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答疑师资队伍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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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论文,跨专业从事学术工作的。

钱仁根教授答:

每一个学科或专业都应有自己独立的教师队伍,少许的教师,特别是高水平的教师能够跨学科,跨专业。

但如多半教师跨学科、专业,是不一样意的。

问:

专家你们好!

我们想咨询一下:

起码要多少名教授才能组建一个(本科)学科系呢?

学生与老师的比率应当是多少?

学生与专业教师的比多少才适合,一般能够这样计算,即到毕业时,一个专业教师指导的学生数能否切合规定,

比如,1个专业有90名学生,如1个专业教师指导8个学生,则起码应有11—12名专业教师。

至于要有多少名教授,没有明确规定。

专家您好,我们有一个问题急盼解决.我们在一些已评高校自评报告中看到中专任教师和拥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的数据大小的问题,专任教师数目大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数目,是因为其上当入了实验系列和工程系列的原由

吧?

?

但是此刻有规定实验工程系列不可以办理教师资格证,

我们不知应当如何解说这个问题?

一般说,专任教师的数目大于拥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不过因为前者的范围更广泛,它包含其余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即便实验工程系列的人员不计,这种现象仍旧存在。

敬爱的各位专家:

想讨教您们一个问题:

物理实验课是教育部指定的基础课之一,担当此项授课的人员能否必定拥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假如已经经过岗前培训和一般话

查核,不过因为学校不给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可否能够担当实验课授课任务?

恳请专家赐予解答为盼!

!

谢!

担当实验课讲解任务的,一定要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辅助指导实验课的能够不要。

生师比:

(1)学校在每个学年初(9月份)都会将有关统计数据上报教育部,计算生师比时,是不是能够用学年度初的统计数据?

其余指标如教课仪器设备、图书、占地面

积、教课行政用房等是不是也相应地使用上述数据?

(2)计算折合学生数时,深造生如何计算?

与深造时间有关吗?

在计算学生自然人数时,要计入深造生人数吗?

都用。

深造生要计入,系数为1:

1;

深造生一般是指深造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的学生。

新办专业的教师一般多少人适合,教育部有无有关规定?

多谢

教育部无详细规定,但作为学校应依据本校的实质状况对此要存清醒的认识,要能知足人材培育的需要。

我校有部分老师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他们给我校成教、电大学生代课,请问这部分老师在统计时可否算作专任教师?

假如属学校编制的,在统计时应算作专任教师。

邀请的外籍教师在计算教师总数时,系数是按1计算仍是按0.5计算。

恳请专家给与答复。

感谢!

应按外聘兼职教师计算,即系数为。

在师资队伍统计中,拥有高级教练职务的教师在体育院校任教,可否算入师资队伍?

此刻还没有这样的规定。

“师资”是学校在编的、拥有教师技术职务的人员。

在新专业的师资队伍统计中,有的新办专业招生人数为一个班,但这个专业的教师只有四名,可否将该新

办专业所在院曾给该新办专业肩负专业课教课任务的教师统计在内?

不可以够。

在我校实验教课中,肩负实验教课任务的教师基本都是肩负理论课教课,那么这些教师能否可计入实验教师队伍,此外实验技术人员也肩负部分实验教课任务能否可计入实验教师队伍.此外实验教师队伍是不是一支特意从事实验教课的队伍.

能够统计这些人员,并未要求特意从事实验教课。

在统计成人学生数时假如是春天招生,在3月份毕业,那么在统计7月份学生数时是计算3月份的成人毕业生在内仍是不计?

能够不统计,但在前一学中要统计。

请问专家两个问题:

1.教师岗或管理岗的工作人员(有教师资格证)在04-05学年指导5名本科生的毕业设计,没有其余教课任务,可否算作专任教师;

2.假如算作专任教师,而05-06学年没有任何教课任务,能否还能够算作专任教师,因为只需三年内肩负教课任务就能够算,对吗?

1、04-05学年因为这5位同志肩负了教课任务,所以能够计入专任教师。

2、05-06学年因为这5位同志

没有肩负教课任务,所以不可以够计入专任教师。

也就是说,专任教师的统计应当分学年进行。

我校的成教生中,一部分是各教课点上课(授课地址不在我校),一部分学生攻读的是地方学历(非国家学历).请问在计算师生比时,这两种状况的学生应当如何计算.

依照指标规定的系数折算,如整日制为1,函授生

为0.1等。

请问在计算生师比的时候教师总数是年终数仍是

7月份的人数,学生数是几月份的人数?

钱仁根教授答:

生师比是按学年计算,一般计算到7月尾,教师和学生人

数都按7月尾的数计算。

”请问,7月尾时,重生未进校,

老生已经离校,统计学生数时不就少了一届学生吗,师生

比就很简单达到了?

我记得本来在教育部开会时,教育部

专家提到“教师和学生人数以自然年年终截点数字为准”,此刻要按学年统计,是有调整吗?

为何这样调整?

可不可以够“以自然年年终截点数字统计教师和学生人数”?

除经费外,其余数据都按学年计算。

计算生师比时,

7月尾的学生数,应包含已毕业的那届学生数,不可以去掉。

请问专家:

在“师资”中,能否包含见习的教师?

只需拥有高等学校教师技术职务的教师(含助教)均包含在内。

1.在生师比统计中,对于外聘教师能否有详细要

求?

2.外聘教师的总数统计是不是连续的?

比如,04~05

学年度,我校邀请外聘教师A,B两人;

05~06学年度,聘

请外聘教师为C,D,请问专家我们统计外聘教师总数时,是

否为A+B+C+D?

对外聘教师无详细要求,但学校要注不测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课质量。

外聘教师总数按年度实有人数统计,不可以连续相加。

我还想问一下实践教课人员如何界定,包块哪些人员,不包含哪些人员。

此外就是财经类院校计算机房也有学生作程序设计等活动,算不算实验室?

实践教课人员是指进行实践教课环节的教课人员,

实践教课环节对于不一样的学科有不一样的内涵,所以没法说

哪些人员算,哪些人员不算。

举例说实验教课人员,是指

实验课讲解的教师、指导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室的工作人

员,其余的实践教课您可类比。

计算机室能够作为实验室。

当年7月入校的研究生能否可计入当年的教师

数?

如2005年7月入校的研究生能否可及入2004-2005学年的教师数?

此外假如2005年7月入校的研究生暂未聘用

助教职称,能否计入2004-2005学年的师资队伍的有关统计中?

一般7月尾以前入校的能够计入教师数中,但如没有助教职称不可以作为“师资”。

生师比是学校一致计算,仍是需要各院(系、部)分别计算?

教课工作水平评估是对学校的整体本科教课工作进行评估,而不是对各院系部进行评估。

所以,在本科教课工作水平评估中,不对各院系部的生师比提出要求,只考虑全校的生师比。

但是,各院系部应当依照知足教课科研任务需要的原则,增强师资队伍建设,装备数目充分、构造合理、素质优秀的师资队伍。

如何计算生师比?

生师比是用折合在校生数除以教师总数,一个就是

一定区分专任教师和师资是两个不一样观点,所以两个数字应当不是相同的。

计算生师比的时候教师总数是用专任教师数加上50%的外聘教师数。

专任教师两个条件,一是一定要有高等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书,二是一定肩负教课任务,不必定是授课,肩负其余教课任务也能够。

过去统计时要求特意从事教课工作,此刻有些放宽,只需高校教师资格证,从事了教课工作就能够统计在内,也包含了行政岗位的教师、临床教师、实验教师。

请问专家在学校的师资数目统计中,我院有部分

老师拥有授课老师职称,但是他们在作带队教师(指导员性质),没有上课任务,能否能够计算在生师比的师资数目中?

只需肩负教课任务,能够计算在内。

拥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长久从事本科实验教课工作的实验系列人员,可否计入主讲教师基数。

只假如肩负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的可算。

我校与外校联办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毕业证学位证)都属于我校,请问专家:

在计算师资时,对方学校的师资可否作为我校的外聘教师?

学生数图书等与联办有关的硬件有哪些可作为我校的统计范围以内.感谢!

与你们联办的学校能否有自己的学生,如是则在计算师资、教课条件时按实质状况计入,但应独自列出,供专家参照。

我有两个问题理顺不好,请指出。

我校是包含法、教、史、文、理、工、农、医、管理等专业的综合性学校,授课人员包含在编教师系列、其余系列人员(如卫生系列)和外聘教师。

1.在统计主讲教师资格时如何掌握教师基数?

假如所有授课人员为基数的话其余系列人员的主讲教

师资格如何掌握?

中级以上可不可以够认为切合资格?

2.在统计教授、副教授上课状况时如何掌握其基数?

(1)是所有在编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

(2)是所有聘用教授、副教授(包含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人员?

学校在编的主讲本科生课程的教师是主讲教师,是统计主讲教师资格的基数。

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认为切合主讲教师资格。

所有在编的教授、副教授都应统计在内(学校自聘的教授、副教授可除外)。

本科教课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对“师资”的涵意是指在编的拥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而我校近三年以教师身份引进的教师到现在未能落编(我院教师人员远未达到编办审定人数,但因为地方政府的原由,每年审定编制给学校分的太少,而我院如不引进这些教师,又没法达成正常教课),但都在从事教课工作,这些人员如不可以计入师资,那么我院师生比则达不到合格标准。

而这些人员事实上已经成为我院正式师资,2004、2005年新进教师已经过了岗前培训,并已颁发了教师资格证书,不过

在身份上得不到解决,请问,这种状况下,能否能够例外,把这些教师列为师资?

计算生师比时用的是专任教师的观点,不是师资。

在剖析师资构造时,仍是应当依照规定统计,有特别状况能够在自评报告中此外加以说明。

我校是一个新升本的院校,当前校内设有一个初等教育学院(非独立学院)特意从事专科教育(系原中专学校归并的),其学院的教授、副教授依照初等教育学院的培育计划,均在上专科课程,未上本科课程。

请问其学院的教授、副教授能否纳入教授、副教授上课的统计范围?

我们初步假想了三套方案:

1、纳入统计范围,计算上本科课比率时将他们视为上本科课程进行统计;

2、不纳入统计范围,把这批教授、副教授单列,用其余教授、副教授来核算上本科课比率。

3、纳入统计范围,但计算上本科课比率时不列入基数,作出客观陈说。

请问应当怎么办?

2、依照我们看到的专家对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龚建华“请问在进行本科教课工作水平评估时,既从事行政工作又从事教

学工作的拥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否作为专任教师?

”问题的答复是“能够作为专任教师”,那么在进行统计和分类时这种双肩挑人员可否同时出此刻专任教师名册和行政人员名册中?

如能够同时出现,则与上报的基础报表统计数有进出如何办?

3、在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经过的研究员、副研究员,能否算在“师资”中,计算教授、副教授上课状况时要纳入此中吗?

4、请问对于教师个人,能否要供应教师资格证作为“专任教师”的支撑资料之一;

能否要供应毕业证、学位证、岗前培训证作

为“主讲教师”的支撑资料;

能否要供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作为“师资”的支撑资料。

假如这些东西丢失怎么完美?

5、高等教育基层报表数据时间为学年初,而评估需

要的数据时间为学年终,供应的数占有一点差距如何办。

并且我们此刻理解的评估指标与上报数据时理解的指标误差,是按本来理解的严格按上报数据统计,仍是按此刻正确理解的来统计?

6、我院有极少量老同志因为学历原由,未能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但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且向来在教课一线工作,请问这些同志应纳入哪一类人

员?

如不可以纳入专任教师,那么在计算生师比时可否纳入外聘教师?

7、邻近专业的教师可否交错使用?

如某老师既是甲专业的教师,可能又是乙专业的教师。

感谢解答。

你的问题有一些能够参阅以前的答案。

此次回答你

的以下问题:

(1)对于教授副教授上课问题,教育部05

年1号文件有明确要求,我认为应严格执行文件要求,按你的方案三较适合。

(2)双肩挑人员可同时出此刻专任教

师名册和行政人员名册中,因为这是从不一样的两个方面对

不一样范围的人员进行评估,没有矛盾。

只需脚踏实地也不

会与上报的统计数占有进出。

(3)在剖析师资队伍状况时,

不含研究员、副研究员,也不计入教授、副教授上课状况。

(4)对于教师个人的所有证件,只假如真切的,都不用事

前采集起来或复印一套供应给专家,只需专家依据观察需求,提出查察某一人的某种证件时,能供应就能够;

的确丢掉了,学校赐予说明或证明即可。

(5)按评估要求进行统计。

(6)能够纳入。

(7)教课生能够交错使用,但在剖析专业教师状况时不可以交错统计。

计算学生总数时,留学生按实质在校学习的时间折算,折算的标准是什么?

详见《评估方案》合格标准备注(5)。

此外,如是短期培训班的学生,不该计入学生数。

对于“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如高工等)人员可否作为师资的一部分?

”这个问题,钱仁根教授授答:

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如高工等)人员不可以作为“师资”。

对于“请问拥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长久在教课岗上从事教课工作的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如工程师以上职称),可否作为切合岗位资格的主讲教师?

”这个问题,许茂祖教授答:

你所说的人员,假如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考虑为切合主讲教师资格。

上述二专家回答仿佛不一致。

能否我理解错误?

请指正。

请注意正确理解评估方案中“的”“专任教师”、

“的”“师资”、“的”“主讲教师资格”这三个称呼的确切含义。

其作用在于从三个不一样的方面对学校师资队伍的数目和质量进行评论。

详细到某一位教师,也可能三个

基数都应计入,也可能只计入一个或两个基数。

比如,一

名拥有教师资格、指导毕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应计入“专任教师”的基数,但不可以计入“师资”的基数。

如拥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长久在教课岗上从事教课工作的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如工程师以上职称),假如拥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能够考虑为切合主讲教师资格。

所以,是您理解错误了,不矛盾。

在折合学生数统计时,我们碰到对独立学院学生的统计问题,主假如因为我校独立学院于05年正式建立,05年以前招的学生在每年的高基报表中均由学校上报,这部分学生如统计入内,存在与当前独立学院办学资源不该统计

入内的要求相矛盾,能否能够理解为独立学院的学生不论以前仍是此刻均不统计入内.感谢!

评估要修业校统计近3年的数据,你校如需统计05年以前的数据,那么05年以前“独立学院”的学生、办学资源还都属于学校,评估数据应予统计。

05年此后独立学院正式建立后才能算真切的独立学院,其学生数从05年开始可不统计,其资源也不该统计。

我校是2007年6月份评估,那么2006年4月份新进的硕士生能否在师资数目的统计之列?

盼答复,感谢!

能。

我有几个有关师资的问题想讨教:

1、我们学校是2007年11月接受评估,那么在统计教师数时,07年6、7月新进教师能否能够计入教师总数?

2、在我们学院的成教课院和高职学院任课的教师,能否能够计入教师数?

3、学校实验剧场的一些工作人员在学生的教课实践过程中担当

指导任务,但他们都属于技术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也

不属于教师编制,请问这部分人员该如何统计?

4、统计学生人数时应当以学年初为准,仍是以学年终为准?

成教课院的学生是春天入学,学生人数的统计应当以哪个时间为准?

教师数按学年计算,所以,8月尾以行进校的教师

都可计入。

一般观察教课条件是,成教课院和高职学院的

学生要计入,教师自然也应计入。

没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

证书的人员,不可以计入专任教师中。

如按自然年度统计的

数据(如经费),学生数统计至年终,按学年度统计的数据,

学生数统计至8月尾。

成教的学生也按此时间统计。

我校将于明年接受教育部专家现场评估,在统计折合在校生数时,有一部分红教函授学生禁止备折合统计进

去,原由是:

这部分红教函授学生虽是我校的招生计划,但这部分学生是在各函授站上,各函授站负责这部分学生的教课,管理等工作,我校只负责对其教课等工作赐予指导,监察,

抽考,毕业论文指导,辩论等来保证教课质量,也即我们认为这部分红教函授学生基本上没有占用学校本部的教课资源,所以在统计折合学生数时对其不予统计在内.请问专家,我们这种统计可行吗.

按您所说,这部分学生要占用学校的教师,与学校不可以完好剥离,所以应当计入。

在统计实践教课(不含教育实习)师资队伍时,校外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能否应当统计在内?

不可以统计在内。

我校因为地区限制,所在城市只有我们一所大学,返聘的老教授在工作量、地区、时间上和正常状况下基本没有差别,请问,在计算生师比时,能不可以乘系数1?

只需属于退休后返聘的教师,在计算生师比时,不可以乘系数1,只好按“外聘教师”计算。

1、请问“在编”师资的统计口径是如何确立的?

2、当前高校的人材流动特别屡次,特别是教授、博士,各地

的人材政策也比较灵巧,对于那些原单位不一样意其调离或离职,没有办理人事档案的转移,但已经长久不在原单位供应实质服务的高校教师,能否能够统计在原单位的“在编”以内?

事实上很多高校存在这种状况。

“在编”教师是指在人事关系上属于学校订式编制的教师,对于在编而长久不在学校任教的教师,在自评报告中可据实作为“不在岗”人员赐予客观陈说。

讨教专家:

1.专任教师能否包含校、院(系)两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主管教课的副校长、副院长(副主任)计入教课管理人员,那么在教师的哪些统计中还应计入他们?

校长、院长(系主任)能否计入教课管

理人员?

在教师的哪些统计中还应计入他们?

3.在统计教授、副教授本科生上课状况时,能否包含校院两级干部中的教授、副教授?

只需拥有教师资格证且从事教课工作的干部可计入专任教师。

校长、院长不该计入教课管理人员。

计入教课管理人员的副校长、副院长,只属于“观”测点所指的人员,与其余指标没有关系,在“、”“指”标中该计入的还应计入。

专转本学生能否列入本科评估对象!

专转本的学生如与本科生混淆编班,则一同观察。

如独自编班,则观察教课资源时要考虑,教课质量不独自观察。

计算生师比时,“专任教师”是指“拥有教师资格,特意从事教课工作的人员”。

问题一,校部机关有教师资格,兼任了教课工作的人员,可否计算为专任教师?

问题二,

指导员有教师资格,兼任了教课工作,可否计算为专任教师?

对以上问题,已经评估过的学校,为何存在理解上的差别,有的算,有的不算?

依照定义,均可计入专任教师。

港澳台华侨学生不属于来华留学生.请问在计算学生折合数时,港澳台华侨学生能否纳入留学生系列按3倍系数计算,仍是按在校本专科生按1倍系数计算.感谢

港澳台学生按本科生计算。

我校是一所本科大学,院校构造调整时,省内某专科院校并入我校,原专科院校的校园资源、师资、图书设备等与我校互不共享,但发我校毕业证书。

(1)原专科学校的学生数、师资教课资源等能否计入我校数据?

(2)原专科院校的成人学生和3+2学制省内生能否计入?

敬礼!

既然专科学校已并入你校,全部均应按一个学校订待。

计算生均教课资源时,这部分学生都要考虑。

请问在进行本科教课工作水平评估时,对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数目与构造有何详细要求?

生师比是学校一致计算,仍是需要各系部分别计算?

新专业的师资数目与构造应当以能保证新专业的基本教课质量、实现学校的人材培育目标为原则。

因为各学校、各专业的培育目标是多样化的,不宜用一致的数目与构造比率来要求,但是,一般地说,新专业的专业课教师

中,该专业或有关专业毕业的高级职称教师不该少于2人。

教课工作水平评估是对学校的本科教课工作进行评估,而不是对各院系部进行评估,在本科教课工作水平评估中,

不对各院系部的生师比提出要求,只考虑全校的生师比。

请问专家,我校有三个校区,此中一个是中专升格后并入我校的,学生所有是高职和中专生,其师资、设备、图书等资源完好独享,和其余校区距离较远,也没有借用

其余校区的资源。

请问,评估时,可否不算这个校区的所有资源,假如不可以,中专生怎么算?

恳请答复,感谢

既然是一所学校,则应按一所学校考虑,计算教课资源时要考虑这部分学生,整日制中专生可参照高职生计算。

讨教专家:

(1)原专科学校的学生数、师资教课资源等能否计入我校

数据?

计算生均教课资源时,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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