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奖评审奖励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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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技术创新评审奖励办法(试行版)》(二技字[2011]63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技术创新奖评分细则
附件二、技术创新得分细目表
附件三、技术创新得分汇总表
附件一:
技术创新奖评分细则
第一条为公开、公正地开展技术创新奖的评审工作,制定本评分细则。
第二条获奖的各项科技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科技成果奖暂不含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进步)大奖。
获奖等级
得分标准
专利
发明(专利局受理+获得)
50+150
实用新型
50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特等奖
3000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000
省部级政府、中国交建科技进步奖
800
600
三等奖
400
国家级学会/协会科技进步奖
500
300
200
局级科学技术奖
其它协会科技进步奖
100
第三条技术论文,需提供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原件。
多层次发表、获奖的同一篇(或者内容基本相同)论文只取最高得分。
获奖等级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I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
出版专著和软件著作权(由出版社出版)
150
国外期刊论文
40
中文冠以“学报”的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0
中国交建优秀论文
120
中国交建论文
局级优秀专业论文
60
编入局论文集
10
公司级优秀专业论文
20
编入公司论文集
5
第四条获奖的施工工法,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者发布文件)
国家级
省部级、集团级
局级
第五条获得中国交建企业技术标准,以中国交建下发文件为准,每项得分为100分。
第六条获奖的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局级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特等奖
局级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一等奖
局级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二等奖
第七条获奖的QC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局级
第八条鼓励对各种国家或行业规范条文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和意见,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和意见经公司技术质量科向局申报确认合理,每条得20分。
第九条对于第二条至第八条所指的技术创新成果,如果申请得分的多个项目,都属于公司、局级奖且所围绕的主题内容基本相同,则仅取其中的最高得分;
对于中国交建级及以上奖项,可重复计分。
技术创新成果仅限土木技术、机械技术范围,以完成时间或取得证书的时间为准计入相应评奖年度。
第十条考虑到各项目在评奖年度内新开工项目的技术难度,施工方案具体标准见下表:
评分项目
标准
得分
标准
提交中国交建评审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每个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等级
I级
II级
注:
I、II级专项工技术方案须经技术质量科审定。
第十一条鼓励各单位进行科技研发申报立项,科题开发项目得分与项目级别挂钩,完成后的同一主题内容的科技开发项目,仅取最高得分。
科题开发项目级别
得分标准
立项通过
中国交建级
省部级
I级
各项目提供了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四新技术、四新应用。
四新
纳入局“四新集”
报公司“四新”技术、应用总结
1、四新技术:
各项目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2、四新总结:
从不同途径收集的技术资料(类似工程、结构、条件、工艺),达到了一定的经济效果。
第十三条鼓励各项目完善局的施工工艺标准,新增一项施工工艺标准得50分,在原施工工艺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发展,每项得30分。
第十四条各项目内部的土木、机械专业技术培训,需向技术质量科提供整套培训课件资料、参加人员名单及培训考核记录。
根据培训内容的专业水平深度、培训严格程度进度评分,每次培训得分不超过20分。
各项目培训内容材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经判断属于四新应用的;
2、经评审,属于一级方案的内容,或者属于二级方案但技术新颖的;
3、对项目有特殊的意义的或业主组织的;
4、每个培训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乱报者,每报一项扣5分。
第十五条项目选派人员参加国家一、二级学会组织的以及业主等地方组织的学术会议、施工经验交流会议、施工现场观摩,需及时向技术质量科提供相关技术材料,根据会议等级、专业水平进行评分,每次得分不超过8分。
第十六条在评奖年度内,完工项目须向技术质量科提交交工项目的技术总结,缺技术总结扣100分;
如技术总结深度不够、不全面,最高可扣50分。
第十七条技术创新奖得分由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至第八条属于技术创新成果,其得分之和乘以加权系数0.6为技术创新成果最后得分;
第十条至第十六条属于技术创新的基础,其得分之和乘以加权系数0.4为基础得分。
附件二
技术创新得分细目表
项目名称(盖章):
第页共页
得分项目
序号
得分细目名称
自评得分
证明材料目录
技术质量科审查意见
技术质量科审查后得分
交工项目的技术总结
1
<
交工项目名称>
技术质量科审查人(签名):
2
基本条件审查意见、必要条件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技术质量科科长(签名):
填表说明:
该表中的“得分项目”对应附件三中的得分项目。
“得分细目名称”对应于《技术创新奖评分细则》第二条至第十三条可以得分的具体成果名称或基础工作名称。
“得分标准”中填写得分细目达到了什么等级。
“交工项目的技术总结”一栏,在“得分细目名称”栏中填写评奖年度内交工项目名称,得分由技术质量科填写。
附件三:
技术创新得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得分类别
各单位自评得分
技术质量处审查后得分
评委会评审后得分
得分计算
技术创新成果
科技进步奖
技术论文
企业内部
企业外部
施工工法
中国交建企业技术标准
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
QC成果
国家或行业规范条文建议和意见
技术创新基础
1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II级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科技开发项目
科技开发投入
“四新”总结
新增或完善施工工艺标准
专业技术培训
参加学术会议、施工经验交流会议、施工现场观摩等
总分
评委会评审意见:
评委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本表由技术质量科、评委会填写。
第三部分单项科技奖励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涉及的科技进步奖、施工工法、QC成果、国家专利、科技研发、技术论文、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优质工程以及其他科技发展项目,具体评奖办法参见局、公司相应规定。
第二条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标准
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或视情况确定。
获得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个人(单位),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职称晋升的参考。
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局奖励金额(元)
公司奖励金额(元)
备注
省部级正府部门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0000
60000
40000
20000
集团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000
5000
3
国家级学会/协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
局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5000
其它协会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12000
6000
注明:
由公司技术质量科统计、制表,奖金统一发放。
第三条施工工法奖励标准
工法分为三个等级,即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中交股份级(二级),局级(三级)。
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并作为业绩考核和职务、职称晋升的参考。
国家级工法
省部、集团级
局级工法
第四条QC成果奖励标准
QC小组分为:
国家级优秀QC小组,省部级优秀QC小组,集团级优秀QC小组,局级优秀QC小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国家级优秀QC小组
省部级(集团级)优秀QC小组
2500
局级优秀QC小组
第五条专利奖励标准
在取得专利受权后,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奖金:
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推广应用报酬。
发明型
第六条优秀专业技术论文奖励标准
优秀论文设为局级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公司级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以及其它各级学术刊物或学会发表的论文,其成绩可作为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中文核心期刊、集团优秀论文奖
3500
集团论文集收录
局级优秀专业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500
局论文集收录
公司级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200
6
7
(外部刊物公司承担的费用不享受奖励。
)
第七条“四新”技术、四新应用总结按时上报技术质量科,编入局“四新”集。
级别
第八条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奖励标准
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项目或措施,必须经过试验和实际应用,并在生产施工或工作中取得成效,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多少和工作效率的高低进行奖励。
局级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成果三等奖
由公司技术质量科统计、制表,奖金由工会发放。
第九条获得中国交建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奖励相关人员10000元,获得更高层级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奖励相关人员20000元。
第十条优质工程奖励标准
每个竣工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评审结果,对获得优质工程荣誉的项目部,其项目经理、总工和质检工程师,奖励标准如下:
奖金总额(元)
奖励人员
奖励金额(元)
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150000
项目经理
最高70000元
项目总工
其他项目领导
15000/人
质检工程师
最高50000元
工程部长、测量队长、试验室主任
8000/人
其他突出贡献者
6000/人
最高30000元
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詹天佑奖、鲁班奖
10000/人
8000
4000/人
最高20000元
省部级优质工程、中交优质工程
50000
最高27000元
5000/人
4000
最高15000元
3000/人
2000/人
最高8000元
局级优质工程
30000
最高16000元
最高10000元
1500/人
1000/人
最高4000元
第十一条各级立项课题奖励由课题组长在已审批的课题费用内按贡献大小给予参与人员奖励。
第十二条同一专项先后获得不同级别的荣誉奖时,其奖金发放标准按高限发放,不重复计奖。
例如:
×
项目部成立的×
QC小组,先后荣获国家级优秀QC小组和省部级优秀QC小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领取荣获国家级优秀QC小组奖金,不再领取省部级奖励。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创新工作的评审和奖励。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技术质量科负责解释,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