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运营维保方案终稿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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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从2007年3月接管8号线变电运行和触网专业开始,2009年4月接管2号线东延伸变电运行和触网专业;
2012年3月接管16号线变电运行专业;
运管公司2012年12月正式介入多专业综合维保,2013年4月1日承担了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伸整体委外项目(含供电、通号、轨道、低压配套)等专业的维护管理工作;
2014年10月1日,又顺利介入了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工务分公司管的5、6、7、10号线及5个停车基地(工务专业)全部固定设备运营管理工作;
2015年12月介入8号线轨道设备维护管理。
公司在各城市维保的主要项目包括:
(1)上海地铁2、5、6、7、8、10、16号线供电、电务及工务专业264运营公里。
(2)宁波地铁1号线供电专业20.878运营公里。
(3)南京地铁3号、宁天城际线供电专业84.9运营公里。
(4)天津津滨轻轨供电设备45运营公里。
(5)天津地铁1号、2号线供电设备43运营公里。
(6)深圳地铁龙华线信号设备36运营公里。
(7)郑州地铁1号线供电设备29.58运营公里。
(8)大连地铁1号、2号、3号线和202路轨道线供电设备151.944运营公里。
1.2.2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保发展概况
上海地铁现有运营线路15条(含1条磁浮线),线路总长度为578公里(含磁浮29公里),车站339座(含磁浮2座车站),城铁运营线网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2014年12月31日创下1428万人次的客流新高,2015年,全路网日均客流量达874万人次,占城市公交出行比例49%左右,城铁网络已经成为上海城市交通的骨干网络。
公司于2013年4月成立上海地铁轨道维保车间,介入上海地铁2号线东延伸段轨道设备运营管理。
通过优良的设备维护质量,赢得了业主的认可和赞誉,于2014年10月1日成立上海地铁维管段,并介入5、6、7、10号线及5个停车基地轨道设备运营维保管理。
2015年12月介入8号线轨道设备运营维保管理。
目前,公司与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工务分公司合作期限到2017年底,公司上海地铁维管段近300人管理2号线东延伸、5、6、7、8、10号线共201.43公里轨道设备(详见表2-1),占上海轨道设备运营里程的1/3,维管段下设14个工区(包含2探伤工区),管辖地铁车站141个,综合基地8个;
配置机械设备15辆,工器具配备齐全,自维保以来,设备质量稳步提升,确保了上海轨道交通的顺利运行。
表1-1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运营维保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管辖范围
运营公里
1
上海地铁2#东延伸轨道设备
广兰路--浦东国际机场
24.1
2
上海轨道交通5号线轨道设备
莘庄--闵行开发区
17.66
3
上海轨道交通6号线轨道设备
港城路--东方体育中心
35.41
4
上海轨道交通7号线轨道设备
木兰路--美兰湖
46.13
5
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轨道设备
市光路--沈社公路
40.22
6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轨道设备
新江湾城--航中路/虹桥火车站
37.91
合计
201.43
第二章轨道设备运营维保管理方案
2.1方案编制主要依据
本方案编制遵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上级单位相关地铁维护标准、规范、规则、制度、规程执行。
具体如下:
1.《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设备维护规程》(Q/SD-WB-FB-SS-GW1001-2014)
2.《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设备大修规程》(Q/SD-WB-FB-SS-GW1053-2014)
3.《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务安全规则》(Q/SD-WBZ-FB-AQ-QW1-2014)
4.《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Q/SD-WBZ-FB-AQ-QW3-2014)
5.《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设备周检管理规定》(Q/SD-WBZ-FB-SS-GW1703-2014)
6.《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设备月检管理规定》(Q/SD-WBZ-FB-SS-GW1704-2014)
7.《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轨道设备年检管理规定》(Q/SD-WBZ-FB-SS-GW1705-2014)
8.《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职业健康保障细则》(Q/SD-WBZ-FB-ZJ-QW1-2014)
9.《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计划管控细则》
(2015修订版)
10.上海地铁轨道交通工务维护委外管理招投标文件(0613-156014023447)
11.国家及行业内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
2.2轨道设备运营维保工作概况及内容
2.2.1城市轨道交通工务专业分类
工务专业主要分为轨道、土建(路基、桥隧)、工建及监控量测等分支专业,本方案主要涉及轨道设备维护。
轨道设备主要包括:
站场路基、道床、轨枕、钢轨、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曲线、道岔、伸缩调节器、挡车器、无缝线路、道口及标志等。
2.2.2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保工作分类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保工作主要为为分综合维修和保养两类。
2.2.2.1综合维修
综合维修是根据轨道设备的变化规律和特点,以全面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和更换、整修失效零部件为重点,按周期、有计划地对轨道设备进行综合修理,以有计划地补偿轨道设备的损耗,恢复轨道设备技术状态完好。
2.2.2.2保养
保养是根据检查出的轨道设备变化情况,按照“先严重,后一般”的原则及时安排计划进行养护整修,以使轨道设备一直保持安全、平稳和均衡状态。
保养包括重点保养、日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1.重点保养
重点保养是根据轨道设备变化情况,对大面积轨道几何尺寸不良地段、不均匀沉降地段以及路基、排水、道床、轨枕(或短枕、支承块)、扣件、钢轨、接头、道岔、伸缩调节器、曲线、道口等主要设备存在突出病害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整修,以保持设备状态的均衡良好。
2.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是根据日常检查所发现的设备病害情况,进行相应的养护整修工作,以使所辖线路设备质量一直处于满足行车需要的均衡状态。
3.临时补修
临时补修是及时整修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处所的临时性修理,以保证行车平稳和安全。
2.2.3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保主要工作内容
1.轨道设备检查,主要包括周检、月检、年检、工电联检及其他各类专项检查等;
2.线路、道岔、伸缩调节器的综合维修,主要包括轨道线路、道岔几何尺寸调整、轨道设备零、配件更换等;
3.线路、道岔、伸缩调节器的重点保养,主要包括重点地段轨道线路零配件拆检、钢轨除锈、涂油等;
4.线路、道岔、伸缩调节器的日常保养,主要包括日常检查问题的养护整修、小范围线路、道岔几何尺寸调整等;
5.线路、道岔、伸缩调节器的临时补修,主要包括超限几何尺寸调整、伤损线路、道岔构件及大件更换;
6.钢轨打磨、长轨条焊修配合及道床清筛作业;
7.特殊时节的保驾值守;
8.钢轨及焊缝探伤;
9.合同规定其他相关作业内容。
2.2.4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保工作周期
根据管辖轨道设备总量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综合维修的周期如下:
1.轨道设备:
4年。
2.正线道岔、钢轨温度伸缩调节器:
2年。
3.站场线道岔:
4.站场试车线:
2.2.5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护结合部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护与总调、运营、通号、车辆等部门联系紧密,结合部主要按以下规定管理:
2.2.5.1工电联检
2.2.5.1.1工电联检的内容
(1)转辙部位更换部件、捣固及起道;
(2)道岔区段绝缘分解;
(3)长角钢安装装置更换(隧道内);
(4)转辙设备更换;
(5)新线道岔联合验收。
2.2.5.1.2与工电联检相关的部门
与工电联检相关的单位包含总调、运营、通号、工务等部门。
2.2.5.1.3各部门职责划分
(1)总调:
负责每天运营及施工结束后确认道岔运行状态;
(2)运营:
负责每天运营及施工结束后道岔巡检;
组织车、工、电联检的实施;
(3)通号:
负责确保道岔转辙设备运行正常;
组织工、电联检的实施,配合车、工、电联检的实施;
(4)工务:
负责确保道岔状态良好;
配合车、工、电联检和工、电联检的实施。
2.2.5.2车、工、电联检
2.2.5.2.1车、工、电联检的内容
在工电联检的基础上对道岔区域环境及道岔养护进行联合检查。
2.2.5.2.2与车、工、电联检相关的部门
与道岔工电联检相关的单位包含总调、运营、通号、工务、车辆等部门。
2.2.5.2.3各单位职责划分
负责每天运营及施工结束后确认道岔运行状态。
负责要点和销点。
配合车、工、电联检的实施。
负责确保道岔转辙设备运行正常,配合车、工、电联检的实施。
负责确保道岔状态良好,配合车、工、电联检的实施。
(5)车辆:
组织车、工、电联检的实施。
2.3组织机构设置和生产组织模式
2.3.1维保机构设置原则
考虑维保的规模、专业数量、专业特点及公司既有的维管机构设置模式,遵循满足运营安全、满足设备检修、日常管理、人员精干、工作高效、符合委托单位要求六项原则,按照“职能落实、协调方便”的要求,设置组织机构和配置人员。
2.3.2维保机构设置
新接管线路可根据设备数量和特点设段(车间)和工区进行管理,集团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设备维保可采取新建管理机构的模式,如设置“车间+工区”或“段+工区”生产组织模式。
段(车间)职能部门按照设备数量及维护工作需求可设置生产技术科、安全质量科、计划财务科、人劳职教科、物资机械科、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工区设置可根据管辖的设备数量设置线路工区和探伤工区。
线路工区每工区管辖线路范围不超过30运营公里,探伤工区每个工区管辖范围不得超过100运营公里。
2.3.2.1维管段组织机构设置图
图2-1维管段组织机构图
2.3.2.2人员配备标准
工区作业人员参照国铁作业人员配备标准,并结合城市轨道维保管理需要进行配备,按照单线0.6人/换算公里(业主单位约为1.5人/换算公里)标准进行配置。
作业层除配置日常管理必须的工长、副工长、安技员外可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其他辅助管理岗位,但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项目总定员的8%。
项目人员具体岗位设置见下表。
表2-1项目人员配置建议表
部门
职务
人数
备注
领导
段长
书记
副段长
根据设备数量可适当增减
安全质量监察科
科长
副科长
安全工程师
生产技术科
施工调度
专业工程师
计划财务科
会计
出纳
主管经营工程师
可兼职
7
人劳职教科
人劳干事
职教干事
8
物资机械科
物资管理员
机械管理员
9
综合办公室
主任
综合干事
党群干事
10
工区
工长
副工长
安技员
助理安技员
助理物资管理员
综合管理员
线路工
若干
根据设备数量配置定员
2.3.3生产组织模式
为确保新接管项目维保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结合集团公司、运管公司及申通集团相关要求,生产组织模式为集团公司(运管公司)—维管处—维管段(车间)—工区模式。
2.3.3.1对维管段段(车间)和工区的定位
(1)维管段(车间):
在委托单位及运管公司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公司履行轨道设备运营管理委托合同;
根据公司、处指导办法及委托方要求,全面负责轨道设备的运营维保工作;
接受委托方及上级的检查和指导,对管内设备安全运行负责,并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经济、经营等各项指标。
(2)工区:
是进行设备检修及事故抢修的基本作业单元,服从维管段(车间)的领导,工区负责对所辖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2.3.3.2岗位职责
1.段长(主任)
(1)在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段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工作,确保维保任务按期完成、设备质量达标、安全管理有序可控、线路设备安全运行;
(2)负责督促建立健全段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3)根据维保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全面管控生产组织,对项目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管理;
(4)负责段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持续改进,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环境、效益等管理目标的实现;
(5)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维保中出现的问题,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时沟通协调维保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与各配合单位的关系,确保维保工作顺利进行;
(6)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2.党委(支部)书记
(1)按照机关党委工作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段党委(支部)的工作;
(2)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处党委的指示决议,上级党委指示和决议在段机关党委的正确执行;
(3)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设想、负责制定段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保证和监督段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会的集体作用,负责主持召开段机关党委会、支部书记会等,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对机关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5)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6)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抓好党委和支部的建设,抓好机关干部学习和生活,确保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制定员工的政治学习计划,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治素养;
(7)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组织发展等工作。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对党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为段的生产工作服务;
(9)全面负责机关的党政日常行政工作及机关党委(支部)管理的各类经费的使用审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段长不在时,代履其责。
3.主管生产副段长(副主任)
(1)在段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甲方和公司各项技术规章制度,负责维保全面生产工作;
(2)负责生产技术、方案制定、科技创新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维保计划审核、轨检、质量验收等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轨道设备台帐、无缝线路技术卡片、曲线履历表等各类技术台账;
(5)负责制定基础薄弱地段、重复晃车整治方案,并督促工区整改;
(6)掌握设备数量、状况、病害情况,及时更新线路设备台账,提出设备病害整修建议;
(7)负责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9)段长不在时,代履其责。
4.主管安全副段长(副主任)
(1)在段长领导下,负责段全面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甲方及公司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负责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作业安全和机械安全管理等工作;
(3)协助段长做好突发事件的抢险组织和应急措施;
(4)及时掌握各类事故、故障信息,参与各类事故、故障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监督检查工区安全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6)负责应急抢修预案制定,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抢修能力;
(7)协助段长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年度安全指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8)完成甲方及段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5.生产技术科
(1)在段长、主管副段长的领导下,负责设备维修养护,探伤、计量管理工作,就所管工作负全责;
(2)制定故障抢修预案,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故障调查处理办法等生产体系文件;
(3)负责轨道线路设备动、静态质量的全面检查,并分析检查结果,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
(4)组织“防胀、防汛、防台”的演练以及季节性工作的开展,制定预防措施和预案;
(5)根据线路设备状况、结合各类检查结果制定年度生产维修计划;
(6)组织故障抢修,参与设备故障调查、分析、定责,提供现场技术资料,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并督促落实;
(7)检查、指导工区现场作业、内业管理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就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8)检查设备重点病害,制定措施、方案,并督促落实;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安全质量科
(1)在段长、主管副段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段的安全管理,就所管工作负全责;
(2)制定行车、人身、事故、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制定人身安全应急预案;
(4)负责新工岗前安全教育;
(5)及时传达安全管理文件精神,对工区学习、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准备月度安全会议资料并参加安全会议,就当月安全方面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典型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安全方面倾向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整改措施;
(7)负责消防管理,每季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8)检查现场作业安全防护、工具材料摆放等关键作业环节,对发现问题进行制止、通报、考核,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
(9)组织开展劳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0)根据季节性工作特点,开展防台、防汛、防胀、防三折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11)组织开展春季设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治计划,督促整改落实;
(12)参与安监部门事故、故障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制定预防、整改方案,督促落实;
(13)参加业主、公司交班会,准备交班会所需材料,落实整改交班会提出的要求;
(14)负责标准化工区建设管理及指导工作;
(1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7.计划财务科
(1)在段长领导下负责段财务管理及经营计划工作,执行国家、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国家有关企业经济、招投标管理、法律事务方面的政策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业务上受维管处财务科的指导,就所管工作负全责;
(2)负责本单位经营计划及财务全面工作,按要求制定相关管理文件;
(3)进行本段成本费用预测、控制、监督和分析,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检查和考核责任成本执行情况;
(4)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维管合同的新签、续签合同的谈判、评审、修订、续签、交底工作;
负责本单位维管合同二次经营工作;
负责合同资料管理,做好合同资料的登记、发放及保管工作。
收集合同执行过程发生的各类问题,及时向维管处、段领导汇报;
(5)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含甲供资产)投资计划、更新改造、大修计划、小型基建投资计划的核实、汇总、编制、上报及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及分析。
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6)按期向维管处上报资金使用计划,服从维管处统一资金调配,保证资金安全。
负责本单位的统计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月、季、年报等);
(7)按期编制上报会计报表,按季度向段长提报本段财务分析、现金流量表;
(8)负责验工计价、概算清理等经济管理工作,并根据协议、合同及时向有关单位结算费用;
(9)负责管辖范围内市场调研,收集、分析、跟踪维保、工程项目信息;
组织对本单位承揽的维保、工程项目的评审及投标资料的编制工作;
(10)负责本单位相关业绩、信誉资料管理,并按公司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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