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正大学第二八四次行政会议议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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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中正大学第二八四次行政会议议程
國立中正大學第二八四次行政會議議程
(92.9.29.09:
00a.m.召開,預計13:
00p.m.前結束,地點:
行政大樓七樓會議室)
1、主席報告
2、宣讀第二八三次行政會議紀錄
決定:
3、第二八三次行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四、工作報告
(1)教務處工作報告(如附件一,詳第一頁)。
(2)學生事務處工作報告(如附件二,詳第十五頁)。
(3)總務處工作報告(如附件三,詳第二十五頁)。
(4)研究發展處工作報告(如附件四,詳第三十三頁)。
(5)秘書室工作報告(如附件五,詳第五○頁)。
(6)圖書館工作報告(如附件六,詳第五十六頁)。
(7)電算中心工作報告(如附件七,詳第六十五頁)。
(8)輔導中心工作報告(如附件八,詳第七十二頁)。
(9)清江中心工作報告(如附件九,詳第七十六頁)。
(10)環安中心工作報告(如附件十,詳第八十三頁)。
(十一)體育中心工作報告(如附件十一,詳第九○頁)。
(十二)軍訓室工作報告(如附件十二,詳第九十六頁)。
(十三)人事室工作報告(如附件十三,詳第一○八頁)。
(十四)會計室工作報告(如附件十四,詳第一一二頁)。
決定:
五、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
報告單位:
秘書室
案由:
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行政會議開會日期,提請報告。
說明:
(一)依國立中正大學行政會議規則第三條:
「本會議以二週舉行一次為原則,由校長召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二)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行政會議開會日期暫定如下:
(星期一,上午九點)
第二八四次行政會議(擴大):
9月29日
(10月06日召開行政主管會報)
第二八五次行政會議:
10月13日
(10月20日召開第五十四次校務會議)
第二八六次行政會議(擴大):
11月10日
第二八七次行政會議:
11月24日
第二八八次行政會議(擴大):
12月15日
(12月29日召開行政主管會報)
(93年1月5日召開第五十五次校務會議)
第二八九次行政會議(擴大):
93年1月12日
決定:
報告事項二
報告單位:
總務處
案由:
有關學人宿舍調配及進住相關事宜,提請報告。
說明:
(一)甲式134戶(10戶招待所除外),目前配住75戶(其中64戶已辦妥宿舍租用契約書公證手續,並遷入居住)。
(二)10戶招待所,目前配住4戶(2戶講座教授、2戶博士後研究,其中一戶博士後研究已辦妥宿舍租用契約書公證手續,並遷入居住)。
(三)乙式32戶,目前配住31戶(其中21戶已辦妥宿舍租用契約書公證手續,並遷入居住)。
決定:
報告事項三
報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
案由:
九十二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核准概況分析(如附件十五,詳第一一五頁),提請報告。
說明:
九十二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本校申請495件,核准342件,核准率為69.1﹪,並列舉國內十二所主要國立大學做為比較參考,請詳見「國科會92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獲准率一覽表」(如附件十六,詳第一一六頁)。
決定:
報告事項四
報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
案由:
有關本校十四週年校慶聯誼餐會案,提請報告。
說明:
(一)本校十四週年校慶聯誼餐會,將於十月廿五日(星期六)下午六時至九時,在本校體育館舉行,會中邀請專家學者作專題演講,餐會進行中將以本校發展願景尋求社會各界義助。
(二)本次聯誼餐會每張餐券金額伍仟元、每桌伍萬元。
原先預計辦理30桌,因與本校之校慶酒會合併辦理及行銷所全力配合,桌次目標提高至40桌,合計200萬元,餐券收入及餐會當日義賣(含本活動各界贊助),扣除支出,本次活動以250萬元為募款目標。
(三)當日為本校校慶運動會,下午四時舉行運動會閉幕式,5:
00-5:
50舉行校慶生日切糕典禮及茶會;6:
10至6:
50為專題演講時間,7-9時舉行校慶聯誼餐會。
(四)請各單位協助宣導並推動本次餐會之活動,俾能達成募款目標。
決定:
報告事項五
報告單位:
會計室
案由:
依教育部會計處9/15日通報(如附件十七,詳第一一七頁),為提升資本支出執行率,避免因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本支出預算執行評核要點」(如附件十八,詳第一一八頁),資本支出全年度執行進度未達90%而遭議處,請各單位僅速執行相關資本支出案件。
說明:
(一)本校九十二年度資本支出至八月底執行情形,如附件十九(詳第一二○頁)。
(二)各單位資本支出至八月底執行情形,如附件二十(詳第一二一頁)。
(三)各單位請於9/30日前進會計系統簽證,如尚有餘額將收回由校方統籌運用。
(四)房屋建築項下學人二期宿舍九十二年度已執行65,924,190元,尚須執行23,554,710元方可達90%執行率;理學院二期工程已執行68,125元,尚須執行45,781,777元方可達90%執行率。
決定:
報告事項六
報告單位:
電算中心
案由:
本校資訊能力線上練習暨測驗系統已完成建置,並將於本學期開始正式實施,提請報告。
說明:
(一)為提升大學國際競爭力,本校於91年1月24日第70次教務會議通過:
本校學生於畢業前必須具備資訊能力。
(二)目前資訊能力線上練習暨測驗系統已建置完成並正式上線,網址為:
http:
//140.123.19.228/。
(三)本學期的測驗時段已規劃完成,如附件二十一(詳第一二三頁)。
(四)學生測驗的成績,將直接更新於學籍系統的資料庫上,供學籍系統查詢取得。
學生相關測驗流程,如附件二十二(詳第一二四頁)。
決定:
報告事項七
報告單位:
電算中心
案由:
請本校各單位加強資訊通訊安全,以配合近期行政院資通安全演習,提請報告。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政府機關資通安全演練計畫辦理。
(二)今年四月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應變中心對政府機關實施資安演習,本校受測50部網路伺服器,演習結果只有資管系一部伺服器防護失敗。
(三)暑假期間中共網軍對台眾多政府機關發動網路入侵,促使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應變中心將在近期再舉行一次政府機關資通安全演習。
(四)為加強本校各單位對網際網路資通安全之重視,並配合行政院各項資安演習,本中心奉核成立資安小組,對校內各單位電腦實施資安演練,自即日起至十月底前將對各單位電腦實施弱點測試,測試期間之攻防成果不列入演習報告,並將通知各單位電腦弱點所在,自行將弱點修正後,十一月初將正式實施校內資安演練,屆時將呈報各單位防護之狀況,各單位系統管理者應隨時戒備,加強安全防護。
決定:
報告事項八
報告單位:
人事室
案由:
「本校職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修正案,提請報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台人
(二)字0910193724號函轉行政院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院授人力字第0910*******號函修正之「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修訂「本校職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如附件二十三,詳第一二五頁),附原「本校職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如附件二十四,詳第一二七頁)。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1.將「考試」及「學歷」分項評比;其相關考試評比項目、計分及最高限分依行政院規定修正。
2.「年資」總分及「非主管」年資計分依規定修正,並將同一年內擔任非主管及主管職務者,改以其當年擔任主管或非主管職務時間較長者計分。
3.將終身學習時數納入「訓練及進修」項計分,惟恐過於寬濫,僅限於與擬陞任職務性質相關之學習時數始予採計,且最高酌予加計1分。
4.依行政院「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在「個別選項」合計總分不得超過40分原則下,於本校職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增加「英語能力」項目,該項目評分最高以5分為限;則「研究發展」項目評分7分修正為最高以6分為限,「工作績效」項目評分12分修正為最高以8分為限,「個別選項」所列八個項目合計總分仍為40分。
並增列附註說明本表法源依據;並配合推動「提高公務員英語能力」之宗旨,加註擬陞遷職務如經甄審委員會審查認定須具備英語資格職務者,於「個別選項」內增加「英語能力」項目,該項目評分最高以5分為限;則「研究發展」項目評分7分修正為最高以6分為限,「工作績效」項目評分12分修正為最高以8分為限。
如無須具備英語資格職務者,則「英語能力」項目不列入計分,「研究發展」項目評分依本校未修正前評分標準最高以7分為限,「工作績效」項目評分最高以12分為限。
(三)前揭要點業提經九十二年九月九日本校第一九五次職員甄審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決定:
六、提案討論
提案討論一
提案單位:
研究發展處
案由:
國立中正大學獎勵捐贈要點修訂案(如附件二十五,詳第一二九頁),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校獎勵捐贈要點業於88年元月4日本校第229次行政會議通過,並於90年3月19日本校第259次行政會議修正乙次。
(二)本校現行獎勵捐贈要點,為符合當前獎勵社會各界捐贈之實際需求,建請於獎勵捐贈單位或個人之方式中,增列頒發銀、金質獎牌或匾額。
決議:
提案討論二
提案單位:
圖書館
案由:
為謀求圖書館服務能與時俱進且滿足系所教學及教師學術研究
所需,特設置「國立中正大學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並訂定國立中正大學圖書館諮詢委員會組織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圖書館諸多繁瑣工作最終目的不外是希望能提供符合讀者需求之服務,故於讀者與圖書館之間應有通暢之溝通橋樑。
(二)檢附「國立中正大學圖書館諮詢委員會」組織要點草案(如附件二十六,詳第一三一頁)。
(三)本案業經92.9.16.圖書館業務會報討論通過。
決議:
提案討論三
提案單位:
體育中心
案由:
本校「體育指導委員會組織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第十次體育指導委員會議決議辦理(如附件二十七,詳第一三三頁)。
(二)檢附「體育指導委員會組織要點」修正對照表(如附件二十八,詳第一三六頁)。
決議:
提案討論四
提案單位:
研究發展處
案由:
有關「國立中正大學募款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如附件二十九,詳第一三七頁),提請討論。
說明:
(一)盱衡當前教育經費之不足,而教育部一再要求各大專院校均能自行籌募經費,以支持學校穩定成長。
(二)本校目前尚無正式的募款委員會編組,每學期召開募款委員會時,均由研發處函請校內主要師長齊聚研商。
(三)在本校校友會及中正大學之友聯誼會相繼成立後,有需要增聘校外熱心教育人士及校友代表等擔任委員,協助學校推動募款工作,共同開拓學校學術及行政資源。
(四)本設置要點草案,業經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本校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募款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決議:
提案討論五
提案單位:
語言中心
案由:
「國立中正大學語言中心設置辦法」第一條、第三條及增列條文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台高
(二)字第0920083128號函之相關規定及本校92、06、11簡簽辦理(如附件三十,詳第一三八頁)。
(二)檢附「國立中正大學語言中心設置辦法」原條文、修正後條文、及教育部台高
(二)字第0920083128號核定本(如附件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詳第一四二、一四三、一四四頁)。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
(如附件三十四,詳第一四五頁)
(四)本案經會人事室,表示本校無職員員額可供支應(如附件三十五,詳第一四六頁)。
(五)本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議:
提案討論六
提案單位:
民意及市場調查中心
案由:
本校「民意及市場調查中心設置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九十二年六月三日教育部函台高
(二)字第0920083128號函辦理(如附件三十,詳第一三八頁)。
(二)本案經會人事室,表示本校無職員員額可供支應(如附件三十六,詳第一四七頁)。
(三)檢附「民意及市場調查中心設置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三十七,詳第一四八頁)及修正後條文(如附件三十八,詳第一四九頁)
決議:
提案討論七
提案單位:
數位學習中心
案由:
「國立中正大學數位學習中心設置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2.6.3台高
(二)字第0920083128號函核復本校92.4.29(九二)中正人字第0920004020號函之審核意見辦理(如附件三十,詳第一三八頁)。
(二)本案經會人事室,表示本校無職員員額可供支應(如附件三十九,詳第一五○頁)。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四十,詳第一五一頁)及修正後條文(如附件四十一,詳第一五二頁)。
(四)本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審議。
決議:
提案討論八
提案單位:
人事室
案由:
「國立中正大學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九十二年二月六日總統(92)華總
(一)義字第0九二000一七七三0號令修正「大學法」第十二條及教育部九十二年六月三日台高
(二)字第0九二00八三一二八號函辦理(如附件四十二、三十,詳第一五四、一三八頁)。
(二)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原條文(如附件四十三、四十四,詳第一五六、一五九頁)
(三)另本校組織規程各條文中有關「左列」二字,擬依上開函示於報部核定時,逕依規定修正為「下列」,以合體例。
(四)本規程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議:
提案討論九
提案單位:
教育學院
案由:
「國立中正大學組織規程」第五條之״教育學程中心״擬修正
為״師資培育中心״,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新修訂之「師資培育法」及「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
心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如附件四十五、四十六,詳第一六一、一六七頁)。
(二)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四十七(詳第一七○頁)。
(三)本案業經教育學程中心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中心會議紀錄及教育學院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如附件四十八、四十九,詳第一七一、一七二頁)。
決議:
提案討論十
提案單位:
教育學院
案由: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程中心設置辦法」之名稱及第一條條
文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新修訂之「師資培育法」及「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
心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如附件四十五、四十六,詳第一六一、一六七頁)。
(二)修正「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程中心設置辦法」為「國立
中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設置辦法」。
(三)「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程中心設置辦法」如附件五十(詳第一七三頁)。
(四)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五十一(詳第一七四頁)。
(五)本案業經教育學程中心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中心會議紀錄及教育學院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如附件四十八、四十九,詳第一七一、一七二頁)。
決議:
提案討論十一
提案單位:
學生事務處
案由:
為成立本校學務處藝文活動組修改組織規程第十六條,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提升本校師生生活品質與藝術修養,擬於九十二年成立學務處藝文活動組,本案業經第五十三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紀錄如附件五十二,詳第一七五頁)
(二)檢附組織規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五十三,詳第一七七頁)。
(二)擬於討論通過後送校務會議審查,並請人事室陳報教育部設立實施。
決議:
提案討論十二
提案單位:
學生事務處
案由:
「國立中正大學健康中心就診規定」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九十二學年度九月四日起醫療服務委外經營。
(二)本校九十二學年度健康中心就診規定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
件五十四(詳第一七八頁)。
決議: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