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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当事人是发包人与承包人。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_设立。

(分数:

1.00)A.成立时B.签订时C.登记时D.生效时解析:

解析物权法第127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答案为D。

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当采取_(分数:

1.00)A.口头形式B.公证形式C.登记形式D.书面形式解析: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般包括承包人、承包人名称,承包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内容。

8.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权利的处分,主要方式是_(分数:

1.00)A.采取法律允许的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B.买卖C.出租D.拍卖解析: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权利的处分,主要方式是采取法律允许的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答案为A。

9.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人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权利人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_(分数:

1.00)A.报酬B.赔偿C.对价D.补偿解析: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享有补偿请求权: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土地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地被征收、占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10.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将土地_(分数:

1.00)A.卖给发包人B.返还给发包人C.继续使用D.闲置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将土地返还给发包人。

如果当事人约定,在返还土地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恢复土地原状的,还应当恢复原状。

答案为B。

11.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_出让。

1.00)A.市场方式B.公开竞价的方式C.强制方式D.协议转让方式解析:

解析物权法第137条第2款规定: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答案为B。

1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权人的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向国家支付_(分数:

1.00)A.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B.使用费C.租金D.价金解析:

解析物权法第141条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依此,建设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权人的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答案为A。

1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_(分数:

1.00)A.60年B.50年C.70年D.40年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4.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_(分数:

1.00)A.住宅及其附属设施B.住宅C.厕所D.厂房解析:

解析物权法第152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15.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需要经过他人土地而取得通行权,这一权利从用益物权的角度讲,叫做_(分数:

1.00)A.地上权B.地役权C.典权D.经营权解析:

解析物权法第156条规定: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物权,一般地说,地役权的便利内容主要有:

(1)以供役地利用,如通行、汲水地役权等;

(2)以供役地供收益,如引水地役权等;

(3)排斥相邻关系规定的适用;

(4)禁止或限制供役地为某种使用,如禁止在供役地建筑高楼等。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

11,分数:

11.00)16.土地所有权的特征有_(分数:

1.00)A.客体的特定性B.主体的广泛性C.主体的限定性D.交易的禁止性E.行使的特殊性解析:

解析本题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特征的考查,属于考生应当识记的内容。

答案为ACDE。

17.从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看,所有权受限制的情形主要有_(分数:

1.00)A.国家有权依法征收所有权人的不动产和动产B.国家有权依法征用所有权人的不动产和动产C.接受相邻关系人的限制D.接受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的限制E.接受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的限制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法律上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形,属于应当识记的内容。

答案为ABCDE。

18.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可以请求_(分数:

1.00)A.排除妨害B.恢复原状C.确认处分行为无效D.赔偿损失E.对损失予以十倍赔偿解析:

解析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解释第14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为ABCD。

19.下列属于相邻关系的有_(分数:

1.00)A.相邻土地通行关系B.相邻用水、排水关系C.相邻越界关系D.相邻土地的建筑物修缮关系E.相邻有害物排放关系解析:

解析本题是对常见的相邻关系的考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选项ABCDE所述均属于相邻关系,考生须掌握。

20.共有财产在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前提下,可以选择的分割方法有_(分数:

1.00)A.实物分割B.以物易物C.变价分割D.折价补偿E.其他方式解析: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0条的规定,共有财产在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前提下,可以选择的分割方法有实物分割、折价补偿和变价分割。

答案为ACD。

21.动产与动产附合的所有权确定,可采取的方法有_(分数:

1.00)A.由各所有权人共有B.由主物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C.由财产价值大的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D.谁的权力大,由谁取得所有权E.由无过错的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在动产与动产附合后附合物所有权的归属。

附合物所有权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由各原所有人按照附合时的价值共有附合物的所有权;

(2)在附合的动产中,如果有可视为主物的,主物所有人取得所有权;

(3)不能区分出物的主次或重要程度时,则由原物价值大的所有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当然,取得附合物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丧失所有权一方一定的补偿。

答案为ABC。

22.先占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是_(分数:

1.00)A.先占的标的物须为无主物B.先占的标的物可为各种财产C.先占的标的物须为动产D.先占的标的物须为不动产E.先占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财产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先占成立的条件。

先占的构成要件有:

(1)占有物须为无主物。

(2)占有的无主物应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

(4)不得侵害他人之独占先占权(所谓独占的先占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对于不动产范围内的无主物享有的优先独占的权利)。

(5)先占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答案为ACE。

23.用益物权的特征包括_(分数:

1.00)A.用益性B.独立性C.占有性D.客体是动产E.客体是不动产解析:

解析用益物权是一种在他人之物上所设立的定限物权,具有以下特点:

(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4)用益物权的客体是不动产。

答案为ABCE。

24.通过_的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支付有关承包费。

1.00)A.招标B.投标C.拍卖D.折价E.公开协商解析:

解析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支付有关承包费。

25.下列建设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的有_(分数:

1.00)A.高尔夫球场用地B.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C.公益性事业用地D.城市基础设施用地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解析:

解析依土地管理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答案为BCDE。

26.地役权的不可分性主要包括_(分数:

1.00)A.地役权转让上的不可分性B.地役权发生上的不可分性C.地役权消灭上的不可分性D.地役权享有上的不可分性E.地役权负担上的不可分性解析:

解析地役权的不可分性又称地役权的一体不可分,是指无论是地役权的发生或消灭还是地役权的享有和负担,均及于需役地与供役地的全部,不得分割为数部分或仅为一部分而存在。

可见,地役权的不可分性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地役权发生上的不可分性;

(2)地役权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地役权享有或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三、判断题(总题数:

9,分数:

9.00)27.我国物权法在对待建筑物与土地的关系上实行分别主义和“房地一体处分”原则。

1.00)A.正确B.错误解析:

28.相邻关系的标的物为动产与不动产。

解析相邻关系只能产生在相邻的不动产之间,动产之间的相邻不能产生相邻关系。

29.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没有预定为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0.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只适用动产。

解析善意取得不仅适用于动产的取得,也适用于不动产的取得。

31.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拾得人所有。

解析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2.先占指的是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最先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33.物权法中用益物权的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自登记时生效。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3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有建设用地为限。

四、简答题(总题数:

8,分数:

32.00)36.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4.00)_正确答案:

()解析: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除具有物权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

(2)所有权具有全面性;

(3)所有权具有单一性;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5)所有权具有恒久性。

37.简述私人所有权的特点。

(1)私人所有权的主体是私人;

(2)私人所有权的客体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3)私人所有权通过劳动及其他合法方式获得。

38.简述将建筑区划内的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认定为专有部分的标准。

(1)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2)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39.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共有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共有主体的多数性。

(2)共有客体的同一性。

(3)共有内容的双重性。

(4)共有权的联合性。

(5)共有产生原因的共同性。

40.简述按份共有的特点。

(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之上;

(2)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41.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业生产者。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在于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42.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体现为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有:

(1)承包地的占有权;

(2)承包地的使用权;

(3)承包地的收益权;

(4)权利处分权;

(5)补偿请求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有:

(1)维护承包地的农业用途;

(2)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的义务;

(3)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

(4)返还土地的义务。

43.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1)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

(2)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的义务;

(3)返还土地的义务。

五、论述题(总题数:

4,分数:

16.00)44.试述相邻关系的特征。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不动产权利内容的限制或扩张。

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具有多数性。

相邻关系作为所有权的一种限制,只能发生在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

相邻关系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

在相邻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只能是两个以上不同的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不包括在内。

(2)相邻关系只能发生在相邻的不动产之间,具有相邻性。

因为不动产若不相毗邻,则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不会发生权利行使的冲突问题,自然也就不会发生相邻关系。

动产之间的相邻不能产生相邻关系问题,因为如果动产所有权的行使发生冲突,则完全可以通过移动动产的位置而加以解决。

不动产的毗邻包括不动产相互连接,也包括不动产相互邻近。

(3)相邻关系是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具有法定性。

相邻关系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是法律为调和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对所有权所作的限制。

(4)相邻关系内容因种类不同而不同,具有复杂性。

相邻关系的内容十分复杂,不同种类的相邻关系所体现的内容各不相同。

但总而言之,相邻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相邻任何一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都有权要求相邻他方给予便利,而相邻他方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

相邻各方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他方的合法权益。

(5)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时所体现的利益,具有特殊性。

45.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点:

(1)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限定性;

(4)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具有期限性和流通性。

46.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1)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主要原因为:

期间届满;

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

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撤销;

土地灭失。

(2)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后果:

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而消灭的,国家应当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物权法第148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物权法第149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物权法第150条)。

47.试述地役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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