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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945.3亿元(不含坪山新区),约占全市的1/4。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以及电力生产等三个行业是龙岗的支柱行业。

2010年三大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的69%,其中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0.9%。

服务业结构有所优化。

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及商务服务业为主的其他服务业三大产业已经成为全区服务业的主体产业。

2010年全区房地产业增加值为102.82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的20.3%。

2010年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1.42亿元,比2007年增长45.64%。

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总额333.07亿元,餐饮业零售总额28.35亿元。

金融业快速发展。

2010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含坪山新区)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535.01亿元,比2007年增长59.26%。

其中2010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92.40亿元,比2007年增长65.39%。

2010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59.58亿元,比2007年增长111.81%。

旅游业加速发展。

2010年累计接待游客1037.00万人次,比2007年增长40.59%。

2010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58.31亿元,比2007年增长39.50%。

1.1.2环境质量

1.卓有成效的前期工作为环境保护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2003年6月龙岗区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以来,区委、区政府通过建立环保综合决策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编制和实施生态规划、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措施,使全区生态建设大见成效。

与此同时,大力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村)、深圳市生态优美街道的建设。

经过三年的努力,2006年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考核验收,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7至2010年龙岗区进一步加大了环保投入,重点治理了龙岗河及布吉河等水环境污染,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2.水环境污染严重

2007年~2010年龙岗河和布吉河部分水质指标未达到Ⅴ类标准,但水质逐步好转。

其中,2010年龙岗河氨氮、总氮、总磷三项指标分别达到V类标准的5.75倍、8.00倍和3.14倍。

大鹏半岛河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3.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2010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62天。

2010年龙岗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1.321,比2007年下降24.64%,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4.固废处理处置情况良好

龙岗区2010年产生生活垃圾3500吨/日(不含坪山新区),生活垃圾清运率为100%,无害化率为80%,资源化率为57%。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为100%。

5.城市声环境质量稳定

2007年至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维持在56.0分贝左右,达标率约为82%,处于轻度污染水平。

交通干线噪声年均值维持在65.6~67.3分贝之间,达标率约为68%,主要是因为部分路段交通噪声超标比较严重。

6.生态环境良好

龙岗区2010年森林覆盖率为52.7%,是深圳市内覆盖率最高的行政区。

截至2010年底,龙岗区共有各类公园115个,公园总面积1756.035hm2,街旁绿地总面积686.365hm2。

1.2主要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分析

1.2.1主要环境问题

1.地表水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龙岗河流域、布吉河流域及大鹏半岛的主要河流水质劣于V类标准。

近年来龙岗区大力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0年各河流的水质比2007年有较大改善,但整体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随着新建、改扩建的污水处理厂陆续投入使用,未来龙岗区的污水处理能力已经能满足需求,但由于全区仍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水污染治理依旧存在不少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厂仍从河道取水。

龙岗区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工程完工之后,区域内污水收集处理的骨架体系已经形成。

但是由于支管网不完善,全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不高,污水收集率不高,通过管道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不足,达不到污水厂的设计处理规模。

为满足处理水量的要求,龙岗区已建的所有污水处理厂仍然从河道内取水。

同时为实现龙岗河远期达标交接,由于污水处理厂现有工艺的限制,氨氮和总磷的治理与削减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城市排水体制不健全,大量城中村仍为合流制排水,且已建管网错接乱排现象严重,导致大量污水仍然流入河道,河流水体污染严重。

三是由于河道基流量非常小,几乎无纳污容量,城市点、面源污染对水体冲击非常大,水质保障率不高。

四是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

龙岗区目前日产污泥约330吨/日,除布吉河水质净化厂的污泥运至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污泥临时处置区固化后填埋处置外,其余各厂的污泥均是运至区内的简易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大气污染问题

多种大气污染源影响并存。

平湖街道钰湖电厂、中心城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工业燃煤、燃油锅炉的废气和烟尘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

建筑施工、清扫街道等所产生的粉尘,餐饮业的燃料燃烧和油烟等是龙岗区大气可吸入颗粒物的主要来源。

机动车尾气污染逐渐显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拥有量增长迅猛,同时大货车、货柜车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其机动车尾气污染所带来的影响将逐渐显现。

3.固体废物问题

由于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龙岗区生活垃圾处理形势日益严峻。

2010年龙岗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500吨/日,其中2800吨/日得到无害化处理,其余700吨/日在葵涌、大鹏、坪地的3个简易填埋场处理。

随着垃圾产生量的增长和填埋场库容接近饱和,若大型垃圾处理设施无法及时配套,至规划期末全区可能有部分生活垃圾无法得到妥善处理。

4.生态环境问题

近几年龙岗区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城镇建设用地(包括居民点用地、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总量迅速增加,农林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及灌草地)总量持续减少。

与2007年相比,2009年基本生态控制线和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有所增加。

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及自然生态安全网络的构建面临考验,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艰巨。

1.2.2制约因素分析

1.水资源约束

受自然条件制约,龙岗区城市用水主要依靠外调水源。

《深圳市供水水源修编规划报告》中分配给龙岗区的用水量分别为:

2012年6.85亿m3,2020年9.09—10.49亿m3。

在供给能力不变的前提下,现有供水能力难以满足龙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求。

预计在2012年和2020年,供水缺口分别为0.4-2.29亿吨,0.04-3.1亿吨之间。

2.水环境容量约束

龙岗区内无大江大河,水环境容量极其有限。

目前,龙岗区所有河流纳入的污染物均达到了河流容量的2-6倍,纳污量远远超过其环境容量。

按照现有发展模式预测,2015年和2020年所有污水都经过二级处理后才能满足地表水化学需氧量的环境目标要求,但即使所有污水都经过二级处理,地表水氨氮指标仍达不到环境目标要求。

3.社会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对比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龙岗区的第二产业比重严重偏大,第三产业比重相对较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产业层次较低,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高,产业整体竞争力较弱。

龙岗区的经济发展仍然以粗犷外延式为主,资源消耗量较大。

产业结构的优化需在一定时期内循序渐进地实现,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质的转变。

1.3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建设的必要性

1.3.1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深圳综改方案》的迫切需要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中央赋予了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

为实现这些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这一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使命,加之深港环境合作,以及深圳、惠州、东莞为贯彻落实《纲要》、《方案》而制定的合作框架协议,迫切需要龙岗通过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修编,为自身的环境责任赋予新的内涵。

1.3.2推动特区一体化的迫切需要

2010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正式扩至龙岗区。

长期以来由于关内外二元化结构的存在,龙岗区在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同原特区存在一定差距。

如何抓住特区一体化的历史机遇、快速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程是龙岗区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问题。

因此,龙岗区迫切需要通过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修编为上述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1.3.3建设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新城区的迫切需要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及龙岗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龙岗区正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区。

努力建设产业发达、平安和谐、生态优美、人文荟萃的现代化新城区,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对龙岗新一轮发展寄予的厚望。

因此,龙岗迫切需要以新的理念、以新的要求制定新的环境总体规划,促进全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相处,努力实现建设“生态优美”新城区的发展目标。

1.3.4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龙岗区自1993年建区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然而,作为一个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传统发展模式的跨越式发展地区,龙岗也不可避免地遇到发展瓶颈的制约和困挠。

因此,龙岗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增强经济的整体素质,在当今城市价值链重组的经济格局中实现新的发展定位,而要实现这一目标,迫切需要对环境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探索在紧约束条件下以较小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支撑和实现龙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

第二章龙岗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1995年)回顾性评估

2.1水环境规划

1.规划概述

原规划主要涉及到水环境方面的内容包括:

水环境质量评价、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水环境目标确定、敏感水环境问题分析、污染源控制单元划分及规划污染源预测、龙岗区水域水环境容量计算、龙岗区污水出路论证、龙岗区现状污染治理设施评述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重要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龙岗区污水集中控制措施优选。

规划在对水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现状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龙岗区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对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了预测,并针对现状和预测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措施以及规划实施保证措施,为龙岗区十几年来的水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2.存在问题

龙岗区积极落实了《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1995)》的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饮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已经全部达标,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

但由于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原规划的水污染治理工程难以满足污水量的迅速增长,加之河流天然环境容量小,龙岗区的河流水体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其状况难以达到规定的功能要求。

因此水污染控制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

2.2大气环境规划

原规划对大气环境规划部分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在现状大气质量与污染源排放量拟合的前提下给出区域大气总量指标,预测出龙岗区近期(2000年)和远期(2010年)各污染源的排放量。

预测2000年排放二氧化硫18865吨,排放NOx27269吨,2010年排放SO243013吨,排放NOx66861吨。

规划指出,龙岗区的燃料以燃油为主,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SO2和氮氧化物。

规划还判断龙岗区的主要大气污染来自点源,并指出由于东部旅游区有上洞电厂和葵冲电厂两个主要污染源,加上将兴建的东部电厂,大气污染会给旅游区带来一定影响。

此规划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

预测的SO2和NOx排放量明显偏大,虽然目前龙岗区的燃料还以燃油为主,但是燃气的比重在逐年提高,从而使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大降低。

上洞电厂和葵冲电厂都已经关闭,东部电厂已完成油改气,原规划并未考虑上述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龙岗区的工业布局、重点污染源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对原规划进行修改。

2.3噪声控制规划

原规划涉及声环境部分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依据龙岗总体规划划定声环境功能区,根据龙岗区的交通量预测和工业发展预测,预测未来的噪声级,并制定切合实际的噪声防治措施。

原规划指出,影响龙岗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交通噪声,此外,工业企业自备发电机和部分工业噪声及建筑噪声也是声环境污染超标的重要原因。

规划还判断龙岗区规划布局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声环境污染。

原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噪声污染防治的重点放在交通噪声、建筑噪声和工业噪声,然而,随着龙岗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社会生活噪声已成为重要的污染源。

虽然,龙岗区目前的规划布局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工业区和生活区混杂的情况依然很严重,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声环境的污染。

2.4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原规划涉及固废部分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在固体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预测规划水平年固废发生量,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分阶段固体废物处置途径。

规划指出,固体废弃物污染是龙岗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全区固体废弃物1995年排放量达到30万吨,只有约45%采用了露天燃烧、简单填埋处理,焚烧减容率仅30%,其余55%的垃圾都仍被弃投在山坳、洼地内裸露堆放或填坑,固体废弃物整治势在必行。

规划分析得出,由于各村镇固体废物清运系统不健全,垃圾乱堆、乱放情况严重,处理方法原始简单,固体废物已经对区内水环境(特别是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卫生条件和区容区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龙岗实施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强和完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系统,并提出城市垃圾近期规划采用分镇集中处理的方案,处理方法采用卫生填埋法逐渐过渡到焚烧法。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全区固废处理情况已有很大改善。

201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7%。

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规划的固废处理措施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有必要重新规划。

2.5生态规划

原规划涉及龙岗区生态部分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龙岗区生态系统现状、潜在生态问题的预测、区域植被规划、水土流失控制规划及生态功能区划分等五部分。

此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内容不够全面,且缺乏量化依据。

如对龙岗区的景观格局、空间布局、物种入侵、地带性植被较少等问题都未作出分析,有关水土流失的问题,也只是对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估算;

在规划内容上,缺乏完整的生态规划系统性和操作性,没有关于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相应的内容,也没有相应的工程措施作为保障;

此外,生态功能区划的目标、分区标准、保护对策均不够明确。

2.6产业导向及工业发展布局

1.产业结构明显改善

龙岗建区初期,“三来一补”企业在工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劳动密集型工业结构导致龙岗工业技术含量低、经济发展对外依赖性强。

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后劲,十几年来龙岗区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子,科学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初步形成了以工业为主导,“三高”农业稳步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商贸、海滨旅游等第三产业初具规模的外向型经济格局。

其成效体现在,一是“三来一补”企业数大幅下降,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并成为龙岗的支柱产业;

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汽车企业等先进制造业开始进入,适度重型化开始凸显;

家具、纺织服装、印刷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大生态改造,推进优化升级。

总之,全区工业正朝着“四个转变”迈进,即资源利用从高耗型向节约型转变;

产业素质从劳动密集为主导向技术、资本密集为主导转变;

工业结构由轻型化向适度重型化转变;

产业核心竞争力从“加工制造”向“自主创造”转变。

二是第三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滨海旅游、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亮点,二、三产业相互促进、联动发展模式逐步推进。

都市农业建成气候,海洋养殖开始兴起,农业生产与观光休闲、生态旅游、高新技术逐步结合。

2.产业布局日趋完善

龙岗建区初期,由于产业发展规划的滞后,“处处点灯”、“遍地开花”的产业布局导致企业分布零散,并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十五”期间,龙岗区大力实施产业布局调整,依据“工业入园、跨域整合”思路,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总体形成“西优、中强、东新”的工业布局,并针对第三产业分别设计了“四片两轴一圈”的物流产业布局,“一条主线、一个网络、四个重点、三个特色区域”的商贸产业布局,和“一个中心区、一个扩大支撑圈、一条延伸线、一个整体配套网”的文体产业布局,开展了水源区和生态控制线内污染企业清退等工作,进而从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方面推动产业布局渐趋完善。

第三章规划主要依据、理论方法与成果

3.1规划主要依据

3.1.1国家相关法律、规划及计划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

2.国家相关规章、规划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2月);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

(3)《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2010]45号(2010年5月)。

3.1.2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规划与计划

1.广东省相关规划及政府规章

(1)《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8年12月);

(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2006年);

(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06年);

(4)《关于加强淡水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粤环[2008]32号);

(5)《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2009年2月);

(6)《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2009年4月);

(7)《关于印发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09]56号)》(2009年8月);

(8)《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4月)。

2.深圳市相关规划及政府规章

(1)《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年3月);

(2)《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2002年10月);

(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2006年4月);

(4)《深圳市中部物流组团分区规划》、《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及《深圳市东部生态组团分区规划》(2006年9月);

(5)《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2006年10月);

(6)《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年12月);

(7)《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发[2007]1号)》(2007年1月);

(8)《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实施策略》纲要(2007年3月);

(9)《深圳市污泥处置布局规划(2006-2020)》,2007年7月;

(10)《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管理规定》(2008年1月);

(11)《深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2008年2月);

(12)《深圳市龙岗河、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2008年10月);

(13)《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2009年5月);

(14)《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7月);

(15)《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09年7月修订)

(16)《深圳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0年4月);

(17)《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深府[2010]6号)》(2010年7月);

(18)《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0年9月);

(19)《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2010年11月);

(20)《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

3.龙岗区相关规划

(1)《深圳市龙岗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07-2020年)》(2007年12月);

(2)《深圳市龙岗区余泥渣土受纳场布局专项规划(2007-2020)》,2008年6月;

(3)《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

(4)《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年2月);

(5)《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3月);

(6)《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3月);

(7)《深圳市龙岗区商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3月);

(8)《深圳市龙岗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3月);

(9)《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2011年4月);

(10)《深圳市龙岗区十二五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年)》(2011年4月)。

4.其他相关规划

(1)《惠州市淡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2008年6月),

(2)《惠州市淡水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工作大纲》(2009年5月)。

3.2本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

1.本规划与上层次规划的衔接

本规划在认真研究《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对龙岗区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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