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发展分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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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含义
国际服务贸易指的是国际间输出与输入的一种服务贸易形式。
对他人的服务进行购买的一方被称作服务输入或服务进口,由贸易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服务并取得一定收入的过程被称作服务输出或服务出口。
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为国际货物服务的传统的保险、运输、旅游以及金融等无形的贸易形式。
而从广义上来讲也包括近代发展起来的,除货物贸易外的新贸易形式。
1.1.2主要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等形式跨越中华人民XX国国境提供服务的贸易。
其内容包括:
国际运输,国际旅游,跨国银行、国际融资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务等12个主要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可分为国际追加服务和国际核心服务两大类。
国际追加服务指随附商品实体出口而提供的追加劳务。
国际核心服务是为消费者单独购买,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服务。
1.2研究国际服务贸易的意义
1.2.1理论意义
研究一个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现状与发展,对于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理论上说,不仅指明了一国出口和进口贸易取得的成就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还反映着该国进出口贸易的产业结构;
同时还表明着它同世界各国或地区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进而由经济联系拓展到政治联系和其他方面的联系。
1.2.2现实意义
研究国际服务贸易的现状与发展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当今贸易格局中,国际服务贸易与一国的产业结构、贸易政策取向、比较优势密切相关,显示的是一国利用比较优势、主动调整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是一国与别国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换,因此,把国际服务贸易按照服务分类和国家类别结合起来分析研究,即把产业结构和国家发展研究结合起来,对于促进一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现状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服务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特别是近二十多年来,世界服务贸易发展非常迅速,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迅速上升。
我国服务贸易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
自2001年11月10日(中国加入WTO)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入重要的发展时期,进出口增长迅速,贸易规模稳步扩大,贸易结构渐趋优化,国际竞争力提高,地位明显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之一。
2.1规模扩大,国际地位提高
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2001年的719亿美元扩大至2010年的3624亿美元,10年间增长4倍多。
其中,出口总额由2001年的329亿美元增加至2010年的1702亿美元,增长4.2倍,年均增长17.9%;
进口总额由2001年的390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1922亿美元,增长3.9倍,年均增长17.3%。
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影响,2009年我国服务进出口额下降5.8%,这是2001年以来我国服务进出口规模的首次缩减。
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实现恢复性增长,进出口总额创历史新高,达到3624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26.4%,比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增幅高18个百分点。
表2-12001-2010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金额单位:
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贸易差额
金额
增速(%)
2001
719
9.0
329
9.1
390
8.8
-61
2002
855
18.8
394
19.7
461
18.2
-67
2003
1012
18.5
464
17.8
549
19.1
-85
2004
1337
32.0
621
33.8
716
30.4
-95
2005
1571
17.5
739
832
16.2
-93
2006
1917
22.1
914
23.7
1003
20.6
-89
2007
2508
30.9
1216
33.1
1292
28.8
-76
2008
3044
21.3
1464
20.4
1580
22.2
-116
2009
2867
-5.8
1286
-12.2
1581
0.1
-295
2010
3624
26.4
1702
32.4
1922
21.5
-219
注:
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
按照WTO有关服务贸易定义,服务贸易数据剔除了政府服务。
资料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1-2010年历年。
在贸易总额迅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名持续上升,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已不容忽视。
2001年我国服务出口和进口分别居于世界第十二位和第十位,2005年升至世界第九位和第七位。
自2003年以来,我国服务出口额居于发展中国家的首位。
2010年,我国服务出口和进口世界排名双双攀升,其中出口取代法国居世界第四位(前三位依次为美国、德国和英国),进口取代英国居世界第三位(前二位依次为美国和德国)。
2.2传统服务贸易比重降低,新兴服务增长迅速
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项目,以劳动密集型为主。
加入WTO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在发展中渐趋优化。
主要体现在旅游、运输和建筑等传统服务占较大比重,但呈现下降之势;
而一些现代服务比重快速上升,特别是高附加值服务出口显示出强劲增长态势。
2010年,我国旅游、运输和建筑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5.5%,较2005年下降近10个百分点;
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广告宣传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1%,比2005年上升约10个百分点。
这一变化趋势与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2001年,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进口占我国服务进口总额的79.3%,2010年下降至70.4%。
此外,我国的新兴服务进口逐年增加,尤其是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进口增长迅速。
我国服务贸易基本形成了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广告等现代服务全面发展的格局。
2.3服务贸易整体处于逆差状态
我国是服务贸易后起之国,在传统服务贸易上具有一定优势,在一些与制造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以及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上相对滞后。
自1992年以来,在服务贸易增长迅猛、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整体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逆差额持续扩大。
2001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61.3亿美元,2009年扩大至295.1亿美元,为历史最高点。
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下降25.7%,为219.3亿美元。
总体上看,我国服务贸易没能与货物贸易同步发展,一直是服务贸易净进口国。
加入WTO后我国服务贸易平衡状况的变化显示,我国在传统服务贸易上具有一定优势,并且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一些生产性服务贸易上对国际市场的需求加大,反映出我国制造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新兴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国际竞争力还不高。
在短期内,由于运输、旅游、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等的逆差状况难以改变,我国服务贸易整体仍将维持逆差格局。
2.4国际市场结构稳定,贸易伙伴集中
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伙伴国家和地区基本保持稳定,集中度较高。
服务贸易进出口集中于中国XX、欧盟、美国、日本、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约占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60%左右。
2010年,中国XX、欧盟27国、美国、日本和东盟继续成为我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进出口达到2209.1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61%。
除对中国XX呈现贸易顺差外,我国与其他四大服务贸易伙伴均为逆差。
2.5对外开放逐步扩大
加入WTO以来,我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远高于经济的平均增速,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基础越来越坚实。
经过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有效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我国发布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建立了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初步建立起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出台了《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
认定了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建立了软件出口创新基地;
举办了中国服务贸易大会、XX软件交易会等大型展会活动;
组建成立了服务贸易协会等。
这一切都有力地推动了服务贸易发展。
与此同时,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发挥了积极协调作用,各部门、各地方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出台了积极有力的支持措施。
各项鼓励政策的出台对加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推进新兴服务贸易成长等都产生了重要作用,也必将开启巨大的市场空间。
3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处于较低水平,发展比较落后。
因此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国的服务贸易有了较快的发展,截止到2010年10月,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排名均上升至世界第五位。
尽管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我国服务贸易增长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当然,同货物贸易发展一样,当前我国服务贸易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潜在问题,具体表现为:
3.1发展滞后,长期处于逆差
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
从服务贸易的差额看,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
1992年首次出现逆差,以后每年有逆差20~100亿美元,2004年逆差达到108亿美元。
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差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
可以推测。
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
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3.2传统服务贸易成为发展瓶颈
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
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
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
2009年,中国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42.6%,甚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50%的平均水平。
服务业总体上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低;
传统服务业仍处于低水平、低附加值的发展阶段;
新兴服务业起步较晚,国际竞争力不强。
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偏低,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服务贸易行业发展不平衡,传统服务贸易占比高达60%,与发达国家和世界整体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3.3行业专业综合型人才匮乏
服务贸易是属于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随着我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需求也急剧增加。
由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还比较落后,对服务贸易的人才培养还不是很重视,导致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新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
当前,我国发展服务贸易不仅需要一批金融、保险、运输、旅游等方面的人才,更需要一批精通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国际物流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才。
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3.4管理落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
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
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4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对策
服务贸易是现代经济中附加值高,且最具增长潜力的行业。
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轨迹分析,服务贸易的整体增长既优化了一国的产业结构,提升了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扩展了一国的经济规模,也降低了外贸依存度。
充分把握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支持,对于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重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通过这四个方面的发展带动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
4.1加大投资,扩大服务业开放
为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防X可能出现的风险,应采取有步骤、分层次、分地区的渐进式服务业开放策略。
首先,应根据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及状况,包括优势、劣势、潜力等,结合我国加入WTO的承诺,统筹规划并协调制定各行业的市场准入政策,在既考虑国际规则,又依据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
其次,分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的开放,逐步推进商业、对外贸易、会计、法律资讯的开放试点X围,审慎并适度地实行金融和通讯领域的试点开放;
第三,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根据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状况,对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XX、XX、XX等地区可加快开放步伐,对中西部地区可采取先行先试的方式逐步开放;
第四,对港、澳、台地区可实施优于其他外商的开放政策,甚至可以实施对港、澳、台地区在服务业领域的全部开放,即享受内资待遇。
4.2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要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就要改变当前传统服务贸易为主的格局,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逐渐提高金融、信息、专利、咨询等服务贸易的比重,使我国的服务贸易逐渐向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转变,由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
要优化服务贸易的结构,当前可重点发展四类服务业,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之成为我国服务贸易跨越式发展的支柱。
具体为:
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贸、运输、保险、旅游、房地产业;
与科技创新有关的咨询、信息、中介等专业服务业;
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的农村服务业;
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支持作用的教育培训、公共服务业等。
4.3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早在“十一五”期间,商务部就提出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
目前,这一目标基本实现。
“十二五”期间要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服务贸易规模。
推动中国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在华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逐步扩大中国服务外包市场份额,提高国际竞争力。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创建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4.4大力开发人力资本
我国政府可以在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
培训更多高层次的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
建立服务贸易的培训机构。
实现对现有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
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
同时防止智力外流,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不断改革创新。
4.5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
首先,我国政府应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服务业的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贸易争端。
其次,应尽快制定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填补这些领域的法律空白。
对那些已经承诺开放的但尚未立法的服务领域,应按开放的程度、开放的时间进程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避免立法上的无序现象。
再次,扩大服务业政策的透明度,及时对外公布我国新颁布的有关服务业及对外服务贸易的法规,并设立或指定专门渠道对外发布信息及提供咨询。
5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各国关注和竞争的焦点。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
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5.1服务贸易发展的自由化趋势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及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已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
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
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出现自由化的趋势。
5.2服务贸易发展的加速化趋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
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5.3服务贸易发展的非平衡化趋势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
5.4服务贸易发展的高科技化趋势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在对外经贸过去的十多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营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
其他如金融、运输、贸易、管理咨询等服务行业,由于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很快在全世界X围内扩大。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
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
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
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5.5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化趋势
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
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
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
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
结束语
伴随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国际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的作用日益增强,我们必须看到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艰巨性和长远性,从而适时调整我国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