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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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Word文件下载.docx

赌博罪的筹码只是赌博行为得以进行的一种工具,不是犯罪对象;

行贿罪的财物是犯罪的工具,不是犯罪对象;

运输毒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毒品,车辆属于犯罪的工具,不属于犯罪对象;

抢夺罪的财物是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物,是犯罪对象,因此,本题选B。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

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考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解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甲掐赵某脖子导致其窒息昏迷,以为其死亡将其抛入河中,最终导致其溺水死亡,其认为是自己掐赵某脖子才导致其死亡,事实上赵某的死亡是因为溺水,甲对赵某死亡原因的认识存在错误,但这种错误并没有超出甲故意杀人的认识范围,因而对定罪没有影响。

并且,赵某的死亡也是因为甲的一系列杀人行为所致,甲故意杀人,且最终导致赵某死亡,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4.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2010年8月9日被抓捕时逃跑。

2014年6月5日,甲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所犯抢夺罪的追诉期限为5年

B.甲所犯聚众斗殴罪因其逃跑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C.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2010年8月9日起计算

D.甲所犯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限从2014年6月5日起计算

[考点]追诉时效

[解析]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求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的制度。

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

关于追诉时效,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甲涉嫌聚众斗殴犯罪,在公安机关对其抓捕时逃跑,属于逃避侦查的行为,其涉嫌的聚众斗殴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5.针对吸毒后在道路上驾驶汽车的现象,有人认为,虽然刑法未规定吸毒驾驶构成犯罪,但是吸毒驾驶和醉酒驾驶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故而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这种观点属于______。

A.扩大解释

B.文理解释

C.类推解释 

D.当然解释

[考点]刑法解释分类

[解析]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两种,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的关键。

无权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学理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其中论理解释又可分为:

(1)扩大解释,是指超过被解释的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或日常含义范围,如扩展、使用该字词的较为边缘的含义,但没有超出该词句的应有含义范围,或者说仍在该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之内,因此也没有超出一般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2)缩小解释,是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法律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法律的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3)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4)类推解释,是指在一个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情况相似,但根本不可能为该法条的字面含义所包容的前提下,以其相似性作为援引某一法律规定为依据的解释方法。

《刑法》中未规定吸毒驾驶,但规定了醉酒驾驶,在《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将吸毒驾驶解释为醉酒驾驶进行定罪处罚,属于类推解释。

6.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成立受贿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

B.成立聚众淫乱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C.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大

D.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淫秽物品 

[考点]故意认识

[解析]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犯罪客体或犯罪对象情况的认识。

如果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就不可能具备该种犯罪故意;

(2)对行为性质的认识。

行为人在对其行为内容、作用有所认识的基础上才会认识到其行为具有可能引起一定危害结果发生的社会危害性;

(3)对危害结果的认识。

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毁坏财物的数额等都不属于对犯罪构成客观事实特征的认识,故选项ABC错误。

选项D中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淫秽物品是行为人对犯罪构成事实所属情况的认识,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特征之一,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7.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

甲属于______。

A.再犯 

B.初犯

C.一般累犯

D.特别累犯

[考点]再犯与累犯的区别

[解析]累犯与再犯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

就再犯而言,后犯之罪在实施的时间上并无限制,既可以是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实施。

累犯与再犯的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

都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

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

(2)累犯必须是犯罪以后受过一定的刑罚并且后罪应受一定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怕只单独判处过附加刑);

而再犯,并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

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并无不时间方面的限制。

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

累犯的构成还有一个例外,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也就是说构成累犯必须以犯罪人犯前罪时年满18周岁为要件,如果犯罪人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不认定犯罪人构成累犯。

甲犯前罪时17周岁,不满18周岁,所以不构成累犯,只构成一般再犯。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爆炸罪 

B.寻衅滋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考点]爆炸罪的认定

[解析]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是一种极为危险的犯罪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因此,爆炸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危害结果,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本罪。

已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加重情节考虑。

甲在机场大厅出口引爆自制爆炸装置,已经严重危及公共安全,虽然只造成一人轻伤,但这并不能否定其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应以爆炸罪论处。

9.某私营健身机构经理安排会计甲将收取的50万元会员费存入甲的存折,供单位日常开支。

3个月后,甲取走存折中全部资金潜逃。

A.盗窃罪

B.职务侵占罪 

C.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考点]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解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本案中,甲作为私营公司的会计,利用自己可以随意支取存折里公司存款的职务便利,将公司存款取出潜逃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0.甲公司将3,000公斤生产废料直接倒入河中,该废料遇水反应生成毒气,毒气随风飘至附近数个村庄,致上百村民呼吸系统受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甲公司的行为构成______。

A.污染环境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投放危险物质罪

[考点]污染环境罪

[解析]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甲公司排放废弃物不属于生产行为,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

甲公司投放的是生产废料,虽然废料遇水产生了毒气,但不是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时甲公司的行为也显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甲公司明知生产废料的违法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仍然违反国家法律,随意排放工业废料,导致废料遇水产生毒气,污染了水源和空气,故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11.空姐甲长期在国外购买化妆品,经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交由其表妹在网店销售,偷逃高额海关关税,获利数额巨大。

A.逃税罪

B.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非法经营罪

D.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考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解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数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本案中,甲长期在国外购买化妆品,违反海关监管,采取入关不申报的手段,偷逃海关关税数额巨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2.甲男将女同事汪某骗至宾馆,要求与之发生性关系,否则在网上散布汪某的不雅照。

汪某对甲破口大骂,甲觉得无趣,遂打消奸淫念头离去。

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考点]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解析]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

就犯罪的停止形态的特征来看,犯罪的停止形态可以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具备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又构成了犯罪。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

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

最后,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

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

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

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

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甲将汪某骗至宾馆意图强奸,虽然汪某对甲破口大骂,但这不足以阻止甲继续实施强奸,甲放弃强奸是因为其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意图,所以甲的行为是强奸罪中止。

13.下列情形中,不得适用假释的是______。

A.因诈骗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B.因叛逃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C.因放火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D.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考点]假释的限制

[解析]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正确适用假释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改造,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但假释的适用也有一定限制条件,刑法第81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C选项中犯罪人犯放火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所以不得对其假释。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______。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考点]犯罪既遂的形态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三种:

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

A选项放火罪属于危险犯,B选项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结果犯,不仅要求有毁坏财物的犯罪行为,还要求必须要有财物被损坏的结果,C选项私放在押人员罪以及D选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属于行为犯。

15.甲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自己曾和同事一起套取另一科研项目经费19万元用于自己房屋装修。

甲供述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属于______。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考点]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解析]坦白,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自首可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罪行的行为。

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

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

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

一般自首与坦白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

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别自首与坦白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坦白。

甲在因侵占科研经费被捕后,在侦查期间,主动供述自己曾和同事一起套取另一科研项目经费,属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坦白。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倒在地,驾车离去。

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他人劝导,拒绝离开。

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

[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对定罪量刑有价值的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的特点。

甲对孙某的殴打与其死亡不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因此不对孙某的死亡负责任,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同时,甲虽将孙某打倒在地,但未造成孙某轻伤也没有寻衅滋事的意图,因此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

乙超速驾驶,导致刹车不及,将孙某撞死,构成交通肇事罪。

17.下列行为中,可以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是______。

A.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B.窃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C.使用虚假的居民身份证骗领信用卡 

D.使用以虚假居民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

[考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解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具体包括下列四种行为: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自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A选项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和D选项使用以虚假居民身份证骗领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罪,选项B构成盗窃罪,C选项使用虚假的居民身份证骗领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8.甲冒充公安干警,将正在赌博的张某等四人用手铐铐住,拿走其赌资及随身携带的财物2万余元。

A.诈骗罪

B.抢劫罪 

C.招摇撞骗罪

D.敲诈勒索罪

[考点]抢劫罪构成

[解析]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甲为劫取张某等四人财物,冒充人民警察,将四人用手铐铐住,并强行劫取了四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因此选项B正确。

甲使用暴力劫取财物,不符合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因此选项A、C错误。

甲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劫取财物,因此不符合敲诈勒索罪,选项D错误。

19.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逃避支付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

甲的行为______。

A.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B.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

C.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D.成立紧急避险

[考点]诈骗罪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甲为非法占有应当支付的医疗费,采取私刻公章的方法,虚构缴费事实,非法占有应缴纳的医疗费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因此选项A正确。

甲私刻印章是为了骗取医疗费,其私刻印章行为是其诈骗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其诈骗行为所吸收,故不单独评价,选项B错误。

甲没有利用合同诈骗,不构成合同诈骗罪,选项C错误。

甲的行为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故选项D错误。

20.甲秘密窃取他人持有的枪支,该行为同时符合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构成。

按照我国刑法理论,这种情形属于______。

A.牵连犯

B.法条竞合 

C.想象竞合犯

D.结果加重犯

[考点]刑法中数罪的理解

[解析]法条竞合犯是竞合犯之一种。

竞合犯包括纯正竞合犯和不纯正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与实质竞合犯(数罪并罚的竞合)牵涉多个法条和罪名的评判,属于纯正竞合犯;

而法条竞合犯中只是构成要件的重叠现象,此种犯罪形态虽然在外表上好似有数个刑法条款竞合在一起,但在实质上却是一个刑法条款排斥其他刑法条款适用的现象,故属于不纯正竞合犯。

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的罪名的情况”。

从犯罪形态角度讲,想象竞合“是指实施了一个行为而触犯了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当然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

”甲秘密窃取他人持有的枪支,符合盗窃枪支罪和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构成抢劫枪支罪,属于法条竞合。

21.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支配权的是______。

A.甲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

B.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权 

C.丙因受欺诈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D.丁被他人打伤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

[考点]支配权

[解析]支配权,亦称“管领权”,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对权利客体直接管领和控制的权利。

如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又称能为权、变动权等。

形成权按其作用分为三种:

使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权;

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形成权。

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

使法律关系终止的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等。

选项A、C属于形成权。

选项D属于请求权。

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即人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该人格权属于支配权,所以选项B正确。

22.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______。

A.合伙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个人独资企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考点]法人的特征

[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集合体。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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