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监理细则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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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摇振反应,层底高程为—13.61~—5.03m,层厚2.10~11.90m;
④4粉质黏土:
灰黄色,中密,湿。
含氧化铁和云母,夹砂质黏土。
具摇振反应,层底高程—16.10~—2.89m,层厚0.85~10.00m;
④5黏土:
场地内局部分布,层底高程为—5.64~—3.73m,层厚0.80~1.80m;
④6粉质黏土:
灰黄色,软塑,饱和。
含氧化铁和云母,夹砂质粉土薄层。
层底高程为—14.65~—3.07m,层厚0.30~8.50m;
⑤淤泥质粉质黏土:
灰色,流塑~软塑,饱和。
含有机质和少量云母屑,具层理,夹粉土薄层。
干强度一般,层底高程为—18.06~—10.49m,层厚0.40~7.30m;
⑥粉质黏土:
灰绿~灰黄色,饱和,硬可塑状。
含氧化铁,局部混少量粉土。
干强度高,韧性好,切面光滑,底部夹砾石,混少量粉砂。
层底高程为—32.35~16.24m,层高0.90~17.80m。
据本次堪察报告显示本层土局部未堪察。
⑥夹粉质黏土:
灰绿色,饱和,可塑状。
含氧化铁。
呈凸镜体状,层厚0.30~1.10m。
⑩1全风化凝灰质角砾岩:
紫褐夹灰白色,结构模糊,岩芯已风化成土状,指甲刻划,层底高程为—32.00~—28.90,层厚0.6~1.9m。
⑩2强风化凝灰质角砾岩:
紫褐色,结构校清晰,岩芯呈短柱状,手可掰开,锤击易碎,进尺速度较慢,约为m/20分钟,层底高程为—32.20~—28.90。
⑩3中等风化凝灰质角砾岩:
紫色,结构较清晰,岩芯呈短柱状,击声较清脆,锤击易碎,进尺较慢,约为m/40分钟。
层底高程为—23.94~—41.40m。
本工程的静止地下水位标高为4.22m,最低标高为3.07m,经分析,地下水对建筑材料无腐蚀性。
二、监理工作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以下依据进行本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
(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2)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
(4)《通和·
都市枫一期工程监理规划》;
(5)《桩基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6)现行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本分项工程的施工执行标准为承包单位制定的不低于相应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按照合同约定及建标[2002]212号《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本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尚执行以下规范及规定:
设计文件及国家、省、市所规定执行的有关规定;
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DBJ10—1—90《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10—4—98《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技术规程》;
(8)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下述强制性条文:
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序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筑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三、监理工作流程
本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流程详见图3-1。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按照《监理规划》制定的本工程监理工作总目标的要求,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目标如下:
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进度目标:
60d完成;
投资目标:
不突破施工合同及附件关于本分项工程的预算;
安全目标:
安全无事故;
2.本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
灌注桩施工应具备以下资料:
桩基工程施工图(包括同一单位工程中所有的桩基础)及图纸会审纪要;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危房及精密仪器车间等的调查资料;
主要施工机构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平面图:
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采用泥浆制备设施及其循环系统;
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及泥浆处理措施;
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机械设备、备(配)件、工具(包括质量检查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桩基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环境保护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3)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合格机械不得使用;
(4)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作为施工依据并列入工程档案;
(5)桩基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如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设房屋等,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以保证正常作业;
(6)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为: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7)混凝土材料
1)本工程的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为:
C25、C30、C35;
2)水泥选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GB175、GB1344的规定,水泥进场时需备产品出厂合格证并抽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3)细骨料应采用洁净天然、级配合理、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4684的规定,不得采用未经淡化的海砂。
黄砂进场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试,含泥量、颗粒级配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如采用海砂,需按规定测定氯离子含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4)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并宜用粒径5~40mm连续级配的石料,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钢筋笼主筋最小净距的1/3,且不大于
40mm,不宜选用石灰石碎石,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4685的规定;
粗骨料进场后应按规定抽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混凝土拌和用水质量要求应符合JGJ63的规定,如采用自来水,可不进行检测试验;
6)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GB50164的规定;
7)混凝土掺用的外加剂质量应符合GB8076的规定,外加剂的选用应考虑与水泥成份,水质、外加剂间的相容性,保证拌制的混凝土性能;
8)水下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泥用量不少于360kg/m3;
宜选用中粗砂,含砂率宜为40%~45%,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宜采用外加剂改善和易性,不得使用早强剂;
(8)钢筋材料
1)钢筋采用Ⅰ、Ⅱ钢筋,其质量要求应符合GB13013、GB13014的规定及相应的标准规定;
钢筋进场后应按规定抽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焊条应采用与主体钢材强度相适应的型号,并应符合现行相应标准的规定;
3)钢筋笼应采用环形模制作,钢筋笼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详见表3-2。
4)钢筋笼顶端应设2个起吊点,钢筋笼吊投入孔位置容许偏差如
下:
钢筋笼中心与桩孔中心±
10mm
钢筋笼定位标高±
50mm
5)钢筋笼可分段制作,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应采用焊接,在同一截面内的钢筋接头不得超过主筋总数的50%,两个接头的竖向间距不小于500mm,钢筋焊接应遵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
规定,焊接长度为单面焊10d,焊缝厚度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不应小于主筋起劲的0.8倍。
焊接接头应按规定以300个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9)成孔施工
1)桩基的工程桩施工前必须试成孔,数量不得少于2个,当试成孔的孔径、垂直度、孔壁稳定、沉渣等检测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拟定整改、补救措施或重新选择施工工艺;
2)成孔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成孔完毕至灌注混凝土的时间不应大于24h;
3)本工程1号楼的桩长以进入⑩—3中等风化凝质砾岩不小于0.6m控制为主,设计长度为辅;
其他钻孔桩以进入持力层深底控制为主,在钻至标高层时,以进入6层土3.5或5.0m,后用相应的扩底钻头扩底成孔。
4)成孔入岩面的判断以桩机明显跳动及捞取的岩样与原勘察岩样相比较,并结合勘察资料中该桩位处岩面高程及钻进速度综合比较后得出结论,试成孔时,此结论应由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作出。
判断入岩面后,记录此时孔深并将捞取岩样封袋保存;
5)在判断好入岩面的基础上再向下钻进0.6m,可以判定终孔,捞取岩样对比后封袋并记录孔深,并记录由入岩面到终孔的时间以作佐证,钻进时间明显偏少时及时报告处理。
6)成孔至设计深度后,应会同工程有关各方对成孔深度等进行检查,
对扩底桩要用井径仪100%检测,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采有多台钻机同时施工时,相邻钻机不宜过近,以免互相干扰,在相邻刚灌注完毕的邻桩旁边成孔施工,其安全距离应大于4D,或最少时间间隔不应少于36h;
(10)护壁泥浆
1)结合实际地质情况,本工程护壁用泥浆采用自行造浆;
2)施工期间保持护筒内的泥浆面,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
3)浇筑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相对密度应控制在1.15~
1.20,含砂率≤8%;
粘度≤28s;
(11)清孔
1)清孔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在下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
2)清孔宜采用反循环施工工艺;
3)清孔过程中应测定泥浆指标,清孔后泥浆相对密度应小于1.15;
4)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应≤50mm;
5)清孔结束后应在30分钟内灌注混凝土,若超过30分钟,灌注混凝土前应重新测定孔底沉淤厚度,若超过50mm则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
6)孔底沉渣计算的起点位置,以孔底锥体的1/2高度处起计;
(12)钢筋笼安装
1)钢筋笼在起吊、运输和安装中应采防止变形,起吊点宜设在加强筋部位,就位后立即固定;
2)分段制作的钢筋笼,每节钢筋保护垫块不得少于两组,每组不少于三个,在同一截面的圆周上对称布置,相邻组应交错放置;
3)钢筋笼主筋的保护层允许偏差为:
±
20mm;
4)钢筋笼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
50mm;
(13)混凝土的灌注
1)钢筋笼吊装完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立即浇筑混凝土;
2)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灌注,每根桩的灌注时间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
时间控制,一般不得超过4h;
3)导管埋深宜为2~6m,严禁导管提出混凝土面,桩身混凝土灌注充盈系数家控制在1.10~1.25;
桩身混凝土灌注标高按设计要求为设计桩顶标高高出800mm计算。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以“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
既要支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更应热情帮促”为原则,以审查承包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旁站、事后验收等手段实现本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理目标。
1.审核承包单位报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通过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流程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审核测量放线记录。
承包单位完成建筑物轴线放样工作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相关的施工测量方案、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报监理机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后,承包单位进行下一步桩位放样;
承包单位完成桩位放样后,经预检自查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相关《工程测量放线记录》,上报监理机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达到监理工作目标的,予以签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3)审核原材料报审表。
钢筋、水泥、砂石料、电焊条等原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须以一张出厂质量合格证为一个验收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试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按要求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签认;
(4)审核桩机进场报审表。
承包单位的桩机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主要施工机械报审表》,并附该机械的备案证书、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报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桩机安全性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认,桩机不得投入使用。
(5)审核试桩纪要。
试桩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包单位相关人员均应到场;
同时邀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监督;
试桩时,承包单位按桩机的实际情况及本地的习惯做法控制钻孔速度,并记录钻孔速度、孔深等一系列数据,并整理成书面资料以做为正式钻孔时
的标准参数;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认均需在《试桩纪要》上签字认可。
(6)审核开孔通知书。
承包单位在桩开孔前,均应上报监理机构《开孔通知书》;
监理机构对《开孔通知书上》的内容如桩径、桩长、机高、钻头及钻杆长度进行核对合格后予以签认,承包单位可以开始钻孔;
(7)审核钻孔记录。
承包单位在钻孔时应做好《钻孔记录》,桩孔入岩时,应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对入岩面作出判断的同时,核对《钻孔记录》中的钻杆长度、上余长度后予以签认;
承包单位在桩孔终孔时,应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对终孔作出判断的同时,核对《钻孔记录》中的钻杆长度、上余长度后予以签认;
(8)审核造孔质量合格证。
承包单位在完成二次清孔后,经现场实测孔径、孔斜、泥浆相对密度及孔底沉渣厚度合格后,予以签认造孔合格证后,允许下放钢筋笼。
(9)审核钢筋笼质量隐蔽检验单。
经计算审核钢筋笼长度、钢筋数量规格、品种合格后,现场对比实测钢筋笼质量,经检查合格后充许下放钢筋笼,钢筋笼每节焊接均由监理机构进行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钢筋笼质量隐蔽检验单。
(10)审核钻孔灌注桩施工记录。
钻孔灌注桩施工结束后,检查承包单位提交的钻孔灌注桩施工记录,合格后予以签认。
(11)分项工程验收。
基础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承包单位作桩的轴线位
置最终验收,得出数据并自评合格后,以单位工程划分填写《钻孔灌注桩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桩位偏差记录及其他相关的施工记录,报监理机构;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分项工程验收,经复核后认为桩基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方可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监理机构经复核认定本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违反了强制性条文的,应按相关程序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本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各方即时签署《打桩工程交工验收记录》、《桩基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12)须提交的其他施工记录:
钻孔记录表;
钻孔灌注桩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钻孔桩造孔质量检验合格证;
钻孔灌注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钻孔灌注桩记录汇总表;
钻机定位复检及开孔通知书;
钻孔灌注桩开孔通知单;
钢筋笼质量隐蔽检验单;
混凝土浇筑令;
2.直接进行现场检查
监理机构在钻孔灌注桩的监理过程中,现场检查主要采用量测法、试验法进行检查。
(1)主要量测以下内容:
量测桩位误差;
量测钻机就位误差;
(2)量测钻孔深度;
量测孔径、孔斜;
量测泥浆相对密度;
量测钢筋加工误差;
(3)量测导管埋深;
所有的量测结果均应与相应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进行对,最大误差不得大于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允许偏差的1.5倍,并进行记录。
具体内容详见《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进行钻孔灌注桩的原材料及混凝土抗压试块的试验:
3.旁站
本分项工程为关键工序,为确保施工质量,监理机构对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过程,按以下内容进行旁站监理。
(1)成孔过程的质量控制。
检查桩孔桩位垂直度;
要求采取开孔5m以内钻头在受吊状态低速慢转,到位后二次检查钻杆的垂直度以及机械的水平度,及时进行调整;
检查泥浆的浓度变化;
按照成孔过程中地层变化,及时调整泥浆浓度,从而提高成孔速度和达到泥浆效果;
检查及控制钻孔进尺;
根据桩机运行情况、岩样、及钻孔进尺情况判断入岩面及入岩深度;
检查孔深;
根据成孔提钻后按钻杆、钻头长度和孔口标高测量计算成孔深度。
(2)钢筋制作、焊接及下放质量控制。
检查钢筋笼制作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标准;
笼底钢筋应向内弯曲,避免下放过程中碰撞孔壁,造成塌孔;
检查钢筋笼在孔口焊接质量,要求保证上下钢筋笼的垂直度,每一节焊接质量及焊接长度验收应符合焊接要求;
观察钢筋笼下放过程;
钢筋笼下放应匀速下放,严禁强制性下放钢筋笼,如出现钢筋笼下放受阻,应及时提笼扫孔;
检查钢筋笼笼顶标高,以量测焊接吊筋长度检查钢筋笼顶标高。
(3)清孔质量控制。
检查一次清孔的泥浆浓度;
要求逐渐降低泥浆浓度,以保证孔底在成孔后由砂石屑组成的沉渣在清孔过程中随泥浆逐渐排除孔外,逐步减少泥浆浓度的方法,避免一次性减少泥浆浓度而引起沉渣无法清出的现象发生;
并要求及时清理沉淀池内的沉渣,使泥浆得以充分地沉淀,避免回流;
检查一次清孔后的孔深;
检查二次清孔质量:
测定泥浆相对密度及测定沉渣;
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混凝土浇筑前导管与孔底的高差,保证首盘混凝土灌注后导管埋入混凝土中0.80m以上;
检查隔水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隔水装置可采用混凝土堵水塞,保证在首盘混凝土在导管中与泥浆完全隔离;
混凝土质量控制:
在现场自拌要求前后台质检人员到场,计量搅拌,混凝土坍落度随时检查检验,避免堵管现象发生;
检查及控制导管在混凝土中埋深;
导管在混凝土中的埋深宜控制在2~6m,每次拔管前必须测量导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满足拔管要求方可拔管;
检查及记录每根桩混凝土浇筑时间;
每根桩的浇筑时间一般不宜大于4h,要求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检查混凝土超灌高度;
混凝土的超灌高度要求保证800mm以上,以确保有效桩长及保护桩头钢筋;
见证抽取混凝土抗压试块;
要求每根桩混凝土试块一组;
(5)检查、观察施工机械的运行情况;
(6)检查承包单位质保体系的运行情况;
(7)认真记录施工过程的变化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用口头或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督促其整改;
(8)及时详细做好旁站记录及监理日记。
4.事后验收
钻孔灌注桩工程全部完成后,根据要求需进行静载及动测试验检查,以确保达到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的桩基承载力及桩身的混凝土完成性;
根据设计及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桩基静载试验采用砂包反力架法进行,由浙江大学土木工程检测中心承担,选用6根桩进行静载试验。
本工程的桩基动测采用低应变试验,由浙江省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所承担,全数动测。
基坑开挖后,由主体结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桩基施工单位联合逐根进行桩位偏差的检查验收。
静载试验及桩位偏差检查全部合格,桩基试验资料齐备后,组织桩基分项工程的验收;
桩基分项工程的验收由设计单位、主体结构施工单位、桩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充许下一步施工。
桩基施工结束后,监理机构出具桩基分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进度控制措施
本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单位上报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机构审核;
监理机构根据承包单位实际施工进度做出是否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决定;
要求承包单位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减少设备机械运转故障;
要求承包单位做好原材料供应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停顿;
要求承包单位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减少工序的节点转换时间,提高施工效率;
要求承包单位加强施工人员思想教育,采取奖励措施,保证施工工期;
6.安全管理措施
要求承包单位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认真详细做好安全记录,经常检查设备和用电、用水情况,设安全标志牌,下班停机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水阀;
严格操作程序,加强安全监督,加强安全教育,文明施工;
夜间施工要设足够的照明设备;
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
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