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根滩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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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制度的可及性,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84号)、《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鄂卫办发[2011]46号)、《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办发[2011]52号)和《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潜政办发[2012]7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村卫生室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作用,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明确村卫生室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益性质,强化对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规范服务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
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序、有效运行,实现制度实施的预期效果;
在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保持乡村医生队伍稳定,促进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共原则。
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稳步发展原则。
加强和完善村卫生室内部管理,强化乡村医生履职意识;
积极争取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促进村卫生室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综合考核原则。
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因素,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为考核重点,将定期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实效性。
(四)坚持奖罚分明原则。
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以考兑补。
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各项补助经费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经市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承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任务,确定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具体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依照《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按照《竹根滩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与组织实施
(一)考核实行市、镇两级考核制。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每季度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市医改办会同市医改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在镇卫生院考核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补助测算依据。
(二)镇卫生院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村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考核细则,成立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行政村卫生室实施考核。
(三)镇卫生院按照考核办法和细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中应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村卫生室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六、考核时间及考核结果确定
(一)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本镇和行政村予以公示。
镇卫生院将考核情况汇总后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市医改办会同市医改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每半年对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情况,随机抽取10%的行政村卫生室进行复核和督导检查。
(三)考核结果确定:
市镇两级考核误差分值=(市级复核总分-镇、处考核总分)/被复核村卫生室数;
村卫生室考核得分=镇、处考核得分+市、镇两级考核误差分值;
上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得分的40%,下半年占60%;
上半年和下半年综合得分为全年考核最终得分。
七、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一)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
分值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至95分以下为合格,75分以上至8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依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办法》执行。
(三)补助挂钩分类。
(1)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与定额专项补助经费挂钩。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挂钩。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标准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考核为优秀的村卫生室作为评先表模依据,对考核为优秀的前3名给予奖励;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80%给予经费补助,需针对不足整改提高,整改合格后补齐补助资金;
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按得分百分比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卫生室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工作的落实,把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作为落实医改工作任务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正。
镇卫生院要确立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保证考核结果科学、公正、真实、可靠。
(三)加强管理,规范动作。
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资金分配合理,管理规范有序。
附件:
竹根滩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细则(试行)
潜江市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考核细则(试行)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办法
分 值
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65分)
1、全部配备使用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77种药品。
实地查看库存及查阅处方。
10分
2、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做到“四个价格”一致,处方划价、公示价格、电脑新农合报销价、患者实际支付价一致。
查阅处方、电脑记录和现场询问患者
8分
3、药品由卫生院在省基药平台集中采购,无自购药品及销售非基本药物。
查阅药品调拨发票
4、基本药物使用量作为考核指标,其占所属镇处基本药物销售总量的比重。
查阅新农合结算记录和查阅处方
20分
5、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严格抗生素使用和管理规定,不滥用抗生素、激素。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不超过20%。
查阅处方和现场询问患者
5分
6、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政策,无违法套取新农合基金。
查阅新农合结算管理资料,查阅处方
7、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有宣传专栏或黑板报等。
实地查看
8、就诊服务人次不下降,≥上年同期门诊量,以新农合门诊统筹电脑记录为准。
查阅资料和电脑记录
4分
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15分)
1、有完整的门诊日志、相关工作记录,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查阅资料
3分
2、严格诊疗操作常规,无超范围开展医疗技术服务。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条例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用后物品按规范消毒、毁型。
4、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具备专业资质。
2分
5、能满足辖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现场询问患者,查医学会鉴定纪录
三、村卫生室管理(15分)
1、上岗乡村医生明确岗位职责,具备专业资质。
2、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相关制度和乡村医生职责上墙。
实地察看
3、规范财务管理,有药品库存及销售帐,现金明细帐,治疗收费有收据凭证,为患者开据缴费收据。
4、参与新农合宣传发动、筹资等,配合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公示。
5、按时参加省、市及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指令性任务,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卫生信息。
四、居民满意度评价(5分)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提供上门服务;
居民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可及性的满意程度评价,满意度不低于80%
现场询问和发放满意度调查表
竹根滩镇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考核细则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负责人签字: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记录
实得分
实地查看库存及查阅处方
5、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严格抗生素使用和管理规范,不滥用抗生素、激素。
6、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政策,无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
4、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药物分类摆放有序。
现场询问患者,查医学会鉴定记录
竹根滩镇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考核细则评分标准
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评分:
已配备和已使用基药不扣分,未使用不得分。
评分:
查一种药品高于采购价0.05元以上扣1分,调查患者、凡支付金额和电脑报价与处方一人不符扣4分。
有自购药品扣4分,有销售、摆放非基药扣4分,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有自购不扣分。
卫生室采购、使用基药总金额占全镇比重,自购药和经院采购药所占的比重核算。
自购药每超采购药10%扣2分。
抽查每月2张处方,抗生素、激素控制在处方量20%以内,凡超过20%以上,每超10%扣2分。
超过标准扣2分,有违规合医规定扣3分。
宣传栏挂在门诊室内显眼处,未挂扣5分。
有下降10%扣2分。
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有门诊日志、记录占当天门诊病人50%以上,每降10%扣1分,处方书写规范,病人手续齐全。
不规范扣0.5分。
有超出“许可证”范围诊疗扣2分。
输液管剪断三截、注射器乳头剪断、针头分开存放。
有违者一项扣1分。
单独药房,有望板、地坪、墙裙、针剂、片剂、中成药等分类摆放有序,剧毒药品入专桂(专格),一项不达标扣0.5分。
有事故者扣4分,有差错者扣2分。
三、村卫生室管理
一人无专业资质扣2分。
各项制度未上墙无分,上墙不全扣1分。
无药品进销存帐扣1分,无现金明细帐扣1分。
无医药费用报销公示扣1分。
一次未参加扣1分,迟到扣0.5分。
报表迟报一次扣0.5分(查记录)。
四、居民满意度评价
居民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可及性的满意程度评价,满意度不低于80%。
以现场、走访方法进行调查,满意度达80%以上,每降10%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