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装修项目室内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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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项目各阶段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项目设计服务阶段
项目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工地现场配合。
三、甲方基本职责
3.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3.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足够正确的基础资料以确保乙方顺利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后三天内回复书面意见,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后7天内回复书面意见,口头回复的需在48小时内补充书面回复,该书面意见及其他甲方出具的文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或由甲方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视为有效。
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后三天内不予回复,收到乙方递交的施工图设计七天内不予回复,则视为甲方认可了乙方递交的阶段性设计成果。
四、乙方基本职责
4.1、工作范围
4.1.1、室内装修设计
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厨房平面规划及设备由专业厂家设计。
4.1.2、装修配套设计
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家具、洁具选型、灯具选型、装饰材料样板、地毯、窗帘布艺、画、盆景、门五金、卫生间五金、门牌标志、室内陈设的选型。
4.1.3、设计接口要求
根据五星级度假酒店装修标准及使用功能提出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的设计接口。
包括但不仅限于:
综合布置天花图(包括灯具、风口等机电的定位);
强电开关插座面板的定位;
弱电出线口的定位;
空调风口的送风型式、空调开关定位;
健身娱乐、游泳池等强、弱电机房的设计接口。
4.1.4、设计范围
具体设计范围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1.5、建筑景观照明设计
乙方须负责本项目各类建筑、景观照明设计配合。
4.1.6、其他
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厨房规划及设备、游泳池设备、电梯设备由甲方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设计,装修设计单位要提供设计接口和配合。
4.2、工作内容
4.2.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和工程所在地区具体情况进行设计,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应达到甲方各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
(不含相关政府报建审批)
4.2.2、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配合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前对主要设计装修材料进行选择,提出具体的色彩、产地、材料质量标准、质感特性及实物样本等建议并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标注于施工设计图纸材料说明中。
4.2.3、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装修工程的招标工作;
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现场验收工作;
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装修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
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整个装修工程的设计变更工作;
参加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参加由甲方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4.3、设计质量要求
4.3.1、乙方所完成的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各专业的规范规程、国家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4.3.2、乙方所完成的设计内容及成果深度必须满足甲方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提出的有关设计图纸方面的要求,详细内容以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为准。
4.3.3、乙方应在甲方批准的方案估算成本范围及设计指标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限额设计值。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具体限额要求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3.4、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应保证在10年以上。
4.4、聘请顾问或协助机构
乙方在必要时可自行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聘请人员须事前知会甲方),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用中分摊或支付,但与乙方同样须向甲方负责;
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因能力所限无法完成对甲方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请顾问或有足够能力的其他人等协助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
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5、材料选购
在初步设计阶段,乙方须提供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家私、电器、橱具、洁具、石料、木料、五金、布艺、灯具、饰品、玻璃、钢材、乳胶漆、摆件)清单,乙方须向甲方(或工程总承包方)描述选用的各类材料特性(产品说明书、规格、价格),乙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各类材料只作暂时考虑,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完成材料采购工作。
4.6、施工配合
4.6.1、乙方须组成相对稳定的施工配合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施工图完成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驻场设计师参加所有与设计有关的工程例会,且在工程施工期间保证随时跟进,甲方可根据现场配合情况及工程进度要求乙方驻场设计师现场办公,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4.6.2、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甲方以下发书面设计变更单的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变更,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
4.6.3、乙方应负责向承建商进行图纸的设计交底及提供一切相关的设计技术资料。
4.6.4、乙方主要设计师应按甲方要求根据工地进度需要出席工地现场施工例会,及时参与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4.6.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交的书面文件后24小时内予以回复意见,口头回复的需在48小时内补充书面回复,需修改或补充设计答复的施工联系单,单一专业答复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多专业答复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
4.6.6、乙方主要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视工程进度及时检查施工现场,并将检查意见书面反馈甲方,经与甲方协商确认后进行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整改。
4.6.9、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保证该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和现场服务的质量。
4.7、项目设计使用唯一专用性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对甲方所提资料严格保密,并承诺不可将该设计用于非甲方项目中去。
4.8、设计修改程序
4.8.1、乙方不得擅自对已获批准或确认的设计做出任何使投资增加的设计修改,必须修改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8.2、在本项目阶段性设计过程中,阶段设计成果获甲方书面认可之前,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如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及行业规范,都应视为有效的,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
但修改内容涉及改变已确认的前阶段设计成果时,需另行根据工作量大小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及设计时间。
4.9、其他
4.9.1、乙方全面负责相关承接的室内设计任务;
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及大的功能分配方位之前提下,对原建筑设计进行方案修改优化,施工图由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
4.9.2、在甲方向乙方提交室内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变更时,乙方须在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意见。
4.9.3、乙方作为本项目室内设计负责方与统筹人,应积极协调配合各专业设计单位共同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4.9.4、本项目室内设计内容包括与总图、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各机电安装专业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等配合工作,以及其他由甲方分包的与室内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的设计协调、配合工作。
五、设计进度要求
5.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二《设计进度表》约定的设计时限及时向甲方提交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
本项目设计时间从合同签订翌日至施工图全部合格交接总用时间为日历日。
5.2、乙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前,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时限要求,将本项目各阶段详细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生效,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不得自行更改或延迟设计进度。
六、设计管理要求
6.1、乙方在开始本项目设计工作之前,需将本项目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书面介绍提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生效;
乙方在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更换或减少项目组主要设计成员,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三《设计团队表》。
6.2、为保证设计质量,乙方参加本项目设计的项目总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应将主要精力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在本项目正式施工图设计结束之前不应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他工程的设计工作。
6.3、在设计过程中,如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甲方设计管理人员应会同乙方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协调联系人、主要设计师根据阶段性设设计计划定期召开项目设计例会,就设计进度、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各专业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等进行商讨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
6.4、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意见均应以书面文件或电邮往来,书面文件应有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发方视为有效。
6.5、乙方指定为本合同项目总负责人,为项目协调联系人,乙方总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应出席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的阶段性设计成果汇报会议,同时有义务对景观设计、建筑设计、专项设计等其他设计单位的图纸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修改建议。
6.6、乙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由本项目方案主要设计人员与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审核签字确认;
材料选型建议及施工图细部节点大样设计图应同时由方案主要设计人员审核确认。
七、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要求
7.1、第一阶段:
方案设计
7.1.1方案设计提交以下成果:
–设计说明书
–平面布局图
–主要空间手绘透视图
–电脑透视效果图
7.1.2设计用时:
此阶段用时为双方签订合同日起个日历日交付设计成果,在年月日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方案设计成果应装订成册,A3图册打印和电子文件3套。
7.2、第二阶段:
初步设计
7.2.1在方案设计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将进行初步设计工作;
制作并提交如下成果:
设计说明书
–平面间隔图
–电灯及空调天花平面图(包括空调定位出风及回风位置、电灯开关位置、灯位)
–电制位置布局平面图(包括电源插座位置、强弱电分箱、电视、电话、宽带位置)
–地面物料平面图
–饰面物料样板和物料清单
7.2.2、设计用时
此阶段用时为甲方书面认可方案设计成果翌日起个日历日,在2009年月日乙方提交初步阶段设计成果。
7.3、第三阶段:
施工图设计
7.3.1、在初步设计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将进行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制作并提交如下成果:
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照明开关点位图、电器插座点位图、空调定位图、电话点位布置图、立面索引指示图、立面节点图、天花布置图;
家俬平面图;
施工设计大样图;
家俬图;
灯具图及供货商资料;
洁具清单及供货商资料;
艺术陈设及摆件清单。
以上成果确认后,正式施工图应以蓝图装订八套,另附电子文件三套。
7.3.2、设计用时
此阶段用时为甲方书面认可初步设计成果翌日起个日历日,在年月日提交该阶段设计成果。
7.3.3、其他
7.3.3.1、对于涉及加建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由原建筑设计单位出图;
7.3.3.2、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最终选择的材料或设备与原设计技术条件不符时,乙方应对该产品技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有义务按确认后的技术要求修改原设计。
7.4、第四阶段:
施工期间现场配合
乙方组织主要设计师向甲方及承建商做施工图交底,解答甲方及承建商阅读后的各种问题;
交底会审、过程跟进、竣工配合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现场协调会议;
配合施工单位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出具设计变更;
配合灯具、家私、窗帘、饰品、植物等选购;
根据设计的效果,确认施工方提供的相应面饰主材;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签收相关文件。
八、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8.1、设计总费用
本项目完成总体室内设计从方案至施工图(含施工现场配合)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万元)(此费用为含税包干价)。
8.2、项目各阶段设计费用支付明细表
序号
支付阶段
支付进度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1
预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
10%
万元
2
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10日内
20%
万元
3
初步设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
30%
4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
15%
5
现场配合
工程施工进度过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
6
完成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
8.3、设计费用支付条件
各阶段文件质量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办理阶段性付款,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申请文件后十日内支付设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款项后15日内提供正式发票给甲方。
8.4、其他
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已包含乙方设计团队人员赴施工现场往返差旅费用(包括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及旅途吃住费用)。
九、奖励惩罚规定
9.1、甲方有义务在各种可能带来经济索偿的情况发生前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
9.2、乙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中,若在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时擅自变更项目总负责人,则扣罚设计费人民币万元。
9.3、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及时交付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三套在内)。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各阶段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详细的交付时间为(年日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年月日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年月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即构成违约,乙方逾期7天内,每逾期一日,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从逾期第8日起,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从逾期第日起,每天支付万元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总额还不足以支付由于发生逾期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