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层住宅工程群塔作业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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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开发区,其用地呈不规则形,沿场地周围成布袋形布置。
西侧为1#路,东侧为4-3#路。
东西向最宽约375m,南北向最长约420m.总建筑面积207240平方米。
容积率2.2。
本工程为群体性住宅楼,其中高层建筑为7栋,各楼栋基础底标高均为-4.200米。
T1、T5栋为21层,建筑高度为73.40米;
T2、T3、T4栋为23层,建筑高度为80.00米;
T6、T7栋为19层,建筑高度为66.80米。
其中单层建筑面积:
T1、T4、T5、T6、T7栋1204平方米,T2、T3栋1232平方米。
另有33栋联排别墅,还有功能性用房会所、发电室、配电室等,总建筑面积207240平方米。
其中T1~T7栋为180712平方米。
二、塔吊选型及布置
为完成垂直吊物任务,现场安装七台塔吊,用于满足各栋楼施工,各楼座分别设置一台塔吊,型号均为TC5610,为便于现场管理,根据楼号分别确定为1#塔~7#塔,七台塔吊的具体安装见下图:
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图。
1#~7#塔型号均为其型号为TC5610,基础形式为承桩式基础安装方式,起重臂长为56米,臂端起重量为0.94吨,最大起重量为6吨。
其中1#、5#塔需3道附着,共需30节标准节,塔吊最终吊钩高度为84米;
2#塔、3#塔、4#塔需3道附着,共需32道标准节,塔吊最终吊钩高度为89.6米;
6#、7#塔也需3道附着,共需28道标准节,塔吊最终吊钩高度为78.4米。
各塔吊之间高差、距离如下表:
各塔吊之间距离、高差表
距离
高差
1#塔吊
2#塔吊
3#塔吊
4#塔吊
5#塔吊
6#塔吊
7#塔吊
92m
5.6m
86m
0m
87m
100m
105m
11.2m
各塔高度
84m
89.6m
78.4
78.4m
三、群塔作业运行控制
3.1主要运行原则
1)后塔让先塔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
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动塔让静塔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3)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客塔让主塔
以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塔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5)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3.2运行防碰撞措施
七台塔吊作业区域无交叉重叠现象,但是因为塔吊作业吊运物料时,物料存在水平位移,为防止相邻塔吊作业时相互碰撞,特制定如下控制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比较复杂,在实际施工中,还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还要注意周边情况尤其是现场工人和车辆;
避让附近电力及通讯设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破坏.
4)群塔夜间施工控制
由于工程为高层结构,为确保施工安全,需开展夜间施工时,必须保证吊运范围有足够的夜间照明,塔尖及起重臂端部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并打开安全警示灯。
同时对塔司和信号工进行交底,要求其在夜间不得进行相互交叉作业,即当某一塔吊运在相邻塔吊运范围时,相邻应避让,不得转入其旋转范围内,避免夜间施工因视觉误差发生危险。
3.3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据塔吊布置,塔吊之间存在交叉的范围,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
根据塔吊装拆单位提供的装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装及顶升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少于2个标准节的高度,同时根据低塔让高塔的原则,如两塔塔臂在旋转过程中同时进入交叉范围,低塔应提前主动避让,待高位塔旋转出交叉范围后,方可继续运转。
2)塔吊在作业时,在进入交叉范围之前,应先将小车收回至安全距离内,同时将吊钩提升,由高塔主动避让,即可避免塔吊大臂与大臂、塔吊大臂与建筑物、吊钩与建筑物、吊钩与吊钩之间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吊钩)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区域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与高位塔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
这就要求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会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吊钩)。
四、应急情况控制
为正确处理群塔作业应急事件,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
(负责应急总协调)
副组长:
(负责现场指挥和紧急处理)
(配合现场指挥和紧急处理)
组员:
塔司班和信号工(按照现场指挥要求进行紧急停塔、处理和信号指挥工作)
群塔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Ø
负责塔吊设备进场、安装及验收工作的监督并建立塔吊设备档案。
负责监督塔吊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落实。
负责协调塔吊吊装区域的划分,尽量让两台塔吊不在同一个区域内施工。
监督对塔吊司机、信号工、吊装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及监督。
定期负责对塔吊作业人员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立即纠正,对查出的机械隐患要有文字记录,并落实责任、立项并限期整改。
应急处理要求:
当群塔作业发生相互碰撞交叉时,各塔吊司机应紧急停塔,并由信号工及时上报项目安全部,同时紧急疏散吊运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由项目安全部组织应急处理。
项目部应急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先检查下部作业人员是否疏散到安全范围外,当确认后,指挥塔司缓慢下放吊运材料至人员可操作范围,然后由人工进行解开缠绕的钢丝绳,当完全解套后方可转臂安全脱离。
五、安全技术要求
5.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群塔作业时应对作业要求和控制原则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培训。
5.2塔机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应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必须当面交接;
对新进场的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5.3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避免因使用哨音造成指挥信号混乱和对周围群众的噪音干扰,每台塔机有其专用的频道,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指挥信号的可靠和准确。
5.4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5.5加强塔机的顶升管理。
塔机租赁单位严格按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
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
5.6划定各塔机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
5.7安全部门应及时掌握24小时天气预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作塔机,大臂顺风向停放。
5.8应按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适时做出相应调整群塔作业方案、顶升时序,确保各塔作业安全。
5.9
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5.10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或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11塔吊拆装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
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5.12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5.13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5.14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5.15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
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5.16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5.17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5.18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5.19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5.20本工程处于海边,施工期间注意收集有关天气预报,如有台风、热带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现场必须暂时停工,待天气转好后,再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