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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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它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反映事物的知识体系
5.有关人格权,错误的说法是(D)。
A.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资格所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
B.公民、法人都具有人格权
C.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法人谓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法人亦有)
D.公民的荣誉权也属于人格权的一种
6.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D)。
A.民族分裂和融合的问题B.民族压迫和民族差别的问题
C.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D.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7.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只募足其发行的股份的80%,此时(D)。
A.可以经申请由审批机关批准延长30天募股期
B.可以由认股人召开大会决议设立公司
C.可以由发起人召开大会决议设立公司
D.认股人可以要求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8.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战略决策是(C)。
A.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B.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C.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D.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9.计划和市场是(D)。
A.划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
B.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中
C.属于基本制度的范畴
D.都是经济调节的手段
10.下列事件,发生在咸丰皇帝在位期间的是(A)。
A.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
B.清军攻陷太平天国都城
C.俄国割占巴尔喀什湖一带
D.列强开始在中国开辟租界
四、辨析题(每题5分,共15分)
1.人身权只有公民才有,法人是组织,谈不上什么人身,故无什么人身权。
2.劳改、劳教人员以及精神病患者没有选举权。
3.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的不同在于,自然规律是完全客观的,而经济规律则属于社会的,是人们可以创造的。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7.5分,共15分)
1.刘×
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居住东大街42号5间北房的王×
搬走,并确认该房归自己所有。
一审法院判决后,刘×
不服提出了上诉,×
×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经双方同意后,法院进行调解,达成了协议。
但在调解书送达时,刘×
拒绝签收。
又向×
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的内容有违反法律的地方,于是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协议书,将此案发回×
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县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刘×
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刘×
继续向×
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问:
本案在审理程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2.据报载,1998年南方某省一家只有500人、注册资金不到5000万元的国有控股企业,收购了3家破产的公司,这3家公司有职工5000人,资产达3亿元以上。
经过一年企业改造,这几家企业全部扭亏为盈。
在企业界,人们称为“蛇吞象”新机制。
请运用有关经济学知识,分析说明这种现象产生的原理和原因。
为什么说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苦的任务?
参考答案
一、单选CBBCDDDCDADCCCADAADB
二、多选CDABDCDEACAB
ACABCEACDABCDABC
BCDADABCDBCDADE
ABCEABCEBCDABCACD
三、对错对:
2、3、4、6、7
四、辨析
1.错误。
人身权是与公民、法人自身不能分离并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权利。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而这些都属于人身权。
2.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刑罚方法,一般不适用于正被劳教的人员。
因此说,劳教人员没有选举权是错误的。
另外,劳改人员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因而仍然有选举权。
3.错误。
经济规律的发展变化虽然与自然规律不一样,但都是客观规律,它是在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基础上产生和发生作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既不能消灭、废除和改造经济规律,也不能创造或制定经济规律,而人们改变的只能是经济条件。
当然,承认经济规律的客观性,决不意味着人们在经济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五、案例
1.答:
本案中审理程序存在以下错误: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刘拒绝签收调解书,因此这份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刘不应对此向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应对此再审,而应告知刘此案应由市中院继续审理并依法及时判决。
(2)即使把这份调解书看做是一份生效的调解书,市高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程序也是不合法的。
因为调解书是二审法院做出的,再审时应适用二审程序。
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第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协议书,将此案发回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是错误的。
正确的做法是:
首先此案只能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或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审,适用二审程序,再审做出的裁判不能上诉。
其次,第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协议书不能以裁定撤销,只能裁定中止原判决书、调解书的执行。
经过再审认定原法律文书确有错误,做出新的法律文书,才能撤销原法律文书。
2.答: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导致企业优胜劣汰,“蛇吞象”的事实说明了这一点。
(2)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根据这一规律的要求,商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量进行交换,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处于有利地位,获利多,发展快;
反之,就会亏本甚至破产。
(3)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竞争、优胜劣汰,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展生产力是有利的,同时对企业树立市场观念、竞争意识、效益观念也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
(4)产生“蛇吞象”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原有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僵化,不适应市场竞争。
而新机制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将竞争引入企业内部,职工失去“铁饭碗”,分配上没有了“大锅饭”。
新机制优越于旧体制,因而出现了“蛇吞象”。
六、论述
答:
我国是人口大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都将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并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大问题。
这是非常必要的。
劳动就业问题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与社会各方面和企业及广大劳动者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把就业问题解决好。
(1)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大就业总量。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
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首先要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坚持扩大内需方针,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五年发行6600亿元国债,带动3万亿元社会资金,用于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拉动作用。
1998~2001年四年中,仅国债项目投资就分别带动经济增长1.5、2、1.7和1.8个百分点,国债投资直接创造了500万个就业机会。
因此,必须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这既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需要,也是扩大就业的根本性举措。
(2)统筹处理结构调整、深化改革与扩大就业的关系,不断拓展就业渠道。
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并使之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
既要分流企业冗员,减员增效,又要切实搞好再就业工程,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既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又要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社区服务、餐饮、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
既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又要扶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挥非国有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作用。
(3)鼓励支持创业,广辟就业门路。
扩大劳动就业是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能由政府统包统揽,必须靠全民共同努力。
要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的机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
当前要特别扶持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发展。
我国各类中小企业超过800万家,占注册企业总数的99%,提供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要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对提供新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给予鼓励和支持,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创办审批程序,扩大融资渠道,减轻税费负担。
社会有关方面应积极为企业提供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对外合作、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全社会都要转变就业观念,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再就业。
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务市场建设,依法管理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要有计划、有步骤、大规模地开展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劳动者尽快就业、再就业和稳定就业。
一是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重点由基本生活保障转为就业保障,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进行创办企业培训。
二是加强企业职工培训,培养技术工人,对职工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培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革新创造和转业能力。
三是面向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普遍开展职业培训,加强职业指导,提高青年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四是广泛利用现代通讯技术,面向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开展远程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
五是职业培训、就业指导与企业社会需求结合起来,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5)扶持劳动就业弱势群体,解决就业困难。
目前存在的就业困难群体主要集中在资源枯竭矿区和老工业基地,以及一些难以找到工作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这些人长期失业,家庭生活将陷入困境。
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高度重视和关心这些处于困境的行业和企业,在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积极帮助城镇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
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给困难群众提供特殊就业照顾和就业援助,扶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增强其自力更生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扶危济困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