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欢太公路桥梁改建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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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欢太公路桥梁改建工程监理细则
赣榆县欢太公路桥梁改建工程监理细则
根据赣榆县欢太公路桥梁改建工程合同条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项目办相关文件及批准的监理工作大纲(计划)要求,特编制本监理细则。
1.分项工程划分
本细则内容是合同标段内桥梁引道路基土石方工程、10%石灰土工程、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桩基、立柱、盖梁、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等。
各分项工程划分如下:
1.路基土石方工程
2.10%石灰土
3.4%水泥稳定碎石
4.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
5.桩基工程
6.系梁、立柱、盖梁
7.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
8.桥面铺装
9.防撞护栏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2.1组织措施
1.健全监理组织
针对本工程特点,我单位将选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协调能力强、专业配套齐全的监理队伍进驻现场,建立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驻地监理组,负责本工程现场监理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
驻地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的职责分工,将以图表的形式上墙,让每一位监理人员清楚各自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要求监理人员要各司其职而又相互配合。
3.完善质量监督制度
(1)建立监理员全过程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逐一检查,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巡查的监督制度。
(2)建立分级考核制度,即单位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的质量监控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4.建立责、权、利统一的监控责任制度,并对不负责任的监理人员予以查处
(1)发现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2)发现监理人员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的。
对存在以上过失的监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批评、解聘、情况严重者送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对该项目非直接责任人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予以连带责任的处理。
(3)发现因监理人员过失而质量出现问题的。
(4)发现因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或监理工作不足而出现质量问题的。
(5)需要旁站的工程未旁站监督的,或未抽样检验的,或未认真检查验收的。
以上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责任监理人员追究责任,予以作出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若多次(发生三次以上述责任过错),可对其予以解聘处理。
2.2技术措施
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复核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督促并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3.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对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放样、施工方案、材料、设备、质量自检体系、关键工种上岗证等进行检查和批准。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核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检,督促承包人对原材料进行复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对所有隐蔽工程,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召集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工程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1)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合的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不予签证;
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a)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b)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较重的,可发出《停工令》,待整改满意后,发出《复工令》;
c)工序完工后,须经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签认《工序质量评定表》;
d)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有关事项。
4)进行工程质量预控
针对质量控制点或分部、分项工程,事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或隐蔽进行分析,分析可能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预先控制,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5)建立完善的质量报检程序以及完善质量监控表(含承包人自检表格);
6)狠抓监理、施工单位质检资料的归档工作,严格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符合性,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牢固树立质检资料的正确及时地填写是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一观念;
7)其他技术措施的运用
a)采用分层法、调查表法,及时判断施工过程是否正常;
b)采用直方图分析法,及时判断施工过程是否正常;
c)采用管理图法,动态掌握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以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2.3合同与经济措施
1.将计量支付与工程质量认可挂起钩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具体措施是:
在进行计量支付时,要求承包人收集整理计量工程的验收凭证,并将复印件附在《工程计量表》后面,总监在审签计量时,将审查其质量验收意见,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签认,以求达到采取经济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2.对照合同,严查非法分包,严禁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场以及层层分包,保证分包单位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工程施工,对不合要求的,或不服从质量监理的分包商,采取停止施工、停止付款、取消分包资格等手段进行处理。
3.对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可建议承包人予以撤换。
3.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手段
3.1质量控制手段
1.测量复线
1)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检查、认可。
2)对控制工程线位、标高和尺寸进行检查和认定。
3)分部工程完工后在中间交工验收进行测量和检查,并提出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2.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主动动态跟踪,随时检查材料质量,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机械设备和数量是否与批准的相符,并对承包人的试验方法、取样方法及测试数据进行检查,在旁站中重点监理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及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有特殊要求的工序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加强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避免或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
3.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是监理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通过自检合格后,监理按合同规定的频率(20%)抽样检验,监理通过检验用数据反映工程质量水平,既有说服力又容易为承包人接受,并能及时对缺陷工程进行处理,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
4.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原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监理要从原材料质量抓起,对水泥、钢材、除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资料外,还要检查承包人按批量抽测的资料,监理做一定频率的抽测,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
中间产品的质量是最终成品质量的保证,在工程实施中抓预制构件和混合料的产品质量。
必要时在预制厂设专职监理人员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理、重点检查水泥、钢筋的质量,审查砼的配合比设计,生产中对每道工序要严格检查验收,对每批构件出厂前都要经监理检查,不合格的构件禁止运到施工现场。
5.成品检查验收
对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自检、监理除检查其外观质量,并要按规定的频率抽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对合格的工程监理予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6.巡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全方位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纠正。
7.审批
监理组对承包人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报告及施工中的各项申请和报告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工程不予以认可,不准开工,使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受到控制。
8.指令
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问题时,给承包人发出指令性文件,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改正。
当问题严重或出于安全原因,可发布暂时停工令,同时报备业主,以减少现场风险和损失。
9.特殊项目的质量控制
对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四新工程和需要预先试验,依据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的分项工程。
其试验方案和试验结果必须经监理部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要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10.缺陷工程的处理
本工程条件较复杂,涉及面较广,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较多,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所以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理实际上是防止、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缺陷的过程。
施工中能过承包人自检、监理旁站、抽测或成品检查验收,工程最终验收时发现缺陷工程,监理根据质量缺陷的和程度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承包人提出的缺陷处理方案应经监理批准,处理中监理监督检查、验收。
11.监理主动动态控制程序
质量监理工作要贯穿到施工的各个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实现质量预控,在施工实施阶段实现监控与自控相结合的方法,在竣工验收阶段实现终控。
在施工各阶段对工程质量要进行主动动态控制,即对质量目标进行论证,分析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工程实施中进行过程跟踪,采集信息,以此分析偏离质量目标的可能性并提出预防措施。
在施工中监督承包人执行。
3.2质量控制方法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熟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合同文件;
2)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投标书内容;
3)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和自检体系,要求承包人设专职质保负责人,配备的专职自检人员应有施工经验,有质量否决权并熟悉规范、图纸和试验检测工作。
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是否与投标书的内容相符,设备进场计划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5)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工艺是否先进。
6)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模板支架图、基础开挖图等各种施工图。
7)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包括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级配、混凝土配合比、沥青混凝土配比等。
标准试验过程,试验工程师将全过程旁站监督,同时现场监理试验室作平行对比试验。
8)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和原始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的数据,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9)审批检验承包人主要材料、料源、材质和进场计划,必要时对料源进行现场调查。
总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对施工质量进行的一种预控,也是为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作好充分的准备。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施工阶段是工程的主体阶段,这一阶段的质量监理涉及面最广,工作量最大,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阶段。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1)审批开工报告
承包人应报送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的准备情况;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基础资料。
开工报告经监理组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监理部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进行施工,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检验报告单,申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自检报告后,立即对完工的工序进行检查,合格的签认后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再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提出中间交工报告。
5)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报告后,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未经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工程,方可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并签发《中间计量表》。
3.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对单位工程进行初验
当施工单位提出对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