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祁路分包合同定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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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特殊合同条件

(第二部分)

一.定义

1.1工程名称:

无锡惠山市政道路项目玉祁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1.2工程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镇

1.3建设方:

无锡普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监理:

江苏东南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1.5总包商: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1.6分包商:

江苏省泰州市政工程公司

1.7总包商代表:

田振国、金永杰

1.8分包商代表:

吴劲松

二.分包合同文件

2.1本分包合同的语言为中文。

2.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和解释顺序

分包合同由以下内容构成,且互为说明,在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如果总包商认为有必要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分包商颁发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时,则总包商有权发布此类指示。

在此情况下,应按以下先后次序解释。

a).分包合同协议

b).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

c).总包商与分包商签约前的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函件等议标过程文件;

e).分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f).工程图纸;

g).技术说明;

h).固定总价合同的构成明细。

i).分包商的其它投标文件。

j).工程往来信函、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

2.3总包商向分包商提供工程图纸套数:

1套。

三.分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及分包合同价款

3.1分包工程名称:

无锡惠山新区市政项目玉祁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

3.2分包工程范围:

为玉祁路道路工程及其沿线涵洞、桥梁工程、给排水(雨、给、污水)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3承包方式:

本分包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所谓固定总价合同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除非发生本合同条件3.5条所定义的变更,合同总价不因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的变化、材料、设备、人工等市场价格的变动及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调整。

3.4分包合同的价款为:

RMB11,369,473元;

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陆万玖千肆佰柒拾叁元。

该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分包合同所需要的一切人工、材料、机械、税费、分包商的管理费及利润及施工措施费等(降水除外)。

3.5变更定义。

根据双方4月8日的谈判及4月9日的往来信函,在本合同中,变更的定义为:

施工图对招标图在结构尺寸及结构内容方面的实质性更改视为变更。

其他情况不视为变更。

变更估价执行本合同3.6条。

3.6变更估价。

根据4月11日的确认函,变更估价的原则为:

根据2001年8月份《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单位估价表》及对应的取费标准和当时的无锡市材料指导价为依据确定变更子目单价并报建设方批准,批准后的价格下浮31%作为分包的变更结算单价。

四.总包商的义务:

除通用合同条件规定外,总包商承担以下工作及责任:

4.1给分包商提供必要的方便与协助。

4.2负责协调对外关系,专为分包商施工提供时,费用有分包商承担相关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4.3总包商负责完成分包工程的税收、审计工作,但相关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五.总包商提供的资源

5.1总包商提供的临时工程

总包商在现场为总包合同的目的为分包商提供的临时工程:

仅为分包商提供临设用地。

5.2总包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其他设施

总包商为总包工程的施工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

总包商为工程的施工提供的施工设施:

总包及监理的临时办公、生活设施。

5.3总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

六.分包商的义务

6.1为保证分包工程的实施,分包商应提供除本分包合同特殊条件第五条规定的总包商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分包工程所必须的所有材料或机械设备、施工工具、临时工程、设施且分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

6.2分包商提供的临时工程、临时设施

除合同明确由总包提供的临时设施之外,其他所有分包工程所需的一切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等均由分包商提供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分包商的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的建设质量、标准应满足施工需要并接受总包商的管理与指导。

6.3分包商现场施工机械、设备

在不免除特殊合同条件6.1条款分包商义务的前提下,分包商应保证其在“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中注明的机械、设备必须使用于本工程,在无总包商的指示下,不得随意更换施工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

6.4分包商提供的材料

在不免除条款6.1条分包商义务的条件下,分包商应保证其在“材料供应、加工计划”中注明的材料、加工的材料准确地使用于本工程,在无总包商的指示下,不得随意更换产品规格、型号和生产、加工厂家。

七.测量、定位、放线

分包工程的测量、定位、放线均由分包商自行完成。

八.工程试验

分包商应负责所有有关本分包工程的试验工作。

九.工期

9.12003年4月25日至2003年9月22日,共计150日历天。

9.2工期延误

分包商如不能按照总包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整个分包工程,将被视为工期延误,总包商将行使罚款权,为每天为分包合同价的万分之四。

一十.工程质量

10.1本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10.2为保证工程质量,分包商必须采用有效的、环保的、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优质工程的要求。

10.4违约责任

如果分包商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分包商将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提醒,总包商有充足的权利兑现分包商为分包工程所出具的履约保证,及采取任何总包商认为必要的措施,直至解除本分包合同。

10.5技术及质量资料

分包商应按照总包商ISO9001程序文件的规定和总包商、监理的要求记录、整理、保存工程技术及质量资料。

一十一.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分包履约保证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天内按总包商的格式要求出具10%分包合同额的履约保函。

本工程不允许再分包或实质性再分包,否则,视为分包商重大违约,总包商有权动用履约保函而无须知会分包商。

对于总包商的指令,分包商不得无故拖延执行或不执行。

发生上述情况持续超过14天,总包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应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11.2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分包合同价中包括税金为合同额的3.445%,由总包商代缴代扣,总包将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同时分包商应提供正式的发票给甲方。

在扣除税金后,采用阶段付款。

在完成的工程金额经总包商确认后,按以下方式付款:

按月支付月工程进度款的70%;

其余30%作为质量质保金,竣工后一年且无质量事故支付20%;

剩余10%保留金,竣工后二年内支付;

11.3保修期执行国家对相应工程的规定。

一十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2.1对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合同价格确定以后,总包商将从本分包合同总价中预留出15万RMB元,该预留部分款项的支付将不随工程进度款支付,而是取决于分包在实现本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工期方面要求的行为。

具体的预留方式见合同条款11.2。

12.2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商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满足总包商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

同时满足交通、环保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职业安全健康要求,免除建设方和总包商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损失。

总包商不受理任何与此有关的索赔。

12.3环境保护

分包商应根据总包商要求,按照总包商ISO14001标准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及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如噪声和绿化等六个部分进行识别、控制、及时报告并保留过程记录文件。

对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如:

火灾、泄露、地震、爆炸、暴雨、大风、停水停电等也要根据总包商的要求及时进行应急处理、报告并保存好相关记录。

任何不按照总包商相关的要求和规定而造成环境污染或事故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分包商承担。

12.4职业安全健康

分包商应根据总包商要求,按照总包商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施工过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保证相关的危险源和风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符合总包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现场相关交底要求。

一十三.受总包合同的制约,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合同价。

十四.计量

14.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单位估价表》

一十五.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

15.1预检工序

分包商应根据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预检工序计划,交总包商审核,并根据双方联签审定后的计划实施分包工作。

15.2偷工减料行为的处罚

对于分包商偷工减料、不按正常标准工序施工的工作,一经发现,将处以每次

10,000元的违约罚金。

偷工减料二次以上,将被视为实质性违约,总包商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没收部分履约保函直至解除合同。

十六、人员更换

分包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为全职。

总包商有权要求对认为不合格的分包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分包商不得拒绝或拖延。

未经总包商书面同意,分包商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否则,每发生一人,罚款10万元。

十七.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可向

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分包合同通用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目录

一.定义………………………………………………………………………6

1.1定义

1.2书面形式

二.分包合同文件………………………………………………………………7

2.1语言

2.2分包合同的构成和解释顺序

2.3工程图纸、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三.总包合同……………………………………………………………………8

3.1分包商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

3.2总包合同中有关时间的限制

四.总包商的义务……………………………………………………………9

五.分包商的义务……………………………………………………………9

5.1分包商的一般义务

5.2雇员安排

5.3特殊工种上岗证

5.4现场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CI工作)

5.5事故处理

5.6文物

5.7水、电及其它供应

5.8测量、定位、放线

5.9工程试验

5.10分包商应遵守规章、制度

5.11现场内、外通道及运输

5.12工程的照管

5.13由总包商提供主材的工作项目

5.14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六.提供保证……………………………………………………………………14

6.1履约保证

6.2预付款保函

七.分包商质量保证体系………………………………………………………15

7.1分包商代表及其组织

7.2分包商的称谓

7.3地质资料、现场数据

7.4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5分包商应提交的进度计划与统计

7.6材料计划、加工计划

7.7资金流量计划

7.8进度报告及现场数据

7.9安全、防火措施

7.10生产例会

八.分包商的图纸及技术资料…………………………………………………18

8.1设计责任

8.2装配/制件/施工详图

8.3技术资料

8.4综合协调图纸

8.5操作及维修手册

九.临时工程,总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23

9.1分包商使用临时工程

9.2总包商设备和其它设施

9.3分包商对临时工程、总包商提供的设备、其它设施的责任

9.4总包商提供的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

9.5其它施工用主要材料

一十.分包商的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材料……………………………………24

10.1分包商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清单

10.2工程专用

10.3为其它分包商提供方便

10.4保证设施、设备的良好工作条件

一十一.工期………………………………………………………………………25

11.1工程的开工

11.2工程的竣工

11.3竣工移交证书

11.4工作时间

11.5施工进度

一十二.质量管理体系……………………………………………………………27

12.1质量标准

12.2质量管理体系

12.3三检制

12.4质量整改通知单

12.5技术及质量资料

一十三.合同价款及付款…………………………………………………………28

13.1价款的固定性

13.2合同总价的充足性

13.3预付款

13.4分包商的中期请款报表

13.5总包商对分包商中期请款的支付

13.6分包商的最终付款

13.7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基金

一十四.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30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14.2包装、运输及储存

14.3报关与关税

14.4设备、材料招标和采购前送审

14.5样品及报送费用

14.6检验费用

14.7检查和检验

14.8拒收

14.9工程的隐蔽检查及中间验收

14.10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工程机械设备或工程的拆除

14.11测试、调校及综合调试

14.12培训建设方人员

14.13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一十五.法律、法规……………………………………………………………36

15.1遵守法律、法规

15.2税金、费用的代扣、代缴

一十六.总包商的指令……………………………………………………………37

一十七.总包商的干预…………………………………………………………37

一十八.指定的分包商、劳务、材料、工程设备………………………………37

一十九.变更……………………………………………………………………38

19.1变更

19.2变更的估价

19.3变更执行

19.4受总包合同的制约变更超过一定的数额

二十.计量……………………………………………………………………39

20.1暂定金额

20.2计日工

20.3估算的工程量和实施的工程量

20.4工程计量

20.5计量方法

二十一.违约………………………………………………………………………40

21.1违约责任

21.2误期损害

二十二.索赔………………………………………………………………………41

二十三.保修责任期………………………………………………………………41

23.1保修责任期

23.2保修责任

23.3由总包商或建设方行为造成的缺陷

二十四.保险………………………………………………………………………………43

24.1分包商办理保险

24.2工程一切险

24.3分包商设备保险

24.4第三方责任险

24.5雇主责任险

24.6普通保险

二十五.不可抗力………………………………………………………………44

25.1不可抗力的定义

25.2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二十六.争端的解决……………………………………………………………45

26.1友好解决和仲裁

26.2与总包合同有关或由总包合同引起的涉及或关于分包工程的争端

二十七.分包合同的终止、转让………………………………………………45

27.1分包合同的转让与再分包

27.2分包合同的解除

27.3分包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27.4分包合同解除后的权利和责任

二十八.合同的部分有效……………………………………………………47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对于本分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除本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在签定《分包合同协议》前,分包商须首先接受本分包合同通用合同条件。

一.定义

1.1在分包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所有措辞及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

定外,都应具有总包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所赋予它们的相同含义。

但以下措辞及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a)(i)“建设方”指本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所规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ii)“总包商”指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iii)“监理”指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所规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iv)“分包商”指其投标已被总包商或建设方接受并被授予本分包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未经总包商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b)(i)“总包合同”指建设方与总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文件。

(ii)“分包合同”指本分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分包工程技术说明、分包合同规范、工程图纸、工程量表、分包商的报价文件、总包商发出的中标函及补充条款、分包合同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总包商发出的中标函或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的分包合同文件。

(c)“分包合同价格”指总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为了该分包工程的实施、

完成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应支付给分包商的所有金额。

(d)(i)“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ii)“总包工程”指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由总包商负责承建、实施的工程内

容和工作。

(iii)“分包工程”指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中所述的由建设方/总包商委托分包商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工程变更以及因总包工程需要而向分包商追加的任何工作。

(e)(i)“总包商的设备”指由总包商所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

(ii)“分包商的设备”指由分包商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

(iii)“工程设备”指将要构成或已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或类似设备。

(iv)“临时工程”指为永久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而搭建、提

供的所有临时性设施。

(v)“永久工程”指根据建设方要求建造的构成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工程设

备)、构筑物和配套设施。

1.2书面形式:

在分包合同条件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指示、

要求、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均是指书面形式。

如果总包商由于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分包商应遵守此类指示,总包商应在该指示发出后7天内用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如果总包商在口头指示发出后7天内并未加以书面确认,分包商应在口头指示发出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商确认总包商的任何口头指示。

2.1语言:

合同语言为中文。

2.2分包合同的构成和解释顺序:

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但在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下先后次序作出解释。

总包商有权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分包商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且此类指示具有优先解释效力。

a).分包合同协议;

b).中标通知书及其补充条款;

c).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附件;

d).总包商与分包商签约前的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函件等议标过程文件;

e).招标文件的其它部分;

f).总包商与建设方签定的总包合同;

g).分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件;

h).工程图纸;

i).技术说明;

j).分包商标价的工程量表或固定总价的构成明细;

k).分包商的其它投标文件;

h).工程往来信函、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分包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

件。

2.3工程图纸、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除分包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特殊合同条件另有规定外,总包商将向分包商免费提供一套有关分包工程的工程图纸。

如分包商要求提供更多的工程图纸,则增加部分的图纸费用由分包商支付。

分包商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分包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立即通知总包商,以便总包商能在相关分包合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总包合同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分包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分包商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确认,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由分包商承担。

分包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它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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