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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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报告
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岳阳宸中创业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鉴定事项:
对滨水
天玺1、2、3、5、6#栋已完成桩基及1、2#栋地下室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鉴定日期:
2018年03月12日~2018年03月26日
鉴定地点:
岳阳市八字门营盘岭路与花子山路交汇处
在场人员:
。
鉴定对象:
鉴定资料:
1、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2017年5月出具的《滨水
天玺住宅小区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2、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017年9月出具的滨水
天玺住宅小区全套设计施工图。
3、岳阳市施工图审查中心2017年10月18日出具的滨水
天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编号:
2017FW00914(430600)-S180120001-SB)。
4、岳阳市科正建设工程质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出具的滨水
天玺1、2、3、5、6#栋地基基础检测报告一套(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报告、单桩低应变法检测报告、桩底3d或5m持力层检测报告、桩端持力层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2018年1月出具的1、2#栋地下室结构检测报告。
5、湖南省资源规划勘察检测中心于2017年11月出具的滨水
天玺1、2、3、5、6#栋桩基持力层3d或5m持力层检测报告。
6、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桩基及地下室工程所用钢筋、商品砼、水泥等主要材料合格证、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报告,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记录,预拌砼施工记录,预拌砼坍落度检查记录,砼灌注桩及其钢筋笼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基验槽及桩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桩基子分部工程报验单及施工情况说明、工程沉降观测方案及观测数据等工程技术资料。
7、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于2018年3月6日联合出具的滨水·天玺地下工程自评报告1份。
二、检案摘要
岳阳宸中创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滨水
天玺住宅小区,位于岳阳市八字门营盘岭路与花子山路交汇处,由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负责地质勘察、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设计、湖南广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
该小区工程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桩基工程于2017年7月31日开工,2018年1月10日完工。
因需补办工程建设有关手续,特委托我所对1、2、3、5、6#栋已完成桩基及1、2#栋地下室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三、鉴定情况
受理委托后,鉴定小组于2018年3月12日到该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收集、核查、分析相关技术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勘验情况
经勘查,该住宅小区1、2、3、5、6#栋桩基及1、2#栋地下室均已完成施工,且1、2#栋已施工至地面6层,5#栋至地面2层,3、6#栋至地面1层(参见文后照片1)。
经勘查,1、2#栋地下室钢筋砼剪力墙、梁、板、柱均未发现明显的地基沉降和结构变形现象,浇捣的砼表面较平整,外观较密实,未发现严重质量缺陷,但少数钢筋混凝土梁、板、柱构件表面局部存在蜂窝、麻面、地下室外墙渗水、混凝土跑模、个别梁偏位等现象(参见文后照片2)。
(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根据《滨水
天玺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该工程场地原始地貌为冲积阶地,现为厂区平地,勘察时场地标高为45.36~46.72m,场地地层相对稳定,勘察区内未见岩溶、土洞、可液化地层、活动性断裂、危岩等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构造相对简单,属抗震一般地段。
岩土层连续稳定,无破碎带分布,适宜建筑。
据钻探揭露,场地自上而下地层分为5层:
①杂填土,层厚0.60~20.50m。
②质粉质黏土,可塑状态,层厚0.50~3.30m。
③强风化板岩,层厚0.90~9.50m。
④中风化板岩,层厚1.80~13.00m;⑤微风化板岩,层厚5.80~9.40m。
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场地地质条件,结合拟建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及当地的已有经验综合考虑,建议拟建建筑物采用桩基础,桩型可选旋挖成孔灌注桩,以中风化板岩、微风化板岩为桩端持力层,其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分别取值5420kPa、12950kPa。
(三)工程设计情况
该小区由5栋二类高层单元式住宅楼及1层地下室组成,主楼17层~30层,框剪结构,建筑面积约81001平方米。
建筑场地类别为二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防火分类为一类,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或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乙级。
结构计算嵌固部位为地下室顶板,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该住宅小区工程采用旋挖钻机成孔灌注桩,桩端入持力层深度大于1倍桩径。
1、2#栋设计旋挖桩分别为183根、175根,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板岩(主楼工程桩)或微风化板岩(地下室工程桩),设计桩端承载力标准值分别为5420kPa(中风化)、12950kPa(微风化)。
3、5、6#栋设计旋挖桩分别为76根、183根、88根,桩端持力层为微风化板岩,设计桩端承载力标准值分别为12950kPa。
混凝土采用预拌商品砼,1、2#栋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5,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地下室剪力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地下室顶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
3、5、6#栋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35。
钢材采用冷钢、萍钢,钢筋为HRB400、HPB300级。
地下室防水设计等级为一级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
(四)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该住宅小区桩基础及1、2#栋地下室已完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主要建材检测试验报告、工程沉降观测方案及观测数据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具体情况归纳如下:
1、已完成桩基础及1、2#栋地下室施工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本工程桩基及1、2#栋地下室采用的预拌砼,有商品砼出厂合格证,砼配合比通知单,水泥检测报告,粗细骨科检测报告等。
桩基工程砼试块均有见证取样及砼试块抗压强度记录。
根据岳阳市科正建设工程质检有限公司及岳阳市昌信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砼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桩基及1、2#栋地下室所有送检砼试块抗压强度均达到设计要求。
3、本工程桩基及1、2#栋地下室所用各种规格钢筋为江钢、冷钢生产的HRB400、HPB300级热轧带肋钢筋,均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报审、进场验收记录资料齐全。
根据岳阳市科正建设工程质检有限公司及岳阳市昌信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钢筋焊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报告,检测结论均为合格。
4、经对该小区各栋桩基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签证、桩位布置图纸与地勘资料进行核查,1、2#栋桩基进入中风化岩或微风化岩的深度与地勘报告显示的中风化或微风化岩层埋深基本相符;3、5、6#栋桩基进入微风化岩的深度与地勘报告显示的微风化岩层埋深基本相符。
5、根据本工程沉降观测方案及观测数据记录显示,在1#栋外围共布设13个观测点,沉降观测时间从2017年12月19至2017年12月27日,观测点的累计最大沉降量为3mm,最小沉降量1mm。
在2#栋外围共布设5个观测点,沉降观测时间从2017年12月19至2017年12月27日,观测点的累计最大沉降量为5mm,最小沉降量2mm。
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该工程桩基及1、2#栋地下室施工记录和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均由施工、建设、监理签证验收合格。
(五)工程检测资料
1、地基基础检测
岳阳市科正建设工程质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正公司”)分别对1、2、3、5、6#栋桩基工程进行了桩端持力层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桩底3d或5m持力层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基桩完整性低应变法检测、基桩完整性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结果详述如下:
(1)1#栋地基基础检测
根据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的1#栋桩端持力层《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报告》,76组中风化板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均大于设计标准值5.42MPa、45组微风化板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均大于设计标准值12.95MPa,抽检率为100%,结论均为满足设计要求。
综合科正公司、湖南省资源规划勘测检测中心于2017年11月各自出具的1#栋《桩端持力层3D或5m钻芯法检测报告》,设计旋挖桩183根,抽检桩数121+62根,抽检率为100%,桩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板岩(主楼工程桩)或微风化板岩(地下室工程桩),结论为“根据现场基桩3D或5m持力层钻探揭露,各钻孔揭露岩层为中风化板岩(主楼工程桩)或微风化板岩(地下室工程桩),未发现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1#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报告》,设计旋挖桩183根,抽检桩为8#、18#、65#桩(均为主楼工程桩),经核对抽检数量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检测桩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板岩,结论为“抽检桩的单桩竖承载力特征值满足设计要求”。
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出具的1#栋《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报告》,设计旋挖桩183根,抽检19根桩,经核对抽检数量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结论为“本次抽检的19根桩均为I类桩,占所测桩数的100%,未见II、III、IV类桩。
本次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出具的1#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报告》,设计旋挖桩183根,抽检121根桩,经核对抽检数量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结论为“本次低应变法抽检的121根桩中,116根为I类桩,占所测桩数的95.9%,5根为II类桩,占所测桩数的4.1%,未见III、IV类桩。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2)2#栋地基基础检测
根据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的2#栋桩端持力层《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报告》,60组中风化板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均大于设计标准值5.42MPa,53组微风化板岩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均大于设计标准值12.95MPa,抽检率为100%,结论均为满足设计要求。
综合科正公司、湖南省资源规划勘测检测中心于2017年11月各自出具的2#栋《桩端持力层3D或5m钻芯法检测报告》,设计旋挖桩175根,抽检桩数110+65根,抽检率为100%,桩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板岩(主楼工程桩)或微风化板岩(地下室工程桩),结论为“根据现场基桩3D或5m持力层钻探揭露,各钻孔揭露岩层为中风化板岩(主楼工程桩)或微风化板岩(地下室工程桩),未发现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2#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报告》,设计旋挖桩175根,抽检桩为7#、84#、90#桩(均为主楼工程桩),经核对抽检桩数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板岩,结论为“抽检桩的单桩竖承载力特征值满足设计要求”。
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出具的2#栋《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报告》,设计旋挖桩175根,抽检18根桩,经核对抽检数量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结论为“本次抽检的18根桩均为I类桩,占所测桩数的100%,未见II、III、IV类桩。
本次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科正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出具的2#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报告》,设计旋挖桩175根,抽检112根桩,经核对抽检数量满足规范设计要求,结论为“本次低应变法抽检的112根桩均为I类桩,占所测桩数的100%,未见II、III、IV类桩。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2、地下室结构检测
根据科正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出具的1#、2#栋地下室结构检测报告,1#栋地下室结构检测结果:
(1)地下室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为剪力墙为92%,柱为94%,梁为93%,板为94%,判为合格;(3)工程构件厚度合格率剪力墙为100%,现浇楼板为83%,判为合格;(4)柱及梁的截面尺寸合格率为85%,判为合格;(5)构件剪力墙、现浇楼板钢筋配筋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2#栋地下室结构检测结果为:
(1)地下室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为剪力墙为92%,柱为91%,梁为93%,板为94%,判为合格;(3)工程构件厚度合格率剪力墙为83%,现浇楼板为83%,判为合格;(4)柱及梁的截面尺寸合格率为85%,判为合格;(5)构件剪力墙、现浇楼板钢筋配筋及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四、分析说明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结合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检测试验和施工记录等工程技术资料,鉴定小组对该工程项目已完工的桩基及1、2#栋地下室工程质量综合分析如下:
(一)桩基工程
1、桩基持力层埋深与与地勘报告所表述的岩层及埋深基本相符。
根据桩顶标高、桩身长度记录数据及桩底3d或5m持力层钻探检测报告:
1、2#栋基桩桩端均已进入中风化板岩或微风化板岩层要求的设计深度;3、5、6#栋基桩桩端均已进入微风化板岩层要求的设计深度,且桩端持力层未发现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2、本项目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基础,根据科正公司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各栋桩基持力层特征值、桩身完整性、单桩竖向承载力均满足设计要求。
该工程目前的沉降观测数据显示,最大沉降量仅为5mm,说明其地基基础和已建上部主体结构稳定,桩基工程满足设计要求。
(二)地下室工程
1、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地下室所使用的主要建材取样试验结果和各种工程技术资料,已完工的1、2#栋地下室结构均未发现明显沉降和严重缺陷,但有少数钢筋混凝土梁、板、柱构件表面局部存在蜂窝、麻面、地下室外墙渗水、混凝土跑模、个别梁偏位等现象,应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进行补强处理。
所使用的钢材、砼均满足设计要求,各种工程技术资料较齐全。
2、根据科正公司出具的1#、2#栋地下室结构检测报告,地下室砼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工程构件厚度、柱及梁的截面尺寸、构件配筋及间距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或达到设计要求。
对于1、2#栋已完成的地面1-6层,5#栋的地面1-2层,3、6#栋的地面1层主体结构及未完成的主体结构,应在各栋楼主体封顶之后再进行结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