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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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9.7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13.7平方米;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2.1平方米;
城市污水处理率80%,比2005年提高39.6个百分点;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7.6%,比2005年提高48个百分点;
年末互联网用户495.99万户,比2005年增加366.25万户。
(四)城镇龙头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一是长株潭引领作用日益显现。
2011年,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率为62.0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6.98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91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647元;
地区生产总值8320.62亿元,占全省的42.4%;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79.07亿元,占全省的39.8%;
规模工业增加值3370.96亿元,占全省的41.5%;
固定资产投资4932.55亿元,占全省的46.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30.68亿元,占全省的43%;
进出口总额118.3美元,占全省的62.3%。
二是城市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2010年,全省13个地级市市区生产总值达到7019.5亿元,占全省的43.8%,比2005年提高3.4个百分点;
一、二、三产业比重为3.9:
49.8:
46.3,明显优于全省14.5:
45.8:
39.7的产业结构;
一般预算收入672.1亿元,占全省的62.1%;
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3205.6亿元,占全省的79.2%;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28.8亿美元,占全省的55.6%。
(五)城乡统筹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各项投入力度加大。
“十一五”时期,全省实现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累计3517.35亿元,年均增长23.8%,比“十五”时期快20.3个百分点。
2011年,完成农村固定资产投资865.73亿元,增长40.2%;
财政对农林水事务支出389.93亿元,对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5.57亿元,分别增长20.9%和36.7%;
改造县乡公路3290公里,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11702公里,新建农村沼气池131661户,新建和改造行政村配电网2000个,解决319.61万农民饮水问题。
二是农民生活质量提高。
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179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在居住条件、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医疗保健等人均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34.8%、22.6%和35.1%。
三是社会保障力度明显加大。
201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1.6万人,新增廉租房115372套,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90.6亿元,在建面积3065.34万平方米,新开工46.6万套,竣工22.7万套。
全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1058个,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82.67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06.25万人。
(六)“两型社会”建设进展加快。
“十一五”时期,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20.43%,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下降20%的目标任务。
2011年,全省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9%;
六大高耗能行业工业总产值占规模工业的比重为36.9%,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有序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纳入国家试点。
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进展顺利,完成退耕还林94.2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01%。
“十一五”时期,全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1%,研究与试验发展(R&
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2005年的0.68%上升到2010年的1.3%;
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航天科技城开工建设,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国八大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之一,共取得专利授权3.9万件。
2011年,全省科学技术财政支出达40.68亿元;
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505.78亿元,增长25.4%,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为31.5%;
规模工业中的高加工度工业、高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2739.6亿元和429.85亿元,分别增长28.8%和32.4%,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33.7%和5.3%,同比分别提高1.7个和0.7个百分点。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一)资源日益短缺,制约城镇化发展进程。
从土地资源看,湖南土地面积为21.18万平方公里,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比重高达66.6%,盆地、平原占27.0%,水面仅占6.4%。
目前,全省耕地面积只占全国的3%左右,人均耕地面积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但人口密度却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已经到了相对饱和的地步。
城镇化进程要以土地资源作为依托,但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势必成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障碍。
从水资源看,湖南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大环境影响,雨水连年减少。
2011年,湘江流域降雨严重偏少,较历年均值偏少30%左右,湘江长沙段水位更是屡破历史最低水位。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工业、农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有增无减,更是加重了水资源开发的难度。
水资源对城镇化的支撑能力显得更加脆弱。
从能源看,湖南是一个能源较为贫乏的省份,同时能源利用的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改观,能源不足对城镇化的制约作用逐步显现。
(二)环境污染难缓解,影响城镇化持续发展。
城镇化快速发展造成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同时,产生大量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给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带来较大压力。
一是水污染。
2010年,全省规模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为3.75亿立方米,增长3.5%;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25亿吨,增长5.3%。
二是固体废弃物污染。
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773.35万吨,比2005年增长71.5%,年均增长11.4%;
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505.22万吨,比2005年增长4%。
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农田、水源,影响居民生活健康,制约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城市空气污染。
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生产、生活废气排放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0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4672.79亿标立方米,是2005年的1.4倍,年均增长19.5%。
特别是随着城市民用车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和出租车拥有量不断增加,机动车废气排放污染对空气质量影响越来越突出。
(三)就业社保压力大,加大城镇发展难度。
据推算,如果不考虑城乡间人口迁移的因素,近10年间,城镇自身平均每年净增的劳动力资源总数为41.85万人,农村平均每年进入城镇的劳动力资源总数为98.35万人。
城镇化进程加快,而劳动力资源总量供大于求的状况长期存在,加剧了城镇的就业矛盾,要保持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就业同步增长的难度较大。
同时,随着湖南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9.77%,比2000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对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医疗保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四)城建供给力不足,限制城镇承载力提升。
据有关方面研究,近年来每增加一个城镇人口,至少需要10万元以上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按此计算,如果2015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2%的话,每年相当于约有119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需要1190亿元的城市建设投资。
与巨大的城建投入资金相比,地方财政收入略显不足。
2011年1-11月,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为1262.76亿元,居全国第16位,比广东少3758.65亿元;
财政预算支出2585.81亿元,居全国第11位,比广东少2753.32亿元。
2011年12月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3462.50亿元,存贷款余额均居中部六省第4位,存贷款余额之和与GDP之比仅为1.68:
1,远低于全国2.99:
1的水平。
投入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已成为限制城镇承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导致城镇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
三、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世界银行研究结果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后,城镇化将呈加速上升态势,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在较短时期内提高到60以上。
2011年,湖南城镇化率达45.1%,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正处于后发赶超、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
下一步,要正视差距,把握机遇,以新型城镇化为核心,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以增强综合承载力为着力点,以做大做强产业为支撑,以促进农民工市民化为突破口,力争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提高到50%以上,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着力完善和落实规划政策。
一是要根据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讲话精神,结合“四化两型”以及主体功能区划分的要求,深入认识和全面把握城镇化特别是城市群的发展规律,高标准编制好长远发展规划。
二是要加快形成以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环长株潭城市群规划、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的分区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规划体系。
同时根据城镇化最新发展要求,加紧对以往规划的修编。
三是要进一步拓展控制性详规的编制深度,特别是旧城整治地区、城乡结合部等近期规划建设用地,要优先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使每一块土地都列入规划,节约集约用地。
四是要加强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一些产业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真正形成以大城市为龙头,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支撑的城镇化格局。
(二)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积极制定和实施城乡一体的新型村镇布局和建设规划,以县域为单元,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三规融合”。
二是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做优做强农村种养业,做大做优农村二、三产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
三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和城乡公共服务,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协调发展,协调好城市群以及城镇密集地区的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协调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关系。
城市道路、管网、供水、供电、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网点、社区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等必须加速向农村覆盖,逐步使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医疗、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四是加快制度创新,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力度。
对大规模吸纳农民工及其家属定居的城市,政府要加大其财政和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调整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形成税收随人口增加而增长的机制。
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推进城镇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问题。
(三)全力发展“两型产业”。
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创新驱动的城镇产业发展的路子,形成资源集约利用、发展优势互补、带动效应明显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产业结构持续升级转型。
要围绕低碳发展,大力发展“两型产业”,着力在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信息产业、航天航空等新兴产业上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要充分发挥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构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两型”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两型”化升级改造。
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以创意、网络经济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
优先发展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良性互动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传媒、新闻出版、动漫、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提升全省服务业的持续竞争力。
(四)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
一是着力增强和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道路、能源、水利、通信、环保和消防安全等市政公用设施。
建立健全城市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加大对城市环保设施投资力度,提高城镇固体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
以全国基础设施为骨干,以本省基础设施为主体,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和区域间互通、共享、便捷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区域间大型基础设施的共享水平。
特别要加强城镇密集区城际交通建设和城市群交通体系建设,形成以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为主体的完善、便捷和顺畅的立体交通网络。
综合考虑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地下交通、地下商业、地下仓储、地下管网等设施。
二是着力提高城市社会管理水平。
加强住房建设,增加供给,特别要增加中价位、适用型普通商品住房,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要从人性化需求出发,提高住房的建设质量,配备必要的附属设施;
从城市整体规划出发,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居住条件方便和环境优雅的小区。
要提高就业创业功能,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工作条件;
加快城镇管理创新,建立和形成高效、规范的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城镇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三是注重保持城市的风格特征和文化品位。
要从实际出发,因“市”而异,着力创造一个既有独特风格,又有历史传承,还有文化内涵的形象,彰显各具特色的城市“名片”。
(五)做强做优环长株潭城市群。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纵深发展,城市群逐渐成为城镇化的重要形态,推进城市群发展成为新时期我国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战略。
有关机构测算表明,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的人均产值、地均产值分别是20万50万人口中等城市的1.9倍和20.8倍,是20万人口以下小城市的2.5倍和23倍。
湖南城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城市规模小,特大城市、大城市少,中心城市首位度低。
因此,要继续坚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城镇化,进一步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即“3+5”城市群)建设,“5”要围绕“3”,主动对接、自觉服务、灵活配套;
“3”要依托“5”,处理好“点”与“轴”关系、“内核”与“外围”的关系,主动带动、强力辐射,把环长株潭城市群做大做强做优做美。
同时,要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发展,促进不同规模和类型城镇科学布局、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并依托武广高速、沪昆高速和其他高速公路主干道,在全省建设一批新的城市带。
(作者:
彭积龙周颖江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