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4.docx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4.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4.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6/9646ca01-0198-4811-a694-f36a88f7b6b3/9646ca01-0198-4811-a694-f36a88f7b6b31.gif)
2017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五章知识归纳
·了解《旅游法》立法背景和框架
·熟悉《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等总则的内容
·掌握《旅游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旅游法》关于旅游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1.《旅游法》立法背景
积极方面: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
消极方面:
服务质量不高、资源保护不力、产品不够丰富、市场不规范
时间:
2013.4.25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2013.10.1生效
2.《旅游法》框架:
10章112条
3.《旅游法》的特点
(1)综合立法
(2)注重好保护旅游者(3)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规则
(4)借鉴吸收国际立法经验
①《旅游权利法案和旅游者守则》的旅游者权利理念
②《世界自然基金关于旅游政策主张的声明》的资源利用方面
③《欧盟一揽子旅游指令》关于旅游服务合同
4.《旅游法》的立法目的
(1)保障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2)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3)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5.《旅游法》的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
我国公民在境内的旅游活动和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旅游活动;在我国境内,通过旅行社等经营者组织的,由我国境内赴境外的团队旅游活动。
(2)主体行为范围:
未对主体作出限制
5.基本原则
(1)发展旅游事业、完善公共服务
(2)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的权利
(3)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
(4)国家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
健康、文明、环保
6.主要法律制度
(1)旅游者权益保护
(2)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
(3)旅游服务合同、促进和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综合管理
(4)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旅行社“五不得”、从业人员“三不得”、其他经营者“一不得”
7.旅游者权利
(1)自主选择权:
能够自主选择;有权拒绝。
(2)知悉真情权:
有权要求宣传信息真实、旅游经营者作为合同一方主体的情况真实;有权获得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详情
(3)要求履约权:
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无论约定是口头还是书面的;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旅游行程单的安排全面履行合同;不得任意解除合同
(4)被尊重权:
人格尊严、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5)特殊群体的便利和优惠权:
重视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保护;在校学生、教师、现役军人的优惠
(6)救助请求权:
请求救助和保护;依法获得赔偿
(7)其他权利:
安全保障权、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合同的替换权;协助返程权;投诉举报权
8.旅游者义务
(1)遵纪守法、文明旅游:
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生态资源、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2)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当地居民的利益;他人的旅游活动、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安全配合义务:
如实告知健康信息,遵守安全警示规定;对相关措施予以配合;不履行义务应承担责任
(4)不得非法滞留、擅自分团或脱团。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入境旅游,发现有非法滞留和擅自分团、脱团情形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9.旅游规划
(1)主体:
政府
(2)旅游规划应当与城乡、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3)评估。
政府是旅游发展规划评估的主体。
政府的组织职能:
①确定周期②确定人员③确立评估工作机制和程序④确立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⑤对成果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4确定1监督)
10.旅游促进
(1)旅游产业的政策扶持①推进旅游休闲体系②推动区域旅游③促进与其他产业融合④扶持老少边穷地区
(2)提供资金保障。
总体原则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因事制宜、以引导为主
主要用途是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旅游形象推广
(3)旅游形象推广:
国家文化识别性、政治社会代表性、特殊市场针对性
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是建立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境外推广进行统筹组织
(4)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
旅游客运专线主要提供客运服务;游客中转站集旅游者集散、分流、旅游信息咨询等。
(5)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
11.旅游经营者
(1)定义:
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食住行购娱等服务的经营者
(2)义务:
履行旅游合同;提供合格产品;不得进行商业贿赂;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承担连带责任;报告;投保责任险
12.旅行社业务经营规则:
经营出境、边境业务的,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许可
13.旅游市场规则:
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游者提供健康安全、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14.旅游景区经营规则
(1)景区开放条件-责令整顿至符合条件,并罚款2~20w
①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措施②安全措施和制度(场所、设施设备、旅游者的)③环境和生态保护措施④规定的其他条件
(2)门票
①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在定价机制上,实行政府价或政府指导价;在定价程序上,拟收费或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②公益性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逐步免费开放
③门票、团体收费、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应醒目公示。
提高门票价的应提前半年公布。
核心游览项目不服务的,应当公示并减少收费。
(3)景区承载量-责令整顿1~6月
①景区是流量控制的主体。
②当地人民政府对流量控制负有统筹职责
③景区主管部门具有核定和监督景区承载量的职责。
核定方式:
在景区制定规划时;在景区开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