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乡土中国每章摘抄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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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固守土地,终其一生,很少离开。

所谓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

在农业聚落,即乡村形成之后,由于人口缺乏流动性,农村生活具有很强的地方性,熟悉的人,熟悉的土地,熟悉的生活方式,一切都是周而复始的。

在这种强烈的熟悉性下,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乡土社会中,人们因彼此熟悉而相互信任,人与人的关系并不需要契约来保障。

契约的强制只能滥觞于陌生人的关系之中。

于是乡土社会逐渐演化为一个礼俗社会,而异于西方的法理社会。

同样的,在熟悉的环境下,人与物的关系基于熟悉而产生个别、具体的经验,这个别、具体的经验足以解决乡土生产中的问题,因而乡土社会的生产中很少需要抽象出解决问题的普遍原则。

农人固守土地而居,形成熟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因熟悉而成为俗,常习之。

这些俗因熟悉和信任而毋须以契约来固化,于是形成所谓的乡土本色:

一个礼俗社会。

文字下乡:

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

文字下乡运动,似乎是基于乡土社会中农人多为文盲,为传递文明而推动识文断字。

其实文字的功用在于传情达意,以固定的象征体系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但文字并非传情达意的唯一方式,声音、表情、动作同样可以被赋予特别的含义而成为人们传情达意的一种表达、交流方式。

当空间的阻隔导致人们无法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时,文字的作用才凸现。

如果空间的阻断不成为问题,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面对面地彼此交流时,文字就不是交流的唯一方式,甚至是一种交流的累赘,因为人们很少选择现场写字的方式来进行交流。

而声音、动作、表情却可以进行准确、生动的交流。

乡土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空间的相对封闭,乡村生活里的生产、生活区域往往相距不远,人们可以经常见面,于是交流上使用文字也就不多,使用声音、表情、动作来直接交流更符合乡土生活的特性。

所以乡土缺乏文字普及,并不是因为乡村不文明,而是因为非文字的交流途径是乡村生活自然演进的结果。

直接的交流远比间接交流更为实用。

所以文盲并非因为乡下人愚,反而是乡土生活的特性所致,因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

再论文字下乡:

乡土文化的口口相传

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人生经验和社会的集体文化需要积累和传承,途径就是所谓时间的桥梁记忆。

记忆的完成,在乡土社会中,靠以声音表达的词语,而不需要文字就能完成,这是口口相传的方式。

乡土社会中的人,世代间的生活形态差异不大,人生经验更多的是一种反复,每一代都是相似的周而复始的生活历程。

整个乡土社会由于相对的封闭性,社会文化的变迁不大,乡村生活简单而重复,文化的积累靠语言足以传递。

乡土社会的静态性,世代经验的重复性,使得乡土文化的总量相对有限,传承靠口口相传足以完成,没有用文字来完成传承的普遍需要。

只有乡土社会发生变化,社会文化急遽变迁时,才会真正产生文字下乡的需求。

差序格局:

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重复交错的人际网络

人是社会性动物,在社会生活里人们彼此之间产生各种关系,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人的社会属性。

认识一个社会,必然要求我们了解这一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一个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

在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团体划分。

团体界限分明,团体内的人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团体外的人与此无关。

这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团体格局。

在东方传统社会下,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另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将之概括为差序格局。

所谓差序格局,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重叠交错的人际网络,这个网络以个人为中心,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原则而延展出的同心圆体系,中心势力越强,同心圆的层次和范围就越广,与其他同心圆的交错重叠也越多,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

简单说,差序格局就是一个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

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是有区别的,前者界限模糊,后者界限分明;

前者以自我为中心,具体的、界限分明的只有己,克己乃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后者讲求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界限分明的是团体,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团体亦不能侵犯个人的权利。

团体格局体现为很强的组织性,差序格局表现出很大的分散性。

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限从来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总之,乡土中国的一大特点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为差序格局,差序格局就是以己为中心推衍出的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团体道德VS私人道德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

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可以理解为团体格局,西方道德观念就建筑在团体与个人关系结构的基础上。

在团体内,每一成员人人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不能侵犯团体和他人的利益,团体也不能侵害个人的利益。

团体能够存在的前提就是团体必须是超越个人的实在,由此团体道德的核心就是权利的观念,即团体内人人生而平等,同时团体不应侵害个人,并由此引发宪法的观念。

西方道德体系中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来自于西方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结构格局团体格局。

东方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为差序格局,即以己为中心外推构成的一根根私人联系网络,团体的影响微乎其微。

由此乡土社会难以产生团体道德,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

在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中,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这里的道德以私人关系为基础。

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和法律须依据私人间的关系亲疏而加以程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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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缩。

乡土社会缺乏团体,也就难以产生团体的道德;

由于团体乃是超越个人的实在,乡土社会也就没有产生什么超人的道德。

宗教就是一种超人的道德体系,而乡土社会呈现为一个非宗教的社会。

在乡土社会统领所有道德的仁是模糊的,不能理解为超人道德,内涵模糊的仁与界限不分明的天下,是乡土社会的特点。

在乡土中国,仁的探讨不在宗教而在哲学,所以乡土社会虽非宗教社会,却是一个哲学社会。

家族:

绵续性事业社群

有人说乡土社会也有团体,比如家。

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

东西方同有的家,在结构上和功能上也有极大的差别,反映出社会格局差异所导致的差别。

西洋的家庭是团体性社群,有严格的团体界限,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

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

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这团体,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由其他团体来承担,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内。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很强的差序格局的特性。

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一定的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

该原则就是沿父系单系传递,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

人类学认为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即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称为家族。

家族有生育的功能,亦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

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长期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

这种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

家族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而非横的。

家族中的家法排斥私情的宽容。

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男女有别:

社会关系的稳定

感情发生在新反应中,这新反应包含两个方面,即新的尝试或旧反应的受阻。

新反应经过不断反复而被适应之后,感情就会逐渐平静乃至淡漠。

感情即所谓激动,会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若要维持原有的社会关系,就须避免激动,防止感情的发生。

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大表征,就是感情的淡漠。

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

而感情的淡漠本质上也是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

当我们说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大表征就是感情的淡漠时,也就是说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是了解。

浮士德是两性情感的象征。

两性关系愈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度会愈深,求同的阻碍会愈强大,于是创造力和变革的需求亦愈强大。

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

浮士德精神即在于不断地克服阻碍,也不断地发现阻碍,这是一个永恒的过程,没有终点和结果。

浮士德精神的泛滥会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

所以浮士德精神在破坏社会的基本事业。

乡土社会是一个孤立的小天地,在这里,人们相互之间的了解是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阻碍的。

同代人之间可以面对面直接地交流,而每一代人生活的周而复始,使得年长的人同样了解年轻人的生活,年轻人可以年长人的过去为生活的蓝图。

在这样的环境下,唯一能阻碍人们了解的是性别。

异性的隔膜永远是个猜想,无法领会。

于是异性之间难以达成了解,也就成为感情的源泉和动力。

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所要的是原有社会关系的稳定。

这要求异性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

乡土社会拒绝浮士德精神,男女有别被固化。

中国乡土社会的家族是一个绵续性事业社群,以同性为主轴、异性为辅轴的单系组合更适合于完成社会事业的需要。

缺乏两性间求同的努力,也就减少了一个无限推动社会关系异动的可能,从而减缓了对生命意义的追寻,对切身生活之外都漠然没有兴趣,不去追求理想,而将天国现世化,以现世为天国。

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一切足以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男女的鸿沟由此筑下。

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

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

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

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

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奶偷偷的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

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着的东西煮一点汤吃。

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

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这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

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

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

这样才发生法律。

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

人的生活和其他动物所不同的,是在他富于学习的能力。

他的行为方式并不固执地受着不学而能的生理反应所支配。

所谓学就是在出生之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做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

学的方法是习。

习是指反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

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

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

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

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延续。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

我们的家既是个棉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

夫妇成了配轴。

配轴虽然和主轴一样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

我在乡间调查时特别注意过这问题,后来我又因疏散下乡,和农家住在一所房子里很久,更使我认识了这事实。

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

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

出了门,各做各的。

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

工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

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

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

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

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

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很清楚的。

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

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

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

读书笔记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

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

又好像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

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奠,那是军礼。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互相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

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回帐,意思就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

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

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

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

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

但是传统的代表是要死亡的,而且自己在时间过程中也会进入长老的地位。

如果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可以和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亲子之间,或是两代之间,不致发生冲突,传统自身慢慢变,还是可以保持长老的领导权。

这种社会也就不需要革命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

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

这些欲望所引导出来的行为是不是总和人类生存的条件相合的呢?

这问题曾引起过很多学者的研究。

我们如果从上面这段话看去,不免觉得人类的欲望确乎有点微妙,他们尽管要这个要那个,结果却常常正合与他生存的条件。

欲望是什么?

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

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延续,人会有两性之爱;

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

中国,飞速发育中的古老国度,传统与现代在交融,青铜与碳纤在碰撞,道德这个东道主也在与远道而来的制度相互切磋。

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不断推陈出新,但骨子里还是有永远不会褪去的东西乡土。

中央电视台有一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创造了中国电视剧都难以企及的收视狂潮,其中除了美食的诱惑,更多的,是庞大的外出人口对家的味道的怀念,家在舌尖上,家在被褥间,家在笔墨里,正如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的前言中写道: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据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国国家结构的基层便是乡土,构成这个国家的最下一层维系纽带,正是乡土性,乡既不是特指乡下,土也非土头土脑,而是一种情感,一种牵连,是人与土地有着关于生死存亡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重土思安,故土难离。

中国在传统上是一个漫长历史的农业国家,几千年来,家乡的土地对中国人来说就是饭碗,就是生存,游子在外,飘零无根,终归要站在家的土地上,挥起锄把,才算务了本业。

长久下来,土地对人的影响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全面,渐渐地流入到中国人的血液中和骨髓中,成为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文化,于是,中国人开始离不开故乡的泥土,所有中国人的心都被牢牢留置在屋外的土地上,因而,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加入了深厚的安稳情节,中庸的处世之道,渊远的文明流传,安定的人生追求,中国人于是有了深深的乡土气息。

自然条件与家族观念决定了中国的基本聚落形式农村,是一个内向的,封闭性的完整聚居环境,其中的每一户人家存在实际或理论上,或多或少的某种关系,这是亲密而纯粹的,邻里之间保持着基于善意的密切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乡土的;

而现今更多人迁入城市,特别是超大型城市的高层建筑居住,一个个水泥的方格分割了人与人之间空间上的距离,也分割了心理的联系,按费孝通先生的说法,现在的人更类似于村与村之间的关系,相互隔绝并且相互孤立,带有天然的排斥性,在外孤独,在内又缺乏相互支持,最常见的聚居单位是一家三口,自我中心和人际冷漠也就不难解释了,这种人际关系的味道是钢铁的。

乡土社会与之不同,虽然村与村之间相互隔绝独立存在,但在内部有足够的交流和相互支持,村落得以建立,最初的一批创始人必然相互存在高度的信任,这种信任和心理的亲近随着繁衍而延续,人与人之间存在某种天然的相对熟悉,经过数代的延续,就成为一地的故土感情,这造成了人与人、村落与村落的差异,乡土味与钢铁味的差异,也造就了中国人的代代乡愁

时代在发展,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在变化,有些变化是进步,而有些变化则很难界定其性质。

如费孝通先生提及的,钢铁的城里人看乡土的村落人,会因为其文化认知的相对不足而以为其愚,相应的,乡土的村落人眼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钢铁的城里人,因为基本生存能力的相对缺失,也是愚的,这是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乡土与城市的分歧,在起点,整个中国都是乡土的,是真正的乡土中国,而逐渐的,城市中国出现了,并且与乡土中国向不同的方向在发展。

在乡土中国,封建礼教的遗存,家族体系的残影,既束缚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也是其完整精神结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男女关系的都不仅仅是生殖与繁衍的需要,更多的是了解,同样的,维持整个人际关系体系的同样是了解,相互了解与共同认识,传统儒家观念和道德伦理是同一片乡土上的人们接受同一种意识的基础。

乡土社会是靠最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思考来配合个人之间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存和熟悉的,使人感觉到是自然的。

只有生死于斯的人群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思维,其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这一切就是乡土观念和乡土情怀,其中最大的离心力,只不过是人的个体差异和必然的性别区分而已。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及了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即冲突决定存在,生命的过程存在于克服阻碍之上,但乡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或者说传统中国并不认同这一点,在中国几千年的处世哲学中,和谐稳定永远是第一位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和优先等级远远高于个性的突破和个人的满足,整个社会体系在遏制破坏秩序和稳定的因素时能够爆发难以想象的强大凝聚力,或许这是一种对进步的阻碍力量,但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

中国现在正在全力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这是应该的,科学的,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历史前进的必然,但就传统而言,乡土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这种人治并不停留在表面的个人集权和羊群效应上,在掌权者头上是舆论,连天子都不敢轻易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舆论的头上是道德,是伦理纲常,费孝通认为这种人治其实是一种礼治,根据礼仪和道德来实现法律的约束力。

道德与法律,有时候需要面临取舍,但我认为更好的结果应该是融合,海洋法系的种种无奈已经表明了完全条文的法治是苍白的,而封建社会的最终崩溃也说明完全唯心的礼治是无力的,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保证了人格的平等,而道德发展的继承性与渐进性保证了社会进步的稳健。

时至今日,城市化成为中国发展不可阻挡的浪潮,但乡村仍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乡土的情怀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柔软部分,既包括对天然熟悉的故土的怀念,也包括对那一种思维逻辑的认同,那一份敏感的不可触碰。

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特色,中国要发展,不可能牺牲甚至舍弃关于乡土的这一份,无论是政策,还是感情。

未来,无论是探索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的建设进程,还是发展有着更旺盛生命力的新农村,费孝通先生的这一部《乡土中国》,和它所引发的对乡土的思考,都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值得熟读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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