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安全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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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防碰撞安全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场区地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场地类别为Ⅱ类。

3、塔机参数及概况

3.1施工塔吊基本参数

一期塔吊参数:

1栋A、B座采用“QTZ80(XGT100A-6)”型号塔吊,2栋B座采用“QTZ80(6010Y-8)”型塔吊,1栋C、D座采用“QTZ80(6010Y-8)”型号塔吊,2栋A座采用“QTZ80(XGT100A-6)”型号塔吊。

1栋A座QTZ80(XGT100A-6)型号的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板部位(12轴~13轴/M轴)。

塔吊安装独立高度40.5m,安装总高度150m,初次安装高度40.5m,最大起重荷载8t,起重工作幅度2.5~55m,额定起重力矩800kN·

m;

塔机标准节尺寸1.6×

1.6×

2.5m,臂长55米。

1栋B座QTZ80(XGT100A-6)型号的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板部位(2轴~1/2轴/K~L轴)。

塔吊安装独立高度40.5m,安装总高度150m,初次安装高度30.0m,最大起重荷载6t,起重工作幅度2.5~55m,额定起重力矩800kN·

1栋C座QTZ80(6010Y-8)型号的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板外(2轴/A轴基础外)。

塔吊安装独立高度42.5m,安装总高度140m,初次安装高度42.5m,最大起重荷载60kN,起重工作幅度2.5~50m,额定起重力矩800kN·

2.5m,臂长50米。

1栋D座QTZ80(6010Y-8)型号的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板外(11~12轴/A轴基础外)。

塔吊安装独立高度42.5m,安装总高度140m,初次安装高度30.0m,最大起重荷载60kN,起重工作幅度2.5~50m,额定起重力矩800kN·

2栋B座QTZ80(6010Y-8)型号的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板部位(20~21/B~C轴)。

塔吊安装独立高度42.5m,安装总高度140m,初次安装高度30.0m,最大起重荷载8t,起重工作幅度2.5~50m,额定起重力矩800kN·

2栋A座QTZ80(XGT100A-6)型号的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板部位(24~25/M~N轴)。

塔吊安装独立高度40.5m,安装总高度150m,初次安装高度40.50m,最大起重荷载8t,起重工作幅度2.5~55m,额定起重力矩800kN·

二期塔吊参数:

1栋B座(1#)QTZ160F(JL6516)型号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外,2A-N/2-B交1-4轴。

塔吊安装独立高度56米,安装总高度100米。

初次安装50米,最大起重荷载10t,起重工作幅度2.5~65m,额定起重力矩1600kN·

塔机标准节尺寸1.7×

1.7×

3.00m,臂长65米。

1栋A座(2#)QTZ80(TC5613-6)型塔吊位置设置在地下室底板部位(1-15交1-E轴。

3.2塔吊安装布置

根据工程需要,拟定塔吊布置如下:

一期塔吊布置:

1栋A座(12轴~13轴/M轴)部位安装一台徐州建机QTZ80(XGT100A-6)(臂长55m)塔吊,塔机(即塔机中心)距12轴线5150mm,距M轴线1000mm。

1栋B座(2轴~1/2轴/K~L轴)部位安装一台徐州建机QTZ80(XGT100A-6)(臂长55m)塔吊,塔机(即塔机中心)距2轴线1500mm,距L轴线4020mm。

1栋C座(2轴/A轴基础外)部位安装一台徐州建机QTZ80(6010Y-8)(臂长50m)塔机(即塔机中心)距2轴线1500mm,距A轴4020mm。

1栋D座(11~12轴/A轴基础外)部位安装一台徐州建机QTZ80(6010Y-8)(臂长50m)塔吊,塔机(即塔机中心)距11轴线3350mm,距R轴线4020mm。

2栋B座(20~21/B~C轴)区域安装一台徐州建机QTZ80(6010Y-8)(臂长50m)塔吊,塔机(即塔机中心)距21轴2300mm,距B轴3600mm。

2栋A座(24~25/M~N轴)区域安装一台徐州建机QTZ80(XGT100Y-6)(臂长50m)塔吊。

塔机(即塔机中心)距24轴4200mm,距M轴3600mm。

二期塔吊布置:

1栋B座2A-N/2-B交1-4轴(基础外)部位安装QTZ160F(JL6516)(臂长65m)塔机(即塔机中心)距A-N/2-B轴线8900mm,距1-4轴3100mm。

1栋A座1-15交1-E轴(地下室内)部位安装QTZ80(TC5613-6)(臂长55m)塔机(即塔机中心)距1-15轴3550mm,距1-E轴6200mm。

3.3塔机的相互位置关系图(图附后)

本工程共6栋塔楼需设6台塔吊。

各栋塔楼所设的台塔吊的基础标高与本塔楼基础标高相等。

其中1栋A、B、C、D座地下三层,地下室底板负14.5米,2栋A、B座地下二层,地下室底板负10.5米,两基础高差4.5米。

6栋塔楼成下长方形布置,6栋主楼间的间距最大间距只有50.4米,因此所布置的6台塔机存在相互交叉重叠区域。

各塔机水平重叠的区域如下:

1栋A座塔机中心与1栋B座塔机中心距离为92.40米,水平重叠17.90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1栋B座塔机中心与1栋C座塔机中心距离为84.00米,水平重叠21.10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1栋C座塔机中心与1栋D座塔机中心距离为81.50米,水平重叠19.50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1栋D座塔机中心与1栋A座塔机中心距离为95.94米,水平重叠9.06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1栋A座塔机中心与2栋A座塔机中心距离为97.170米,水平重叠12.8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1栋D座塔机中心与2栋B座塔机中心距离为77.680m,水平重叠22.3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1栋A与C、B与D座塔机不相交,1栋D与2栋A、1栋A与2栋B座栋塔机水平不交叉(重叠交叉详见塔吊平面布置示意图)。

一期2栋A座塔机中心与二期1栋A座塔机中心距离为83m,水平重叠17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二期1栋B座与1栋A座塔机中心距离为79.0m,水平重叠26.0m(起重臂相对方向且在同一直线)

二期1栋B座塔机与一期2栋B座塔机中心距11.80m,水平不交叉(重叠交叉详见塔吊平面布置示意图)。

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注:

本工程施工计划遵循先深后浅、先远后近的原则)及塔机的基本参数进行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

布置的原则是确保塔吊相互重叠的区域在工作运行中吊物的安全垂直间隙能达到2m。

为满足安全要求重叠区的塔吊安装高度根据拟建项目实际需要情况确定,塔与塔之间高度差为二个标准节(每个标准节为2.50m),从而保证塔吊塔臂不在同一工作面上。

防止了重叠区塔吊之间在同一作业面上互相碰撞。

一期开工时间比二期早5~6个月,2栋A座的塔楼总建筑高116米,而二期的1栋A座建筑高度只有92米。

故布置在一期2栋座的塔吊与二期1栋A座的塔吊互不相碰撞。

3.4塔吊的编号与通信指挥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从A栋1#开始编号,B栋为2#塔吊;

C座为3#塔吊,D座为4#塔吊,2栋B座为5#塔吊,2栋A座为6#吊。

现场每台塔机安排一台地面指挥通信员,与塔吊的驾驶员进行通信指挥,对讲机编号也是与塔吊的编号相对应,避免通信指挥混乱。

如下表:

栋号塔吊

塔吊司机

塔吊信号司索工

通信频道

1#塔吊

xxx

8#

2#塔吊

6#

3#塔吊

7#

4#塔吊

9#

5#塔吊

5#

6#塔吊

3#

4、组织机构图

为方便各塔吊间事宜的组织协调与及时反应,项目部和设备方组成如下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xxxxxxxxx

如果不慎发生塔机碰撞事故,应马上和现场设备管理人员联系并通知租赁公司。

5、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地下室全面开工,施工进度较快,6台塔吊同时作业,故存在上述交叉作业现象。

根据规程要求,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吊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现场塔吊均存在交叉的情况,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为防止本工程塔吊在交叉作业时发生碰撞事故,特制定以下预防塔吊碰撞措施

5.1、 

塔吊运行原则 

5.1.1低塔让高塔。

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5.1.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时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5.1.3运塔让静塔。

在两塔机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5.1.4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的塔机。

5.1.5客塔让主塔。

以各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5.1.6塔机在运行中以上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指定的排序原则执行。

5.2 

塔吊吊装原则 

5.2.1钢筋均在现场加工,由塔吊吊至工作面,吊装时由塔吊自带钢丝绳在钢筋两端进行绑扎,控制好起吊点位置,检查吊索、卡环、绳卡等用具,经检查完毕后,方可进行吊装。

吊装时,做到吊装现场有人指挥,吊装到工作面上有人指挥。

5.2.2大模板场区应设置在塔吊有效回转半径之内;

模板吊装前,应先检查卡具及吊环等是否牢固可靠;

吊装模板时严禁用人力搬运模板,并在吊运过程中,严防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到其它模板;

吊装大模板时,每次起吊只能吊运一块大模板,禁止同时吊运两块以上角模。

5.2.3小构件起吊前按构件的型号、编号、吊装方向及顺序依次堆放,堆放位置应按吊装的平面布置规定,并在塔臂的回转半径内;

小构件堆放应平稳,底部设置垫木,避免搁空而引起翘曲,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垫点应接近支承位置;

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保险绳捆扎牢固,才能吊运,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件、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5.2.4吊装期间凡有大雨、大雾及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吊装工作,严格禁止挂钩人员使用人力强制稳定手段进行吊装,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大雨、大风过后进行吊装时应进行试吊,防止制动装置失灵和地基受水泡变软而发生各种事故。

5.2.5在吊装时因故中断,应立即采取措施制动;

如吊装大模板应将大模板缓慢放落到地面;

所有构件不得悬挂在空中。

4.5相邻在建建筑物 

2栋A座楼层层高比1栋A座楼层层高高,后期施工中布置在1栋A座的塔吊与2栋A座塔楼有冲突。

为应对后期施工的冲突,对布置在1栋A座的塔吊(1#塔吊)进行回转限位,使其在300度范围内旋转。

严禁1#塔进入17-27/K-P区域内作业。

5.2、塔机硬性碰撞的预防措施

硬性碰撞即为塔机构件(钢丝绳及吊物、吊钩除外)之间的碰撞,如:

起重臂之间的碰撞、起重臂与平衡臂的碰撞、起重臂与拉杆的碰撞、起重臂与主杆及塔尖的碰撞。

塔机硬性碰撞一般产生于塔机安装过近及起重臂等高时,在水平及垂直方向上产生的塔机构件碰撞。

为防止此类碰撞,必须在确定塔机位置时保证塔机安装距离大于塔机作业幅度(可避免起重臂与主杆及塔尖的硬性碰撞)。

5.2.1、塔机定位的确定

根据项目部对塔机的使用要求,现场6台塔机定位最短距离为1栋D座与2栋B座塔机77.68米,大于作业幅度55米,故不存在塔机起重臂与主杆及塔尖的硬性碰撞。

但是重叠交叉较大,应尽量通过塔机高低差来避免塔机起重臂与另外一台塔机的拉杆、平衡臂发生碰撞。

5.2.2、塔身高度控制

对塔吊的塔身高度进行控制,使每台塔吊的大臂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初次安装具体为:

1栋A座1#塔机初始安装高度为40.5m,1栋B座2#塔机初安装高度为35m,1#塔吊比2#塔吊高4.5m。

1栋C座3#塔机初始安装高度为42.5m;

1栋D座4#塔机初始安装高度为35m,3#塔吊比2#、4#塔吊高7.5m,

2栋B座5#塔机初始安装高度为35m;

2栋A座6#塔机初始安装高度为40.5mm,5#塔吊比6#塔吊低4.5m,5#、6#塔吊基础分别比4#、1#塔吊基础高4m。

现场初始安装高度的确定,确保了地下室施工阶段各塔机不相互发生硬碰撞。

在后期主体施工中,塔吊升节时重叠区的塔吊安装高度根据拟建项目实际需要情况确定,塔与塔之间高度差为二个标准节(每个标准节为2.50m)。

确保重叠区塔吊之间在同一作业面上互不碰撞。

5.3、塔机独立高度的确定及各塔机附墙次数及间距的确定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

0.00相当于黄海高程88.00m,其中1栋A、B、C、C座地下室基础底板标高相对于±

0.00负14.50m,2栋E、F座相对于±

0.00负10.50m现场塔吊基础面实际标高比底板高出100mm,因此各塔机(塔吊)初始安装,要确定安装高度,安装塔吊的基准以基础面高程,结合本工程分区流水作业计划的要求确定各塔机的初始安装以及后期升节高度,防止塔机碰撞。

在独立高度确定时,避免了各塔机之间的硬性碰撞(即除吊物及钢丝绳外的塔机结构之间的碰撞)。

根据工程进度,结合各塔机的参数具体情况,现场四台塔机的附墙情况如下表:

栋号

附墙楼层

塔吊附墙距基础面总高度M

塔吊相邻两附墙间距M

楼面结构标高M

1栋A栋

6层

31.75

18.150

11层

45.75

14.0

32.150

16层

59.75

46.15

21层

73.75

60.150

26层

87.75

74.15

31层

101.75

88.15

36层

115.75

102.15

40层(屋面)

129.75

116.15

1栋B栋

32.95

19.350

46.95

33.350

60.95

47.350

74.60

61.350

88.95

75.35

102.95

89.35

116.95

103.35

39层(屋面)

128.15

11.20

114.55

1栋C栋

30.80

30.8

17.20

44.80

31.20

58.80

45.20

72.80

59.20

86.80

73.20

100.80

87.20

114.80

101.20

126.00

112.40

1栋D栋

7层

32.20

18.60

12层

46.20

32.60

17层

60.20

46.60

22层

74.20

60.60

27层

88.20

32层

102.20

88.60

33层(屋面)

107.80

5.60

94.20

2栋A座6#塔吊

5层

31.50

21.10

8层

45.00

13.50

34.60

58.20

47.80

14层

71.70

61.30

85.20

74.80

98.70

88.30

25层

110.70

12.00

100.30

29层

122.70

112.30

30层(屋面)

128.70

6.00

118.30

2栋B座5#塔吊

29.60

19.20

9层

44.00

14.4

33.60

13层

58.40

48.00

62.40

76.80

101.60

91.20

116.00

105.60

31层(屋面)

126.80

10.80

116.40

5.4、塔机软碰撞预防措施

塔机软碰撞是指高、低塔机之间发生起重臂与钢丝绳及吊物、平衡臂与钢丝绳及吊物之间的碰撞,以及吊物之间的相互碰撞、钢丝绳的相互缠绕等情况。

为防止塔机之间发生上述软碰撞,须规范塔机操作手及指挥人员的操作指挥。

首先租赁分公司要求塔机操作手提供政府正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辨别其真伪,到正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对操作手进行考核并进行书面的《塔机防碰撞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附后。

项目部应对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指挥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

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指挥人员,严禁乱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避免指挥人员无证、持假证上岗,增强指挥人员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更好的为项目部服务。

5.5、其他方面控制

通过塔身高度的控制,保证了塔吊大臂不发生碰撞,但钢丝绳还有可能在交会处相碰撞、缠绕。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不可能对塔吊大臂进行缩短,也不可能通过加装行程限位开关来进行控制。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作了如下处理:

5.4.1在每台塔吊前部及端部上同时挂设一面小红旗,作为白天塔吊作业的警示标识,同时的前部和端部各安装一盏红色警示灯,作为塔吊夜间警示标识。

5.4.2对所有司机、指挥员进行安全交底,让所有操作人员都知道,现场的塔吊在最大作业半径时会发生碰撞。

5.4.3相互联系,团结协作。

当一台塔吊处于最大幅度且又在两台塔吊的交叉范围时,相对的塔吊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允许在同一地点使用最大幅度。

5.4.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于交会处的材料,负责人在安排吊物的时间上必须要相对错开。

5.4.5塔吊司机的操作塔吊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摆臂起吊前先鸣笛,变幅行走要认真观察周边环境,相互避让,在接到指挥员的明确信号后方可开动塔机,塔吊指挥员严禁离开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指挥塔吊。

5.4.6针对施工现场各阶段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安全组定期对司机、指挥员的班前活动,塔吊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对现场所处的不同情况对班组相关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并加强对塔吊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塔吊正常运行。

5.4.7塔吊在加节升高时,应与4座塔机(塔吊)及时沟通,相互配合,保证塔吊大臂垂直距离在4~8m以上,升高顺序按塔吊高度由高至低依次施行。

6、塔吊操作规定

6.1、塔吊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6.2、塔吊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重量不明的物件。

6.3、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

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两倍的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检查。

6.4、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6.5、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6.6、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7.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7.2、 

安全技术要求 

7.2.1塔吊租赁公司要派专人负责塔吊管理,进场后要对塔司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技术和安全交底,每班作业前要做好班前交底和记录。

塔司、塔指必须持证上岗,每月应对塔司、塔指、司索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每季度必须对塔司、塔指、司索工进行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操作时应随时携带操作证。

7.2.2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塔机司机值班、交班,接班人员应当面交接,交接时不得离开驾驶室,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机,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纪录。

7.2.3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7.2.4统一在塔机大臂尖、平衡臂尾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保持电路通畅。

7.2.5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7.2.6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7.2.7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

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7.2.8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信号指挥人员,信号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7.2.9每班塔吊作业时应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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