递、清退、注销手续,严禁将秘密文件在办公室乱放;
打印、复印秘密文件、资料要按规定份数、底稿、废页、要妥善保管和处理,严防泄密。
八、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不打听;
私人笔记、私人通信、私人电话不记、不传机密事项;
不随身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九、加强对保密工作领导,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肃保密纪律,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分。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表示制发文件机关对公文、证件生效负责的凭证,是机关、单位内外行使权力的标志。
为保证公文质量,用印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一、上报下发文件,领导签发后可用印,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登记备案;
非常规性公文、请示、报表等须填写“加盖印章审批表”报批,出国出境加意见用印须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分管副主任批准才能使用印章。
二、公文用印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对于下列情况,管理人员可不予盖章。
1、违反上级规定,不符合行文制度的公文;
2、原稿未经领导签发的公文,二联便函、传真电报及其他未经领导签发的公文;
3、超出发文份数的公文;
4、公章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三、一般情况下不得代章,特殊情况编办领导批准代章时,要在落款后注明“代”字,必须是同级或上级代下级。
四、公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保管公章,定时清洗,不得乱盖、错盖、私盖。
盖印必须端正、清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正常盖章时间。
五、公章不得携带外出,确属特殊情况,必须经编办领导批准。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联系干部、群众的纽带,是为基层服务的窗口,是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
为了做好信访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范围。
凡是有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问题的信访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问题的信访均属受理范围。
二、信访工作分工。
信访案件基本按各科室业务范围分别处理,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信访由主要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办理。
三、信访工作职责。
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承办上级交给的案件;
协助有关部门办案;
综合分析信访动态,向主管领导反映情况;
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步工作意见。
四、信访工作标准。
对来信要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尽快办理,转办的要催办,要结果的要上报结果;
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倾听陈述,做好记录,按政策认真办理、答复和耐心解释。
来信来访处理要做到事实清除,证据确凿,定型准确,处理得当,经得住历史检验。
五、信访工作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得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多方听取意见;
搞清事实真相;
坚持以政策为准绳得原则,符合政策积极认真办理,不符合政策不迁就照顾,不以感情代替政策;
坚持公正的原则,做到大公无私,不讲亲疏,不徇私情,公正廉明。
六、信访工作领导。
信访工作由编办领导专门负责,综合科要发挥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科室都要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形成机关内信访工作网络。
调查研究制度
调查研究工作,是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改革创新的需要,是领导实现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是提高编制干部政治业务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搞好部门调研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调研任务。
要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倾向性问题确定调研任务。
各科室每年要完成一项以上重要课题。
二、调研原则。
在调研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客观实际,反映事物本来面目,举例要真实,结论要客观;
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倾听群众的呼声,尊重群众的意见;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调研题目要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研究结果要便于在实践中应用。
三、工作研讨。
为了不断提高干部的调研能力和水平,形成调研风气,每年搞一次业务研讨,定期组织召开机关工作研讨会。
四、组织领导。
调研工作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认真实施,形成领导带头、各科室配合、人人参战的调研局面。
五、总结评比。
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总结,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了使市编办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观念,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特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与机关干部学习穿插进行。
党的组织生活会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做到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
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联系实际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按时缴纳党费。
对无故不按期缴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将被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按《党章》的规定予以除名。
四、实行组织活动定期上报制度。
党支部要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并及时汇总情况,将重要情况向编办领导报告。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按期足额收缴、上解党费。
七、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