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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报名式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七副共八份,同时附U盘一个)面送至市龙山路21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3月9日14:

30,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后续安排1、采购人初定于2015年3月3日召开项目信息发布暨市场测试会,有意向参会的社会资本可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

3、采购人初定于2015年3月10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以投标通知书的式另行通知;

4、社会资本应根据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如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

5、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候选社会资本。

六、联系人和联系式采购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

牛正军先生(联系:

0);

玉环女士(联系:

0;

17403189)传真:

0:

313061013qq.;

1466090440qq.联系地址:

省市迎江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四楼B区4005室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容1项目简介及核心边界条件1.1采购人名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

牛正军先生,玉环女士:

0,0,传真:

0地址:

省市迎江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四楼B区4005室1.2项目名称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1.3项目地点市东北部,道路起点位于机场大道500米(K6+500),终点位于皖江大道交口(K21+429.971)1.4工程概况外环北路位于市东、北部,是市中心城区主干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穿西北-东南城区的主要干道,本段起点位于机场大道西侧500米,终点位于皖江大道交口,道路设计全长约14.93公里(桥隧比为28.68%),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荷载等级为城市-A级。

工程建设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通道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1.5工程投资本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式计价,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价为15.26亿元人民币,包干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5亿元人民币,共计19.76亿元人民币。

1.6竞价式本项目竞价式为在可用性服务费静态总额上限、各年可用性服务费比例上限、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上限,投标人报出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总额、各年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比例、年运维绩效服务费,经统一折现率(8%)折现至运营期初后,竞争政府购买服务付费金额的现值(该计算式仅为标准化评标依据之目的,折现率的取值与投资人测算的投资回报率等无关)。

具体如下:

(1)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总额上限为:

40亿元人民币;

(2)各年可用性服务费支付比例上限为:

运营期第一至六年15%,第七至十一年10%;

(3)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上限为:

1000万元人民币。

1.7项目公司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其中,市城投公司占股比例为12%;

中标社会资本占股比例为88%。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伍亿元人民币。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专门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亦可用来支付人民币4.5亿元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合作围在合作期限,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立交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1.9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十三(13)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

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运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一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日。

1.10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本项目已经完成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立项及可研报批、测勘、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等,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中,政府将协调负责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的接入工作。

本款所述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除PPP项目协议明确约定应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外,均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应在PPP项目协议约定的期限将政府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按照项目协议的约定支付给政府。

1.11资产权属本项目建设期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财务案中自行选择是否拥有这些资产的所有权,一旦作出选择,不得在中标后要求更改。

1.12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的权利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或以零租金的式使用土地的权利(指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用地式,一旦作出选择,不得在中标后要求更改)。

本处视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选择拥有本项目划拨土地使用权(对应的,项目公司拥有相应的项目资产所有权),则政府应协助国土管理部门向项目公司无偿提供本项目划拨土地使用权。

在协议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将该等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如协议提前终止的,则在计算应支付的提前终止补偿金时,应按照项目公司获得该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成本(如有)计算该等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作价。

如果项目公司选择从政府租赁使用该等土地的,则政府应确保项目公司有权以零租金的式使用该宗土地。

1.13项目融资项目公司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将其在PPP项目协议项下的各项权益(如政府购买服务的预期收益权、保险受益权等)及项目公司拥有的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之上设置抵押、质押或以其它式设置担保权益。

1.14施工总承包本项目通过一次招标的式选择具备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应的市政道路(含桥梁)项目经验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除与市城投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外,还有权为项目公司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由项目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直接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无需再进行二次招标。

1.15项目建设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围包括:

红线围的道路、桥涵、分离立交、管线、交通、照明、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经批复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对于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可能存在的错误或漏项,投标人需认真核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并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此等风险;

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1.16变动如未来政府对本项目提出工程变更要求,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数量由项目公司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初审,报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相应增减可用性服务费总额,计算公式为:

可用性服务费报价静态总额除以19.76乘以19.76+变更工程的审计价(单位为亿元),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

项目公司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必须是出于优化案、节省开支等合理或经济性考虑,在报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工程量增加导致的成本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工程量减少所带来的直接成本减少及对应产生的收益由政府与项目公司按30%:

70%的比例分享。

1.17项目设施运营项目运营维护围包括:

道路(排水)的管养与维护;

公共绿地、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管养与维护;

环卫保洁工作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住建委或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

1.18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就本项目而言,该费用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1.19可用性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协议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融资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就本项目而言,可用性服务费每六个月的付费金额,为中标人关于可用性服务费静态总额的报价乘以每年支付比例计算得出的数额除以二。

1.20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本项目红线围的运营维养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就本项目而言,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是指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关于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报价,年度付费额均等(按每三个月付费,付费金额为年度付费额除以四),未来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调价。

1.21政府购买服务式政府将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且政府将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支付纳入跨年度的市级财政预算,并提请人大通过,该人大决议件将于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署之前或同时提供。

其中,可用性服务费自商业运营日起,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运维绩效服务费自商业运营日起,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1.22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的确定详见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相关容。

1.23绩效考核标准及奖惩机制详见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相关容。

1.24建设期履约保函项目公司最晚应于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订生效日后五(5)个工作日且在投标保函退还之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金额为3000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函,在建设期,项目公司应保证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持续有效。

1.25运营维护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分两阶段提交:

项目公司应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第一阶段运营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至项目公司提交第二阶段运营维护保函之日止;

项目公司应在最后一笔可用性服务费支付之日一

(1)个月前,提交第二阶段运营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期至移交保函提交日。

在运营期,项目公司应保证运营维护保函的持续有效。

1.26移交维修保函项目公司应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在合作期届满十二月之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金额为2000万元的移交维修保函。

项目公司应在项目资产移交完毕且质量保证期满前持续有效。

1.27付费调价机制可用性服务费在对应的付费期不作调整;

运维绩效服务费根据运营期的通货膨胀情况(CPI),以两

(2)年为期,进行定期调价。

1.28股权转让限制项目公司的股东在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后二

(2)年之(含),不得转让(包括向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和/或任非关联第三)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当然,如属联合体中标的,则允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向联合体牵头转让),除非应法律要求,由司法机关裁定和执行。

竣工验收完成后二

(2)年之后,经市政府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应满足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股东在本项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1.29期满终止PPP项目协议期满,项目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将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项目公司应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所有权(投标人选择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下适用)约束,亦不得存在任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移交结束且质量保证期满后,项目公司予以清算。

1.30提前终止PPP项目协议提前终止,政府应按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合理补偿金,政府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须以项目公司还清所有负债为前提。

根据PPP项目协议中约定的补偿公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为负值时,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支付补偿金。

1.31强制保险项目公司应按PPP项目协议约定和、行业管理规定购买和维持合理的建设和运营保险。

1.32移交标准项目公司应确保最后一次运维绩效考核指标总评分达到九十(90)分及以上,此为项目公司通过移交验收的标准。

如发现存在缺陷的,未能达到移交标准的,则项目公司应及时修复。

如任一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机构进行评定。

2投标相关要求2.1投标保函投标保函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RMB5,000,000.00),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在2015年4月7日(9:

00-12:

00,14:

30-17:

30)提交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2.2投标保函的没收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函: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撤回该投标文件或对其投标文件中的容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要求谈判的通知后,未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与采购人开始项目的谈判,或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在谈判通知要求的期限完成项目协议的谈判及签署的;

(3)投标人在谈判中违背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承诺,或要求采购人提供项目固定回报的保证,或要求变更投标主体,或要求改变项目合作式等。

(4)中标人未能在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订生效日后五(5)个工作日且在投标保函退还之前按要求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的。

2.3投标保函的退还

(1)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函将在PPP项目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且中标人按要求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后无息退还。

3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组成

(1)第一卷:

投标须知

(2)第二卷:

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协议(含合资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附件)(3)第三卷:

评审细则(4)第四卷:

项目资料(电子版)3.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10)日3.3采购人补遗澄清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十五(15)日3.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3.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补遗的时间收到补遗文件后24小时4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一式八(8)份的投标文件,包括一

(1)份正本,七(7)份副本,含有投标文件电子版的U盘一

(1)个(审计报告无需电子版)。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2投标文件容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函和如下五(5)个分册:

(1)第一分册:

投标人综述

(2)第二分册:

投标申请书(3)第三分册:

建设运营案(4)第四分册:

财务案(5)第五分册:

法律案4.3签署、封装及标识

(1)除投标文件容中要求的签字(或签章,下同)盖章外,每份投标文件须在所有分册(包括正本和副本)的首页和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价函和每一分册均应清楚标明投标人的名称;

(3)每份投标文件的所有分册文件应统一装在一个密封包中妥为密封,在封套上清楚标明采购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并注明“在北京时间2015年4月8日9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包封的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未的状态下送达采购人规定地点;

(4)投标报价函和U盘应单独密封,并仅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5)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该通知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进行密封,包封的骑缝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未的状态下递交给采购人,否则该等通知将不会被接受。

注:

如属联合体投标的,则本处所述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但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报价函及资格条件确认函,则需由联合体各共同签字及分别加盖公章。

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8日上午09时00分00秒4.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龙山路21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投标文件评审5.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5.2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5.3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委员会由5名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组成,负责投标文件综合评审,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5.4中标候选人数量三名5.5定标程序

(1)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高低向采购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另行组织有关人员与中标候选人谈判;

(2)在政府确定的谈判时间,采购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名,依次与中标候选人就合同偏差表进行合同签署前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标人;

确认谈判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名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再次谈判;

(3)采购人将在谈判达成一致后与中标人签订谈判备忘录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4)若经谈判未能确定中标人,则本次招标终止,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

5.6特殊情形下的后续处理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

(1)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为两家,则由采购人按照竞争性谈判式选择社会资本,具体程序详见第八章第4条的约定;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两家(不含两家),则由采购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式选择社会资本,具体程序详见第八章第4条的约定;

(3)没有投标人符合要求,则由评审委员会宣布本次招标终止,并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投标报价函第一分册:

投标人综述第二分册:

投标申请书第三分册:

建设运营案第四分册:

财务案第五分册:

法律案1.投标报价函具体格式见附件2。

2.投标人综述具体格式见附件1。

评审细则中要求提供的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质等。

3.投标申请书具体格式见附件2。

4.建设运营案建设运营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容:

工程建设案:

投标人应提供全面合理的预计建设计划,包括本项目整体的建设计划及各分项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互通立交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建设计划。

工程管理案: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前期准备、工期安排、质量保障、造价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发包和合同管理几个面阐明相应的计划及保障措施。

运营与服务案:

主要包括管养与维护案、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案、环境保护案。

移交案:

主要包括对本项目道路、桥涵、立交、管线、交通、照明、绿化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资产等的移交工作计划、移交验收程序。

5.财务案财务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是否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如投标人选择拥有本项目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则项目公司相应拥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

如果投标人选择以零租金的式使用土地的权利,则不拥有相应的项目资产的权属)、投资估算、融资案、运营成本分析、财务分析等容。

6.法律案法律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容:

对项目协议的接受:

投标人是否接受项目协议各项条款容的明确述。

对项目协议的优化或调整建议:

以对项目协议的容不提出不利于采购人的实质性修改为前提,如投标人对该等项目协议容有优化或调整建议,则可在法律案中以协议偏差表的式提出对具体项目协议条款之优化或调整建议。

部审批流程:

投标人若被确定为中选投标人,自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为完成项目协议草签或正式签署项目协议所需要的部审批程序和时限。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符合程度1.拒绝实质性变更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对投标须知中核心边界条件的变更要求,则该变更建议将不会被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但其投标保函不会被没收。

2.符合性要求每一投标人均有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信息资料。

3.对投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用以补充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进一步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才会被采购人接受,评审阶段投标人对评审委员会澄清要求的答复除外。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的初始有效期为自递交截止时间起一百八十()日。

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三十(30)日。

采购人应在距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二十(20)日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

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的通知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发出同意其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

投标人不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不会导致其投标保函被没收。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本文件要求的容并格按照本文件附件中规定的格式填写及提交,投标人可在要求的容之外进行补充描述。

投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须用简体中文书写,中文字体为宋体,西文字体为TimesNewRoman,字号为小四号,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5行,行距为1.25倍。

为便评审并保证投标人的权益,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均应采用MicrosoftWord和PDF两种格式编制并提交,其中财务测算相关容可采用Excel格式编制并提交。

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一式八(8)份的投标文件,包括一

(1)份正本,七(7)份副本,含有投标文件电子版的U盘一

(1)个(审计报告无需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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