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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追溯的必要性和意义

1.1必要性:

Ø

全国乃至全球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

食品追溯是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因为各地独立进行试点,因此我国现有食品追溯系统开发目标和原则不同,存在追溯信息内容不规范、信息流程不一致、系统软件不兼容,造成追溯信息不能资源共享和交换的问题;

1.2意义:

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发现食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时,能够快速地反应、追本溯源,确定问题所在,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安全带来的问题;

有利于打破国际贸易壁垒:

可以满足当前一些国家对食品质量安全跟踪与追溯的基本要求,从而打破国外因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而设置的贸易壁垒,提高出口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提高消费者的信心:

消费者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之间存在时间和空间的差异,消费者在购买时对食品信息知之甚少。

通过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消费者可以清楚地了解购买产品的信息,提高消费者对购买食品的放心程度,促进食品的销售;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是产品质量的提高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安全食品供应链的全程跟踪和追溯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我国近年发布的要求建立“食品可追溯系统”的相关法规、文件:

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2005年1号文件明确了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属于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

2006年1号文件:

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07年1号文件:

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2008年1号文件: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依法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查。

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

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对于含有禁用农药、兽药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停止销售并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全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明确规定:

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效途径;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停止生产,召回上市销售的食品;

2011年10月10日,农业部发布《全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形成一批能体现农垦系统管理优势、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企业群体,推出一批涵盖农垦优势产业的质量可追溯优质农产品,基本实现农垦主要农产品质量面上监管无盲区、链上监管无缝隙、点上监管无遗漏的管理体系,为在农垦系统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3.国外食品可追溯系统现状: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应用可追溯系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3.1欧盟

欧盟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应用最早,尤其是活牛和牛肉制品的可追溯系统。

欧盟把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纳入到法律框架下。

2000年1月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提出一个项根本性改革,就是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明确所有相关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2002年1月欧盟颁布了178/2002号法令,规定每一个农产品企业必须对其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及相关材料提供保证措施和数据,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2美国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主要是企业自愿建立,政府主要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2003年5月FDA公布了《食品安全跟踪条例》,要求所有涉及食品运输、配送和进口的企业要建立并保全相关食品流通的全过程记录。

美国的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了自愿性可追溯系统。

由70多个协会、组织和100余名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组成了家畜开发标识小组(USAIP),共同参与制定并建立家畜标识与可追溯工作计划,其目的是在发现外来疫病的情况下,能够在48小时内确定所有涉及与其有直接接触的企业。

3.3日本

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应用方面,日本走在前列,不仅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为了让消费者放心,日本有关方面还建立了农产品生产履历管理系统,要求生产、流通等各部门采用电子标签,详细记载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各种数据,而且在零售阶段,大部分超市已经安装了产品可追溯终端,供消费者查询信息使用。

日本于2003年出台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并在内阁府增设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便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事务进行管理,并对食品安全作出科学评估。

另外,农林水产省设立了“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小组”,建立内部联络体制,负责应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3.4英国

在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特征是执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

食品追溯制度是为了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而实施的对食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制度。

监管机关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很快查到食品的来源。

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地方主管部门可立即调查并确定可能受事故影响的范围、对健康造成危害的程度,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同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国家卫生部,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5加拿大

在加拿大农业政策框架(TheAgriculturalPolicyFramework,APF)的指导下,一个由政府启动,企业推动的国家食品溯源体系于2004年在加拿大开始建立。

加拿大政府承诺在该体系下,将保证80%的国产食品从农产品原料到零售均可得到溯源。

目前在25个食品行业和贸易协会以及加拿大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已经对食品溯源展开了实质性的研究,以EAN-UCC为基础制定了两个重要的标准和导则,《食品溯源数据标准第一版》和《食品溯源良好规范》,并在这两个标准的指导下,制定了牛肉、新鲜农产品和水产品的操作指南。

3.6其他国家

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等国都建立了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特别是在畜牧业普遍强制推广采用射频识别技术(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的行业可追溯管理系统,对每一头牲畜从出生到餐桌的生长情况进行监控。

4.我国食品可追溯系统现状:

我国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各地区、各部门早在数年前就开展了一些试点示范工作,但是大多数地区尚未全面推广:

2004年起,农业部启动“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2004年上海市搭建“上海食用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对食用农副产品的生产过程监控、条码识别和网络查询进行系统管理,企业通过“食用农副产品安全信息条形码”给每个产品建立起相应的生产档案;

2004年海南有关部门通过采用EAN-UCC系统,对该省水产品生产、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的全过程进行标志;

2004年山东在寿光田苑蔬菜基地和洛城蔬菜基地采用条码技术进行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探索;

2005年天津率先实施猪肉安全追溯制度;

2007年南京市启动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

二、我们的机会

1.制约我国食品可追溯系统发展的因素

我国食品可追溯制度体系的建设虽然处于初级阶段,但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以及应对农产品、食品出口面临日益加高的技术壁垒等方面,可追溯系统已经开始逐渐开始发挥作用。

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1我国农产品、食品行业的标准化程度低

实现可追溯性,需要按统一的标准来管理生产、加工、包装、存储、运送和销售的各个环节。

如果供应链中的某个从业者在管理这些环节时与上下游之间发生不协调或冲突,就会导致农产品追溯信息链的中断。

在我国,农产品行业大多是小规模经营,标准化程度较低,无包装、无标识或包装、标识混乱,这是实现可追溯的最大难点。

1.2农产品生产者对建立可追溯体系的需求不足

目前,在我国为消费者提供农产品、食品追溯信息,大部分是由政府立法强制推行,企业自身的积极性不高。

建立可追溯系统必然会为增加成本,而且建立以后短期内可能不会见到效益,导致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不足。

1.3国内可追溯体系配套技术不成熟

因为可追溯体系是基于条形码技术、RFID技术和网络数据库技术,利用现代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的。

目前国内现在还缺乏一个统一标准的、开放性的农产品数据库和信息基础框架系统。

缺乏统一的编码系统(如EAN-UCC的GS1),电子方法和生物学测定等个体标识成本高、设备要求高、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不易推广等。

这些相应的配套技术不成熟,大大制约了可追溯体系在我国的全面推行。

1.4分段管理的监管体制不利于可追溯体系的建立

我国的农产品、食品管理实行的是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

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工作。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信息可追溯,需要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在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上要对接,从而增加了全程可追溯体系推行的难度。

2.突破点

2.1专业性

目前国内提供食品可追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机构多为电子设备生产商,如:

金蝶、用友等公司,这些公司的市场份额约占90%。

由于对食品加工、农产品生产技术上的经验匮乏,他们的产品缺乏专业性,往往不符合实际需求,不能令用户满意。

2.2成本

RFID技术是实现食品可追溯的重要环节,而价格正是其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RFID的成本不仅包括标签、阅读器和中间件等,还包括管理软件的升级费用等。

目前,每个传统条形码的价格约为0.02元,而一个RFID标签的价格是0.5-4元,是条形码价格的几十倍,虽然2011年以来RIFD标签的价格有大幅的下降,但是明显的成本差距仍然是阻碍RFID技术普及的重要原因。

很多食品都属于低值消费品,使用RFID标签的成本更高。

对于价值较低的单件商品,可以暂时采用RFID与条码技术相结合的办法,即在托盘、包装箱或者集装箱上使用RFID标签,以实现大量商品的快速进出库及库存管理,而在单品上使用条形码以满足销售的需求,这样可以降低使用成本。

还有就是要有供应链各成员利益共享、成本分摊的合理方案。

目前的RFID应用几乎都是上游投资、下游受益。

比如,零售商希望借RFID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采用RFID的成本却要由制造商、物流商来承担。

如果不解决好供应链各成员利益共享、成本分摊的问题,RFID就无法大规模应用,而应用规模不够,降低RFID成本则无从谈起。

2.3标准

RFID的行业标准应包括RFID技术本身的标准,如芯片、天线、频率等方面,以及RFID在物流供应链、身份识别、交通收费等各领域的应用标准。

标准不统一是制约RFID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电子标签的编码不一致。

日本有UID、欧美有EPC-UCC体系,中国有自己的GB18937-2003(NPC)。

编码系统本身呈现三足鼎立的态势。

其次,RFID标准争夺的核心主要在RFID标签的数据内容编码标准这一领域。

目前,形成了五大标准组织,分别代表了国际上不同团体或者国家的利益。

EPC-UCC在全球拥有上百家成员,得到了零售巨头沃尔玛,制造业巨头强生、宝洁等跨国公司的支持,实力相对占上风。

AIM全球自动识别组织、ISO、UID分别代表欧美国家和日本。

IP—x标准组织以非洲、大洋洲、亚洲等国家为主。

以至于,全球现有117个针对数据交换的RFID协议标准。

协议过多过滥,导致术语不统一,限制了标准在实践中的完善。

2.4企业信息化管理

我国的许多企业物流信息化程度不高,尚不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物流信息的能力。

在拥有信息系统的物流企业中,其信息系统的业务功能和系统功能还不完善,缺乏必要的订单管理、货物跟踪、仓库管理系统和运输管理系统等物流服务系统,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能力尚未形成。

而发达国家中的企业就做得比较好,所以它们率先成功地把RFID技术应用到了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地提高了信息化程度。

企业要加快信息化的步伐,企业高层必须意识到信息化的重要性并给予实际支持,要建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要树立企业信息化“一盘棋”的思想,实现各部门与企业信息中心的通力合作,信息化建设要重点“专注技术、专注应用、专注效果”,三者不可偏废。

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进行信息化建设,企业必须有一定的开发与消化技术的能力,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企业内部信息技术队伍。

3.我们能做什么

3.1专业的咨询机构

发挥我们的专业性,从实际需求出发,完善现有的食品可追溯体系,提升溯源系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建立一套模块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其实更具有针对性,更容易被市场接受。

3.2最具性价比的方案设计

低成本RFID/条码标识、加载、与传感技术结合

①根据每个环节的需求选用不同规格的RFID电子标签实现食品追溯;

②采用可回收电子标签,实现设备的循环利用;

③使用集成温度、湿度传感器的电子标签实现关键信息的纪录;

④考虑食品出厂、流通过程中电子标签到条码的过渡;

⑤对阅读器采集的数据更深层次分析。

引入新的营销方式

①设备租赁(降低投入门槛,保证可持续发展能力)

②合作运营(上下游企业共同建设溯源系统)

③委托管理(下游企业委托上游企业或第三方协助管理)

3.3整合标准

建立广泛的数据库系统和通用编码识别系统,对不同编码规则进行读取、识别、转换。

降低编码不统一带来的使用障碍。

3.4帮助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

将“食品可追溯系统”融入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中,从专业角度出发为企业提供完整的信息化管理体系解决方案,将HACCP、GMP和ISO有机结合,实现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各环节的标准控制,甚至实现实时数据分析、24小时危害预警的能力。

4.如何实现

4.1寻找合作伙伴

在市场中选则一两家合适的可追溯系统设备生产企业和已经采用“食品可追溯系统”的企业结成战略伙伴,组建优势团队,共同开发“食品可追溯系统”解决方案。

4.2利用现有客户资源

从现有客户入手,了解他们的需求,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将他们转化为第一批客户。

4.3制定标准,树立权威

通过数据积累、行业分析和市场分析,逐渐形成一套“可追溯系统”标准化解决方案,整理出一套完整的适合国内环境的方法论,塑造最专业、最权威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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