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要原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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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要原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1

关于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

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徐立全同志的指示精神,由省综治办牵头,省综治办协调处、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安庆市、阜阳市、合肥市,召开当地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团委、教育局、学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走访学校、社区、家庭,详细了解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

近年来,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2007年1—11月,全省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未成年犯1850人,与2006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38%。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侵犯财产型犯罪居首位,占72%。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青少年毒品犯罪和性犯罪的比例正在逐步上升。

二是犯罪年龄低龄化。

接近或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较高。

三是犯罪形式团伙化。

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由于受自身生理和心理限制,主观独立性较弱,喜欢纠集在一起相互壮胆。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团伙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

四是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

表现在作案前有预谋、有准备,案中有分工、有配合,案后有伪装、有反侦查办法等。

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的违法犯罪日趋增多。

五是罪犯的文化水平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了绝大多数。

同时,我们发现特殊青少年群体如父母离异或残缺家庭、留守未成年人、流动未成年人等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二、当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

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青少年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各种社会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

通过调研发现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家庭、学校以及有关方面缺乏一种对青少年关爱之心,缺乏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缺乏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体制。

(一)家庭教育失调、引导不当。

家庭不良环境是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初始原因。

一是家庭残缺。

违法犯罪青少年中,父母离异、死亡的单亲家庭和无父母家庭所占比率较高。

这些青少年缺乏家庭温暖和关爱,心灵蒙受创伤,致使少数人形成各种不良习惯和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

二是家庭矛盾。

不少家庭夫妻感情不合,经常吵闹、打架,甚至拿孩子当出气筒;有的父母嗜毒吸毒,有的父母行为举止不端,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使孩子近墨者黑;三是家教不当。

有些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不尊重孩子的人格;有的父母与孩子缺乏沟通,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培养,助长了孩子自私、任性等不良个性。

四是留守儿童问题突出。

2007年,我省共有14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321.5万人,其中单亲监护129.6万人,约占40%,与祖辈生活和寄养给亲属的有183万人,占57%,独自生活的有8.7万人,约占3%。

通过调研发现,留守儿童缺乏完整的父母监护和正常的家庭环境,生活上,很多孩子过早地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学习上,由于父母关心较少,导致成绩普遍较差;情感上,由于缺乏亲情交流,导致性格内向、自卑消极;安全上,由于缺乏监管,极易受到身边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侵害。

(二)学校教育失衡、管理不力。

学校是青少年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教育的成败如何,关系着青少年辨别是非、善恶、美丑能力的高低。

学校存在的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是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甚至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是应试与素质教育问题矛盾依旧。

家长和学校普遍重智育、轻德育,注重孩子的智力培养和学习成绩的提升,追求升学率,忽视孩子在思想品德、道德规范、理想信念、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

可以说,当前青少年在道德教育、体验教育、社会教育方面的缺失,已成为影响其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又一瓶颈。

二是学校和家庭教育管理脱节。

有的家长与学校之间缺乏沟通,有的学生几天不到校上课,家长不知道,学校也不过问,管理出现真空地带,为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埋下了隐患。

三是教育方法简单粗暴。

有的老师事业心不强,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对“差生”另眼相看,忽视甚至歧视,使学生心灵受到伤害,产生厌学情绪。

有的学校对“问题少年”简单地劝其退学,促使其自暴自弃、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据调查,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几乎都是学习成绩上的“差生”。

违法犯罪的轨迹一般是:

家庭教育不好,学习成绩下降——不爱学习,逃学,夜不归宿——上网、打游戏机——偷、抢、违法犯罪。

(三)社会正面引导不够,犯罪诱因增多。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上的一些消极因素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一是不良的社会风气。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贫富分化、行贿受贿、以权谋私、诚信缺失、欺诈行为等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侵蚀和影响着青少年脆弱的心灵,导致青少年失去判断是非美丑的正确标准,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成为青少年偏离正常道德规范、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二是社会就业形势的负面影响。

近几年就业形势严峻,一些没有考上高中或中专以及高中没能考上大学回归社会的学生,由于职业教育滞后,就业岗位缺乏,导致很多毕业生难以找到工作,没有固定的生活出路,加之新的“读书无用论”现象影响了一些青少年的求学兴趣,于是无所事事,久而久之,情绪低落,容易走上邪路。

三是社会管理不力,不良文化大量存在。

因部门利益驱动和监管不力,网吧、歌舞厅、洗头房等娱乐场所随处可见,暴力、恐怖、色情充斥在影视、网络、书刊之中。

不良文化环境不仅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成长,而且已经成为诱发事故、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四)网吧等不健康消费的影响。

调研中我们得知,因网吧引起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网吧容留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黑网吧”等问题虽经多次整治,但屡禁不止,社会反映强烈。

工商、文化、消防、通信等部门都有着网吧管理的相关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因部门利益问题,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对网吧监管不严,导致网吧管理规定在大部分地区执行不力,形同虚设。

据潜山县反映,有的网吧老板甚至用中巴车接送某寄宿学校学生通宵上网。

网吧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导致青少年因缺乏上网费用而实施犯罪。

很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非常简单,就是迷上网络等高消费,但又无钱,于是就去偷、抢。

二是导致青少年因沉迷上网而耽误学业。

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对青少年诱惑力很大,沉迷游戏很容易影响到学习和休息。

三是导致青少年受不良网络信息影响身心健康。

网上色情、恐怖、暴力、反动等负面的信息屡见不鲜,给正处于生理、心理不稳定期的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目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各级预防组织机构比较健全,自上而下建立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体系,“为了明天—阳光工程”、“青少年维权岗”、维权和心理热线电话、远离毒品、青春红丝带以及法制宣传、自护教育等活动先后开展。

但我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在调研中发现,各级预防机构虽多已成立,但基层普遍存在经费和人手严重不足的情况,人员都由有关部门的同志兼职,而且工作经费紧张,制约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预防组织不健全,工作机制没形成。

从总体上看,由于没能建立起相应的协调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和长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门职能交叉、协调不一、管而不严的现象,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陷入“齐抓都不抓,共管都不管,要抓一起抓,要管一起管”的矛盾之中,难以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比如对闲散青少年、单亲家庭子女、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与管理,既没有专门的管理组织,也没有将管理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机构或部门。

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已经成为影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重要环节。

三是青少年法制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阳光工程”等活动流于形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普及不深入,贯彻落实工作不到位。

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大量存在法盲、半法盲现象。

73%的被调查者对“两法一例”不了解或没听说过。

四是事先干预救助手段有限。

对青少年犯罪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干预机制,在青少年受到权益侵害、出现心理危机、产生不良行为等情况时,政府和社会缺乏有效的机构和措施,进行事先干预,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青少年维权岗”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虽已经成立多年,但作用有限,知晓率也很低,调研中只有11%的青少年表示听说过这些机构。

四、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突出问题的对策

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是一项庞大而持久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家庭、学校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我们认为,当前应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突出抓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文化、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网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

综治部门将网吧管理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网吧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网吧管理工作情况。

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严管重罚,形成网吧整治的高压态势。

严肃纪律,解决执法不严等问题,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严格执法,彻底解决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情节严重的必须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规定的其他行为,要严管重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网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对全省的网吧实行总量控制,把好审批关、执法关,彻底铲除“黑网吧”,对不符合网吧规划布局和设立条件的坚决不得审批。

所有网吧必须安装监控摄像设备,通过公安的监测系统,对超规模经营、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进行有效监控。

通信部门必须在晚上的零时到次日早八时切断网吧信号,从源头上解决网吧延时营业和开夜机的问题。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网吧义务监督员,加大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社会监督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非营业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完善举报机制,提高举报奖励金,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监督电话,举报违法违规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抵制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抓好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点工作,集中进行专项整治,铲除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要明确责任,坚持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校园内外及周边地区的出租房屋、个体饮食业、网吧、游戏室、歌舞厅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尤其是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一律不准对中小学生营业,为学生创造良好、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突出抓好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非法“口袋本”图书整治工作。

各级新闻出版、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以整治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非法“口袋本”图书市场行动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邪教内容和伪科学的出版物、电子信息以及玩具、饰品、游戏软件、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信息产品。

广电等部门要深入实施“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监察工程”,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和画面,净化荧屏声屏,加强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的管理和整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精心策划选题,创作、编辑、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未成年人读物和视听产品,为青少年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

(四)突出抓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还将持续,留守儿童的教育、生活等问题会越来越凸显。

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学校采取了一些措施或者正在着手准备开展一些活动,但是从总体上看,效果还不是很明显,制约因素还比较多。

我们建议,现阶段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党委政府责任,高度重视留守儿童问题,有条件的流入地要依托公办学校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鼓励并规范管理民间力量开办农民工子女学校。

流出地政府要积极规划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二是重视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增强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监管上的责任,弥补家庭教育的缺憾。

三是发挥社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和教育作用。

四是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成长环境。

(五)突出抓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预防工作。

一是针对流浪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加大各级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和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

二是针对服刑在教人员子女,要落实有关政策,建立完善养育、监护、教育、管理的工作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展救助。

三是针对不良行为青少年,推进工读学校建设。

通过制定政策,改进程序,加大投入,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把工读学校办成教育、矫治、挽救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

四是针对闲散青少年,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等措施,逐步建立区域性的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摸清底数,采取强化监护、学习辅导和就业培训等措施,真正把他们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

在抓好以上几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应当着力在建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靠单部门推力度不够,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委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政府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政府职能,列入财政预算,落实编制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责任。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体系,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和领导责任查究的重要内容,划出专项分值,量化工作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二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充分整合各部门的力量,既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一方面,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另一方面,各部门要立足全局,加强情况沟通和协作配合,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行动,通力解决。

三是进一步推动县、乡(街道)建立工作机构或设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社区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建立以青少年事务社工为核心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快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使“两法一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建立家庭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

一是建立学校与家庭互动机制。

加强家长学校的建设,通过举行家长培训班、家长讲座、家长会等形式,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

同时,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家长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继而由他们不断地给子女灌输守法意识,构建起家庭教育防线。

二是以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为载体,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大力倡导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推动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使青少年在尊老爱幼、团结友善的家庭环境中生活成长。

三要特别关注“单亲”等结构不健全的家庭,整合社区、学校等教育资源,弥补家庭教育的缺憾,努力为这些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活环境,促成他们形成健全良好的人格。

四是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学校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一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注重发挥老师在青少年教育中的引导、示范作用,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

在“行为偏差生”的特殊教育中,老师应做到平等地尊重、了解和鼓励学生,帮助学生改正不良习气。

切不可因学生顽劣而将其拒于校门之外,要堵源截流,加强对辍学流失生的管理教育工作,防止学生辍学流失社会,为青少年犯罪埋下隐患。

二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美育教育,注重发现和培养他们的良好兴趣,培养和激励其内心希望和追求,使其在追求中完善自我。

彻底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着眼于大多数人,不因教育方式有失偏颇,而造成少数在校生把对学校的积怨转化为对抗社会的犯罪行为。

三要重视青少年心理矫治工作,大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咨询,提高学生人际间的亲情度和个人调控情绪的能力,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四)建立社会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成长环境。

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学习、就业、文化娱乐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的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建设一些具有影响力的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德育教育基地、校外活动教育基地,切实解决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匮乏等问题,以满足广大青少年文化和精神需求。

二是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在青少年教育中的功能作用。

借助社会力量,鼓励多渠道、多元化投资。

通过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娱乐活动场所、心理矫正中心,通过开放辖区内图书馆、体育场等文化设施,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创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同时,利用社区志愿者队伍,对问题学生和不良社会青少年进行帮扶转化教育,开展“一帮一”结对等活动,矫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不断陶冶青少年的情操。

与此同时,要健全完善教育救助体系,建立教育扶贫基金,对贫困学生实行困难救助,消除他们因贫困辍学而产生的怨世情绪和仇恨心理。

各级党委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要着力帮助社会青少年解决就业渠道,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五)建立司法防范机制,构建和谐的帮教环境。

青少年由于各种原因走上犯罪道路,他们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

司法机关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要体现惩罚又教育的特点。

一是对犯罪的青少年尽量采取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的方式。

对犯罪的青少年实行社区矫正,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接受心理和行为的矫正,有利于减轻少年犯心理压力,消除其同社会的对立情绪。

同时还避免了因入狱而造成的交叉感染,有利于犯罪青少年的成功转化和回归,预防其重新犯罪。

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结合实际情况,该宽的要尽量宽,该严的要坚决严。

芜湖市积极探索“三缓”考察教育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施“三缓”考察教育制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首次实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负增长。

对个别主观恶性极大,屡教不改的,一定要严厉打击,提高刑罚的震慑作用。

三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犯罪活动,特别是唆使、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让青少年的成长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严厉惩治坑害青少年的不法行为,要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加强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管理,狠抓校园周边突出问题的整治,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摊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经营场所,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净化网络空间,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

因此,必须要堵疏结合,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正确、健康地使用互联网。

一要抓好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

在网络立法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提倡网络道德尤为必要。

通过正确的教育引导,重点培养青少年的自律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要大力营造网络文化环境。

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强化信息内容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现金文化的网上传播,使科学的理论、正确的舆论、高尚的精神、优秀的作品成为网上文化传播的主流。

三要严厉打击不良网络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

公安信息网络监察机关要积极采取技术防范措施,优化网络环境。

严格控制不良信息源头,严密监控互联网入口,铲除网上毒瘤。

加强“防火墙”的研制,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最大限度地阻止各类不良不良信息与青少年的接触,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净化网络空间。

四要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室逐步建立和普及绿色网吧,确保青少年既能认识掌握网络这一现代化交流工具,又免受不健康内容的侵蚀。

最后建议在进一步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综治委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提请省委、省政府转发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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