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0503306 上传时间:2023-01-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Word文件下载.docx

(四)用电安全管理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4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5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6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单位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五)用气安全管理

1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

2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3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

4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

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5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

二、火灾荷载管理

(一)单位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严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

(二)建筑外墙设置的外装饰面或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竖向管道井,应按照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三)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四)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选取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

(五)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六)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七)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销毁等环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需使用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八)库房内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

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

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

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九)室外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

室外储存场所的总储量以及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十)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设置人员居住场所,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

(十一)举办促销、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

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三、消防设施管理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

2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若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应有确保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后,能迅速确认火警并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措施;

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和《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32/T186)等的有关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

7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

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8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9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

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应同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三)灭火器管理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指示区保持在绿区;

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明显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2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小于总数量的25%;

3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4应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四)其他消防设施管理

1依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安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2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员工较多的单位(场所)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集中充电停放点的选址和平面设计应符合相关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四、安全疏散管理

(一)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单位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三)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五)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七)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八)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九)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

(十)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十二)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五、消防安全标识管理

(一)原则规定

1单位应当实行标识化管理,通过规范运用标志、标识、标牌等可视载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可视化、规范化;

2标识传达的信息应清晰、简洁,可采用文字或图例表述,标识颜色应当醒目并区别于四周装修材料颜色,且应设置在明显部位;

3消防安全标识的制作、消防安全标识设置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关规定。

(二)提示性标识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房、消防电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当设置显示设施、部位名称的标识;

2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消防泵、备用发电机、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报警阀、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简易操作说明、维护保养责任人、管道阀门的常开常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

3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化学实验室、药剂室、可燃物资仓库和堆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明显位置应制作储存物品标识牌,标识储存主要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基本扑救方法;

4宾馆、饭店的客房、商场、医院病房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内、楼层应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

(三)禁止性标识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防火卷帘、消火栓、消防车道、登高作业场地、灭火救援窗口等应当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圈占和停放车辆等内容的标识;

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储罐、堆场等部位及入口处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等标志;

3存放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扑救”标志;

4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明确禁止吸烟规定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四)引导性标识

1消防水池、消防码头、消防取水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回车场地、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点周围应设置消防安全引导性标识;

2引导性标识应通过柱式、地面箭头或满足视觉连续的间断布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导指向一定距离以外的消防设施设置点。

六、其他管理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业或者使用。

2、单位场所实施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唐诗宋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